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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三)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
自20xx年以来,市政府连续五年把居家养老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一是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
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平台建设、服务开展、政府购买资金管理、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建立有效的奖励考核机制。
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坚持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与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相结合。
一方面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与实施下岗再就业工程有机结合,通过招聘、培训、持证等方法组建了以4050人员为主的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
另一方面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和队伍组建由社区党员、热心人士、邻里邻居、低龄健康老年人组成的志愿为老服务队伍。
三是整合资源,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在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建设上,整合社区(村)卫生服务站、文化站(农家书屋)、体育设施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健身、医疗服务。
(四)当前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关工作机制尚未建立。
医养结合的养老工作,郴州还处于初始状态。
20xx年11月18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了医养结合项目协调会,形成了《关于市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但发改、民政、卫生计生、人社、财政、国土、税收等医养结合工作有关部门还未制定操作规范,也未建立工作机制,制约了医养结合工作的发展。
二是养老机构无医疗功能。
目前我市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没有内在联系,福利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机构未内设医疗机构,未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医疗养老与生活护理割裂。
居家健康养老机制不健全,市中心城区社区居家老人未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急诊服务、护理服务、健康查体、健康咨询等)协议,存在医疗养老体系不健全、质量不高、管理松散等问题。
三是医疗机构无养老功能。
没有专业的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市城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等医院仅设立了老年病科,不具备养老服务功能;
市精神病医院目前基本局限于为老年痴呆症、老年精神病极少患者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二、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根据郴州的情况,值得推行的医养结合模式。
(一)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服务平台的居家养老
由政府主导,并配套财政资金支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信息网络平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一是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二是为辖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
三是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制签约服务,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便民服务,包括家庭医生处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预约优先等,政府发文明确由签约医生转介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可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财政补贴、个人自付三方分摊。
四是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建立云医院。
以家庭医生为基础,以云技术为手段,建立云医院,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会诊、转诊、远程医疗及业务协同的互联共享。
利用家庭医生工作室平台,整合资源,在居家养老互助中心、养老机构搭建云医院居民终端平台或云医院体验店,为老年人看云医院提供看病场所、设备和就医指导。
五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护理病房。
收治高龄、患有慢性疾病,在医疗中心明确诊断并基本控制病情的恢复期老年患者,提供疾病恢复期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并与区域医疗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转接制度。
(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由单位或个人筹集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院等养老机构,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设正常疗养区、失能和半失能区、失智区等分区管理。
300张床位(含)以上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置综合门诊部,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
3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置医务室或诊所。
举办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民办非企性质的护理院,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并发放卫生医疗执业许可证,医保部门在机构护理工作符合规定后与机构签订协议,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余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
同时还采取财政补贴等激励机制保障养老机构运转。
(三)医院内设养老机构
一是依托原有的医院医疗资源,特别是一些特色专科医院,建立老年医疗养护中心,为失能、失智、临终关怀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养护。
以“医保包干”助推“医养结合”,采取按日包干、分类结算的结算管理模式。
二是利用医院闲置床位,开设医养结合康复中心。
部分医院由于区域重新划分,服务区域人员变少,病床空闲率较高,为合理利用医院资源,开设康复中心,并引进民办养老机构,医院医疗团队负责老人的医疗需求,社会养老机构负责康复中心老人的养老生活护理,实行医保住院、托护养老两个运行体系,收治以既有医疗需求又有养老需求的老人为主,以住院病人收住入院,好转后按需求转入养老模式,医养互换时切换信息。
三是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利用医疗资源,拓展业务,在康复的基础上,开设养老中心。
三、有关工作建议
(一)建立医养结合的运行机制,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
1、要进一步完善机制。
一是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理顺养老和医疗机构条块管理机制,解决好目前养老由民政管,医疗由卫生计生部门管,医保由人社管的局面,打通医养结合“瓶颈”。
二是要完善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机制。
包括准入、运行及监管机制。
三是出台医养结合服务优惠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医养机构的医保政策、税收管理和土地供应等保障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郴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医疗机构养老床位进行专项经费补助。
2、科学制定规划。
建议政府根据目前市城区的人口特点及发展趋势,结合实际,制定医养结合的布局规划。
将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设施与民政部门管理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或者就近建设,有效整合医疗与养老资源。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
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居家养老做好医疗服务。
居家养老仍是主要的养老方式,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的工作平台,为居家养老做好服务。
1、要进一步加大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度。
按照国家“一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家,1O万人以上可设置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市城区需设置15家,北湖区8家,苏仙区7家。
目前北湖区郴江街道、骆仙街道和苏仙区观山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标准化建设,还未投入使用;
北湖区涌泉街道、苏仙区王仙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进行标准化建设;
苏仙区苏仙岭街道陈家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今年购买改造进行标准化建设;
北湖区下湄桥街道、增福街道、北湖街道等3个街道;
苏仙区卜里坪街道、南塔街道等2个街道未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力度,对未进行项目建设的督促限期完成。
2、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作用。
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源,建立医生服务团队,规范医生服务团队的运行,鼓励在职医生和其他医生参加签约服务。
有条件的可开设老年护理病房。
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作,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
3、规范为居家养老对象进行医疗服务的行为。
划分服务对象的等级,明确服务套餐的内容及收费额度,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社保或财政的政策扶助付费标准。
(三)集中发力,实现医养结合机构零的突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84号)要求,建议政府牵头,从实际出发,集中发力,规划建设一批社会市场需要,服务对象满意,投资者盈利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我市医养结合机构零的突破。
重点推进市本级公益性医养结合示范性项目——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医院二期工程;
市精神病医院以老年病、老年精神康复为主及老年人临终关怀的养老服务中心;
北湖区小埠南岭生态城地产养老产业项目;
苏仙区太阳城社会福利中心拟建的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将它们打造为我市医养结合,健康养老示范机构。
【20xx关于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2】目前养老服务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国家、省、市日前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可见党和政府对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视。
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医疗战线的医务工作者,我想就传统服务业转型方面的课题谈一下以医养老、医养结合的问题,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
一、养老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养脱节问题突出。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市养老机构建设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服务项目、服务水平跟不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吃不饱的困境,患者量少,医疗器械、设备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二)养老缺乏医疗常识,健康无从保证。
健康是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保障,特别是失能或半失能的老人,去医院体检、看病困难已是严重社会问题。
据调查了解,许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多数患有常见的老年疾病,因为不能够得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和诊疗,耽误病情,导致病情加急加重,甚至会危及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迫切希望住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三)养老机构缺乏医疗支持,老人门诊就医难。
一方面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大多数行动迟缓,一些老人生病后不能够及时去医院诊治,只能外请医护人员上门静点,这样会导致用药上的错误以及承担高额的医药静点等费用,从而增加了老人们的经济压力,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因此会受到影响。
(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和服务。
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且整体素质不高。
受过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这方面人才的相关专业不多。
专业人才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几点建议
(一)整合资源,为老人老有所依奠定良好基础。
养老工作是一项投入多,回报少的事业。
鼓励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走集团化发展道路,有利于融合资源,充分发挥整体优势。
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充实养老服务机构;
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联姻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
以东风区为例,将小型民营养老院集中依托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即可改善原有的基础设施,又能够在医疗上使老人们的健康得以保障,这种方式如果可以得以实现,老人将得到专业人员二十四小时的营养配餐,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并可提供专业护工为难以自理的老人施行专业护理,这样可以使老人们无后顾之忧,安养晚年。
(二)以养老院为依托,建立家庭病房。
针对老人们行动难、就医难的实际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在民营养老院中实行家庭病房制度,一来可缓解各大医院床位紧张的压力,二来可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即可得到如同在医院一般的治疗。
与养老院联姻的医疗机构可派出专职人员为家庭病房中的患者定时、定期查房,观察病情变化,适时调整治疗方案,定时为老人体检,达到早观察,早诊治的效果,为老人健康护航。
(三)加快出台、落实优惠政策措施。
养老政策方面,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和运营补贴等;
医保政策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完善医保有关政策措施,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
允许医院设置养老病房,让老人一边养老一边医疗。
一方面缓解当前“养老难”问题,另一方面老年人既能养老,又能共享医疗资源,缓解了“看病难”问题。
制定医院同养老院联合制度,在符合医疗要求的前提下,养老院可作为诊疗基地,缓解各大医院高峰期床位紧张的压力。
参保老人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养老院诊疗基地,诊疗过程中,均可享受医保待遇。
此外,“医养结合”是一种新的养老模式,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制定建设标准和合理收费标准,对设备配置、医疗水平等方面要有明确要求。
相信有政府的扶持,有政策的倾斜,以医养老、医养结合能从老年人居住、健康、居家上得到有力保障,也是医疗机构服务转型的一种尝试,医养结合之路将为推进我市的养老事业发展开辟一片新天地。
医养结合是近期养老模式的热门话题,医疗对于养老事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一个完善的老年服务体系,不仅要提供快乐幸福的生活环境,也要提供完善的医疗服务,有尊严的临终关怀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xx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医养结合推进情况调研报告1】为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提高老龄人口健康服务能力,满足“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需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探索医养结合体系建设,推动资源优势互补。
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的指示精神,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试行)》,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按照方案,大力推进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
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区、老年护理床位;
二是推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
三是鼓励辖区内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
四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机结合;
五是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截至目前,区民政部门管理养老机构11个,设养老床位1186张(其中批准新民医院开设老年护理床位300张)。
区卫生部门核批了乐年长者之家等3家社区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我区6家养老机构与市一院建立了医养结合联合体,初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构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优势,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的“点对点”健康服务体系。
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通过实施“积分制”、“健康储蓄银行”、“粉丝签约”和老年人健康俱乐部等形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分级分类健康管理。
截至今年5月底,全区组建5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8万余户7.8万余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3万余人。
建立以“医联体”为专业技术支撑的“个性化”健康服务体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与市一院、省针灸医院建立“医联体”,把综合医疗专家和中医康复专家纳入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
今年4月,双岗中心创新组建“2+2”家庭医生专业服务团队,成立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病、糖尿病和脑卒中康复4个专业服务小组,已与56位居家老人签订了有偿签约服务包,以满足多元服务需求。
(三)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建立机构养老服务机制。
为强化养老机构中集居老人的健康保障,从今年6月起,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养老机构建立固定服务关系:
一是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教育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指导康复治疗。
二是与养老机构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对常见病、多发病随时进行上门诊疗。
三是接收老人住院治疗和康复,根据康复情况及时转回养老机构。
四是老人享受慢病选择性药物免费治疗等卫生惠民政策。
20xx年以来,我区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免费发药人次分别达8.9万人次、4.3万人次,免费金额达310余万元,其中老年人发药比例占98%以上。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发展,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是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而解决健康和养老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医养结合。
从全国范围看,医养结合是一个新兴课题,都处于积极探索中。
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医养结合服务需求与承载力不对称。
据统计,20xx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6.1%,而且每年处于上升趋势;
预计2024年超过20%,2041年超过30%,并于2050年达到近34%的水平。
我区20xx年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人,达到全区户籍人口的17%,老龄化趋势与全国同步。
而我区在养老机构养老的不足800人,基本上是一些患病、失能、失智等需要长期医疗、护理、康复和生活照料的老年人,绝大多数老人包括“失独”、“独残”等计生特殊群体选择居家养老。
庞大的养老和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给现行养老和健康体系带来严重挑战,已成为全社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二)医养结合行业管理体制不完善。
目前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设置审批和管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由街居负责,医疗服务由卫计部门主管,医保支付政策由人社部门制定。
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分割等因素,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医养结合时存在行业壁垒、职责交叉、业务交织等情况,其分而治之的格局势必造成医疗和养老资源相互阻隔,难以做到目标一致,优势互补,协调统一和横向整合,老人的医养统一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医养结合机构定性定位不明确。
从实际服务看,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既不能完全替代养老机构,也不能替代医疗机构,应该有其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群体,在设置审批上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标准体系和审批部门。
按现行政策,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权归属不明确,即使同一投资主体在设置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时分别由卫生和民政部门审批,运行机制相对独立,没有解决医养结合到底姓“医”还是姓“养”的问题。
(四)医养结合医保支付政策仍然保守。
以疾病医疗为中心的现行医保支付政策,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早期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房等医疗健康服务项目均未出台相关支付标准。
即便是最新出台的医养结合病床医保支付办法,对老年人的患病病种有明确规定,且病种数较少。
可以说,当前医保支付政策不同程度地遏制了医养结合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开。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人口发展现状、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医养结合将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当前,在积极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政府的主要任务是:
基本建立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多元化、多途径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生命过程中各个时期所需的可负担的公共服务。
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医养结合顶层设计。
一是出台意见,分类明确定位。
各级政府要从上而下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
要根据不同类型,分类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姓“医”或姓“养”的问题。
凡是养老机构开设医疗诊室由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
凡是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
凡是以医疗、护理、康复为主的护理院(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增设养老床位,由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管单位。
以上三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同级民政、卫生行政部门要相互备案,并针对老年人群“医”或“养”的不同需求,做好入院引导和合理分流。
二是配套政策,建立运行机制。
卫生行政、民政、人社等多部门尽快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规划、房产部门要出台相关规定,在新建的一定规模的社区中同步规划建设医疗、养老配套用房。
要积极改革医保政策,将完整功能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居家养老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消除行业障碍和“瓶颈”。
(二)坚持多元资本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养结合的扶植政策,引入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入驻。
规划、土地、财税等部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规划布局、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有步骤、有规划地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加快医疗养老机构转型升级。
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病床或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
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护理科室覆盖率;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的有机融合,开展签约服务;
鼓励综合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联体”,实行对口支援、双向转诊、医护培训等。
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为计生“失独”、“独残”家庭及农村“五保”户提供基本医疗和养老服务保障。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医养结合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聘和使用机制。
民政、人社和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生、护士、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培训;
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给予相应的特殊岗位补贴;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是建立人员岗位配套政策。
对政府主导的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合理增加护工型人员岗位,保障基本服务需求;
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合理增加医护人员岗位,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根据投资规模合理核定医疗技术岗位、护工岗位和一般服务性岗位,并根据多部门考核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基本保障。
(四)强化行业监管考核,确保医养结合取得成效
推进医养结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健康合肥建设的创新之举,必由之路。
在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和退出机制,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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