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数学教育研究协会章程最完整大学社团章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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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由协会干部和全体会员组成。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理事由其产生并对其负责。
第十条会员大会的具体权力如下:
(一)制定并修改协会章程,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
(二)听取并审议协会的学期和年度工作报告、财务经费报告
(三)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四)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
(五)对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的工作及其规划进行质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应当由会员大会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三次。
若因特殊情况须增加、提前、延期、取消会员大会,应由常务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并在协会的邮箱、博客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及最有效的方式通知协会全体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须有本届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内的决议须由与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理事和各基地会员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具体权力如下:
(一)听取并审议协会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对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质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三次。
若特殊情况须增加、提前、延期、取消理事会议,应由常务理事会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理事会议须有本届2/3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内的决议须由与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理事组成。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的具体权力如下:
(一)研究、讨论、制定并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具体方案;
(二)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常务理事会每学期召开次数不少于四次。
会议须有本届2/3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内的决议须由与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协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理事和会员组成。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负责统筹协会的整体工作。
下设秘书部、策划部、支教部和外联部等四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门负责人1名,理事1-4名,各部门的所有工作直接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并受其监督。
第二十一条会长、副会长的职责:
(一)会长:
(1)主持、统筹规划协会全面工作,策划推进协会内外事务的正常进行;
(2)跟进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3)协调协会与兄弟协会、学校各部门、学校、附近中学和社会的协作与联系;
(4)负责协会的决策性事务
(5)加强内部人员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二)副会长:
(1)协助会长落实协会各项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贯彻执行各方面事务;
(2)负责协会日常事务,主持工作例会,对所属部门进行任务传达与接受反馈,对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3)加强与兄弟社团、校学生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进行交流与合作;
(4)配合会长与各部门理事进行交流、对外宣传工作与各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会的秘书部、策划部、支教部和外联部等四个部门的主要职能:
(一)秘书部:
(1)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协会的重大事件,撰写新闻稿,网站新闻稿的收录;
(2)负责协会活动档案的建立、整理和保护,并应及时将协会活动的最新活动方案、新闻稿、图片、活动总结等最新资讯移交给外联部;
(3)协调其他部门的工作,整理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新闻稿、图片、活动总结,负责协会关于文案工作方面的制作;
(4)负责与指导老师沟通,审批协会活动方案及申请表,申请活动场地并提交协会资料给湛江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社团部。
(二)策划部
(1)草拟协会活动方案,组织协会内部活动;
(2)结合协会专业特色,策划校内、校外的特色活动;
(3)组织协会暑期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
(4)策划并创新协会特色活动。
(三)支教部:
(1)负责面试会员活动,会员信息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2)建立基地,拓宽会员师范生技能的实践平台,策划并组织会员到附近的中学进行义务辅导,撰写基地义务支教总结;
(3)成立师范生技能培训小组,并进行总结;
(4)有基地会员临时会议的召集权,反映当下的义务辅导状况,总结辅导经验,发现并创新基地义务辅导活动。
(四)外联部:
(1)宣传工作:
平面宣传,主要是以海报、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协会特色、精神和形象;
网络宣传,主要是协会邮箱、博客的建设、维护和完善,及时更新协会的活动和其他信息;
(2)与企事业单位进行沟通联系,为本协会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协会成员联系实践活动;
(3)负责协会的电脑网络技术方面的材料制作;
(4)负责社团与院内、校内学生社团、校内外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增进了解,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与知名度。
(5)建立有关的信息档案,广泛从社会上搜集资料,为本会其他部门的对外联系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第三章干部候选人资格及干部的产生、
第二十三条会长、副会长候选人资格:
(1)候选人必须是协会成员;
(2)不是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3)学习成绩方面,大一学生绩点在3.0以上(含3.0),大二学生综合测评在35%以内(大一新生不作要求);
(4)在协会具有较好的工作绩效,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沟通协调意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和理事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适当参照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民主竞选的方式产生,其产生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选举会长,第二轮选举副会长,第三轮选举各部门负责人。
选举程序如下:
(一)有意选举者向秘书部递交参选申请表,竞选任何一个职位同时可参选其他职位
(二)在会员大会上进行相关职位的竞选演说;
(三)与会会员对竞选者进行投票;
(四)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
(五)获得多数赞成票者获胜。
第二十六条只有一人参与会长的竞选,在投票中获得赞成票须过半数方可当选,其他职位一人参选,无需投票即可当选。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理事的产生,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人选,并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批通过即可。
第二十八条任期:
会长、副会长、部门负责人和理事任期一年,所有职位皆可连任。
第二十九条述职:
协会干部每学期期末向会员大会述职,对该学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进行总结。
第三十条辞职:
(一)干部工作满一学期方可提出辞职,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指导老师同意方可生效;
(二)干部严重违反学院、学校规章制度或因主观原因损坏协会形象、正当利益,应当引咎辞职。
经协会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指导老师同意生效。
第三十一条撤职:
(一)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理事由于主观故意而违反学院、学校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坏协会形象和正当利益,常务理事会有权提出撤销其职位的议案,经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指导老师同意即可撤销其职位甚至开除会籍;
(二)协会干部不积极主动、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会长应及时进行劝诫。
经劝诫仍不改正者,常务理事会有权提出撤销其职位的议案,经理事会2/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指导老师同意即可撤销其职位。
第三十二条罢免:
(一)本届会员25%以上联名可向会员大会提交罢免会长的议案并推举新任会长候选人。
若与会会员的半数表决通过,即可罢免现任会长,新任会长由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的选举方式产生;
(二)本届会员的15%以上联名可向会员大会提交罢免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并推举该职位的候选人。
若与会会员的半数表决通过,即可罢免现任该职位干部,新任该职位干部由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的选举方式产生。
第三十三条改选:
因协会干部辞职、撤职和罢免等造成的职务空缺将按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的选举方式产生新任干部。
第四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为维护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有效地开展,保持协会活力与凝聚力,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每学期制定协会工作总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
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可移交常务理事会拟定草拟具体方案,负责开展;
(二)每次重大活动开展之前,活动总负责人须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由秘书部备案。
活动后,活动总负责人须召开讨论总结会议,秘书部亦须备案;
(三)每次活动的开展中,活动总负责人有对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临时工作讨论会议的权力;
(四)活动的档案资料整理包括:
活动方案、活动工作安排表、新闻稿及其图片(QQ截图的网页版本)、活动总结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书面式(或电子版)的心得体会;
(五)协会内部的信息档案资料必须妥善保存,另需备份;
(六)每学期期末协会干部要进行学期总结(书面版或电子档和口头总结),须经理事会听取并审议;
(七)协会各部门干部必须明确自身职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协会工作和活动都得把实现会员最大权益放在首位,保证会员正当权益,为会员谋福利;
(九)协会干部须全面了解协会的整体运作,知道具体运作流程,及时了解协会及兄弟部门的最新动态。
第三十五条协会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自行拟定本部门的工作制度,提交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通过并移交秘书部备案即可执行。
第三十六条会议制度:
(一)协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员大会,至少召开三次理事会议,若干次常务理事会议,若干次部门会议,全须秘书部备案,会议记录由秘书部负责;
(二)会议实施签到制度。
因故缺席者需向秘书部请假,而无故缺席者,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可取消其本年度协会评优资格,最高可免除其职务;
(三)与会干部应准时到会,遵守开会纪律,做好会议记录,维护好会场秩序。
第三十七条协会考核与奖励制度:
(一)制作协会部门(干部)的工作业绩材料,能容包括:
(1)各部门(干部)的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2)协会(部门)干部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
(3)秘书部根据记录对各(部门)干部的评估。
(二)协会对每学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估,给予优秀部门及个人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对有突出贡献者且为学院、学校争得荣誉,经协会批准后予以奖励。
第五章会员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协会只发展个人会员,所有的会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律平等。
第三十九条协会招收会员的对象是湛江师范学院师范专业学生和非师范专业的中学教育爱好者。
协会招收新会员时间是每学期的第3-4周之间。
第四十条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具有较扎实的现在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四)愿意服从协会领导,有兴趣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四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向协会秘书部提交入会申请表;
(二)参加协会举行的会员招新面试;
(三)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决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四十二条凡是协会会员,都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平等地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和其他优惠的权利;
(四)对协会一切事务的知情权、质询权,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五)要求协会优先提供师范生技能咨询;
(六)要求负责(或协助开展)协会有关活动的权利;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十三条凡是协会会员,都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拥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
(二)维护协会的形象、荣誉和合法利益,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委托工作,接受协会的监督和管理;
(三)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开展的各类活动;
(四)向协会反映最新情况,对协会的发展方向、协会特色提出最新见解,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湛江师范学院社团管理条例》缴纳会员费。
第四十四条年度会员评优办法
(一)评优时间:
每学期基地义务辅导结束后一周
(二)会员评优资格:
协会中留会时间是整年的会员
(三)会员评优流程:
1向协会支教部提交优秀会员申请表
2在会员大会中,本基地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并经理事会终审通过产生;
3在湛江师范学院各大公示栏公示,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十五条会员退会程序
(一)提交会员退会登记表的电子稿
(二)交还会员证。
拒不交回会员证的,由协会宣告此会员证作废。
凡退会得会员,协会不予以返还会员费;
凡留会时间未满整年的的会员,协会本年度的一切荣誉不与该学生挂钩。
第四十六条会员不缴纳会员费或每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协会活动,将视为退会处理。
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协会将取消会员其会员资格。
第四十七条会员如有严重损毁协会形象、合法利益等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六章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九条协会经费由秘书部全权管理。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财务负责人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团体、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一条协会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接受湛江师范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委、社团部和协会所有成员的监督,并在协会邮箱、博客等网络平台对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公示。
第五十二条根据湛江师范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关于学生社团收取会员费的相关条例,协会会员费标准为10元/届。
第五十三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协会收取的会员费;
(二)上级部门或指导单位给予的经费支持;
(三)所得的正当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四条协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会员卡的工本费:
(二)活动宣传用的板报、纸张和颜料等;
(三)协会相关费用,如打印资料、活动登记本、问卷调查等;
(四)举办活动是的奖品、礼品、布置场地的用品等。
第五十五条协会经费开支每两个月须在网络平台上公布一次,重大开支须及时向会员公布。
第五十六条协会开支在100元以内,由会长直接审批;
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应由常务理事会民主讨论决定,通过后由会长签署审批意见;
500元以上须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会长签署审批意见。
第五十七条协会所有开支均需凭票据报销,报销程序为:
(一)每张票据背面须具有会长、经手人和承办该活动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二)经手人将已签名的票据交于秘书部部长审核签字;
(三)经手人将票据交于财务负责人登记并结算。
第五十八条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财务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湛江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与数组与计算科学学院社团部的财务审计,在协会理事会上公示表决,并在协会网络平台上公示。
第七章活动形式及内容
第五十九条
(一)成立师范生技能讨论小组,包括高考题讨论小组、试讲讨论小组、教案讨论小组。
见习讨论小组等。
为会员提供一个更宽广的师范生技能训练平台,邀请中学一线教师莅临指导,提高训练质量,有效地培养会员的师范生技能。
(二)教师综合素质专题大讲堂,包括教师教学技能讲堂、教师礼仪讲堂、教师课堂管理与沟通讲堂、教师综合素质讲堂、教师的教学、研究与创造讲堂等,丰富会员专业知识,提供师范生技能训练指导。
(三)基地课外辅导。
协会与附近中学进行共建,举办课外辅导活动。
为会员提供一个更优质的师范生技能锻炼平台,巩固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讲解本专业知识的技巧。
(四)师范生综合技能拓展活动。
与附近中学进行共建,举办课外科、文、体等活动,丰富中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会员组织、管理与沟通的能力,加强会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五)承办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关于师范生技能的比赛。
为扩大协会影响力,让会员们在学习与实践中得到更好的锻炼。
协会承办数科院“一节一赛”中的说课大赛、教案设计大赛等。
(六)定期出版会刊《学与教的思考》(暂定会刊名称)。
会刊里面含协会活动最新报道、会员参与活动的心得体会、最新最权威的就业动态及关于师范生技能指导的优秀文章。
致力于分享协会会员的最新成果,提高会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时了解最新最权威的就业动态。
(七)开展联谊活动。
根据协会的性质,结合协会的特色,与其他协会或者其他高校性质类似的社团进行联谊,为协会会员。
理事搭建一个具有专业特色的交流平台,达到“文体搭台,学术唱戏”或“专业碰撞出成果”的效果。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章程于2011年10月15日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实施生效。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2/3通过或协会本届会员半数通过方可执行,本章程的终止须由协会本届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并经湛江师范学院团委、湛江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和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社团部同意方可执行。
第六十二条为规范执行本章程,各部门可根据本章程的基本规定,相应地制定若干方面的的工作细则,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秘书部备案方可施行。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于湛江师范学院中学数学教育研究协会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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