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考核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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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发现有一台未及时交回,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责任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
(三)、修理验收管理考核
1、委外修理的电气设备,修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维修资质,机电部负责推荐维修单位和维修质量把关,负责资质、维修金额审核,否则,按维修价值的25%考核相应责任单位。
2、矿内部检修需领取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出具由机电部审批签字的明细,否则不准随意发放回收后的开关,每发现一次按照当次所领电气设备原值的30%考核机电部,同时考核机电部负责人500元/次,机电部回收组管理人员1000元/次。
3、矿内部检修要将所领取的电气设备逐台进行修复完善,若存在漏修现象,每次按照漏修设备原值的50%考核机修修车间。
对不不具备维修价值的电气设备,机修修车间要及时上报机电部,待机电部核实后可不在此考核范围。
4、维修后的电气设备,需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现场用检查表进行试验,若发现电气设备存在失爆、保护不起作用、零部件残缺等现象的,务必重新进行修理,若屡次维修后仍存在上述现象或检修损坏的,由维修单位按电气设备原值进行赔付。
二、电气设备管理考核细则
(一)、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考核办法
井下电气设备部分:
1、新安装采、掘工作面所用高低压电气设备(含电缆)的型号、数量等均要与供电设计一致,每发现一处与供电设计不符,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工作面未移交的考核安装单位,移交的考核使用单位。
2、根据《煤安规程》规定,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现“三专两闭锁”,一经发现主扇供电线路不是专用线路、主扇未实现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等问题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
3、新安装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的压线工艺等要符合《煤安规程》、防爆60条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人50元;
若在安装过程中存在失爆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考核包机人200元。
4、安装过程中高、低压开关要根据供电设计中定值的大小进行整定,每发现一处整定值与供电设计不符,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人50元。
5、电气设备的局部及辅助接地装置须严格按照《煤安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一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
6、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的安装不允许影响其他采区工作面的正常生产,一旦出现由于电气设备的安装致使生产不能正常进行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2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7、电气设备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护,若因未采取安全防护而造成人员伤亡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地面电气设备的安装:
1、地面电气设备的安装需要停高压电作业时,相关施工人员要在机电部技术人员的监管下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一经发现在未办理工作票的情况下施工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造成人员伤亡等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2、电气设备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护,若因未采取安全防护而造成人员伤亡的,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3、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电气设备损坏的,一经发现由责任单位负责按照原值进行赔付,同时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300元,考核施工人员300元。
4、施工人员在对高低电气设备停电施工时,停电后须对线路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等操作,一经发现没有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300元,考核施工人员300元。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5、施工人员须在户外上杆作业时,须佩戴安全防护工具,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一经发现未做好安全防护的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300元,考核施工人员300元。
6、高低压开关柜一、二次侧电缆端头压线工艺要做好,一经发现有一处压线工艺不完好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考核施工人员100元。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一经发现接地不符合要求或电阻值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考核施工人员100元。
(二)、电气设备日常运行考核办法
井下方面:
1、各种电气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按照使用要求必须投入运行,且使用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每发现一项保护甩开、短接、未投运或保护不合格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责任单位机电副队长100元,考核责任单位包机责任人50元。
机电设备未交接的考核安装单位,交接后考核使用单位。
2、各采区变电所高爆开关过流、速断、漏电等保护必须按照机电部下达的要求进行投退,未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投退的,每发现一处考核机电队队长200元,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50元。
3、井下各高低压电气设备过流、速短、漏电等各项整定值必须根据机电部计算的整定值进行整定,不准随意更改。
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
4、井下各分馈电开关每日需进行一次检漏试验,工作面馈电开关每月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未按照要求开展漏电试验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
5、各种电气设备内要按照标准要求放置防潮剂和安装两防锁装置,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
6、各种电气设备的包机牌、完好牌、标志牌、“三证”及电缆走向牌应齐全有效,每发现缺少一项,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30元;
各项标志牌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20元。
7、每季度开展一次井下主接地、局部接地装置的检查、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及上报机电部备案,未按要求进行测试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50元。
8、井下杂散电流测试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未按要求进行测试的,考核运输队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
9、井下变电机房硐室各项记录薄应及时记录,记录笔迹要工整清楚,未及时记录或记录笔迹潦草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20元
地面方面:
1、矿属10架空线路机电队每月巡检一次,同时将巡查结果及时上报机电部备案,未按要求巡查的,考核机电队队长200元,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
10架空线路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完成避雷器检查试验、接地电阻测试、接地系统外观检查等工作,并将检查测试结果上报机电部备案,未按要求开展的,考核机电队队长200元,考核技术副队长100元。
2、35线路外(蒲县博源承装有限公司)维护,由机电部收集巡检记录,缺一次考核供电管理人员50元,分管副部长100元,部长100元;
机电部负责追究外维单位责任,做出相应处罚。
3、10架空线路及变台的各种标识(名称、杆号)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提示标志齐全。
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50元。
4、地面变电机房各项记录薄(含工作票、操作票)应及时记录,记录笔迹要工整清楚,未及时记录、漏记或记录笔迹潦草的,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元,考核包机责任人20元。
5、地面变电机房值班人员应按照要求进行交接班和值班工作,凡存在脱岗、迟到早退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主管副队长100元,考核责任人200元。
(三)、机电事故的考核办法
1、每月机电事故影响时间不允许超过5小时,每超1小时,扣相关责任单位1000元,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500元。
3、发生机电事故后,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调度室和机电部,如未及时上报,扣相关部门1000元,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500元。
4、发现机电事故后,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及分析,如不配合,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1000元。
5、发生机电事故后,相关单位应根据事故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如未及时整改及以后发生类似事故,扣相关单位2000元,扣相关队组队长、书记各5000元。
6、由于机电事故导致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在3日内出井,交回机电部。
未及时交回的,扣相关单位1000元。
7、无计划停电一次处罚相关单位2000元,相关个人300元。
二、华胜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考核细则(试行)
一、检查内容及范围:
1、严格执行《煤炭部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煤矿三大保护细则》、《晋煤(集团)公司防爆电气设备标准(试行)规定》、《太原煤气化公司电气防爆管理若干规定》。
2、对全公司井上下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井下三大保护、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局扇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电缆、电气安全保护设施及传输的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地面生产系统、炸药库、油库、矿灯的灯头、灯线、灯锁严禁出现破损现象;
对机修厂、矿灯房检修后而待发的电气设备和库房电气设备按本细则检查考核。
3为了杜绝失爆,各队组对井下所属机电设备每星期需进行不少于二次的自检,并建立井下电气设备防爆自检台账,反之则对该队组队长、书记进行考核,队长、书记各处罚1000元,机电副队长处罚500元。
4、在对井下电气设备正在进行回收、安装或在运输途中出井进行检修的电气设备不在检查范围。
5、机电队长、机电队技术员每星期必须对井下各变电所、水泵房、采掘工作面的高低压配电点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供电安全检查和防爆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缺少一次记录,分别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
6、对井下正在使用的电气设备存在失爆的,一经机电部检查发现,要追究相关队组的责任,并分别给予相关队组负责人和包机责任人经济处罚各500元。
机电部对查出存在失爆的电气设备复查时,相关队组仍未及时处理的,对责任队组的队长、书记经济处罚各1000元,机电副队长500元。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设备检查员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的、没有入井许可证而入井使用的,考核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300元。
对井下电气设备发现一处不完好,考核设备包机人100元/次,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次,复查时仍未及时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机电副队长300元,包机人200元。
8、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严格执行《三大保护细则》,否则经检查发现有一处不符合要求,考核责任单位300元,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机电副队长100元。
9、使用单位不按时做检漏实验或记录填写不认真的,擅自改变继电保护整定值,整定值与实际不符的,使用不合格熔体、用金属丝代替熔体的、将不同额定电流的熔体并联使用的,发现一处对相关队组罚款100元。
10、使用单位甩掉或短接开关等电气设备保护的,发现一处对相关队组罚款300元,因甩掉或短接保护造成电机烧坏或其他电气设备损坏的按原值赔偿,并对事故单位的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罚款1000元;
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11、井下机电硐室值班人员不认真填写记录、撕记录、硐室内卫生差、供电系统图与实际不符的、带电移动及检修设备的(如造成事故另对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各罚款1000元)、电气设备的联锁装置不齐全、接线工艺不符合要求的。
发现一处对相关队组罚款100元。
12、检查中发现设备有失爆现象的当场应积极处理,处理后,本次检查仍按失爆计算。
解释权归属华胜公司机电部。
二、考核细则:
机电专业隐患内容分级处理时限及考核金额明细表。
(附表格)
处理方式
内容
处罚金额
失爆立即处理
在用开关喇叭嘴无挡板
1000元
防爆腔严重变形长度50、深度5
电缆有破口并露出芯线
电缆接线有“鸡爪子”
电缆接线有“羊尾巴”
电缆接线有明接头
喇叭嘴密封圈间隙大于2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小于25,间隙大于0.5
500元
隔爆外壳开焊;
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
隔爆面局部直径大于0.5,深度大于1的砂眼,在1范围内超过5个
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内不允许由负荷侧接线嘴接入引出电源线或从电源侧接线嘴接入引出负荷线,低压隔爆开关的控制线、信号线嘴严禁接入或引出动力线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包扎其它杂物;
密封圈的单孔穿进多根电缆
开关内隔离开关没有与符合断路器、接触器在电气或机械上联锁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的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
损坏、拆除或失效均属严重失爆
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
电气设备没有安设“两防锁”
100元
电气设备“两防锁”不起作用
电气设备无“”“、”
芯线截面4平方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大于、等于电缆外径
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小于10;
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平方电缆除外),且小于4
500元?
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凸、外凸达密封圈宽度1/3
隔爆面紧固件不齐全、完整、可靠
紧固隔爆面螺栓的螺母一处没有满扣
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一处未拧满螺孔为失爆
隔爆面紧固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和弹簧垫圈不合格、失效一处为失爆
井下使用的带有屏蔽层的电缆接线时,没有将屏蔽层处理干净,造成电气事故的
隔爆面上有油漆和硬杂物(包括严重脏)
高压电缆引入装置填料的填充深度小于电缆引入孔径的1.5倍(小于40)
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的
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密封圈和金属挡板、挡圈没有依次装入、压紧的
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若加装金属圈时没有装在密封圈外面
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厚度小于2,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厚度小于2(符合其中任一项)
接线嘴压紧后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再垫其它杂物
卡兰式喇叭嘴压紧密封圈后用单手晃动,上下左右晃动时超过1为失爆;
螺旋式接线嘴拧入不少于5扣,若单手顺压紧方向用力拧超过半圈或小于等于4扣为严重失爆
喇叭嘴朝上(超过水平线一八00)
电气设备快开式门或盖打不开
隔爆面有锈蚀
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
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
电缆伸入器壁不足5
电缆未压紧、松动(用单手上、下、左、右不晃动,标准不得超过0.5)否则为失爆
穿越隔爆腔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
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大于1
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不符合相关规定;
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反装
电缆外护套破损超过最薄处的1/2,长度达20或沿围长1/3以上
没有使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
开关选型不合理
移动变电站漏电保护不起作用
300元
保护
装置
失效、
立即
处理
馈电开关漏电保护不起作用
电气设备保护失效或甩保护运行
电气设备有过流保护的,试验过流保护不起作用
整定值比实际值严重偏大者(大于整定值的1.5倍)
电气设备未按规定打设局部接地极
接地
装置、
电气设备串联接地
接地线断开
主、辅接地共用一个接地极
接地极未使用合格的镀锌钢管
接地极直径不足35,长度小于1.5m(双接地0.75m)
接地极未垂直打设于地下
主、辅接地极打设距离不足5米
电气设备外壳同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线未使用截面不小于25²
裸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²
的镀锌线,或厚度不小于4,截面不小于50²
的扁钢
辅助接地线未使用截面不小于10²
的电缆
接地线与接地极或电气设备外壳连接处松动
接地线与接地极或电气设备外壳连接处未加装防松装置
接地线与接地极或电气设备外壳连接处锈蚀
接线腔应保持干净,如有杂物、水珠、铜丝等影响接线腔容积,破坏接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危及
电气
安全、
电缆出现“死弯”大于或等于90°
,且未造成电缆离层
电缆压线时超过电缆直径的1/3
使用带有屏蔽层的电缆接线时,没有将屏蔽层处理干净的
电气设备各指示灯不正常的
电缆直径较大而不能进入接线腔时,可适当将需伸入接线腔部分电缆护套锉细,不得超过电缆护套的1/3
电气设备接线腔内一相胶皮搭接在另一相带电体上
接线不得压芯线绝缘,芯线裸露部分距卡爪(或平垫圈)的最近段不得大于1
电气设备(开关)接线腔内没有加装负荷侧与电源侧隔离隔板的(按原设计考核)
电气设备接线腔内接线压线松动
电缆用铁丝捆绑,造成伤痕者
接线嘴两压紧螺丝入扣差大于5
不完
好当
班处
理
隔爆面涂油应形成一层薄膜为宜(不得涂油过多)
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大于一五
电缆压紧后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以上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涂绝缘物
螺纹裸露部分超过三扣
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否则为失爆
电气设备防爆盖螺丝裸露部分扣数必须均等,在1-3扣范围中
喇叭嘴压线板压线螺丝带有弹簧垫圈
高压电缆的连接,没有采用压接方式;
接线柱使用压板压线时,压板凹面没有朝下的
好、
一个
工作
日处
防爆电气设备无“铭牌”
开关上、下腔内无防潮剂或失效
隔爆面有“云影”
接线嘴外部有缺损,不影响防爆性能
密封圈同心槽线朝外(内分层)
紧固件没有采用不锈材料或经电镀等防锈处理
电气设备没有标志牌
标准化当班处理
电气设备未按规定粘贴标志牌
电气设备标志牌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
电气设备标志牌模糊,内容看不清楚
电气设备标志牌脱落
标志牌书写了草,不易辨识
标志牌内容未按规定填写齐全
电气设备旧标志牌未及时清理
接线盒吊挂过低,使电缆受力
接线盒吊挂倾斜
接线盒无五小标志牌
五小电气牌板吊挂倾斜
电气高低压配电点防护栅栏里扔有杂物
高低压配电点无标志牌
电缆无指向牌
电缆指向牌位置粘贴错误
电缆指向牌方向粘贴错误
电缆一处串钩
电缆一处并钩
电缆一处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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