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165833
- 上传时间:2023-01-28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05.93KB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0
起草发布
组织机构变动/全面改版
制定实施细则
邱玉生
秦炳荣
李俄东
李继永
孙庆水
谢文
罗文军
蔡漳平
陈向阳
左海青
2009/09/23
2014/02/19
2016/10/21
1目的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山钢法字(2015)1号)适用于日照公司,日照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减少和避免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经济损失,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补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公司的合同管理。
3引用及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9届第15号,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3.2《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山钢法字(2015)1号)
3.3《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纠纷处理管理办法》(山钢法字(2014)21号)
3.4《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管理办法(试行)》(山钢法字(2010)1号)
3.5SGRZAT/04《招标管理办法》
3.6《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授权签署合同范围和权限的通知》
4定义
4.1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4.2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简称日照公司。
4.3合同:
是日照公司与其它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4各业务职能管理部门是指日照公司涉及合同管理的部室、中心和项目部。
5职责
5.1日照公司作为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签订与日照公司有关的所有合同。
5.2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是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负责合同专用章的日常管理;
参与重大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调查、谈判工作,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监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
指导、组织处理合同法律争议和纠纷;
对合同管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5.3规划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组织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等);
参与合同签订前的调查、谈判工作,监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
指导、协调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
负责合同绩效考核。
5.4审计部日照分部负责对合同签订、变更、中止和解除等情况及内容进行审计监督。
5.5财务部负责从财务管理角度对合同的签订、变更、中止和解除等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
5.6预决算部负责对与建安工程有关的合同价款进行审核。
5.7各业务职能管理部门是本部门所负责业务合同管理的主责部门,职责包括:
5.7.1组织合同签订前的调查、谈判,负责起草、签订、履行合同;
5.7.2执行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登记、存归档、统计等基础工作;
5.7.3审查合同对方资质,对其主体适格性、履约能力、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做好对方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5.7.4负责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终止,负责合同的履行及协调,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和终止情况报规划部和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备案;
5.7.5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
5.7.6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业务培训。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主责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当:
6.1.1审查对方资格并确认下列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并符合我方要求:
6.1.1.1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1.1.2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资格证书;
6.1.1.3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及代理资格的文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1.2调查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包括: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装备能力、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及债权债务等情况。
6.2合同审批资料的要求
6.2.1合同文本
6.2.1.1主责部门负责与合同对方根据招标文件或通过谈判约定形成合同文本,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
6.2.1.2主责部门应组织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专业人员讨论并确定重大、复杂的合同文本。
6.2.1.3合同通常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合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验收方式,价款及结算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和保密条款等。
除以上主要内容外,合同签订各方可根据交易性质协商确定其他条款。
6.2.2合同审查审批附件
6.2.2.1合同及相关附件、技术协议等;
6.2.2.2通过招标确定的合同,应当将招标结果的有关文件作为合同审查的附件一并上传,如定标报告、审批流程截图、优惠承诺、澄清、价格明细表等。
通过其他方式确定的合同,提供审批等相关背景资料;
6.2.2.3合同对方出具的有效的代理人身份及代理资格的证明。
6.3履约担保
6.3.1履约担保是保证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原则上合同中都要规定合同对方提供履约担保。
6.3.2履约保函管理严格执行日照公司有关规定,原则上履约保函主责单位亲自派员办理履约保函审批手续,不允许交由合同对方代办。
履约保函主责单位必须对履约保函的审批流程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保证和落实履约保函准确到达日照公司财务部门收存。
6.3.3合同对方在合同签订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现金)的,主责部门在办理盖章手续时需提供合同对方已交纳的证明材料。
6.4授权签署
6.4.1主责部门根据日照公司授权签署合同范围和权限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将书面合同报公司领导或被授权人签署。
6.4.2日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临时专项授权的,主责部门起草完成授权文书,报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审查后,主责部门将授权文书报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办理加盖公司行政公章手续。
6.5合同审批管理流程
6.5.1主责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核定稿后,根据6.2的要求提交合同审批资料;
6.5.2合同签订前,须完成日照公司相应的立项、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合同网上审查审批、根据合同约定需交纳的履约担保、小签、签署、授权及其他流程和手续;
6.5.3主责部门应当自发布中标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6.6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有下列任一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主责部门应当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上报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组织处理:
6.6.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6.6.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6.6.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6.7合同履行
6.7.1合同生效后,主责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全面行使合同权利。
6.7.1.1主责部门具体业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与自己业务有关合同的具体内容。
6.7.1.2主责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妥善收集和保管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制作的各类书面文件及往来邮件。
6.7.1.3主责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合同履行跟踪检查、监督和保障制度,保证履行质量,密切关注、全面掌握对方履行义务情况,对合同履行节点进行动态监控,发现异常及时预警。
6.7.1.4支付合同款项前,主责部门应对合同履行的数量、质量、期限、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
6.7.2规划部、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8合同变更
6.8.1主责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禁止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及合同主体。
6.8.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主责部门提前向原合同审批部门提供证实性材料及本部门意见(包括价款的审核建议,需要相应职能部门提供的,由相应职能部门配合并提供给主责部门),主责部门组织研究确定方案,并提出报告,经原合同审批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公司分管领导报批,批准后主责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与对方协商,协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并同时起草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新合同)。
6.8.3协商结果形成的书面报告和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新合同)由主责部门组织原合同审批部门审定后,按照原合同的审批要求和流程报批。
6.8.4合同变更条款确定前,禁止实施。
6.9合同中止或延迟履行
6.9.1签订后的合同需要中止或延迟履行的,主责部门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并将原因书面报规划部和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备案。
6.9.2对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责部门应当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并于5日内报告规划部和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
6.9.2.1合同约定对方先履行义务而对方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
6.9.2.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9.2.3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9.2.4面临重大诉讼或者违法行为,丧失商业信誉;
6.9.2.5有破产迹象或者其他丧失、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
6.10合同解除
6.10.1合同签订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责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6.10.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10.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6.10.1.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10.1.4对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6.10.1.5出现本办法6.9.2规定情况,我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
6.10.2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履行合同的,主责部门应负责谈判、起草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应按照原合同审查批准流程,上报批准后签订。
6.11争议和纠纷
6.11.1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指导、组织处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及解除等过程中发生的法律争议和纠纷。
6.11.2规划部指导和协调主责部门处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及解除等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6.11.3主责部门负责处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及解除等相关事宜,处理情况及时报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备案;
对重大、复杂事务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由公司集中组织处理。
6.12考核
6.12.1违反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含解除)等规定的,视情况扣罚相关主责部门200—5000元。
6.12.2对违反规定或者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含解除)等过程中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部门或个人,由责任人负责追回损失,并视情况扣罚300—30000元。
6.12.3对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含解除)等过程中营私舞弊、行贿受贿或者渎职的人员,由审计、纪检部门负责查处;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6.12.4对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含解除)等过程中认真负责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上述部门或个人,视情况给予100-10000元奖励。
6.13合同章的管理
6.13.1日照公司刻制“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公司合同专用章”(简称合同章)1枚,由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负责保管和使用,用于签订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合同。
6.13.2完成日照公司相应的立项、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合同网上审查审批、根据合同约定需交纳的履约担保、小签、签署、授权及其他流程和手续后,主责部门持书面合同到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办理加盖合同章手续。
6.13.3合同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办理用印请示,经日照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用完后应及时送回。
6.14其它
6.14.1合同的签订份数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确定,除了主责部门留存以外,还需要交办公室1份正本和1份副本存档,交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1份,交财务部1份,EPC类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类合同还需交预决算部1份(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份数)。
6.15记录清单
记录编码
记录名称
保管场所
保管期限
RSGRZAS/05-01
合同章使用(及合同)登记表
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
5年
7附录
附件:
1.合同管理流程
2.合同审批流程
附表1
编码:
RSGRZAT/05-01
序号
合同的名称、编号
对方单位名称
合同
金额
份数
申请
日期
签订
留存
履约担保
单位
经办人
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1
附件2
日照公司(暨指挥部)合同审批流程
1.设计合同审批:
设计管理部→(财务部、规划部、集团审计部日照分部、集团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公司领导;
2.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审批、物资采购合同审批:
装备材料部→(财务部、规划部、集团审计部日照分部、集团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公司领导;
3.甲供材采购合同审批:
装备材料部→公司领导;
4.预决算服务合同审批、信息化服务合同审批、其它管理服务合同审批:
发起部门→(财务部、规划部、集团审计部日照分部、集团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公司领导;
5.施工合同审批:
工程管理部→(预决算部、安全保卫部)→(财务部、规划部、集团审计部日照分部、集团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公司领导;
6.EPC类合同审批:
发起部门→(预决算部、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装备材料部)→(财务部、规划部、集团审计部日照分部、集团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公司领导;
7.BOO/BOT类合同审批:
发起部门→(财务部、规划部、集团审计部日照分部、集团法律事务部日照分部)→公司领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