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 堤防险情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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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指挥部;
防汛抗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防汛日常工作。
防汛指挥机构主要组成:
各级人民政府首长任指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由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
(三)水利部所属的流域管理机构内部组成防汛指挥(或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挥本流域的防汛抗洪事宜及防汛日常工作。
长江和黄河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总指挥部),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与辽河、太湖流域机构设立防汛办事机构。
流域防汛指挥(或办事)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首长(或分管该项工作的行政负责人)以及驻军与流域机构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
防汛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
在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组织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贯彻防汛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令;
部署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宣传,制定防洪预案,及时检查,督促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
掌握汛期雨情、水情、工情和气象形势,下达防汛调度指令并检查督促落实,及时组织查险、抢险、物资调运、群众迁移安置及各种保障;
掌握洪涝灾害情况;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等。
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
对防汛准备(防洪工程建设、防汛宣传发动、防汛工作部署、防汛队伍组织、训练、物资储备、河道清障等)、抗洪工作(防汛指挥、防汛队伍上岗防守、查险、抢险、物资调运、各种保障等)、群众迁移安置、灾后重建等工作全面负责。
三、防汛工作制度
为使防汛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强化指挥、协调、各司其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防汛责任(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一)行政首长负责制
《防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行政首长负责是指全国由国务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由省长、市长、县长负总责,并责成一名副职主抓防汛工作。
(二)分级责任制
根据江河堤防、闸坝、水库等防洪工程的工程等级、重要程度、防洪标准、以及所处的行政区域等,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管理运用、指挥调度的权限责任。
在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调度、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度。
(三)分包责任制
包括分包工程责任制和分包防汛任务责任制。
分包工程责任制:
为确保重点地区和主要防洪工程的汛期安全,各级政府行政负责人和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实行分包工程责任制。
并将同一河段的岁修、清障、防汛三项任务纳入分包工程责任内。
分包防汛任务责任制:
部门承担的防汛任务和所辖防洪工程实行分部门防汛责任制。
(四)岗位责任制
对工程管理单位的业务处室和管理人员、护堤(工程养护)员、防汛人员、抢险人员等要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任务和要求,定岗定责,落实到人。
(五)技术责任制
在防汛抢险中为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技术专长,实现优化调度、科学抢险,提高防汛指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凡是有关预报数据、评价工程抗洪能力、制定调度方案、采取抢险措施等技术问题,应由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建立技术责任制。
关系重大的技术决策,要组织相当技术级别的人员进行咨询,博采众议,以防失误。
(六)值班工作制度
为应对变化、及时处理有关工作,各级防汛机构汛期均应建立防汛值班制度,使防汛机构及时掌握和传递汛情,加强上下联系,多方协调,充分发挥枢纽作用。
(七)班坝责任制
班坝责任制,是指专业管理(包括运行观测、维修养护)与防守险工(包括护滩控导工程)坝岸的工程班组和个人实行分工管理与防守的责任制度。
即根据工程长度、坝垛数量、管理或防守力量等情况,把管理和防守任务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提出明确任务要求,由班组制定实施计划,认真落到实处,确保工程完整与安全。
(八)防汛工作制度
针对防汛工作的全过程,从工作项目、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方面,建立各项工作制度。
应重点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值班、检查、防洪和水资源运用计划的编报、防御水旱灾害方案及其实施步骤的修订、总结及评比考核等制度;
并建立健全气象、雨情、水情、旱情预报测报和会商,水旱灾情统计报告,工程防守和运用,通信管理,河道清障,人员的安全转移,经费、物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以及防汛联系汇报、巡堤查险、险工坝岸探摸、河势观测、险情抢护制度等。
并逐项落实,使防汛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防汛队伍
防汛队伍的组织,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相结合,实行军(警)民联防。
各地防汛指挥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群众防汛队伍和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方法,必须组织严密、行动迅速、服从命令,并建立技术培训、抢险演习等制度,做到思想、组织、抢险技术、工具料物、责任制“五落实”,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要求。
(一)专业队伍
专业队伍,由黄河系统职工组成,是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分为经常性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和机动抢险队伍。
经常性专业防汛抢险队伍:
由防洪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护堤员、护闸员等组成。
平时做好防汛准备;
汛期在防守岗位上密切注视汛情,加强检查观测,及时分析险情,并可应对小险情的抢护;
防大汛抢大险期间,主要是担任抢险的技术指导工作。
机动抢险队伍:
为了提高抢险效果,在一些主要江河堤段和重点工程组建了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专业机动抢险队,承担重大险情的紧急抢护任务。
专业机动抢险队应配备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施工机械、照明通信等设备。
黄河从1991年组建专业机动抢险队。
专业机动抢险队由熟练掌握抢险技术的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一般一支抢险队50人左右,配有挖掘机、装载机、铲运机或运输车辆等机械,以及交通、照明、通信、运输等设备。
专业机动抢险队,汛期集中待命,非汛期“平战”结合,参加工程建设施工及工程维修养护等任务。
(二)群众防汛队伍
群众防汛队伍是是江河防汛的基础力量,是主力军。
群众防汛队伍一般以沿江河地(市)、县的群众为主,根据防守任务和群众居住地距堤(防洪工程)远近情况,划分为一、二、三线防汛区,并按一、二、三线及预备队建制进行组建。
一线队伍:
一般把紧靠江河的乡镇列为防汛第一线(或称为一线防汛区。
一线防区以本辖区的大堤长度为责任段,过去是:
平时安排群众专职护堤员、加强对堤防工程管理,汛期组织队伍上堤防守;
现在是:
平时不再安排群众专职护堤员,汛期组织队伍上堤防守),以一线防汛区组织的防汛基干班、替补基干班、抢险队(包括驻镇企业抢险队)作为一线防汛队伍。
由于沿江河乡镇群众熟悉江河情况、比较懂得防汛抢险知识,所以,一线防汛队伍是群众防汛队伍的基本力量。
二线队伍:
一般把沿江河县(市、区)的非沿江河乡镇都作为防汛第二线(或称为二线防汛区)。
以二线防汛区组织的防汛基干班、防汛班、以及部分驻沿河县(市、区)的企业组建的抢险队作为二线防汛队伍。
三线队伍:
沿江河县(市、区)除一、二线防汛区以外的街道办事处和有防汛任务的非沿江河县(市、区)作为防汛第三线,并组织三线防汛队伍(一般为防汛班)。
防汛预备队:
是为防御特大洪水和抢护严重险情而组织的后备力量。
防汛一、二、三线,除按要求组织防汛基干班、替补基干班、防汛班、抢险队外,均可另组织预备队。
防汛基干班,是群众防汛队伍的基本组织形式,由民兵和青壮年组成,一般每班12人,汛前登记造册,汛期达到防守水位时按规定组织防守。
抢险队是抢险的机动力量,每队30~50人。
替补基干班、防汛班、以及预备队,在队员的年龄结构组成方面均较防汛基干班有所放宽。
(三)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中流砥柱,是防汛抢险的突击力量(突击队)。
第二节堤防工程险情分类
一、巡堤查险
巡堤查险是防汛队伍上堤防守的主要任务之一,巡堤查险人员要清楚巡堤查险的任务、内容、方法、及注意事项,积极主动地做好该项工作。
(一)巡堤查险的任务
1、了解工程现状,掌握工情、水情、河势的变化情况;
2、按照巡堤查水各项规定进行巡堤查险,发现问题,及时判明情况、采取恰当处理措施,遇有较大险情,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3、基干班上堤后,及时平整堤顶、清除高杆杂草、填垫水沟浪窝、检查处理堤防隐患,在背河堤脚、临背河堤坡、及临河水位以上0.5m处整修查水小道,清除巡堤查险障碍物;
4、发现可疑险象,应专人专职做好观测工作;
5、制止一切破坏活动,维护工程及工程设施的完整、安全。
(二)巡堤查险内容
1、检查堤顶、堤坡、堤脚有无裂缝、坍塌、滑坡、陷坑、浪坎等险象、险情发生;
2、检查堤坝背水坡脚附近或较远处的积水潭坑、洼地渊塘、排灌渠道、房屋及建筑物内外等容易出险又容易被人忽视的地方有无管涌(泡泉、翻沙鼓水)现象。
3、检查迎水坡砌护工程、穿堤等工程有无裂缝损坏和崩塌,退水时临水坡有无裂缝、滑塌,检查闸涵有无裂缝、位移、滑动、闸孔或基础漏水现象等。
(三)巡堤查险的方法
洪水偎堤后,基干班(组)按预先划分的防守责任段分头巡回巡查。
巡查范围主要包括:
临河堤坡、背河堤坡、背河堤脚以外50~100m范围内的地面、对有积水坑塘或堤基情况复杂的堤段还需扩大巡查范围。
巡查人员要随身携带探水杆、草捆、土工布、盛运土的工具、铁锨、照明工具等。
具体巡查方法为:
1、巡查临河时,一人持探水杆顺水边走,一人(或数人)拿铁锨走堤坡,一人背草捆在临河堤肩走。
沿水边走的人要不断用探水杆探摸和观察水面起伏情况,分析有无险情,另外两人(或其余人员)注意察看水面有无漩涡等异常现象,并观察堤坡有无裂缝、塌陷、滑坡、洞穴等险情发生。
2、巡查背河时,一人走背河堤肩,一人(或数人)走堤坡,一人走堤脚。
巡查人员观察堤坡及堤脚附近有无渗水、管涌、裂缝、滑坡、漏洞等险情。
3、对背河堤脚外50~100m范围以内的地面及坑塘、沟渠,应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巡查,检查有无管涌、渗水等现象,并注意观测其发展变化情况。
对淤背或修后戗的堤段,也要组织一定力量进行巡查。
4、发现险情后,应指定专人定点观测或适当增加巡查次数,及时分析和初步判定险情种类、并向上级报告。
根据险情类别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一般险情,先报抢护方案,批准后再抢护;
较大和重大险情,边报告边抢护),
5、每班(组)巡查堤段长一般不超过1km,可以去时巡查临河面、返回时巡查背河面,相邻责任段的巡查小组巡查到交界处,必须互越10~20m,以免疏漏。
6、巡查间隔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定为10~60分钟。
当水情不太严重时,可由一个小组临背河巡回检查;
水情紧张或严重时,两组同时出发,一临一背交互巡查,并适当增加巡查次数;
水情特别严重或降暴雨时,应缩短巡堤查水时间,酌情增加组次及每小组巡查人数;
特殊情况下,要固定专人不间断巡查,必要时应固定人员进行观察。
7、巡查时要成横排走,走堤肩、堤坡、水边、堤脚的人齐头并进,拉网式检查,以便彼此联系。
(四)巡堤查险注意事项
1、巡查工作要统一领导、分段分项负责,要确定巡查内容、时间(或次数),把任务分解到班组、落实到人。
2、巡查次数要根据水情及时调整,当遇到临河水位上升、水流冲刷堤防、大风、下雨等情况时,要增加巡查次数,对可能出现较大险情的部位,还要专人昼夜监视。
3、巡查时必须带铁锨、口哨、探水杆等工具,夜间检查要持照明工具,除随身背的草捆外、其他料物及运土工具可分放堤顶,以便随时取用;
夜间巡查,一人持手电筒或应急电灯在前,一人拿探水杆探水,一人观察水的动向,仔细查看。
4、巡查人员要挑选责任心强、有防汛经验的人担任,编好班组,力求固定。
5、巡查、休息、交接班时间,由带领巡查的队(组)长统一掌握,巡查进行中不得休息,规定当班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
6、各队(组)巡查交界处必须搭接一段,一般10~20m。
7、巡查中发现可疑迹象,应派专人进一步蹲点观测、检查,探明原因,向上级报告,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8、巡查人员必须注意“五时”,做到“五到”、“三清”、“三快”。
(1)“五时”
“五时”即黎明时(人最疲乏)、吃饭及换班时(思想易松劲、检查容易间断)、黑夜时(看不清、容易忽视)、狂风暴雨交加时(最容易出险、出险不容易判断)、落水时(人的思想最易松劲麻痹),这些时候最容易疏忽忙乱、注意力不集中,容易遗漏险情,必须引起注意。
(2)“五到”
“五到”即眼到(用眼观察、看清、看准)、手到(用手来探摸、检查、感觉有无变化)、耳到(用耳听水流及工程有无异常声音)、脚到(用脚检查,如赤脚试探水温及土壤松软情况、用脚在水下探摸)、工具料物随人到(应随身携带的工具料物)。
(3)“三清”
出现险象要查清;
报告险情要说清;
报警信号要记清。
(4)“三快”
发现险情快;
报告险情快;
抢护快
(五)报警报险
1、报警
发现险情要及时报警,报警要根据险情种类、按照报警方式(警号规定)和报警规定、及时清楚(三清)地完成。
(1)警号规定
1)吹哨报警:
凡发现渗水、陷坑、裂缝等一般险情(险情分级见表10--1)时,可吹哨报警。
2)锣鼓报警:
凡发现漏洞或严重的裂缝、管涌、脱坡等较大险情时,即敲锣(右岸锣)、打鼓(左岸鼓)报警或鸣枪报警。
3)鸣枪(或放火)报警:
堤坝出现重大险情,有可能溃决时,可以鸣枪或放火报警。
4)电话报警:
发现险情,除执行以上报警警号规定外,另派人电话(坐机、手机、对讲机)向指挥部报警。
5)其他报警: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用其他方式(如报警器、广播、电视、信息)报警。
6)出险及抢险标志:
紧急抢险地点,白天悬挂红旗,夜间悬挂红灯(能防风、防雨)或点火。
(2)报警规定
由巡堤查水人员掌握。
2)锣鼓报警,点火报警,手机、对讲机报警:
由检查队(组)长掌握或指定专人负责,不得乱发。
3)鸣枪报警:
由责任段负责人掌握,指定专人执行,不得乱发。
2、报险
查险人员发现险情或异常情况时,乡镇人民政府带班责任人与黄河河务部门岗位责任人应立即对险情进行初步鉴别,对于较大和重大险情(险情的分级见表10--1)在10分钟内电话报至县(区、市)黄河防汛办公室。
县(区、市)黄河防汛办公室在接到较大和重大险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在研究抢护措施、及时组织抢护(一般险情,要先报抢护方案,经地市级或其以上级黄河防汛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组织抢护;
较大、重大险情,可边报告、边抢护)的同时,在30分钟内电话报至地(市)级黄河防汛办公室,并在1小时内报险情书面报告。
地(市)级黄河防汛办公室在接到险情书面报告、并核准后,应尽快报上一级黄河防汛办公室。
各级黄河防汛办公室在接到较大和重大险情报告并核准后,应在10分钟之内向同级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对重大险情,黄河防总办公室应在10分钟内报告常务副总指挥。
一般险情和较大险情的报告,由黄河防汛办公室负责人或河务部门负责人签发;
重大险情由本级政府防汛指挥部负责人签发。
县(区、市)级黄河防汛办公室险情报告的基本内容有:
险情类别,出现时间、出险地点(桩号、坝号、名称)、险情在工程或断面上的位置、险情的尺寸或规模,出险原因初步分析,险情发展经过与发展趋势预估,河势分析及预估,危害程度,拟采取的抢护措施,工料和投资估算,抢险组织等。
较大与重大险情应附平面和断面示意图。
(六)巡堤查险工作制度
巡堤查险工作制度包括:
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汇报制度、请假制度、查险责任制、报险制度。
1、巡查制度:
各级防汛部门,要对上堤人员明确责任,介绍本堤段历史情况和注意重点,并制定巡堤查险细则、办法,经常检查指导工作;
巡查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坚守阵地,严格按照巡查办法及注意事项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2、交接班制度:
巡视检查必须进行昼夜轮班,并实行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要紧密衔接。
接班人要提前上班,与交班人共同巡查一遍;
上一班必须在巡查的堤线就地向下一班全面交待本班巡查情况(包括工情、险情、水情、河势、工具料物、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情,要共同巡查一次,详细介绍其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相邻队(班、组)应商定碰头时间,碰头时要互通情报。
3、值班制度:
凡负责带领防守的各级负责人、带班干部都必须轮流值班,坚守岗位,掌握换班和巡查组次出发的时间,了解巡查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向上级汇报及指挥抢护险情等。
4、汇报制度:
交班时,班组长向带领防守的值班干部汇报巡查情况;
值班干部要按规定的汇报制度向上级汇报;
平时一日一报巡查情况,发现险情迅速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5、请假制度:
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纪律教育,休息时就地或在指定地点,严格请假制度,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下堤。
6、黄河防洪工程查险责任制:
堤防工程查险由所在堤段的县(区、市)、乡(镇)人民政府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群众防汛基干班承担,当地黄河河务部门岗位责任人负责技术指导。
7、黄河防汛报险制度:
发现险情并经鉴别、分级(见表10--1)后,应遵循“及时、全面、准确、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险。
二、堤防险情分类
(一)堤防常见险情
由于工程存在缺陷(如标准低、不合理等)、隐患;
遇高水位或超标准洪水、河势变化、特殊条件(如地震、特大暴雨、风浪等)等不利因素,导致出现破坏工程、影响工程安全(如不及时处理,甚至导致工程失事)的现象,称为险情。
工程不同,其运用条件不同,出现的险情不同,堤防常见的险情有:
漫溢、渗水、管涌、漏洞、滑坡、坍塌、跌窝(陷坑)、风浪淘刷、裂缝共九种。
1、漫溢
(1)特征:
漫溢,是洪水漫过堤(坝)顶的现象。
(2)成因:
由于设计(标准低、采用的计算值小)、施工(未达到设计值)、管理(有缺陷)等因素造成的堤防高程不足;
因河道淤积、障碍物阻水等原因造成的洪水位壅高;
由于河势发生大的变化、以及遭遇强风浪袭击等因素,而产生过大的波浪爬高;
遭遇超标准洪水。
都可能导致洪水位超过堤顶高程、而发生洪水漫溢的险情。
(3)危害:
堤防一般为土、或土石结构,抗冲能力差,属于不允许漫顶过水的建筑物,一旦漫溢过流,将会发生冲塌,如抢护不及时、则会造成决口。
2、渗水
渗水,也称散浸或洇水,是在渗透水压力作用下,水通过堤防渗出(渗出清水)的现象。
渗水的出水点称为出逸点(渗水的出逸点不是唯一的),自临河洪水位至背河最高出逸点之间、渗透水流在堤身内的水面线称为浸润线,见图10—1
临河水位高、背河水位低,即临背河水位差较大,使之具有较大的渗透水压力;
高水位(或较大渗透水压力)作用时间长;
堤身断面不足、筑堤或堤基土料抗渗性低、施工质量差(碾压不实、土石结合部不密实、两工接头及新旧结合不密实)、内部隐患等因素而使抗渗能力降低。
都可能导致渗水现象(险情)的发生。
堤防发生渗水,可使浸润线以下的土料处于饱和状态,土料的摩擦系数降低,坝体的边坡稳定性降低,易诱发裂缝、滑坡、陷坑等险情;
在渗透水流的作用下,出逸点处土颗粒或土块易被渗水带出,而发生渗透变形---管涌或流土,若抢护不及时还有可能发展成为漏洞。
发现渗水现象,并不一定急于抢护,对于堤防偎水时间不长、出逸点较低、出水量不大的渗水,可加强观测,密切注意变化,如果向出水量加大、且有土颗粒被渗水带出---形成管涌,就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管涌
(1)特征
管涌,也叫翻沙鼓水,又称泡泉或地泉,一般发生在堤防的背河坡脚附近或较远的坑塘中,是渗水当中有土颗粒被带出的的现象。
管涌呈孔状出水口、冒水冒沙特征,在出逸点周围形成“沙环”、又称“土沸”或“沙沸”;
管涌发生在颗粒不均匀的沙性土中,首先是细颗粒通过粗颗粒的孔隙被渗流带出,其次是较粗颗粒逐渐流失。
在粘性土或颗粒均匀的非粘性土中,渗流出口局部范围内土体表面的一部分土体中所有颗粒同时被渗流推动的现象称为流土。
流土是渗透破坏的另一种形式。
另外,由于粘土与树根草皮的固结作用,渗水尚未顶破地表土层、而使其被顶起、隆起的现象称为“牛皮包”(又称鼓泡)。
“牛皮包”下(被戳破)可能是渗水、也可能是管涌或流土。
(2)成因
出现管涌的原因主要有:
高水位(或临背河水位差较大)作用时间长、堤基下有强透水层、堤身的抗渗能力低(断面小、土质的抗渗性不强、施工质量差、有隐患)、渗透坡降陡、抵抗渗透变形的能力不够等,当渗透坡降大于堤身堤基出逸处表层土体的允许坡降(或渗透力大于土的浮容重)时,渗流出逸处的土体将发生渗透变形,形成管涌或流土。
概括起来,水有较强的渗透能力、土的抗渗性不足、且抵抗渗透变形的能力不够,是管涌发生的根本原因。
采取反滤围井或反滤铺盖抢护管涌,就是在不改变水的渗透能力和土的抗渗性能的情况下、制止了土颗粒被渗水带出,即阻止了渗透变形的发生。
(3)危害
发生管涌或流土,如不及时抢护,将会有更多的土颗粒被带出,由开始的细小颗粒向较粗颗粒发展、并由开始发生在出逸处向土体内发展,易诱发陷坑、坍塌等险情;
反过来,土颗粒的被带出,又进一步降低了土壤的抗渗性、加大了渗流能力,随着这种恶性循环的发展,可能会形成贯穿的渗流带砂通道(发展成漏洞)、造成决口等重大险情。
所以,发现管涌或流土,应及时进行抢护
4、漏洞
漏洞,是在高水位作用下形成的横向贯穿于堤身或堤基的流水通道(孔洞),有对应的进口、出口,表现为出流集中。
(2)成因
导致堤防出现漏洞的原因很多,主要有:
修筑堤防前,对古河道、强透水层等地质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好,对老口门抢险所用易腐烂料物、古建筑、碉堡、地窑、洞穴等未清理或清理不彻底;
施工时,土料质量差,碾压不实,两工接头或工程与岸坡接触处处理不好,土石(或其它建筑物、建筑材料)结合不密实;
运行中,存在裂缝(尤其是横向贯穿性裂缝)、各种洞穴等隐患;
洪水偎堤后,水位高、临背河水位差大、持续时间长、或直接形成漏洞、或管涌发展迅速形成漏洞。
③危害
发生漏洞,如不及时、有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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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第十章 堤防险情 10 第十 堤防 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