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砌护坡块石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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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砌护坡块石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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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砌护坡块石合同
合同编号:
GeHSG[2010]014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交底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1、劳务分包范围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干砌护坡块石工程
1.2工作地点:
大件码头施工现场
1.3劳务工作范围:
以长江护岸加固及扒杆墩结构施工图纸和补充、修改、变更等文件界定范围为准。
1.4劳务内容:
干砌护坡块石施工包含土方整平、修坡、选修石料、解小材料运输、场内二次转运、测量放样、土工布铺设、砂石混合料采购、运输、填筑、夯实、调平、砌筑填缝等工作内容。
抛石棱体施工包含选择块石、块石运输、测量放样、抛石护脚清基、抛投块石、整平清理等工作内容。
以上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完成本标工程所发生的施工准备、材料运输保管、临时施工道路修筑、施工零星用工、二次转运、设施维护、技术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材料及试件的检测和试验、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施工管理、工程竣工交验、工程资料、完工场地清理、进退场、缺陷责任完善、该区域内施工必须发生的临建设施和措施等均为本合同的承包范围。
包括甲方下发给乙方的施工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及缺陷修复及相关辅助工作。
2、合同工期
2.1开工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3月25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91天。
2.2如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发布书面的开工通知或者工期调整通知,则2.1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2.3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或不能满足节点工期要求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此外,因此导致甲方控制工期被延误而遭受业主处罚或遭受的一切损失也由乙方负责赔偿。
3、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价款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劳务工程量乘以《劳务分包工程量及单价表》(见合同附件一)所列单价结算。
3.2《劳务分包工程量及单价表》所列工程量为预计劳务工程量,结算以经过甲方审核的合格工作量为准。
如果甲方的审核量大于业主最终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的,则以业主最终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乙方不得因实际工程量与预计工程量的不同而要求增加费用。
3.3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不变单价,已包括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不作调整。
3.4乙方在此确认其履行本合同应发生的劳务报酬、安全文明生产费用、环境保护费用、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费、进退场、保险费、风险费用、利润、税金和其他规费已包含在了合同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对于影响本合同价款的各种因素已充分考虑。
3.5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费包含在单价中,由甲方财务代扣代缴、以业主要求缴纳的税率为准;其它税费由乙方按国家规定自行缴纳。
4、合同文件
4.1乙方确认已全面了解主合同的相关内容及工程的基本情况,完全遵守主合同要求的各项义务。
4.2乙方不得以甲方工作人员允诺为由,要求减轻、免除或者变更乙方的合同义务。
5、图纸
5.1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1套,具体图纸名称及内容依主合同发包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如乙方需要更多份数,应自费复制。
5.2乙方应遵守对图纸及其内容的保密义务。
6、甲方权利义务
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负责工程施工现场总体布置规划、工程施工现场协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6.2在业主提供施工场地后,将本合同相关现场交付给乙方。
6.3按时向乙方提供图纸以及相应的工程地质资料,进行技术交底。
6.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乙方须与甲方现场交验并负责测量控制点的复测、使用及保护。
6.5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向乙方下达工程施工形象要求与施工进度计划。
对关键和特殊部位施工程序和技术要求,制定或者审批施工技术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和现场的施工技术指导。
6.6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试验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对乙方不遵守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服从指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更换作业人员、停工整顿、直至解除本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
6.7组织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劳务款结算和支付。
6.9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承担并履行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对乙方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和保修负责。
7.2不得将所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7.3组织具有工程经验的管理人员、熟练工人以及性能完好的设备投入工作。
在甲方认为必要时,按甲方要求增加投入,以确保进度、质量和安全,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4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与业主、监理人及有关部门联系。
7.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工作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复、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顾全大局;认可并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按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的处罚。
7.7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8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若乙方拒绝向甲方提交资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劳务工程款,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10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及其他设施。
7.11服从甲方指令和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的指令。
7.12确保甲方支付的劳务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事项。
7.13保证甲方免于承受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索赔以及行政处罚。
8、项目经理
8.1乙方应委派具有组织能力、有项目经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的委派和更换应经得甲方同意。
8.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
。
8.3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应当不少于20天;每少一天处以违约金200元。
乙方项目经理离开工地须经甲方负责人批准,未经甲方批准的,每次处以违约金200元。
9、劳务管理
9.1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
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同时应对技术、设备、物资、结算、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予以注明或者出具《授权委托书》。
乙方员工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在3日内报甲方备案;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中如需更换,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批准。
因乙方未能及时上报人员更换情况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须提供职业危害岗位及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
9.2乙方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乙方应在上述人员上岗前将资格证书交甲方审核。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上述人员调离。
乙方弄虚作假或者擅自调离人员的,甲方按照每人次2000元处以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纠正。
9.3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求其遵守政府及本工程业主、甲方、地方各项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无证上岗、违章作业,也不得发生斗殴、上访等不良事件。
9.4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乙方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现场用工情况及含员工签名的工资发放表盖章后上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应付乙方劳务工程款。
9.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劳务工法定义务的履行。
甲方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0%作为乙方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
乙方拖欠其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代付和直接从应付劳务工程款中予以扣减,乙方应按每人次1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10、劳务作业质量
10.1乙方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并满足主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单位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10.2乙方应当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或者业主、监理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0.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返修和重做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并承担所需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乙方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完善内部的质量检查监督机制,开展工序与单元工程的质量自检验收。
按甲方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施工原始记录。
11、安全生产
11.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踏勘现场,知悉本合同工程重大安全及环境风险源,充分了解了本合同工程的作业环境和条件,确认并保证施工安全无死亡、重伤事故。
11.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应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机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对大型独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开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报“危险作业审批表”,并报甲方审批。
11.4乙方应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开展“三化”(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纠“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危险源识别等活动,并保证活动记录齐全。
11.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的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格内。
乙方应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并专款专用。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内配备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并将发放记录报甲方备案。
11.7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对其安全负责。
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1.8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乙方安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安全投入,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需费用从乙方劳务工程款中扣除。
11.9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2、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12.1乙方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程施工作业应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方式,不得施工扰民。
乙方应当严格控制施工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物,不得随意抛弃废弃物(废油、报废零配件、生活垃圾等)。
12.2乙方必须坚持文明生产,作业现场必须工完场清。
机械设备、材料应按指定区域分类进行整齐放置,不得乱占施工场地,不得停放在影响甲方或者第三方施工的区域。
12.3合同解除或完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员对其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费用从应付乙方劳务工程款中扣减。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人员、设备退出施工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每延迟一日承担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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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