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标准化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人力资源管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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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1
第二部分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保证制度50
汽车进出厂登记制度51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53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54
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55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56
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制度58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6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66
维修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7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3
“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78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4
消防安全制度87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88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89
变更管理制度96
安全检查及隐患质量管理制度98
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管理制度101
危险源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105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0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13
应急预案评审修订制度115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17
安全责任事故倒查制度125
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制度129
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133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135
岗位达标管理制度136
巡回检查制度138
用电管理制度139
交接班制度141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142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144
危险作业监督管理制度145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7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9
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15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154
应急救援器材维护制度155
四新专项培训制度156
员工培训教育制度156
转岗人员教育培训制度160
安全隐患控制措施
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
我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
预防为主:
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
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
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使我厂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我厂安全生产目标:
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即“三个零”;
月千人轻伤事故发生率<
1‰;
无职业病发生;
全员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在98%大基础上每年提高0.1%。
二、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围绕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把目标分解到各级领导,各班组、班组和个人,明确各其职责,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生产网络体系,各尽其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1、我厂厂长是安全生产目标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对安全生产负具体的领导责任,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我厂有关班组与我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以安全部门为主,各部门都要各尽其责,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
3、各部门、班组与我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同时,必须与部门、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各作业班组与作业人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目标逐级落实,各负其责,让人人都挑起安全生产的重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我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突出“三个重点”,确保关键岗位的人员遵章守纪,控制和减少违章作业。
一是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列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体系,提高各级安全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生产安全有专人监控管理。
二是把特种作业列入安全管理的重点,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冒名顶替,如发现无证作业的,给予项目部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停止作业。
三是把临时工、农民工列入安全管理的重点,这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低,因此对临时工、农民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很重要,项目部要与这类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3、运用检查和督促手段,使安全生产目标得到落实,我厂采取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措施、定期限整改。
4、运用伤亡事故责任追究手段,确保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对发生事故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奖惩
安全生产目标的评价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实行奖惩(具体考核办法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增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安全发展理念,结合道路运输特点和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我厂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奖惩,适用于本制度;
(三)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和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健全我厂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每年初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二、安全生产的考核与评比
(一)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实施我厂安全生产奖惩方面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我厂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年年初制定我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我厂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和评比。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该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各项先进评比表彰资格。
1、部门内员工发生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2、发生火灾、爆炸责任事故的;
3、发生因企业源头管理原因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
4、部门内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5、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其它严重问题的。
(三)从业人员在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加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资格。
1、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较大维修质量事故、污染事故、爆炸事故等各类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2、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3、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4、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的
三、奖励
(一)我厂每年应预提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经费,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定期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专项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3、举报反映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事故线索、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有利于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
4、安全生产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或改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
5、其它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予以表彰奖励的。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厂每年将按照年度安全综合考核情况评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集体,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200-1000元。
1、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和措施,有布置和组织,有落实和检查,有总结和评比,有效地开展安全预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2、坚持抓好员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宣传形式多样,有声有色;
安全培训有计划,有落实;
安全学习制度逗硬,内容丰富,效果显着,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强;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资料齐全规范,统计报表及时、真实;
4、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制度、责任和措施,不断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运、限运物品的规定;
5、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全年无火灾事故,无员工死亡或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无较大或较有影响的责任行车事故,无违法违规现象,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达标。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个人,纳入本部门年度先进评比范畴。
表现优秀的,授予先进生产者(工作者)等称号,并进行荣誉和物质奖励200-500元;
表现特别突出,达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评比、表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推荐和上报。
1、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认真搞好本质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自觉参加我厂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优异,模范带头作用强;
3、爱护车辆、机具设备和安全设施,坚持对使用管理的车辆实行“三检查”制度,勤保养、勤检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生质量事故和机械事故;
4、服从管理,配合检查,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部门抓好事故防范,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5、敢于坚持原则,能及时制止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反映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部门抓好安全生产;
6、工作出色,成效显着,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其它不良记录。
四、罚则
我厂适用于安全生产的违规处罚种类包括:
适用于管理人员的处罚包括警告、批评教育、降级、撤职、调离岗位、留用察看、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适用于全厂的处罚包括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告诫、责令整改、责令停岗学习、违约处罚、调离本岗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提请有关部门注销上岗操作证或从业资格证等,部分处罚种类可以并处。
(一)我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部门负责人500元-1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100-300元违约金;
2、全年安全指标实绩考核,死亡指标或其它指标两项以上超过控制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200-500元违约金;
3、未认真坚持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走过场或对缺席人员处罚不逗硬,导致教育培训面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门安全生产风气不良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4、未认真及时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自查、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管理失控,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失察,或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或者整改力度不够,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5、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研究处理,或者处理力度不够,致使事故频繁发生,违章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6、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设备、经费得不到落实或者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基础记录混乱缺失,迟报漏报资料现象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责任人1000-2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
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接报事故后救援不及时、指挥失误造成事故损害、损失程度加大,或者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责任人2000-5000元违约金;
同时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情节严重的,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二)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修理工在厂区无证驾驶车辆的,扣责任人100元;
(2)、酒后上岗的,扣责任人100元;
(3)、未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扣责任人100元;
(4)、顶起修车未加防护措施的,扣责任人100元;
(5)、赤足、赤膊、穿拖鞋上岗的,扣责任人50元;
(6)、进入车底检修底盘时发动机示熄火的,扣责任人100元;
(7)、未正确使用修理机具的,扣责任人50元;
(8)、禁烟区内吸烟的,扣责任人100元;
(9)、修理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清理修理场地的,扣责任人50元;
(10)、特殊工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责任人50元;
(11)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0-20000元违约金。
肇事后逃逸,导致加大事故伤亡或损失程度,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解聘处理,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五、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我厂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本办法由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我厂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厂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控制程序
3.1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厂长是本我厂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厂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班组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专业/班组负责人是本专业/班组第一责任人,对本专业/班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制。
3.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4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安全职责
4.1厂长安全职责
4.1.1我厂董事长是本我厂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主动接受国家安全环保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复训。
4.1.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4.1.3按国家规定设立专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组织网络,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1.4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4.1.4组织编制、审核、颁发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4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我厂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4.1.6定期主持召开职工大会,定期向从业人员公示安全生产情况。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7审定我厂年度安全生产、科研技改、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四大计划及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审批安全经费,保证我厂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8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负责制定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措施。
组织编制我厂安全规划和计划,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等,坚持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五同时: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评、评比安全工作)。
4.1.9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并实施我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事故报告,及时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汇报,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督促安全科落实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培训与考核。
督促安全科抓好各部门工作协调,做好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持续改进工作。
4.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职责
4.2.1负责制定我厂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及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
4.2.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我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2.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组织对我厂的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2.4监督、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对我厂维护安全生产、预防各种事故的措施进行鉴定评审,对重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处理方法等进行评审。
4.2.4加强我厂职业健康管理,保证职业健康工作落到实处。
4.2.6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比。
4.3安全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4.3.1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的直接领导责任。
4.3.2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
4.3.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厂长不在时,代替厂长主持安全生产例会工作。
4.3.4组织制定、修订我厂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4.3.4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主持编制、修订我厂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3.6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7负责我厂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审工作。
4.3.8负责组织各处、室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4.4综合科安全职责
4.4.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4.4.2新进我厂我厂员工,负责进行入我厂安全告知后交安全科进行我厂级安全教育,经我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安排到相应部门进行二级教育。
4.4.3定期组织全体员工体检,建立、健全我厂职业健康档案。
对从事有害健康作业的工人要定期专门检查,认真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4.4.4负责入我厂检查、参观人员的接待、陪同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告知、防护工作。
4.4.4负责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台帐;
认真做好工伤职工的抢救、医疗和护理工作。
4.4.6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各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度。
4.4.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4.4.8做好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协助我厂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女职工保护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章守纪。
4.4.9加强生活用气、用电的管理和职工宿舍的维修工作;
搞好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做好我厂清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4.4.5积极参与我厂安全文化建设。
4.5安全科安全职责
4.5.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细化落实企业标准规范建设及持续改进和《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环保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督促检查其在各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
4.5.2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推进我厂安全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
4.5.3协助安全生产副厂长组织开展我厂风险评价工作,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5.4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5.4负责我厂安全、职业危害防护、环保、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4.5.6负责我厂维修作业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
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证》等票证的审签工作。
4.5.7负责全我厂日常安全管理和我厂内的消防器材、特殊防护器材管理、检查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做好保卫、防火、逃生通道畅通等工作。
4.5.8参与我厂管理人员和其它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5.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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