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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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目标
1、项目部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
零死亡;
地面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项目部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思想,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带头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级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安检员及安全员,要以三铁精神忠于职守、积极工作、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坚决扼制一切“三违”现象的行为,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五、项目部、队、各班组,各工种、各岗位、各环节、各工序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目标管理的落实。
六、安全生产目标由项目部经理进行层层分解,分解到施工队和各员工中,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浙江中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山项目部
(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安全奖罚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作为安全制约和激励的重要手段。
2、安全奖罚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不搞平均主义,体现重奖重罚。
3、有以下成绩之一的,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①模范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
②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上报,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因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显着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③抢救事故有功者;
④安全技术工作中的发明创造、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处罚。
①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②由于设备不完好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③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④发现事故隐患、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措施事故处理,又不及时报告的;
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
⑥发现事故隐患、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预防措施或进行处理,又不及时报告的
⑦对制止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机报复的;
⑧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⑨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致使职工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的。
(三)安全技术审批及安全文件贯彻学习制度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
第一条技术文件是安全工作的最基本的指导性文件,是安全生产的源头,要实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技术文件的审批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编制的安全技术文件有:
1、单位工程施工作业规程
2、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针对本项目部的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实施细则;
5、项目部“一通三防”、“井筒防坠”、“提升运输”、“顶板管理”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6、特定时空或特殊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停工复工措施、瓦斯排放措施、贯通措施、井巷施工防治水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等);
7、已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作业规程因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变化须编制的补充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的揭煤措施;
9、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的特种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条项目部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通风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特定时空(工序)的安全措施、揭煤措施等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第四条单位工程作业规程、分部工程施工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
第五条以下技术文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初审并会签后报处审批:
1、单位工程施工作业规程(井下巷道及硐室工程作业规程、井筒施工作业规程及井筒特殊区段施工作业规程、井下煤仓及暗立井施工作业规程).
2、特殊工序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期间的系统通风方案。
4、在施工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时,防止煤与瓦斯突出及揭煤的措施。
5、项目部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6、应急救援预案。
7、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编制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8、井筒或巷道穿过含水层、断层破碎带、溶洞、陷落柱、老空等特殊地质构造的安全技术措施。
9、井筒冻结段放炮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0、瓦斯超限的处理措施。
11、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由处总工程师审批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以下技术文件经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1、由工程处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补充内容的补充措施。
2、因施工条件变化急需采取措施处理的应急措施,如临时停电造成瓦斯积聚,送电后立即排放瓦斯的措施等。
3、一般技术操作规程。
4、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5、项目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组织编制的技术制度类文件。
6、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按规定不需上报审批的技术文件。
第七条项目部审批安全技术文件时,有技术员呈报说属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和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队长、技术员参加。
第八条向项目部递交技术文件前,施工队队长、编制人必须签字,否则不予审批。
第九条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严格按照编制及审批权限进行上报审批,未经批准或超越权限签发的技术文件一律无效。
第十条在开工前安全技术文件应按照其重要程度及覆盖范围对涉及到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学习交底,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应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安全活动日重新贯彻一次。
第十二条项目部和施工队要有专人保管安全技术文件,并且按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监督安全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当条件发生变化文件需要修改时,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对不执行文件、不修改的有权停工和处罚。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1、事故隐患,系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系指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针对煤矿施工实际情况所存在的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一章排查治理职责
2、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织长:
项目部经理
副组长:
项目部领导成员副职
成员:
项目部所属各队长、各职能组组长、专业技术员。
3、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项目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主管生产、技术及其他业务的副经理具体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监站长负责监督监察、统计分析、信息报送、跟踪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项目部应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第二章排查治理
5项目部应结合实际和特点,全面规范隐患排查内容,编制隐患排查表,持表排查。
隐患排查内容应包括综合排查和专业排查两个方面,综合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机制、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三违”、“三超”、安全投入、安全培训、责任追究、“三同时”、应急救援等方面;
专业排查应结合国家关于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6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全面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项目部、区队每旬进行一次系统隐患排查;
班组必须坚持日常隐患排查制度;
岗位作业前必须开展隐患排查和危险预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章监督管理
12实施事故隐患限期整改。
原则上D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3天,C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10天,B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20天,特殊情况下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13凡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及时,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安全检查分两部分,一是由安全副经理组织每10天进行一次大检查,二是由矿建队安全副队长(或专职安全员)组织每天进行安全自检。
一、项目部安全大检查
1、项目部自开工之日起每10天对施工地点、场区、车房、库房和宿舍等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2、参加检查人员为项目部各部门主管领导、队长及专职安全员。
检查分内业和外业,内业主要查安全资料的整理、班组原始记录、火工品领用记录、设备运转日志、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安全事故及三违人员的追查处理;
外业分地面和井下两个小组,主要查井壁质量、悬吊设施安全状况,“两盘两台”文明施工,稳绞车、变电所安全装置的完好使用情况,井下通风和地面防灾情况,各车间、车房设备状况及文明施工等。
3、召开安全大检查会议,对查出的各类问题,以通知形式下达到各部门及矿建队,紧急重要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般问题限期整改,轻缓问题虽暂不危及安全但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在不影响井下作业的时间空段内安排处理。
4、在会议上复核上次安全大检查的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如有整改不到位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如因整改不利造成事故的,项目部根据有关制度,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5、对无故或有事未请假不参加安全大检查的人员给予缺一次罚款50元的处罚。
二、矿建队安全自查
1、矿建队安全生产副队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施工的井筒信号、照明等均进行安全自查,并做钩头专项检查记录,督促电瓶车司机填好运转日志。
2、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自行安排处理,比较大的问题自行不能整改的,必须给队长、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
3、文明施工必须达到项目部规定的标准。
三、配合项目部每周及处每月一次和公司每季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问题按要求限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处安监处。
四、按贯标要求整理各种资料,每月末将安全报表传真上报处安监处。
(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项目部自开工之日起,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每天召开开安全生产会,安全办公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管领导、技术员、队长、专职安全员、记录员。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
安全总结办公会:
1、安全办公会总结上周安全检查及存在问题以及解决落实情况;
总结上周安全管理成功的经验与教训,布置下周的安全任务和安全事项。
2、公布上周安全罚款和奖励情况,公布上周安全事故的次数、追查处理结果。
3、有计划地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及省有关煤矿基本建设法律法规等。
周早会:
1、安全早会总结前一天的安全问题,布置当天安全任务,以及注意事项。
2、解决实际中遇到的安全隐患,以及对各队、人员违章的通报、罚款。
3、及时学习公司和政府安全部门下发安全管理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
四、讨论安全管理心得和体会,提高安全管理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按贯标要求整理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
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责任,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
每次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到相关部门。
(七)入井检身、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
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矿灯、自救器、戴好安全帽、戴好安全带。
2、井口检身人员在职工入井前必须逐一进行检身,要仔细检查,严禁任何人携带烟火等易燃易爆品入井,一旦查出立即阻止其入井,并立即汇报值班室。
3、凡喝酒者,一律不准入井。
4、检查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法,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严格把好入井关。
5、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当班检身工作要做好记录,每天向值班室汇报一次。
6、专职安全检查员不定期对井口检身工作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者,按规定进行处罚,严惩不负责者并调离工作岗位。
7、特殊情况携带特殊易燃易爆物品下井者,如火机、电焊机、摄象机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专人保管。
8、每班入井职工应由班长清点并报值班室记录,升井后没有及时升井人员要查明原因,不查明原因,当班人员不得交班,提前升井人员要经班长同意。
9、井口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登记薄”,凡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10、每班需有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下井人数清点清楚,下井前到井口“值班处”入井人员登记薄上填写清楚。
(八)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本项目部调度室报告,调度室立即报告本项目部负责人。
2、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必须立即按照汇报程序报告公司安监部门及建设单位。
3、报告事故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人员情况、涉及范围;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必要时附事故现场简图。
3、发生事故必须抢救人员和财产,保护现场。
因抢救人员、财产和防止事故扩大等需要移动现场物料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必要时需拍照或录像。
4、清理伤亡事故现场,必须征得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的同意,对人为破坏事故现场或故意制造现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有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6、事故上报必须真实准确,不准弄虚作假,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对上报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7、项目部安监对各类安全事故负责统计、建帐和上报。
(九)“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一通三防”管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项目部经理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经理、项目部安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责任。
机电队长对机电设备防爆负管理责任,掘进队长对所管辖的施工范围负领导责任。
一、防灭火
矿井火灾是矿井灾害的普遍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明火、电气焊、煤炭自燃、电气设备维修不善以及违章放炮等环节引起的,针对矿井火灾的起因,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1、预防方法:
⑴储备消防器材,活动板房宿舍及重要的车厂房,由各施工点落实岗位人或指定专人负责。
⑵井口房内不得有明火,严禁用木板或其它易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井口20米内禁止吸烟。
⑶确实需要在井口或井下进行焊接或明火作业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次作业前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按照《煤矿建设安全规定》223条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为了能及时扑灭井口周围发生的火灾,要形成井口周围临时消防系统,其主要有水泵、水管、水源和设备器材。
⑷井下放炮不得用易燃性材料当做炮泥,不得放明炮、糊炮。
⑸电气设备运行、检修必须按照《电气运行规程》执行,不得超负荷运转。
⑹要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尽量减少存放易燃物品,并要妥善保管,禁止乱放,使用过的棉纱、破布,必须立即清除处理,在使用汽油、煤油清洗机器设备时,清洗地点20米以内严禁烟火。
⑺允许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有已审批的明火使用办法及岗位责任制,做到人走火灭,不留隐患。
⑻电气防爆方面,电气设备定期检修,确保其防爆性能,电缆接头不准有明接头、“鸡爪子”和“羊尾巴”。
2、应急救援:
⑴火灾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组织增援,并根据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堵截、隔离火源、疏散人员和保护物资,但在未有把握时不要盲目采取行动。
救险人员一定要撤到进风一侧。
在灭火时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团结一致,协同作战,迅速而有效的消灭火灾。
⑵井口房附近和井下发生火灾时,烟雾和有害气体威胁井下工人生命安全,这时应立即停止风机运转,切断火区电源,组织人员抢救。
⑶电缆短路和电缆放炮引起的火灾,首先要立即切断电源,根据火灾着火点采取措施。
二、粉尘防治
1、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2、井筒每隔50米设置一道水雾进行巷道降尘。
3、采用湿式凿岩等综合防尘措施,降低粉尘对空气的污染。
4、保持井口附近空气清洁,搅拌站和运输道路上,应经常洒水除尘。
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劳动保护用品,降低粉尘对人体的危害。
三、瓦斯防治
1、做好穿断层和揭煤时的瓦斯通风安全管理和机电设备防爆管理,电器接地保护、检漏保护及安全检修。
2、井筒第一次接近煤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施工,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揭煤前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小班瓦检员应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本(含CO2)和瓦斯牌板、一炮三检牌板,认真填写,规定的检测处均应挂牌板,牌版位置应便于人员观看。
当瓦斯突然发生异常时,瓦检员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汇报项目部调度室,并通知单位相关负责人。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及时赶到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5、主要通风设施和设备要明确专人负责,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十)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组织长:
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
安监负责监督监察、统计分析、信息报送、跟踪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项目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分析,梳理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
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和解决的难易程度来分,事故隐患分为A、B、C、D四个等级。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
8项目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例会的必议议题,安排部署、总结分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被列入A、B、C级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以正式报告形式专门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
9对于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如果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整改,要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安监处说明情况,隐患整改不及时,自动升级,并由原单位继续进行整改,无正当理由当月未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处罚办法相关条例的上限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9项目部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10对因存在重大隐患停工整改的项目部,整改结束后,项目部要组织生产、机电、技术、安全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安监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生产。
11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信息报告
12实行事故隐患定期上报制度。
项目部应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报告,并分别于每月1日和下一年度1月3日前,将上月、上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公司安监处。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应分析说明事故隐患排查的数量、级别、类别和整改比例,以及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发展态势和解决方案等。
13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C级隐患,项目部必须每月报公司安监处。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治理初步方案。
14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灾害(包括自然灾害)隐患,必须及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和安监处。
(十一)干部下井带班跟班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使项目部管理人员能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特制定本规定。
一、下井带班跟班人员范围
项目部经理、书记、副经理。
二、下井要求
(一)项目部必须按班次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跟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带班人员必须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下井带班规定:
分管生产、技术、机电、安监的副职(包括主管)下井不少于20次,带班不少于15次;
其他副职带班不少于10次。
带班跟班人员要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掘进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施工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班组和岗位
三、下井带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办公会议、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并督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施工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三)负责检查当班机电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四)负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并及时处理;
(五)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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