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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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工)委要及时召开常(工)委会,对报来的《请示》进行讨论,研究制定本市(县、工)委的《乡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乡镇换届的依据、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及选举办法;
下届党委和纪委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拟进乡镇领导班子人选名册。
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方案》报经州委组织部备案后,由市(县、工)委正式向各乡镇批复,各乡镇方可进行换届选举的具体部署。
(三)成立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请示经市(县、工)委批准后,各乡镇即可开始筹备工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有关负责人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等,分工具体负责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
(四)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代表选举之前,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成员一般由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及其他熟悉党的工作的同志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五)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审批
认真做好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是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一项重要任务。
因此,各乡镇党委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应派出选举工作小组,对各选举单位进行指导,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召开代表大会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市(县、工)委批复后,乡镇党委要根据党委决定和市(县、工)委批复的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和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等。
2、指导代表选举工作
选举好出席党中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
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党组织按代表分配的名额、结构、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
各乡镇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代表结构,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党员人数是分配代表名额的一项重要依据,但不应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
如党员人数较多,但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减少代表名额;
对党政机关和少数民族聚居地要适应增加代表名额,考虑代表的广泛性。
二是党委、纪委负责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为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
三是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
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
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
四是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实现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
(2)指导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选举单位向乡镇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时,要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
酝酿情况的报告主要是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
(3)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审查后,分别指导各选举单位开好选举代表的党员大会,代表差额不少于20%。
各乡镇党委收到代表选举单位报送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后,要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应多于百分之二十的规定。
按《条例》规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
据以往经验,有的是不熟悉差额比例的计算方法,有的简单地用四舍五入的方法来计算差额比例,这样计算,差额比例就少于20%,显然不符合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4)代表选举的组织实施。
代表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凡本乡镇的中共正式党员(留党察看人员除外),都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每一名党员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3、选举结果的报批。
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选举产生出席乡镇党代会代表后,应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还应附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
乡镇党委收到报告后,经对选举单位的选举方式和代表资格的审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应作出同意的批复。
(六)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
一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
二是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
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告选举单位撤换。
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乡镇党委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七)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
乡镇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作为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
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
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
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
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
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特色;
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乡镇党委会讨论定稿,方可向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
1、回顾过去的工作。
主要是在乡镇纪委在市(县、工)纪委的领导下,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党纪党风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什么问题。
2、总结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经验。
3、提出纪律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
(八)向市(县、工)委呈报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
“两委”组成人员名额经市(县、工)委批准后,即可着手进行酝酿提出“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工作。
根据各市(县、工)委对乡镇党委、纪委组成名额和工作安排的要求,各乡镇党委要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向市(县、工)委呈报《关于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报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名单。
各市(县、工)委要研究后,要及时报州委组织部备案。
经州委组织部备案和市(县、工)委同意后,方可提请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名册”;
“两委”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名册的说明一般包括人选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妇女和少数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
(九)制订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准则。
选举办法由上届党委制订,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组讨论,经主席团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制订选举办法,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内容要具体、明确,对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程序步骤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简明易懂,不能出现产生岐义的字名。
主要内容包括:
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
选举的任务;
提名确定候选人的办法;
选举实施的方法、程序;
选举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确定;
确定当选人的原则;
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候选人、当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
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
选举纪委。
(十)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名单
乡镇党委根据会议的规模,提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建议名单一般应为党委组成人员、纪委负责人及各代表组负责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应由各代表组酝酿讨论,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一)编制代表名册
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并经乡镇党委审批后,应着手编制代表名册,编制代表名册,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代表名册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等;
按照代表的选举单位、工作性质分编为若干代表团(组),并指定临时召集人。
代表名册原则上以代表团(组)为序,装订要整齐,内容填写要准确、清楚。
(十二)发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通知
通知要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报到等事项,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大会。
二、大会预备会议(2006年8月23日至9月22日)
(十三)开好临时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时,应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代表团(组)活动、讨论的地点。
同时通知代表团(组)临时召集人参加召集人会议的时间、地点。
召集人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是:
1、简要介绍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等进行说明;
3、布置各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
4、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十四)各代表团(组)召开会议
临时召集人会议之后,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
主要内容是:
1、传达代表团(组)临时召集人会议情况;
2、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
3、审议代表资格报告;
4、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和大会议程(草案)。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
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对选出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以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将名单印发给各代表团(组)和有关人员。
(十五)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上届乡镇党委主持,党委书记一般为主持人。
预备会议主要内容是:
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4、通过大会议程;
5、通过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名单;
6、宣布有关事项。
(十六)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
1、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
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3、通过大会日程;
4、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
三、大会正式会议(2006年8月24日至9月23日)
(十七)举行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开幕式
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开幕式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保证会议在庄严、热烈的气氛中进行。
经选举产生并经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或党员应参加这次大会。
同时,不是代表的有关党员领导列席会议。
大会开幕式一般由乡镇兼任党委副书记的行政负责人主持。
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党员)人数后,大会主持人报告代表(党员)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参加大会的其他同志表示热烈欢迎;
2、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3、上届党委负责同志代表上届乡镇党委作工作报告;
4、纪委负责同志代表乡镇纪委作工作报告;
5、大会休会,布置分组讨论报告要求。
(十八)召开各代表团(组)会议
主要内容是:
1、审议上届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要充分发扬民主,安排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各代表团要做好记录,如实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
对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应吸纳到工作报告中去。
主席团成员要和代表一起讨论。
2、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团(组)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
3、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推选监票人。
5、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十九)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各代表组审议讨论工作报告一定时间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组)对两个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
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
3、听取上届党委关于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并讨论通过下届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交各代表团(组)讨论;
4、布置推选监票人;
5、审议通过关于两个报告决议(草案)。
(二十)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分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候选人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后,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组)审议关于两个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
2、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选举办法》(草案)情况,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3、听取各代表团(组)讨论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4、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
(二十一)印制选票
印制选票总的要求是庄严、大方、清晰、准确;
党委、纪委两种选票应在颜色上加以区别;
印制选票时,对候选人名单要严格保密;
根据选举情况,作好重新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
选票上的候选人姓名必须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写上有关填写说明。
(二十二)大会选举
大会选举的一般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有效人数。
按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代表或党员必须超过全体代表或党员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最后清点代表或党员人数;
6、监票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领取并分发选票;
7、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方法;
8、填写选票,依次投票;
9、清点票数。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10、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11、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
12、由主持人宣布当选的委员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二十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选举结束后,大会主席团应立即举行第四次会议,从新当选的委员中提名推选一名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二十四)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纪委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乡镇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二十五)党委第一次会议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二是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程序是:
1、宣读市(县、工)委关于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批复;
2、推选监票人;
3、发放选票;
4、选举结束,宣布选举结果;
5、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十六)大会闭幕式
大会闭幕式的内容有四项:
一是宣布新一届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二是通过《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关于中共xxx第x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三是通过《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关于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是全体起立,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散会。
四、大会后续工作(2006年9月24日至10月15日)
(二十七)呈报选举结果
大会选举结束和党委、纪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党委要将两项选举结果呈报县委,用以批准、备案。
选举结果的报批或报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如果是经州委备案和市(县、工)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之内的人选,当选结果宣布后即可进行公开报道。
如果有州委备案和市(县、工)委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外的人当选,应报州委备案和市(县、工)委批准后方可报道。
2、报道当选结果事关重大,必须认真对待。
对当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当选职务、排列顺序,一定要反复认真核对,不得有疏漏和差错。
报道的语言要准确、恰当。
报道的文稿要经主持选举会议的负责同志审签。
3、各市(县、工)委要将选举结果呈报州委备案。
(二十八)材料归档
对大会的有关材料,要按规定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二十九)工作总结
乡镇党委在大会结束后,要对整个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总结出好的做法和经验,找出不足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以不断提高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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