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进掘进规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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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断面积3.42m2。
2、支护方式
(1)临时支护采用戴帽点柱,戴帽点柱不少于两根。
(2)永久支护
木支架巷道采用φ≥15厘米的硬质杂木加工的支柱或支架,梯形支护段要求棚梁合缝,背帮接顶严实,前倾后仰不超过50毫米,支架间距为0.9米(中对中),用排柴背紧绞实,柱帽规格30cm×
10cm×
8cm,梯形棚腿长度,水沟侧2.3米,另一侧2.0米,横梁长度1.7米。
第四章施工工艺
一、施工方法
1、掘进采用钻眼爆破,煤层巷道两次起爆。
2、永久支护采用木支架支护,工作面临时支护采用点柱支护。
3、按给定的施工中、腰线,沿2号煤层及底板掘进。
4、装载运输采用人工装煤、装矸至翻斗矿车,人力推车至地面煤仓或矸石场。
5、接班后,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开工。
然后进行打眼、装药、爆破等工作。
当工作面炮烟吹尽后,由班组长和放炮员进入工作面,由外向里依次检查顶板、支护、瓦斯、煤尘和拒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后,进行临时支护、出矸(煤)永久支护,钉道工作。
二、凿岩方式
1、打眼机具
打煤眼采用ZM15D型煤电钻,配用1.6m麻花钻杆2根,打岩眼采用7655型凿岩机,配用1.4m风钻杆2根。
2、降尘方法
采用湿式打眼、水炮泥定炮,装岩煤洒水降尘。
三、爆破作业
1、巷道掘进采用楔形掏槽,槽眼布置在煤层中,断层或褶曲采用直眼掏槽。
2、爆破器材
使用3号煤矿炸药,药卷规格为φ32mm×
200mm,重150g,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MFd-50型隔爆电容式发爆器起爆。
3、装药结构
全部炮眼统一采用正向连续柱状装药,装药时要小心将药卷用炮棍送到眼底,不得错装雷管段号,不得弄断雷管脚线,有水时应使用防水套,以免受潮拒爆。
4、起爆方式
爆破网络采用串联一次起爆。
5、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
(1)巷道掘进槽眼布置在煤层中,采用楔型槽掏,槽掏眼布置4个,辅助眼1个,周边眼11个,共计炮眼16个。
(2)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书(见图)
(3)预期爆破效果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炮眼利用率
%
92.3
5
循环炸药耗
Kg
7.5
2
循环进尺
米
1.2
6
循环雷管耗
发
16
3
每米炸药消耗
Kg/m
6.25
7
每立方
药耗
Kg/m3
4
每米雷管
消耗
发/m
13.3
8
管耗
发/m3
2.55
6、施工质量技术要求
(1)打眼前必须画好施工中线,并找出巷道周边轮廊标出炮眼位置,严格按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放炮,巷道坡度为5‰。
(2)施工必须按要求掘进巷道,严禁拉底丢帮,梯形巷道高度不小于1.8m,不大于2.0m,底板保持平整,异形巷道按要求断面尺寸施工。
(3)中线至任何一帮的距离允许偏差±
10cm。
四、管线布置
在掘进巷道中所需要敷设的电缆、风水管路等,均应按断面图中规定的位置要求吊挂牢固整齐。
电缆钩每3米一个,电缆垂度不超过50mm,水管接口严实,不得出现漏水现象,水管距碛头20m范围内使用1寸胶管,20m外使用钢管,要随碛头推进及时延长,以保证工作面正常用水。
五、设备及工具配备(见下表)
设备及工具配备情况表
名称
型号
空压机
W-2.8/5
台
二锤
个
凿岩机
7655
掏扒
把
电煤钻
ZM15D
炮棍
根
电煤钻综保
开刀
局扇
YBT-5.5
安全钎子
1.8-2.0m
开关
QC-83
麻花钻杆
1.6m
发爆器
MFd-50
风钻杆
1.4m
第五章生产系统
一、通风
1、施工过程中,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2、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00×
q瓦掘×
K掘=100×
0.44×
1.6=70.4(m3/min)
(2)按炸药量计算
Q=25A=25×
4.95=123.75(m3/min)
(3)按人数计算
Q=4N=4×
6=24(m3/min)
通过上述计算,该掘进工作面配风量为123.75m3/min,选用局扇型号为YBT-5.5型,采用直径为400mm抗静电的柔性风筒。
3、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和要求
(1)局部通风机要求安装在新鲜风流中,距回风流不小于10米的进风处。
(2)局部通风机安装要求
①风机必须吊挂在顶板上或放在风机托架上,距底板不小于30cm。
②风筒距掘进碛头不得大于6米,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③风筒挂在巷道顶板上,做到逢环必挂,平直不出现拐死弯现象。
④风筒接口要严实不漏风,工作面风筒不落地。
⑤必须保证风机连续运转,不准无故停电、停风。
4、一通三防安全技术要求
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保证工作面每人供风量不小于4m3/min,保证巷内风速不低于0.25m/s,不高于4m/s,保证巷内和工作面瓦斯和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
二、压风系统
移动式空压机安装在掘进巷道距碛头大于50米的有掩护的安全地点,通过高压风管向掘进工作面风钻供风。
三、综合防尘
1、防尘水源来自地面水池,经+1017m2号煤层区段巷→工作面,分别用2寸、1寸钢管、1寸胶管接入工作面。
2、施工过程中,必须铺设1寸静压水管,每隔100m安装一个三通阀门,水管吊挂平直,高度不低于1.6米,管路上、下间隔0.15米。
3、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做到无水不开钻、装岩煤前进行喷雾洒水。
4、对于产生粉尘飞扬和煤尘大的地点,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进行冲洗。
5、搞好个体防护,工作面作业人员戴好防尘口罩。
四、防灭火及隔爆
(一)防灭火措施
1、巷道内浮煤要定期冲洗和清扫。
2、井下使用易燃物(如棉纱、润滑油、布头、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留在巷内或硐室内。
3、严禁将剩油、废油泼在巷道内。
4、严禁明火作业和电器失爆。
5、用静压水管作为消防水管。
6、灭井下火灾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44条执行。
7、若电气设备着火时,先切断电源,然后用砂子灭火。
8、严禁使用变质的炸药,以防拒爆燃烧。
(二)隔爆措施
当巷道掘进长度达到80米时,必须安装隔爆水袋。
隔爆水袋量为(30L规格)23个。
五、安全监控系统
1、必须吊挂KJ101-45型甲烷烧感器2台。
2、布置位置,甲烷传感器应垂直吊挂在顶板完好的地方,距顶板0.2米,距帮0.5米,其中一台距工作面5米处,另一台吊挂在距回风口12处回风流中。
3、监测电缆铺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1m处。
4、工作面甲烷使感器的断电浓度为CH4大于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附近20m内全部电气设备,回风口处瓦斯使感器的断电浓度为CH4大于1%,断电范围是掘进工作面巷道中全部电器设备。
5、瓦斯传感器复电瓦斯浓度,当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为断电设备复电。
六、供电系统
+1017m区段配电点→+1017m区2号煤层北运输巷→工作面。
七、供排水系统
1、供水系统:
地面水池→+1017m2号煤层北运输巷→工作面。
2、排水系统:
工作面→+1017米2号煤层北运输巷→+965-+1017m行人眼→+965m平硐→地面
八、运输系统
1、运料系统:
地面→+965m平硐→+965-+1017m行人眼→+1017m2号煤层北运输巷→工作面。
2、运矸煤系统:
工作面→+1017m2号煤层北运输巷→+965-+1017m溜矸眼→地面
九、通讯系统
本掘进工作面安设一部电话,便于井上井下联系,电话距工作面不超过100m。
第六章劳动组织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一、劳动组织
工种
人/班
人/日
备注
打眼工、放炮工
装矸工
12
支架工
由打眼、放炮工兼
钉道工
装矸工兼
清理水沟
合计
18
采用“三八”制作业方式,工作面在籍人数26人。
二、作业循环
为保证正规循环作业的完成,工作面施工作业必须根据劳动组织的人员配备,合理安排工序,工序和工序之间尽量做到交叉进行,平行作业,以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断面积(净/掘)
m2
3.42/5.23
每循环眼数
m
每班循环次数
次
每班进尺
每日进尺
2.4
每循环煤矸量
m3
6.28
工人数
名
26
9
效率
m/工·
d
0.2
10
炸药定额
11
雷管定额
个/m
第七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通三防
(一)通风
1、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班由瓦检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2、使用局部通风机,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
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恢复通风前检查瓦斯浓度,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际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扇。
3、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警标。
4、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CO2浓度超过1.5%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第138条、第139条执行。
5、瓦斯异常涌出预兆:
工作面瓦斯忽高忽低,温度骤降,煤壁发凉,遇地质构造或围岩松散区,瓦斯异常涌出;
煤层发出“丝丝”的鞭炮声;
顶板来水,人感到发昏。
遇上述情况,必须及时加强通风,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并稳定时,再进行工作。
若情况危急,及时撤出危险区。
(二)防尘管理
1、巷道内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安设1寸静压水管,并每隔100m安设一道三通阀门。
2、打眼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3、煤尘堆积厚度不超过2mm,每旬对巷道进行一次煤尘冲洗、清扫工作。
4、工作面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三)防火管理
1、巷内浮煤定期清扫,煤尘定期冲洗。
2、电气着火,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处理,并向井口调度室,队值班人员汇报。
3、井下人员用过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桶内,并由专人当班送出。
4、严禁火种入井,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5、用静压水管作消防水管。
6、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电气失爆。
二、顶板管理
1、开工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用长柄工具在安全地点将顶帮的活矸、聋煤、片帮、伞檐等一切不安全隐患处理掉,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工。
2、支护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支柱、支架规格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3、下列情况立即停止打眼进行处理
(1)、顶板压力大,临时支护未跟上时。
(2)、巷道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
(3)、电钻温度超过规定和漏电时。
(4)、眼内有瓦斯涌出,有响声,瓦斯超限时。
(5)、严禁打眼和装药平行作业。
三、爆破
1、井下爆破员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担任,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制”。
2、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3、爆破员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地点。
爆破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配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在爆破员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在爆炸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2)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得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
6、装药前,首先清除眼内的煤岩粉,再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各药卷必须密接。
7、炮眼必须用炮泥封实,炮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8、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装药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支架有损坏,或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3)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5)有透水征兆。
9、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道往放炮地点道路上且距放炮地点1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警示牌或拉绳、栏杆,放炮安全距离直巷长度不少于120米,曲巷不小于100米,并且要避开放炮的直射方向。
10、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和电缆线,信号线必须分挂在巷道两侧。
(2)爆破母线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3)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
(4)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1、井下爆破必须用发爆器。
12、爆破员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并且在安全警戒线以外安全把点起爆。
13、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
放炮后,应炮后,应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4、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员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爆破员接到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5秒,方可起爆。
15、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员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重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残爆)。
(4)在处理拒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7、爆破员要严格执行火工产品的领退制度,剩余的火工产品必须交回库房。
18、严禁放明炮、糊炮。
四、防治水
1、巷道低洼处,在非人行侧掘出水泵窝,并配备潜水泵排水。
2、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透水预兆:
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产生裂隙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报调度室;
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掘进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探水钻杆长度不小于3.0米,探眼长度3.0米,每次打探眼至少三个,探眼距底板0.5米。
3、用钻杆打通老空及旧巷,从眼内透水,情况不明时应立即停止打眼,并不得把钻杆拔出,人员马上撤到安全地点,立即汇报队、矿值班人员等候指示。
五、机电
1、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2、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运设备(含电缆、电线)。
3、机电设备检修一律进行断电、验电、放电工作,把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且有专人看管。
执行谁停电谁送电,不得用电话联系停、送电制度。
4、井下机电设备必须消灭失爆,保持完好。
5、井下各种开关必须按实际负荷整定电流,不许随意增大电流整定值。
六、运输
1、采用人力推车,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不小于30米。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或安全喊话,严禁放飞车。
七、其它
1、行走路线
井口→+965m平硐→+965-+1017m行人眼→+1017m区段2号煤层北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2、职工换班时不得迟到早退,严禁饮酒,认真听取队长或班长班前所讲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和任务安排以及所贯彻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内容和其它各类文件精神。
3、雷管必须设专人专管,严禁混入煤矸中,爆破后要将雷管脚线检出来,回收出井。
4、废弃油脂必须放在专用筒内并立即运出,不得混入煤矸中。
5、巷道净宽,中线至任意一帮不小于设计5cm,不大于设计15cm,净高,腰线上下不小于设计3cm,不大于设计15cm。
6、巷道内要做到“三无”(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米。
7、工作面机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达到完好、保护齐全,电器设备消灭失爆。
第八章灾害事故发生时的措施
一、爆炸事故发生时的措施
1.一旦井下发生局部瓦斯或煤尘爆炸,人员不准乱跑,由带班干部或班组长识别真情,把人员带到井口,在通过爆炸烟尘前,戴好自救器,用电话与井口调度室联系,等待命令。
2.一旦人员无法撤出,所有人员要背向爆轰波传播方向,向下爬在巷道底板上,迅速戴好自救器;
待爆轰波过后,尽快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经常检查巷内顶帮及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汇报矿、队值班人员。
不安全地点严禁进入。
2.巷内垮顶出路被堵,未堵人员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包括垮顶范围、被堵人数和位置,并积极进行抢救。
3.在进行抢救时,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变化情况,避免抢救人员受伤;
抢救时,由外向里进行,抢救时必须支设临时支护。
三、防治水措施:
1.透水预兆:
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或产生裂隙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报调度室。
2.施工单位要设专人清理运输巷水沟,要保持水沟畅通。
3.如遇发生突水,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4.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若发现顶板有淋水、碛头渗水,必须停止掘进进行探水,经矿专业领导、专业科室确认安全后,方可掘进。
四、顶板来压预兆:
排柴压烂严重;
顶板有“闷炮”声,巷道掉渣片帮严重;
顶板破碎;
支架断梁折柱、支架变形严重;
顶板下沉离层有裂隙;
打眼卡钎。
遇上述情况时,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架设临时木点柱,减小空顶距离,遇危急情况及时撤离危险区。
五、瓦斯异常涌出预兆:
工作面瓦斯忽高忽低,温度骤降、煤壁发凉;
遇地质构造或围岩松散区,瓦斯异常涌出;
人感到发昏。
六、避灾路线
若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等灾害时,施工人员按以下路线进行撤离:
掘进工作面→+1017m区段2号煤层北运输巷→+965-+1017m行人眼→+965m平硐→地面
或掘进工作面→+1017m区段2号煤层北运输巷→+1017-+1068m回风眼→+1068m回风平巷→地面
广元市元坝区跃进煤矿
+1017m区段2号煤层北运输巷掘进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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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制:
梁能
编制时间:
200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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