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76个常遇问题及解答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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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应将合同视作无效,申请双倍赔偿,如何才能证明合同为无效的?
1、此情形,员工处于不利状态,员工必须以证据证明这些空白项目未填写时迫于单位的要求先签名。
2、合同文本未交付本人,如果对员工造成损害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但一般不会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单单是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就会涉入。
如果有证据证明,此劳动合同可视作无效,当申请双倍赔偿。
企业还会被处罚。
5、员工2009年11月入职,第一次合同期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合同期满后,公司与其续订一年,即,合同期为2012年10月31日为止。
现公司想在本次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本人续订劳动合同。
公司操作:
2012年9月30日向其发放劳动合同不再续订通知书,本次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即告解除。
问题:
请问公司这样操作是否可以?
如果到时员工提出要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有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仍可以不与其续订?
如果问题1的答案是不可以不续订的话,那么企业还有其他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是否产生赔偿金?
如何计算?
今后对待这类问题,HR该如何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1.合同到期终止,无须提前30天通知,只需要到期通知其来办理终止手续即可。
(不过因为地区存在执行差异,据我所知,北京、天津、江苏三地要求合同终止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
)
2.合同到期,双方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续订,如果企业决定不再续订,即可双方终止。
3.此案例由于企业方提出终止,因此需要按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根据案例的时间,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可。
4.你提出的案例是最和平的终止案例,只要按照程序走,控制好办理终止手续的时效,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5、第二次固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若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只要员工不存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还有五个月的时间,你可以通过证明员工存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来避免与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是否产生赔偿金,是以贵单位是否违法解除来决定的。
8、加强员工考核,对于考核为胜任以上的,为什么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呢?
若考核存在不胜任情形的,单位有权拒绝续订。
6、我公司有一员工,生病有两天没有来,但没有给部门主管电话请假,两天他拿着医院的休假条来消假,这种情况是按照旷工处理还是按照病假处理?
根据你们公司的制度来定。
人性化一些一般不视为旷工。
但最好处罚一下,这样会影响别人,影响团队士气。
7、一个朋友在一家电子厂工作了好几年了,公司去年才给他发了调薪单,上面写了总额多少,今年公司实行薪资制度改革,朋友的工资一下子少了七八百块。
少的工资刚好是工资条上的补助条款,劳动合同上当时签的薪资是1320元,请问这个朋友该如何讨回自己少的工资呢?
1、以调薪单为证据;
2、对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的内容、程序合法性提出质疑;
3、对单方面降薪的行为提出内部申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仲裁皆可。
8、领导在别的公司挖人,人家的劳动合同未解除,但离职申请已经上递,我们公司如果想任用,该怎么办?
建议最好是在员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再任用。
9、员工请长假超过15天,公司扣留当月工资,等到重新来上班了,在补发长假期间工资,这样做,风险有多大?
请长假是什么样的假期?
请假不等于旷工。
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公司就不太乐观了。
旷工这样的情况在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可扣留工资
10、员工工伤已无大碍,医生也说明可以出院,但员工坚持住院治疗,不肯出院,并一再要求转去更大的医院做治疗,该员工据此要求公司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8万元,公司不予支持,但现在又不能跟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每月发予工资,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如何处理才好?
如若事情一直不解决,公司难道要一直这样白养着一个人?
1.工伤申报的一系列工作,你们是否又做?
2.工伤医疗期是有期限的,只要医生出具证明其康复,即可以确认其医疗期结束,就可以通知其来上班,并操作后续的工伤伤残鉴定等工作。
3.这种事情企业必须主动不能被动由员工牵着走,不然后患无穷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办理工伤保险。
鉴定等级后,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于一次性再就业补偿金。
对日后的经济纠纷公司可回避风险。
另多与此员工沟通,尽量调整此员工的心态。
5、单位尽早去申请伤残鉴定,以伤残鉴定结论中的“医疗终结日期”为停工留薪日期的结束日期。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到医疗终结日期为止。
11、一名门卫已经和你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8年了。
由于公司颁布了新的保安制度,加强了管理,规定被警告两次,就会辞退,没有补偿金。
改名员工由于平时工作不认真,害怕被辞退,于是威胁人事工作人员,并要求公司马上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年限给予赔偿金。
公司该如何处理,人事又该如何避免人身伤害,并最低程度降低公司损失?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不赔偿。
12、请问有一个员工由于不能胜任原岗位,调岗也不服从,公司要将其劝退,但其不愿辞职。
请问该怎么处理?
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并给于赔偿金
13、公司的《员工手册》有大量内容违法,请问员工是否可随时以此为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补偿?
可以以“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为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14、企业因为经济不好车间员工让回家休息,这段时间算基本工资,问题有:
如果员工要离职的话,给不给补偿的呀?
公司一直没通知员工来上班,(等于被离职)员工要仲裁的话,能不能得到补偿金,且公司有理还是员工有理。
根据企业停工待产情形的法律规定:
停工待产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发放原工资标准待遇;
第二个周期开始:
出勤提供劳动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支付生活费(各地地方法规政策不同,请查询后确定)
15、员工入职一周后体检发现有高血压,公司是否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招工时有要求身体健康)?
这要看你们招聘本岗位是设置的录用条件是否有这一条了
16、公司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使用2个公司名称交替与员工签订合同可以吗?
如果单位尽了告知义务,员工同意,并且单位支付了前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也是可以]的。
17、员工6个月前有打架事件,当时未做处分,现在是否可以此为由辞退?
单位管理应当有及时性,打架属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事件,不及时处理,可能会承担管理不当的单位责任。
因此,不能明确回答你,行,还是不行。
18、员工自离的未作离职体检,请问如何防范风险?
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此类情形的责任归属。
19、待岗期间的劳动者能否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这个不是简单的能不能的问题。
这种情形属于双重劳动关系情形。
20、请问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以不合格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可能是赔偿金,因为不合格未必是不胜任。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不需要支付解约成本。
21、应届大学生劳动关系建立应从什么时间起算?
是与公司简历劳动关系时,还是取得毕业证书时?
在公司工作期间涉及回学校做论文事项,这样的情况应该从什么时间起算?
1、通常在三方的《就业协议》中会约定以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
2、若是自己应聘,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实际用工之日起认定劳动关系开始之日。
22、员工拒不签收公司的处罚通知该如何证明?
如果不签收,可向住所邮寄,并注明信件内容
23、员工入职一周严重违纪,但未签订合同,辞退前是否须签合同?
可以不用。
24、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是否需要给补偿金?
是需要给补偿金
25、公司雇佣未毕业大学生,但也属于全日制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吗?
不建议以劳动合同性质用工。
建议以实习性质签订实习协议。
26、如果公司在组织架构上做了调整,没有了员工的职位,导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已在本公司工作10年,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不是也要按照n+1的原则进行赔偿?
组织结构调整导致无岗位的情形,不属于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若员工同意,属于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适用1+N。
若单位单方解除的,应属于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
27、公司新开设了一个机构,在当地招人,其中有个新入职怀孕女员工入职工作没几天后,以工作地新装修甲醛含量高影响胎儿为由,提出要请病假一直到孩子生下来为止,这样的怎么处理,这位女职工现在还没到请产假的时候,怀孕大概四个月。
我想请教一下,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扣发离职时的工资,等到办理完离职手续再发,这样违法吗?
员工能去劳动监察起诉吗?
另外员工离职时什么手续都不办理,公司能有什么办法防止损失?
1、关于怀孕女职工的问题:
他这个情形不属于病假,以病假情形是不适合的。
但其提出的理由有一定的合理性,建议协商处理。
2、员工离职未完成工作交接的,单位可以暂缓发放工资,员工投诉也没用。
3、公司应建立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化管理。
28、集体计件的,月中辞退的员工,目前只计算基本工资,请问这种作法合法吗?
不合法。
29、公司部分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原岗位职工统一安排转岗培训,请问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如何支付比较合理?
依贵单位的规章制度,以不低于其原工资中的固定工资标准为前提。
30、问员工自己提出来的解除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合同期满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1、员工以本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无经济补偿金;
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过错事实为由辞职的,事实成立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期满,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水平的,员工不愿意续订的,无经济补偿金,相反,则有。
31、公司给员工发放工服,在工作期间工服免费使用。
如果员工主动离职,则扣300元作为服装费用,服装员工带走。
这样做回产生劳动纠纷吗?
如果会的话,公司该怎么降低花在员工的服装成本上呢?
会。
你可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
辞职时服装成本可以以折旧的方式回收。
这样比较好,不易产生纠纷。
可以体现在劳动合同里,如果员工离职服装无损坏退还给公司,公司不扣服装费。
32、员工离职重返,到了不同的岗位,还可以对其规定试用期吗?
调至相对不重要的岗位,可以对被调整员工降薪吗?
1、同一人在同一单位,不可以重复试用期。
2、调整岗位合法的前提下,工资可以调整。
33、我公司一员工2005年9月应聘到深圳分公司,2007年4月调动到江苏吴江分公司,2008年10月又调动回深圳公司,从吴江调回深圳后,深圳又把他调到一个下属公司江西新余公司,2010年3月又从江西新余调回深圳公司,今年8月份因经营问题公司将解职一部分员工(此员工在内),因为这名员工的调动原因不知道依据劳动法公司应该如何补偿,(三险一金从未买过)(N+1的补偿不知该从何时间算起)这几个公司同属一个老板,单都独立运营,从2005年9月到即将离职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和他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其都不同意)。
请问他的补偿应该如何计算?
1、以离职时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无合同,则是工作地点,即深圳)标准。
2、计算连续工龄,适用1+N。
34、对于入职不愿签合同的员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处理?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后,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并不给于赔偿金
35、员工2004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公司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时间从当年1/1至12/31),如果公司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不再跟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想问下该员工怎么办?
员工可以选择: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终止劳动合同。
36、员工2004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公司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时间从当年1/1至12/31),这样算不算是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公司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不再跟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想问下该员工能得到多少赔偿?
1.如果最新一份合同的期限仍旧是1/1至12/31,那仍旧是固定期限的合同。
2.到本年度12月31日合同到期,企业不再跟员工续签,那员工可以拿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自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工龄。
37、由于员工的隐瞒,公司在新员工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纠纷,责任方在谁啊?
员工隐瞒的,后单位可以员工欺诈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向劳动仲裁申请裁定合同无效。
38、对于公司提出要求签订合同,员工不予配合造成的纠纷公司承担多少责任?
入职一个月内,员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入职一个月后,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9、我在2012年1月30日交辞职报告,一直工作到2012年5月18日离开公司,公司在我交辞职报告后就停交了我的社会保险,我还有四月和五月一个多月的工资在公司,这次发工资公司也停发了。
我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自你知道“被停止社会保险”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都可以。
2个月原仲裁条例的时效,已经改为一年时效了。
你可以在辞职二个月内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补交保险并支付工资,百分百胜诉的。
40、员工产假回来,公司借故说员工工作出现失误,然后开除员工,员工找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推诿到老板处,老板让员工找人力资源部,员工现在该怎么办?
员工先衡量所谓的“公司借故说员工工作出现失误”是否成立,如果认为不成立或无相关规章制度支持,可以去地方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41、员工产假回来就辞职,公司要如何可以合法防范这种情况呢?
如果他岗位比较重要,你可以在劳动合同条款中对辞职作补充说明,并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42、已经签了2次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如再没有签订的话,是否视为已经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一定要重新签,否则不能视为。
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如果符合,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3、员工2012年3月1日入职,至今拒绝来人力资源部签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停发工资,要求签完劳动合同再发工资?
公司制度中体现出来,然后可以书面通知。
44、遭遇阴阳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首先员工手上要有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其次,区分是否有特殊约定。
无特殊约定的,以实际工资证明对应劳动合同的效力真实性。
45、我一个朋友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过完年的时候因为怀孕,就先请了半个月假,然后就在假期结束的时候递交了辞职报告!
结果一个月以后,她去办理辞职的时候,原公司告知她因为在她上班过程中签署了一个培训协议,所以要求她赔偿!
而且是培训费用的两倍!
可是这个朋友没有参加完培训,(一共十次课,参加了4次)!
请问她现在应该怎么办了?
1、我不明白单位是怎么想的,女职工怀孕自己辞职的,居然还为难她,想多花点钱么?
2、没有培训结束的情形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培训协议的约定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
但双倍赔偿是不合法的,以培训费用为上限。
3、我建议她不辞职。
46、某员工2011年12底入职,2012年2月初离职,公司制度是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转正后上五险一金(虽然有点不合法律法规,当相信这种情况的企业所占比例非常大),2012年4月份该员工携带劳动合同和工资打卡记录投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公司给其补缴12月、1月、2月份的公积金。
问题如下:
1、双方协商解决不一致该怎么办?
2、企业这边迟迟不作回应,公积金管理处是否要求仲裁?
从协商不一致之日开始到仲裁成立,需要多久时间?
3、老师有什么比较好的意见,防止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呢?
1、最好协调解决,因为如果员工证据确凿,公司是败诉的。
2、如果员工申请仲裁,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受理的。
3、南宁这边的规定是:
员工要仲裁的话,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受理的。
47、请问员工在公司上班7年后才开始签合同(2年),员工能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从2008年1月要求两倍工资赔偿呢?
不能,早就过了仲裁时效了。
48、年底绩效考核没有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完成绩效的情况下给予员工不及格的分数,致使员工当年的年终奖和13薪没有得到,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可以引用规章制度中必须进行绩效面谈的流程来进行内部申诉。
若申诉无效,你可以提起劳动投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
49、现公司老板要求我开除一名行政助理,但是这名员工没有任何违法公司制度的行为,工作已经有半年,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对其该名员工给予那些赔偿?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50、甲某与某市汽车站之间形成承包关系,同时甲某的车辆以该市汽车站为户名,甲某雇用乙为其司机,一天,在乙开车从A地到B地后,休息期间,突发心肌梗死亡,甲乙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并且乙没有与该市汽车站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请问1、此事该能认定工伤吗?
2、如果不能认定又怎么处理呢?
3、甲跟汽车站,甲跟乙,乙跟汽车站是什么关系呢?
4、如果要求赔偿,赔偿比例如何?
休息期间是多长时间,甲乙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休息期间在上下班两小时内发生的,可以视为工伤。
甲与汽车站之间应该有承包协议吧?
甲和汽车站是承包方的关系。
甲乙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51、有员工于11年11月21入职,公司跟他签了3个月试用期合同,由于我们老板到公司的时间少,我没有公章在试用期合同上盖章或签字,本应该在2月转正,该员工之前有些过激行为,我们也跟他沟通过,不知悔改,也发出降职通告并且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去劳动仲裁。
到3月还没有转正劳动合同,但公司的合同已经盖章,他手上的没盖。
社保我们答应要补办,他离职时以不签合同为由申请离职,我们不同意,要求换理由再办离职,之后一直不到公司,公司规定的是旷工5日自动离职。
知道发工资时老板说要扣掉个人缴纳保险的部分和旷工部分,还有每天工作量不达标,这样就没有薪资可发。
接着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打电话来说我们不跟员工签合同和不发工资,要求赔偿6,000多元。
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处理?
1.从你的描述上来看,仲裁判定你们未签合同是对的2.首先合同就是一份,合同的期限中包含了试用期限。
不用试用期签一份合同,转正再签一份合同的.3.仲裁既然是打电话来,说明你们还来得及与员工协商处理。
52、员工入职公司规定转正才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医社保的缴交,关于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呢?
你这个问题是站在什么角度来提问。
这个情形是,只要试用期超出一个月,在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问题上,就是违法的。
53、最近公司给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结果中有三人被定为职业禁忌症,本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和氮。
现在公司想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愿意给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工人不愿意。
想问下老师现在怎么处理才能避免劳动争议?
根据“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贵司的这三人,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建议再对三人进行职业病做医学判断或者鉴定后再决定。
54、劳务派遣劳动争议如何让用人单位免责,或者派遣能否有助减少纠纷?
劳务派遣只能让用人单位的义务部分转给派遣公司,但不能免除用工单位的义务。
想让用工单位减少责任吧(你的提问中是用人单位,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站在用人单位方问还是用工单位方问)。
关键的环节是双方的劳务派遣协约定。
55、员工申请离职,企业可以拖着不批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以单位是否批准为前提。
5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设定违约金条款,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又主张违约金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违约金的,法律并未禁止。
因此劳动者可以主张违约金。
在违法解除赔偿金与违约金同时要求时,因两者的性质相同,都属于惩罚性补偿。
因此,仲裁或者法院通常只支持金额较高的一项。
具体以仲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为准。
57、员工未提按规定提前申请离职,造成公司帮其多缴了次月的社保,公司是否可在其工资中扣回次月其社保公司和个人缴纳部分?
未按规定提前离职,却离职了?
是不是单位也同意了其辞职的要求?
如果是这样,实质是员工方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
单位无权要求其承担社倮的单位部分。
如果是未到离职时间不来上班的,可以要求其承担公司损失,包括社保单位部分。
58、私营公司,总经理因部分员工的原因取消了年休假,员工都是在公司8年以上的,敢怒不感言,请问该如何解决?
方法请自己决定:
1、依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向企业提出要求;
公司不同意的,可以进行劳动投诉、劳动仲裁;
2、制定规章制度,规定休假的实施细则;
依规章制度去享受假期。
3、可以选择放弃。
59、劳动者在非试用期未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日期?
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赔偿?
1、单位以其旷工事实,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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