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至曹妃甸高速公路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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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暖方式变更
原变更环评要求服务区(1处)及养护工区(1处)冬季取暖分别采用一台2t/h的燃油锅炉,锅炉燃料为轻柴油(含硫量0.2%),锅炉烟囱高度为8m,无脱硫除尘措施。
项目实际建成后,服务区及养护工区冬季取暖分别采用一台2t/h的燃煤锅炉,锅炉烟气采用一台SCJ/G-2冲击式水浴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约80%,脱硫效率约30%),经处理后的烟气经过18m高的排气筒外排。
考虑到实际安装的脱硫除尘器效率较低,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变更后,服务区及养护工区冬季取暖分别采用一台2t/h的燃煤锅炉,锅炉燃料采用含硫量为0.3%的低硫煤,产生的烟气经过LZSY-Ⅲ-A型一体化高效脱硫除尘器脱硫除尘后(设计除尘效率为87.2%,脱硫效率为70%),通过30m高的烟囱外排。
(2)取消夏新庄路段西侧K28+290~K28+500处安装隔声屏障的措施
原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夏新庄路段西侧K28+290~K28+500处单侧安装隔声屏障,两侧各延伸20m,共250延米,高度为4.5m。
由于规划的蒙冀铁路从唐曹高速公路夏新庄路段(K28+290~K28+500)西侧穿过,唐曹高速公路夏新庄路段受噪声影响居民在铁路征地的范围内,目前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支援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正在配合进行开展蒙冀铁路建设的前期拆迁工作,该机构于2012年5月底完成了夏新庄周边地区拆迁范围的勘定工作,计划2012年8月开始拆迁,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拆迁,因此,该路段的隔声屏障不再建设。
(3)唐海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北部边缘K48+664~K49+720路段南侧绿化隔声墙优化设计
原变更环评要求服务区南侧及项目位于唐海湿地保护区实验区北部边缘K48+664~K49+720路段南侧设置高度为4.5m高的混凝土空心砖隔声墙,墙体砖缝抹实,墙下两边种植藤本植物立体绿化,隔声墙两侧各延伸20m,隔声墙的长度共1096m。
工程变更后,除服务区南侧的办公用房南侧声影区(长度为100m)外,该路段隔声措施建设的地点不变,仍按原环评执行,隔声墙改为4.5m高的轻型彩钢板隔声屏,隔声屏总建设长度为共996m。
(4)取消跨盐场特大桥两侧建设雨水收集池的措施
原变更环评要求在盐场特大桥两侧分别设置废水、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池容量为30m3。
由于本项目盐场特大桥所在区域现已全部规划为临港产业园,正在实施围海造地。
盐场特大桥下原海域区域现已完成围海造地并形成陆域,且特大桥桥头两侧区域均已完成围海造地任务,盐场的用地性质已变为建设用地,跨盐场特大桥再设置收集池已无意义。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环境现状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润分局监测站于2011年3月28日~4月3日,对本项目服务区锅炉周边和养护工区周边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
PM10日均浓度监测值为0.072mg/m3~0.128mg/m3,标准指数范围为0.48~0.85;
;
SO2日均浓度监测值为0.017mg/m3~0.041mg/m3,标准指数范围为0.11~0.27;
SO2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值为0.014mg/m3~0.044mg/m3,标准指数范围为0.03~0.09;
NO2日均浓度监测值为0.017mg/m3~0.036mg/m3,标准指数范围为0.14~0.30;
NO2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值为0.014mg/m3~0.044mg/m3,标准指数范围为0.06~0.18。
各监测因子的现状监测日均浓度和小时浓度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考虑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已实施,经对比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可知,各监测因子的现状监测日均浓度和小时浓度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2评价范围
根据已确定的各环境影响因素的评价等级,按导则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
表1评价范围
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评价范围
1
环境空气
三级
分别以养护工区和服务区的锅炉排气筒为中心,分别以直径为5km范围内区域
2
声环境
一级
鸟类保护区的核心区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废气
锅炉烟气:
养护工区和服务区冬季取暖锅炉的烟气主要污染物分别为SO2、NOx和烟尘,每台锅炉烟气均采用LZSY-Ⅲ-A型一体化高效脱硫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单台锅炉烟气污染物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34.49mg/m3、252.2mg/m3和127mg/m3,而后分别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标准。
单台锅炉烟气污染物SO2、NOx和烟尘的排放量分别为0.272t/a、0.51t/a和0.25t/a。
无组织排放的煤粉尘:
本项目所用煤在装卸、储存过程中,将有少量的煤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环评建议在养护工区锅炉的西南侧和服务区锅炉的西北侧分别配套建设一座储煤棚,三面封闭,一面供进出料且煤棚采取定期洒水措施控制粉尘的产生。
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7kg/h,年排放总量分别为0.2t/a。
(2)固废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锅炉炉渣,炉渣的年产生量为37.7t/a。
锅炉产生的炉渣外售建材企业利用,不外排。
3.2环境保护目标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本次补充评价环境空气的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
表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统计表
名称
敏感点
相对方位
距源强距离(m)
户数/人数
(户/人)
功能区标准
唐海服务区
十一分场
N
1432
210/84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
老坨横
NE
125
170/680
3
大灶
1540
190/760
4
大东灶
1226
200/750
5
小东灶
948
150/600
6
沽南灶
NW
870
160/640
续表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统计表
7
唐海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1676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
养护工区
8
北杨家泊
E
1200
220/900
9
西杨家泊
510
210/867
10
南杨家泊
940
190/800
11
河西村
2350
210/850
12
望马泊西街
W
1380
455/1820
13
望马泊北街
450/1800
14
望马泊大街
460/1850
15
上双坨村
SW
2430
425/1700
16
下双坨村
2260
475/1900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次补充评价涉及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
表3声环境保护目标统计表
桩号
距道路中心线/
红线距离(m)
高差
(m)
敏感点环境特征
评价标准
房屋与道路关系
中心线200m范围户数/人数
房屋特征
夏新庄
K28+400~K28+500
路西:
45/27
4.5
2户/6人
45度斜对有窗户
25户/75人
平房建筑无围墙
4a类
62/44
23户/69人
2类
唐海湿地和鸟类保护区
K48+664~K49+720
缓冲区
路南:
868/850
1类
核心区
1514/1496
3.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锅炉运营期间,锅炉烟气外排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本项目变更后,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SO2、NO2小时浓度预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污染指数均小于1,无超标点。
项目变更后,锅炉排放的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考虑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已实施,经对比,项目变更后锅炉烟气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预测浓度均能够同时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变更后服务区锅炉烟气对唐海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烟尘、SO2及NOx的贡献值均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要求,并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且锅炉运行期间,保护区的鸟类全部迁至澳大利亚越冬,本项目锅炉烟气并不会对鸟类自然保护区产生影响。
考虑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已实施,经对比,项目变更前后服务区锅炉烟气对唐海湿地保护区的贡献值均远低于且同时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
3.4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采暖方式变更的可行性结论
服务区及养护工区冬季取暖锅炉由燃油锅炉变更为燃煤锅炉后,锅炉烟气可以达标排放,脱硫及除尘措施可行,锅炉产生的炉渣均能够妥善处置,变更后锅炉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小时预测结果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采暖方式变更可行。
(2)唐海湿地保护区路隔声墙优化的可行性
本项目唐海服务区南侧为沼泽地,地基处理较困难,适合安装轻型材料的隔声措施,且彩钢板隔声屏易维护,运输、安装、拆卸简易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降低工程费用。
隔声材料变更后为彩钢板隔声屏后,不仅有隔声作用外,还有吸声的作用,比原来的隔声墙的降噪效果更好。
因此,本项目唐曹服务区隔声墙变更为彩钢板隔声屏的措施可行。
另外,考虑到服务区南侧的办公用房对交通噪声有一定的隔声作用,且办公用房与声屏障之间无噪声源,在办公用房南侧再建设隔声措施已无意义,因此取消服务区办公用房南侧声影区的隔声屏可行。
(3)夏新庄路段取消隔声屏障措施的可行性
原环评要求在夏新庄路段西侧K28+290~K28+500处单侧安装隔声屏障,由于该路段受公路噪声影响的居民全部在拆迁范围内,因此在该路段设置隔声屏障已无意义,另外,通过对该村庄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该路段被调查居民全部同意该路段不再建设隔声屏障,无反对意见,因此,取消隔声屏障的措施可行。
(4)跨盐场特大桥不需建设收集池的可行性
由于本项目盐场特大桥所在区域现已全部规划为临港产业园,目前正在实施填海造地。
因此,跨盐场特大桥不建设收集池的措施可行。
3.5搬迁所涉及的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由于规划的蒙冀铁路从唐曹高速公路夏新庄路段(K28+290~K28+500)西侧穿过,其中铁路东侧、唐曹高速公路西侧的夏新庄居民点全部在拆迁范围内,该区域计划于2012年8月开始拆迁,于2012年底完成拆迁工作。
由于拆迁补偿专项资金预算正在审计过程中,夏新庄拆迁工作将推迟至2013年10月底完成。
目前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支援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已出具了《关于夏新庄路段拆迁工作进程的说明》,建议建设单位在夏新庄路段拆迁工作完成前,为该路段受影响居民房屋采取安装隔声窗的措施进行降噪,其中涉及的拆迁户全部采取现金或置换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且拆迁范围内居民的新安置点不在唐曹高速噪声影响区范围内。
3.6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该项目变更不涉及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制度的变化。
4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于2013年1月5日对夏新庄路段沿线居民进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工作,共发放调查表25份,收回25份。
通过调查结果可知,被调查者均认为项目的建设会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居民收入。
没有被调查者认为厂址选择不合理,72%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建设持赞成态度,没有被调查者反对项目的建设。
被调查者全部同意在夏新庄拆迁工作完成前,采取安装隔声窗的措施进行降噪。
可见所有被调查人群对该项目持赞成态度,认为该项目是利国利民的好项目。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变更方案分析,本项目采暖方式发生变更后锅炉所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且有所改善;
取消设置废水收集池后对南堡盐场的影响较小,工程在认真落实原变更环评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并严格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变更方案可行。
6.联系方式
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雪海
联系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唐海县新城大街西段
邮编:
063200
电话:
传真:
邮箱:
6.2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赵海生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0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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