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运行情况调研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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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前三次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XX年行政许可项目专项清理时,确定全县行政许可实施主体32个。
XX年5月,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有关文件,对全县40个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进行了核对,经核实确定有33个职能部门符合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性质。
具体为新增4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即增加县经济发展局、县贸易粮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
减少县经济贸易局(粮食局),县财政局与县地方税务局合并,县人事局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并。
全县共有3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2、清理行政许可项目
XX年5月,县法制办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的,由省政府各系统所公告的由各县级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完成对全县40个具有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项目清理工作。
全县共行政许可事项385项,非行政许可事项64项。
3、完善行政机构职能
XX年行政职能归并改革,对涉及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的40个职能部门,除县国税局、县住房中心等8职能部门因各种原因,情况特殊,同意其暂缓或不参加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以外,其余县发展和改革等32个职能部门向县编委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了“关于设立行政审批科的请示”,并根据批复,制定出“实施方案”,于XX年6月底前完成了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
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方案,经县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办公室审核,12个职能部门对根据本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对行政审批职能进行重新整合,采用“撤一建一”、“并一设一”两种形式,单独新设立了行政审批科,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的分离。
20个职能门,因行政许可项目数量较少,或日常办件量较少等情况,采用“挂牌”的方式,将审批项通过整合统一归并到新调整的科室。
4、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实行“阳光作业”。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及时将保留、取消等行政审批事项以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了新增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备案制度。
凡是新增行政审批事项,需提供法律、法规依据,经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三是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按照程序进行严格管理。
四是加强了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人大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作为政府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认真督促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五是建立了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电子信息技术与行政监察有机结合,实现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实时监控。
(四)第四次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取得成效
1、行政职能更加转变
通过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将原来分散在全县40个职能部门内部93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各职能部门的一个科室,将多个领导管审批改为一个领导管审批。
通过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措施,即实现职能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向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将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落实到位,职能部门对窗口负责人的审批授权落实到位,使得原来分散在各科室的监管职能相对集中,实现了项目审批的流程再造,从根本上克服了审批与监管一体从而造成的批管不分,以批代管等现象,实现了审批与监管职能的分离。
2、行政审批更加集中
40个职能部门共有449项(加上其他保留项目31项,共480项)审批事项,通过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压缩了788个审批环节,比法定时限缩短了968个工作日。
现在常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职能部门达35个,其中设立独立窗口24个部门单位,设立综合窗口11个部门单位。
设立分中心3个(农业机械窗口,县公安局的出入境、车管所窗口),县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办理各类审批项目399项(包括其他保留项目),集中办事率由原来的%提高到%,其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328项,集中度达到%,有23个职能部门进县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达到100%。
通过此工作,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简化了办事程序,进一步加了服务型政府职能的转变。
3、行政效率更加提高
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不到位、人员不到位、授权不到位”三大难题,窗口工作人员从原来的88名增加到103名。
行政审批科成建制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后,窗口现场办理能力由原来的%提高到%,特别是行政审批科科长进驻中心窗口办公,“一审一核”的比例由原来的39%提高到%。
承诺件的平均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1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其中有6个部门的承诺时限全部控制的5个工作日以内。
4、行政过程更加透明
通过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对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减少了内部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增加了审批透明度,同时通过审批与监管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形成了部门内部相互制约机制,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实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将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全面公开。
行政审批集中在窗口办理,审批过程实行程序化管理,办件信息即时公布。
使审批行为进一步透明,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经济软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进展不平衡
1、有的部门审批职能分散在各科室,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态度积极,但真正实施时阻力很大,推进缓慢,部门常办的审批服务项目仍以各种理由拖延进中心,现共有57项行政许可项目未进中心,如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4个审批项目以日常管理方便为由拒绝进中心,农林局的“林业生产占用林地许可”
项目未进中心的理由是办理时限不确定。
2、有些许可项目虽然文件规定进中心,但实际上还在原单位受理,这类项目主要集中在设立综合窗口的部门,有99项。
如海洋渔业局有25项行政许可事项,但一年来没有一件在窗口受理办件。
3、有的部门虽已成立审批科室,但办理程序依旧,只把受理、费的程序进入中心,未真正做到授权到位,审批科室形同虚设。
如建设局的行政审批科只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收费和打印证件,很多中间环节都由其它的职能科室办理,审批科陷入“什么都可以管,什么都管不了”的尴尬境界。
4、有的部门改革工作表面化、形式化,行政审批科人员东拼西凑,没有做到定人、定编、定岗,进中心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如卫生局的卫监疾控科撤消单独成立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的人员由原卫监疾控科人员、卫生监督所和一些下属医院借调人员组成,人员的编制福利还是在原科室,科长由原卫监疾控科科长担任,但在具体工作中,审批科长还是履行原先科室的职责,卫生局的行政审批流程还是按老路子在走,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如农机局下设行政审批科后,具体工作还是由局下属的农机监理站办理,监理站人员编制又不属于行政审批科,所谓的审批科对行政审批事项又撒手不管,出现了职责不明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后续配套管理制度跟进不及时
一些部门在实行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在实施过程中后续配套制度建设未能及时跟进,从而无法真正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改革任务的落实,出现诸如行政审批科职能定位不明确、窗口与现场踏勘、监督检查人员的衔接不顺畅、内部流转程序混乱等问题。
有的部门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存在流于形式、落实走样、执行失范等问题。
(三)行政审批与执法监管分离难度大
实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原来职能科室就应该从审批过渡到业务指导和审批监管,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很多部门原职能科室监管不是很到位,甚至出现不配合的现象,行政审批科作为一个新设立的科室,和内部科室关系紧张,审批和批后监管科室之间沟通存在问题,没有形成制约有力的衔接机制。
(四)审批事项清理还不够彻底
主要表现:
一是原先的清理中漏项目、重复项目仍然存在。
二是有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虽规定的有项目,但没有许可条件,省政府或制定机并未公布废止或停止执行,是保留还是停止执行,因担心上下不对口,造成了清理中存在盲点。
三是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没有及时调整造成审批的不规范。
四是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还未全面完成。
(五)行政服务中心平台效应还不够明显
1、中心功能滞后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为职能部门的集中办公场所,审批权仍属于各职能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只履行监督协调作用,没有相应的明确的职权可以充分支配各个窗口的审批行为,被称为政府部门的联合国。
日常工作协调比较困难,很多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缺乏强有力的推动和实质性的落实,“落实难、难落实”的问题仍较突出。
2、基本建设并联审批不规范
例如部分牵头部门未严格按照“统一受理”的机制进行运作,没有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应同时报送各有关部门;
有的在举行联合会审后,没有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相关部门和企业群众;
有的协办部门没有告知办事群众应向牵头部门统一申报并联审批;
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对各协办部门的业务不熟悉。
并且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还停留在表面现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够真正起到作用的是项目选址时的联合踏勘。
实际上选址时的联合踏勘只是基本建设项目最初的一个环节,后面还有图纸设计,立项、环评、规划许可、防雷审核、消防审核以及各部门的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那么多的审批环节,现在只有在项目建设初期集中联合踏勘,未能真正把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到底。
3、工商注册前置并联审批、一表制未开展
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并联审批,是以工商窗口为依托,以电话传真或计算机联网为技术手段,以前置审批部门为网络成员,以工商部门发照与前置审批部门同步发证为一体的新的企业注册登记审批方式。
按“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的流程操作。
实行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并联审批能解决企业反复提借资料、重复接待部门到现场踏勘审批的弊端。
“一表制”是指证照类企业设立、变更一表填写的简称,是一种新型的联合审批和电子政务审批的方式。
它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中所涉及到的各类申请表格,按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整合,简化成一张表格,实行一个窗口录用,通过“一表制”信息交换平台,同时启动审批程序,自动生成各自申请登记表格,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批,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达到“一表登记、信息共享、同步启动、并联审批”的效果。
4、各类服务未跟上
绿色通道服务、重大项目服务、全程代理制等措施还未在中心真正形成气候,未真正给企业群众带来优惠及方便。
目前,中心实施的绿色通道服务,有的部门未严格按规定执行,审批没有明显提速,服务流程粗糙简单;
绿色通道服务范围狭小,大部分部门内部没有建立绿色通道件的快速流转机制。
5、中心容量有限
现中心办证大厅面积只有3000多平方米,不能为全县所有审批项目进驻中心提供足够的办公场地;
有11个单位不得不以综合窗口形式进入大厅,一些审批相对集中的便民服务点和中介服务机构也无法进入中心,限制了审批服务功能的进一步拓展。
另外还存在着分中心和综合窗口的管理难度大等一些问题。
三、原因分析
由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自上而下性,目前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不彻底,体制改革缺乏系统性。
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认识问题
一些部门领导对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义认识不够,认为这样的改革打破了原来的操作模式,没有实际意义,因此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部门比较多,文件可以依照县里的要求发,但实际操作还是按照老路子。
一些部门领导还是用过去分散、串联审批时期的思想,来认识和管理当前部门的审批业务。
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公共权力作为私有之物,将个别重要审批项目视为“镇局之宝”,将众多审批项目作为部门权力体现,以此构成部门的核心利益。
认为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只是临时负责受理,大事还要回局里来研究,关键的事还要由领导“拍板”。
“收发室”的出现正是这些认识下的产物。
而这些思想观念对于推行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是极为不利的。
一旦根除“中转站”现象,使部门审批权真正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运行,实现依法审批后其“政府权利部门化,部门权利个人化”便失去了表演的舞台。
(二)管理体制的制约
由于我国行政体制实行双层管理,一个职能部门既受当地政府领导,同时又要接受上级职能部门领导。
这就可能使归并工作考虑了“横向”就难以顾及“纵向”,考虑了“纵向”又难以周全“横向”,从而使归并工作缺乏整体谋划,致使上下不配套。
如国土资源局按照县里要求撤销耕地保护科成立行政审批科,但市国土资源局没有行政审批处这个科室,因此在接洽工作时还是按照原来耕地保护科的模式运行,使一些审批项目在需要提请上级职能部门审批时,出现接洽不明,导致办理不畅,从而事与愿违。
上下级衔接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与地方政府机关文件发生“撞车”、“打架”的问题而导致部分工作无所适从。
另外行政服务中心定位的不明确也导致了各类监督、协调、管理制度难以落实。
时间一长,改革的成果就会慢慢消失。
(三)窗口业务与部门脱节
在窗口业务运作过程中,部门窗口与内部科室之间的相互扯皮、推委责任现象很普遍。
许多职能科室的行政许可职能已被归并削离,但某些审批在业务上仍需要他们支持。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觉得“行政服务中心的事”“与我无关”,参与审批不够认真,不能按照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有效办理。
四、对策和建议
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和任何改革一样,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成果只是阶段性的,如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巩固和提升“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成果,将是当前行政审批制度建设的重点。
(一)开展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回头看”活动
结合效能监察,以深化和完善审批职能归并工作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回头看”活动,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审管办、县法制办、县编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对推进审批职能整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审批流程优化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前期调研、自我检查、通报整改等步骤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二)全面加强审批载体建设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必须要加强审批载体建设。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改革的新生事物,并不是依法产生的行政机关,也没有合适的法律法规作为坚强保障,再加上职能定位上的不够明确,致使中心自身机构偏软、权威不够,在对窗口部门管理上受到很大限制。
应切实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议赋予行政服务中心更多协调、监督权力,如审批决断权、人事推荐权、考核权等。
一是要赋予中心审批决断权。
对县级审批权限内的审批事项,中心在召集联审会办会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可由政府授权,中心享有现场决断权。
各相关部门须无条件执行,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自行变通、妥善处理。
二是要赋予政务中心人事推荐权。
为调动窗口人员积极性,加强政务中心调控能力,建议各部门进驻窗口人员的年度考核、提拔使用均以中心意见为主。
三是要加大中心“双评”考核权。
这方面,县委、县政府已经明确,年终双评政务中心负责其中3分的考核,充分说明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对中心工作的高度重视,但我们感到,分值仍然偏低,建议适当增加。
充分发挥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的功能。
把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到审管办的监管范围之内,规范各部门日常行政审批行为。
(三)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延伸审批服务平台
在各镇乡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分中心主要负责办理镇乡(街道)各类批准证、件、照等审批和收费,为群众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办理镇乡(街道)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事项。
采取全程代理服务和电子政务网络,建立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各职能部门派驻镇乡(街道)机构快捷、有效的联系,实现项目审批专业化、配套化。
并拫据各镇乡(街道)实际,将工办、城建办、计生办、林业站、水利站、农技站、国土所、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所、地税所等有关单位和中介机构纳入进驻分中心的单位范围,达到审批服务相对集中的目的。
(四)建立和完善审批职能归并后续管理制度
根据行政审批职能改革要求,对照相应法律法规,不断推进审批与监管相分离,促进行政主体从重事先审批轻事后监管向审批监管并重转变。
各部门应制订出各项后续配套制度,明确每一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内部运作规程、办结方式、批后监管科室及监管方式等,使改革能真正从体制和机制上得到落实,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作。
(五)优化审批流程
再造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缩短、合并审批程序。
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内设机构的审批职能,归并非法定审批环节,尽可能将本部门的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
一时难以集中的,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实行内部并联审批。
同时,建立和完善部门内部审批工作监督、制约机制。
制定新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前后置条件、办理时限、责任处室等,并向社会公示。
(六)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并联审批
实施审批职能归并改革,不是简单将各部门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而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
因此,各行政审批部门要结合审批实际,对现行审批流程作进一步的优化,能减少则减少、能简化则简化、能合并则合并。
对涉及二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都要求联合办理。
各主办单位、联办单位要按照协同审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把联合审批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
一是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协调机制。
凡已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其审批过程涉及部门间职能交叉、互相矛盾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代表县政府牵头协调、最后裁定。
二是完善建设项目立项并联审批机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和规划局牵头提出方案。
三是建立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机制,由县工商局牵头提出方案。
四是进一步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高度关注的事项,要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七)继续完善落实各类长效机制
一是绿色通道服务。
绿色通道服务在中心倡导多年,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企业群众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中心出台了绿色通道服务实施细则,明确绿色通道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具有相对较强的操作性,要继续加大绿色通道服务力度,确保绿色通道实际成效,完善绿色通道审批流程,明确办事程序,做好全程服务、跟踪服务工作。
二是重大项目服务。
重大项目事关全局,事关发展,对经济发展起着带动作用。
中心应加强对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整合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优化项目投资建设环境,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实施。
应建立重大项目联办制度,对重大项目审批实行联办会办机制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
三是全程代理制。
对于外商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应出台相应全程代理服务机制,提供“保姆式”全程代理服务,使招商引资审批服务落到实处。
(八)建立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实现电子效能监察全覆盖
推行审批服务信息化是落实电子政务,提升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成效的重要方面。
通过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可以实现各职能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各职能部门科室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实现监督深入到审批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不规范行为,确保依法审批,高效服务,廉洁行政。
同时要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特别是与基本建设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全部上网,各类表格、文书样本都可下载;
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一切可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在网上公布。
(九)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的建设步伐
中心现租用兴亚集团的办公大厅,已不适应中心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一是有限的场所,制约了中心的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和服务方式的不断改进。
二是中心服务大厅有限的容量,已无力容纳更多的项目和人员进入,让某些部门找到搞“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的借口,使中心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无法正常运转。
三是其布局和结构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东西朝向结构和通风不良的大厅严重影响中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并且单行线交通线路带来办事群众交通上不便,也存在一定的交通隐患。
虽然新大楼的重新选址早已完成,但后续工作进程缓慢,在征地工作上中心已做了大量工作,但至今仍未进入施工阶段。
应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建设步伐,坚持“高标准、高投入、高配置”的原则,确保新建成的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科学设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全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集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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