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1233483
- 上传时间:2023-01-28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13KB
恩施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Word下载.docx
《恩施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恩施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Word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其中:
06岁(含6周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6万元/年人,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每月最高金额不超过1600元支付;
710岁(含10周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不低于1万元/年人,训练时间不少于6个月,训练时间不足月数的,按每月最高金额不超过1700元支付。
(三)辅助器具适配类
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由手术医师、康复医师、辅助器具适配技师根据患儿的病情,提出适配意见,在征得患儿监护人同意后为其适配辅助器具。
受助儿童每年可适配辅具23件,按其生长发育需求可每年更换。
(四)其他由省级救助的项目
儿童人工耳蜗项目、儿童助听器项目以及苯丙酮尿症患儿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救助,按照省残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2018年湖北省残疾人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鄂残联函〔2018〕2号)要求执行。
以上康复诊疗项目(不含其他由省级救助的项目)属医保支付范围且已制定按病种收费标准的,康复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不得向患者收取,医保基金及相关救助资金不予支付。
四、机构准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需在定点康复机构开展。
我州定点康复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残联会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原则选择确定,报州级审核,州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定的机构名单报省残联备案。
定点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申报审批确定,根据服务情况每年可新增和取消。
手术类和辅具类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条件由州级根据实际开展的项目确定,康复训练类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条件按《湖北省010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准入及服务规范》(附件1)执行。
五、救助流程
(一)自愿申请
本着自愿原则,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本、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县市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
对救助对象中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散居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等五类残疾儿童要在审批表中进行标注。
(二)审核确定
县市残联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对象,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并公示,对申请者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定的,要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做好《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等资料留存备案。
(三)实施救助
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监护人(照顾人、委托人)可自主选择湖北省定点康复机构之一接受康复服务,由户籍所在地县市残联审批同意后开具介绍信。
申请者与定点机构签订康复协议,按协议约定和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康复救助。
对于具备入普幼、普小能力的残疾儿童,县市残联要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帮助其随班就读;
定点康复机构为其提供点训或预约式康复服务。
定点康复机构负责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具体要求》(附件3)对救助对象实施系统、规范的康复治疗和训练,归集并保存受助对象的纸质档案。
(四)经费补贴形式
1.手术类:
由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手术,手术结束后,凭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自费凭证到申报地残联报销。
2.康复训练类:
(1)家长先行垫付费用,康复结束后凭项目申请审批表、康复协议、康复档案与交费凭证到申报地残联按项目救助标准报销。
(2)由残联将补贴经费拨付至签订协议的定点康复机构。
(五)检查评估
当地政府或残联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救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数据统计
(一)中国残联精准康复管理系统:
县市残联在此数据库中确认辖区内010岁持证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录入符合救助条件的非持证残疾儿童,并据实录入救助信息。
(二)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信息数据库:
县市残联在此数据库中据实录入辖区内受助残疾儿童信息,州残联对各县市受助儿童信息进行回访核实,省残联按此数据库监管各地残疾儿童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上述两个数据库中受助残疾儿童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应完全一致,两数据库互相印证。
七、项目监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监管内容包括:
残疾儿童信息真实性、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及落实情况、定点康复机构服务及康复效果等情况。
各县市残联和相关部门负责规范救助流程,监督日常工作,管理辖区内定点机构,合理合规使用项目经费。
州残联和相关部门负责督导各县市救助制度的执行,每年对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并通报结果。
评估结果不达标的定点康复机构,由属地残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按程序上报,取消其定点康复机构资格。
八、经费保障与监管
(一)经费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担,州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
各县市要统筹使用中央、省、州拨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县市财政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积极鼓励通过社会救助、募捐等渠道,加强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的保障力度。
(二)经费拨付。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按照年初预拨,年终结算的原则,定点机构年度康复训练和手术完成后,填报《恩施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至同级残联进行核实结算。
残联根据救助类别、人数、标准及施救情况将资金补助给定点机构和救助对象。
(三)经费管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九、职责分工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
地方政府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列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督导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一)残联组织要按照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当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筛查掌握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
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公开择优原则,筛选确定为残疾儿童提供服务的定点康复机构,共同履行对康复机构的监管责任。
(二)教育部门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加强残疾儿童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特殊教育机构开展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有入学或入园能力的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小学或幼儿园提供支持保障。
(三)民政部门要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
对其他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可予以临时救助。
(四)财政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上级拨付的残疾儿童康复经费和本级经费。
(五)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将残疾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根据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需求,逐步增设报销项目,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程序;
探索将残疾儿童门诊医疗康复费用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视同分级转介的一类医疗单位,落实同等报销比例等优惠措施。
(六)卫健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的筛查工作,依托卫健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登记、报告制度,填写《恩施州残疾儿童筛查信息表》(附件5),与同级残联实行信息共享;
推动康复医学诊断标准、评估量表和应用技术规程的研发与推广工作,逐步推行康复医学与残疾预防的有效对接。
(七)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康复机构登记,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和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八)扶贫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精准扶贫和健康扶贫重点内容,确保相关政策向贫困残疾儿童倾斜,加大贫困残疾儿童的兜底保障力度,对建档立卡的残疾儿童家庭予以精准帮扶。
十、附则
本办法由州司法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湖北省010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准入及服务规范
一
机构资质
机构必须为独立法人,能出具有效的法人证书
脑瘫康复训练机构必须具备医疗资质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医疗资质或教育资质的机构
二
安全
保障
消防安全
符合消防相关规定和要求,能提供书面证明
机构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和责任事故
整体环境
开展服务的场所要有必须的无障碍设施,保证残疾儿童活动无障碍、安全便利
监控设备
所有训练场所均须安装有效的监控设施
应急预案
有防火、卫生、突发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
有晨检、留餐、留宿的环境安全;
防跌倒、防意外等相关制度规定
三
收训能力
日收训儿童数不少于15人
四
场地
设备
服务场所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有安全可用的户外活动场地
功能分区
集体教室、个训室、评估室、儿童专用卫生间
语训机构
有测听室,室内有吸音降噪处理
脑瘫机构
PT室、OT室、ST室、运动和感统训练室
智障机构
运动和感统训练室、区角或情景教室
孤独症机构
运动和感统训练室、音乐游戏活动室
设施
评估工具、办公教学设备、玩教具、康复设备
测听工具、助听设备保养包
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认知训练相关器具
感统训练器具、精细动作训练玩教具
认知、感统、言语训练器具,音乐、多感官训练设备
五
人员
师资
专业资质
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专业师资,包括:
医生(康复医生)、护士(康复护士)、康复治疗士(师)、心理咨询师、假肢矫形器工程师、教师(特教、幼教)、社会工作者等
师生配比
语训机构中师生比达到1618
脑瘫机构中康复医师配比达到120、康复治疗师配比达到15、康复教师配比达到110
智障机构师生比达到1315
孤独症机构师生比达到14
培训要求
所有康复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或专业培训
六
财务
管理
专账
有独立的银行对公账户,财政资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专人
专职专业财会人员,会计出纳分设
台账
救助项目台账完整齐全,有家长签字认可
制度
有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清晰,报销审核环节完整,票据合法真实
七
服务
规范
训练时长
06岁训练10个月
710岁训练6个月
康复流程
初始评估,制定教学计划,建立个人档案,实施康复训练,阶段性评估,家长培训和家庭指导,末期评估,回访和满意度调查
课程设置
开设集体、小组和个别训练课程,每日基本康复训练不少于3小时,开展学前教育,有户外活动
开展听能管理,保证助听设备正常使用
开展运动、作业、言语治疗,引导教育,定期安排社会融合活动
开展认知、言语、运动和生活技能训练,定期安排社会融合活动
开展个训和一对一亲子同训,安排融合教育活动
档案资料
受助儿童个人信息、救助项目审批表、评估结果、教学计划、康复台账、家长培训记录、回访和满意度调查记录
质量控制
建档率
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
康复有效率
根据类别,初始评估和末期评估比较核算康复训练有效率
家长培训率
家长培训率g;
100%
家长满意率
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g;
90%
项目名称
项目标准
项目要求
儿童人工耳蜗
项目
单侧植入人工耳蜗
术后一年调机不少于3次
儿童助听器项目
双耳佩戴
助听器调试一年不少于2次
苯丙酮尿症患儿
救助项目
患病儿童康复档案建档率100%
家长对儿童康复的满意率g;
机
构
康
复
训
练
项
目
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机构康复训练(06岁不少于10个月;
710岁不少于6个月)
全日制每日单训不少于30分钟;
非全日制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每半年接受一次听觉言语能力评估,每一年进行一次学习能力评估。
脑瘫儿童
康复训练
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
开展六大领域康复训练、教学和评估;
根据需要提供辅具配置建议和使用训练;
开展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
1.康复评估、训练建档率100%
2.康复训练总有效率g;
85%
3.矫形器装配率g;
60%
4.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g;
5.家长培训率g;
6.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g;
80%
7.组织受助儿童开展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孤独症儿童
遵从孤独症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包括:
个别化训练、集体课和感知觉运动课。
1.为受助对象建立康复档案
2.根据《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试行)》进行定期评估,定期开展家长培训
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天,有周康复课程和日康复流程安排;
3.家长对儿童康复训练的满意率g;
4.家长培训率g;
5.家长对培训工作的满意率g;
6.组织受助儿童开展文化、娱乐等社会融入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注:
1.此表由定点服务机构填写。
2.每年填报后,报县级残联备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恩施 残疾儿童 康复 救助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