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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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康养老服务业。
构建医疗与养老有机融合的业务协作机制。
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机构合作,鼓励有医疗需求和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形成互联互通、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全市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住院优先政策。
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制度,为老年人医疗保健和护理康复服务提供保障。
开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行动。
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能力;
推行家庭医生制度,鼓励医生与家庭结对服务。
推进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老年人照料服务。
完善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服务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和家庭服务的范围和能力大幅提升。
实施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工程。
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保健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
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支持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健康养老业务,通过医疗契约服务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
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开展一站式办理,为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需求,积极开发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到2017年,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有效融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80%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使得服务的绿色通道;
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推进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工作。
到2020年全市老年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更加合理完善;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使得服务的绿色通道;
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队伍得到有效保障。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养融合模式更加成熟,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
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更加成熟,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病床达到35张以上。
2、健康旅游业。
利用我市旅游资源,建设中医保健、休闲养生等一批健康旅游基地。
打造以献县孔献山庄观光旅游度假村为代表的功能齐全的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打造健身与旅游深度融合的文化名片。
推动构建健康旅游产业大格局。
高标准建设环京津旅游产业带,在京津周围森林资源良好、基础条件完善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打造一批集度假、疗养、保健、养老、娱乐于一体的优质休闲养生区。
积极开发健康旅游产品。
整合绿色生态、医疗、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开发武术、温泉等健康旅游产品,推出一批健康旅游示范产品。
3、医疗卫生服务业。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继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
以国产设备为主,推进建立县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形成“县检查、市诊断”的医疗服务新模式。
以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明确基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转变基层服务模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即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位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强化服务体系薄弱领域。
继续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扩大优质资源技术辐射范围。
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加强市级儿童医院等专科医院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推进护理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妇幼健康、精神疾病防治、护理康复、卫生应急、血站、国产医疗设备应用示范基地等薄弱环节基础设施建设。
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
进一步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职责,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
重大疾病诊疗逐步交由医疗机构统一负责,患者在社区的健康管理、随访服务和健康教育等逐步交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推广全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与城乡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为突破口,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提升基层承接多发病、常见病和康复治疗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加快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省、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程,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和医疗、医药、医保信息资源融合共享。
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的精准管理。
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模式,实施“e健康”工程(互联网+健康医疗),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
实施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强化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能力建设,把其打造成为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
加快沧州市中医院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缩小与省内同类医院发展差距,到“十三五”末,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力争“十三五”末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建立中医科、中药房;
加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诊所,支持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推进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推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的服务模式,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中医药服务,探索建立中医医院服务新模式。
鼓励优秀中医药企业和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药服务机构,培育具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医药品牌。
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办医。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社会办医院和健康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一视同仁。
凡是没有明令禁入的健康医疗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放宽服务领域要求,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大力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
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康复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中心、制剂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
推进医疗设备、医疗信息、健康服务云平台等第三方服务外包,发展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和专利信息服务等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
4、医药制造业。
依托现有制药企业、医院和科研院所,重点发展化学药品、生物制药等领域,构建以基因工程药、新型制剂等为重点的医药产业集群。
鼓励集成创新,重点推进一批市场广阔、技术含量高的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剂型及新型药用辅料研发和应用,提高我市制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鼓励应用绿色环保工艺节能减排项目,积极发展高附加值、多品种、小批量的医药中间体或原料药,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15年的8.7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20.6亿元。
5、医疗器械制造业。
着眼打造中国首个全国性医疗器械及相关产业的生产基地和交易市场,成为国内专业的医疗器械产业集聚中心、全球医疗器械厂商的集散地和产品博览中心。
到2020年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利税100亿元。
(二)重点打造的增长点
1、体育健身产业。
把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健康河北”工程,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体育与强身健体、康复融合发展。
到2020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2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
推动体育与健身、休闲、医疗融合发展。
转变体育产业、健康产业投入方式,将体育健身作为重要增长点。
充分发挥体育在疾病防御、慢性病防治、病后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公众转变健康消费理念,使传统事后医疗投入转变为事前健身投入和事后医疗投入相结合。
加强对群众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将医疗愈后恢复与康复训练、体能训练引入定点健身俱乐部。
鼓励更多人群参与科学健身,实现减少疾病发生与体育健身产业同步发展。
促进体育生活化、体育消费便利化。
鼓励体育场馆、健身会所、体育组织等面向社会提供便民服务。
建设综合性体育服务互动平台,鼓励体育赛事、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行业联动,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
探索竞技赛事与群众性赛事同时举办、紧密结合的赛事模式。
加快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共同打造一批体育服务业重点项目,联合申报国家级区域体育产业重点示范项目,联合申办和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和活动。
开发拓展精品体育赛事,大力培育沧州武术等我市特色体育运动项目,实现“一地一品牌”或“一地多品牌”。
2、保健用品行业。
挖掘传统优秀中医配方的保健功能,加强保健养生相关商品研发生产。
鼓励企业从事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的研发生产,加大对基因产品、海洋产品、生命产品等研发力度。
加强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监管,强化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制定工作。
加大对新资源、方便型保健品的开发应用力度。
到2020年,我市保健品行业产值达到5亿元。
3、医药物流产业。
构建分工合理、体系完备、设备一流的现代医药物流和零售网络,打造具有实力、竞争力的医药物流产业。
到2020年,全市药品流通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
支持互联网与医药物流融合发展。
推动市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将95095医药平台作为互联网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积极开拓互联网药品交易业务。
三、打造产业支撑平台
(一)构建“互联网+医疗”平台。
重点促进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大健康、新医疗”产业的融合创新,为产业智慧化提供重要支撑。
1、建设统一、开放、共享的沧州“健康云”。
整合全市医疗健康资源,建设一个面向患者、百姓和医院、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医药企业的沧州“健康云”,实现跨机构、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居民和患者提供医疗、健康管理、远程会诊和保健服务,为政府监管提供大数据支撑,为健康服务机构和企业提供健康相关信息服务。
2、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健康信息平台。
健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
实施全市居民健康“一卡通”工程,实现各类个人健康信息归并、整合和共享。
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医学影像、检验检查报告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区域影像信息系统、医院管理和信息共享系统。
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健康、医疗信息数据库。
制定医疗服务信息交换标准,建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与北京、天津市专家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大幅提高我市远程会诊、远程医疗水平。
引进京津两地优秀卫生人才和先进技术,改造我市远程医疗卫生教育系统,提高我市医疗服务水平。
3、大力发展新医疗电子服务业态。
充分利用“互联网+”,建设面向患者、医生、医院、保险、药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新型业态。
重点培育综合疾病风险评估、在线疾病咨询、远程治疗和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健康管家服务产业;
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
加快医疗健康大数据开发,充分利用穿戴式植入式智能设备、移动终端、固定终端等终端设备,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养老信息服务;
积极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打造高端医疗技术和管理平台(诊室、手术室、放射、检验检测、药房、康复、体检、专科医疗),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高高端医疗患者的服务体验。
积极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交流互动、网上支付、远程培训等健康信息服务业务。
积极引导医疗机构面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
4、全力打造“智慧医药”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集群。
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开展处方药社会化供应试点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处方社会化供应;
利用移动互联技术跨界整合医院、医生、患者,设备、药品、数据等资源,探索培育1家“云医院”,形成“大健康、新医疗”互联网加产业集群;
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产业,推动自营式B2C网上药店、第三方平台模式和B2B采购平台快速成长;
积极推进“互联网+”益民服务,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
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
发展第三方在线健康市场调查、咨询评价、预防管理等应用服务,提升规范化和专业化运营水平;
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产业服务水平。
(二)拓宽投融资平台
1、完善多元投资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健康产业发展投融资基金,鼓励私募公司和创业投资机构对健康企业的股权投入。
积极支持成熟企业通过境内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海外股票市场上市融资。
探索健康产业的国际融资方式,选择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健康产业项目,吸引国外资金的介入,推动健康产业园区的国际合作,促进健康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2、积极发展健康保险。
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为“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产品和服务。
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人群覆盖面。
积极探索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等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医疗执业保险。
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的机制,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三)搭建人才支撑平台。
利用京津一流的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采取合办、引进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到我市兴业。
加大相关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构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互促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人才培养体系。
鼓励高校加强相关教学资源建设,重点打造生命科学、医学、药学、健康信息、健康食品等领域的研究型和管理型人才培养基地;
加大对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健康相关专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打造健康管理、健康养生、中医药保健、健康旅游、健康制造等领域的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
充分依托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健康产业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推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行业的实训基地建设。
四、重点产业发展布局
(一)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
充分发挥我市紧邻京津的区位优势,瞄准京津老年高端消费人群,按照“医、护、养、学、研”一体化新模式,积极发展面向京津的养老产业,构建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医疗健康和老年养护基地。
(二)中国(沧州)医疗器械城。
着眼“55311”发展目标,规划占地5000亩,分别建设沧东开发区、中捷产业园区、黄骅市三个园区,计划总投资500亿元,引进企业300家,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利税100亿元。
(三)渤海新区医药工业园。
发挥沧州临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容空间大、配套条件好和低成本优势,引进四环药业、双鹤等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重点医药企业,与北京、天津市共建渤海新区医药工业园。
提升高端品牌药、独家及大品种药物的市场规模,打造京津冀新药品种落地转化和规模化生产的重要承载地之一。
(四)扁鹊中医药文化产业园。
利用扁鹊中医药文化背景和白洋淀湿地、温泉等资源,在华夏医祖扁鹊故里任丘打造集中草药种植、加工、贸易和民族医药文化挖掘、交流及健康养生、旅游观光等产业园区。
(五)沿海度假休闲旅游区。
依托海洋、避暑等特色资源,突出滨海度假和生态优势,在南大港湿地、中捷产业园、滨海盐池及海丰镇遗址等区域构建面向全国和国际市场的滨海度假休闲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沧州市推进“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完善规划体系,做好顶层设计,围绕发展定位和重点,结合总体空间布局,进一步编制“大健康、新医疗”产业重点领域和行业专项规划,形成统一衔接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体系。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大健康、新医疗”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实施。
(二)推进政策创新。
全面梳理“大健康、新医疗”产业领域的相关政策,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措施,着力从财政支持、土地供给、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技术创新、投融资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生物医药、体育、医疗等省级产业引导基金在投向上向我市“大健康、新医疗”领域倾斜。
探索“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正面引导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管理方式,促进重点产业和领域加快发展。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健康产业公共产品指导目录。
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引导健康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打造强势宣传阵地和平台,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鼓励开办专门的健康节目或栏目,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健康消费观念,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组织举办国际性的年度健康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打造行业性活动品牌。
严格规范药品、保健用品、医疗机构等健康产品方面的广告和宣传行为,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实报道,营造良好的健康消费环境。
(四)加强监测评估。
尽快建立“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完善产业运行监测网络平台,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及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建议。
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大健康、新医疗”产业规划实施进行中期评估机制,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
加快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目标和指标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考核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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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 健康 医疗 产业 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