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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符合以上规定,正确,不选。
2.下列哪些发明名称的撰写符合《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
A.M1型黏接剂及其制备方法
B.一种无机材料及其用途
C.陶瓷组合物,其制备工艺及专用设备
D.管线连接器及其他
C
[解答]说明书名称
[详解]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4.1.1发明名称可知,选项A使用了产品型号;
选项B使用笼统词语,未给出任何发明信息;
选项D含有含糊词语“及其他”,均错误。
选项C符合上述规定,正确。
3.请判断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存在撰写错误?
A.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脱除硫氧化物的技术,其中所述加热步骤中加热温度为20℃~25℃
B.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机,其中所述滑块2通过弹性部件7与所述驱动臂5连接
C.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润滑油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分X的含量为所述润滑油组合物总重量的75%~80%
D.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溶剂是有机溶剂、水或乙醇
[解答]权利要求书
[详解]《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清楚:
“……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当能够清楚地表明该权利要求的类型是产品权利要求还是方法权利要求。
不允许采用模糊不清的主题名称,例如,‘一种……技术’,或者在一项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既包含有产品又包含有方法,例如,‘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
”选项A中主题名称模糊不清,应该选择。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4款: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
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选项B中权利要求中引用说明书附图标记没有置于括号内,应该选择。
选项C符合专利法规,不存在撰写错误,不选。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清楚:
“……当权利要求中出现某一上位概念后面跟一个由上述用语引出的下位概念时,应当要求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允许其在该权利要求中保留其中之一,或将两者分别在两项权利要求中予以限定。
……”选项D中“有机溶剂”是“乙醇”的上位概念,存在撰写错误,应该选择。
4.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撰写如下:
一种冷饮杯,具有以导热材料制成的内杯胆和外杯胆,其特征是:
在内、外杯胆之间的夹层内封装有蓄冷剂,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0℃~-18℃范围的蓄冷材料。
在都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列哪些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不符合规定?
A.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
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5℃~-10℃范围的蓄冷材料
B.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
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0℃~10℃范围的蓄冷材料
C.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
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大约-5℃~-20℃范围的蓄冷材料
D.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饮杯,其特征是:
所述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为0℃的蓄冷材料
BC
[解答]权利要求撰写规定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独立权利要求已记载“蓄冷剂选自一种相变温度在0℃~-18℃范围的蓄冷材料”,选项B、C中对相变温度的限定与“0℃~-18℃”的范围矛盾,不是对引用的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因此不符合权利要求的撰写形式,应该选择。
选项A、D所限定的相变温度均在“0℃~-18℃”的范围,是更下位的限定,因此不选。
考生可参看《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3.2.4数值和数值范围,帮助加深理解。
5.某项发明涉及一种供盲人使用的反光安全探路手杖。
该探路手杖对现有盲人探路工具的改进是在探路手杖外表涂以反光涂料并装有反光物体,当有光线照射时可以产生明显反光,从而使盲人在夜晚行走时的人身交通安全得到保障。
就该发明提出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撰写如下:
“1.一种盲人用探路手杖,包括杖杆、弯手把,其特征在于杖杆外表涂以反光涂料并装有反光物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其特征是杖杆外表的中部可装有反光物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上的反光物体,其特征是其形状为圆柱形或多棱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其特征是所述涂在杖杆上的反光涂料至少有两种颜色。
”
请问在上述权利要求均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哪些权利要求撰写上存在错误?
A.权利要求1
B.权利要求2
C.权利要求3
D.权利要求4
[解答]权利要求的撰写规定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1款: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1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
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
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选项A、D符合上述规定,不存在撰写错误,不选。
选项B限定部分“杖杆外表的中部可装有反光物体”使用“可”表述,含义不确定,存在撰写错误,应该选择。
选项C中主题名称“盲人用探路手杖上的反光物体”与其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同,存在撰写错误,应该选择。
6.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如下:
一种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由整体式沸石载体和负载于所述载体上的活性组分组成,所述活性组分由化合物X和Y组成。
在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面哪些权利要求2的撰写存在错误?
A.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装置,还包括外壳和将所述催化剂固定于所述外壳上的支架
B.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化合物X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0%~35%,最好是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5%~20%
C.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化合物X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0%~35%
D.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脱除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催化剂,其中所述化合物X占所述活性组分总重量的10%~35%
[详解]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1款,选项A、D引用的主题名称与权利要求1不同,因此错误,应该选择。
“……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类似用语。
……”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
选项C正确,不选。
7.某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撰写如下:
“1.一种膨胀螺钉,包括螺栓体和膨胀套,其特征是螺栓体下部螺纹连接膨胀套,膨胀套下部分成4条膨胀筋,膨胀筋之间有缺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膨胀螺钉,其特征是4条膨胀筋向内收压呈一种独特的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膨胀螺钉,其特征是所述螺纹连接为螺栓体是外螺纹,膨胀套带有内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膨胀螺钉,其特征是膨胀筋为若干条,最好是3~5条。
上述权利要求中哪些权利要求的撰写不符合相关规定?
BD
[解答]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详解]《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9条第1款。
“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对于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是极为重要的。
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一是指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清楚,二是指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清楚。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其所用词语的含义来理解。
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的用词应当理解为相关技术领域通常具有的含义。
……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含义不确定的用语,如‘厚’、‘薄’、‘强’、‘弱’、‘高温’、‘高压’、‘很宽范围’等,除非这种用语在特定技术领域中具有公认的确切含义,如放大器中的‘高频’。
对没有公认含义的用语,如果可能,应选择说明书中记载的更为精确的措词替换上述不确定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不得出现‘例如’、‘最好是’、‘尤其是’、‘必要时’等类似用语。
……在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约’、‘接近’、‘等’、‘或类似物’等类似的用语,因为这类用语通常会使权利要求的范围不清楚。
……”选项B中权利要求2的“独特的形状”及选项D中权利要求4中的“若干条”均属于含义不确定的用语,一般情况下,不得出现在权利要求中,选项B、D撰写不清楚,应该选择。
选项A、C符合上述规定。
8.以下有关权利要求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独立权利要求应当记载解决发明所有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B.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应当是对所引用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
C.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引用了在前的其他权利要求,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D.不论是独立权利要求,还是从属权利要求,都表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
D
[解答]权利要求
[详解]《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1.2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可以是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
……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即其包含有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实质上不一定是从属权利要求。
例如,独立权利要求1为:
‘包括特征X的机床’。
在后的另一项权利要求为: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床,其特征在于用特征Y代替特征X’。
……”独立权利要求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不可能记载解决所有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选项A错误。
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也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选项B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1.2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即其包含有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实质上不一定是从属权利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后一权利要求也是独立权利要求。
审查员不得仅从撰写的形式上判定在后的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形式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可能实质上是独立权利要求,选项C错误。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都必须表示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选项D正确。
9.以下有关权利要求与说明书关系的观点中,哪些是错误的?
A.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是指权利要求应当采用与说明书相同的术语或语言
B.权利要求中使用功能限定特征时,说明书中应当描述所有可实现该功能的方式
C.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依据说明书记载的全部内容
D.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申请人根据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概括得出的技术特征
AB
[解答]权利要求与说明书关系
[详解]《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1以说明书为依据: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指权利要求应当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权利要求书中的每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并且不得超出说明书公开的范围。
……对于权利要求中所包含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
对于含有功能性限定的特征的权利要求,应当审查该功能性限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如果权利要求中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有理由怀疑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的一种或几种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则权利要求中不得采用覆盖了上述其他替代方式或者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问题的方式的功能性限定。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
……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只有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该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时,记载该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才被认为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
”权利要求书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但是并不要求采用与说明书相同的术语或语言,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
权利要求中使用功能性限定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但并不意味说明书需要描述所有可实现该功能的方式,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
选项C、D正确,不选。
10.以下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应当严格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范围为准
B.应当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C.应当以生产的专利产品为准
D.应当以发明人的实际创造性贡献为准,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用来说明其创造性贡献
B
[解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
[详解]《专利法》第59条第1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正确答案为B。
11.以下关于权利要求撰写要求的哪些观点是错误的?
A.出于简明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项权利要求中同时要求保护产品及其制造方法’
B.从属权利要求只能记载发明与现有技术不同或现有技术没有的技术特征
C.从属权利要求可以进一步限定其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其前序部分的特征
D.从属权利要求可以包含独立权利要求中没有提到的附加技术特征
[解答]权利要求撰写要求
不允许采用模糊不清的主题名称,例如‘一种……技术’,或者在一项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既包含有产品又包含有方法,例如,‘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
……”选项A错误,应该选择。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为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引用独立权利要求,则包含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而且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也可以记载与现有技术相同或现有技术已有的技术特征,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
从属权利要求可以是增加的技术特征,选项D正确,不选。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3.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可以对在前的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限定。
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两部分撰写方式的,其后的从属权利要求不仅可以进一步限定该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中的特征,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前序部分中的特征。
……”选项C正确,不选。
12.以下有关权利要求撰写要求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权利要求书中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清楚,即它们的发明主题应当一致
B.权利要求书中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应当简明,即不得有两项以上同类独立权利要求
C.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D.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详解]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清楚,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清楚是指权利要求之间的引用关系清楚,同属于一件专利申请的产品权利要求和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的权利要求主题并不一致,但不会导致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不清楚,选项A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3简要:
“权利要求书应当简要,一是指每一项权利要求应当简要,二是指构成权利要求书的所有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也应当简要。
例如,一件专利申请中不得出现两项或两项以上保护范围实质上相同的同类权利要求。
……”因此选项B错误。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因此选项C错误。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
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选项D正确。
13.某申请权利要求包含三个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3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以下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若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则不应否定权利要求2、3的创造性
B.若权利要求1可以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则权利要求2、3也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C.若权利要求1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则权利要求2、3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D.若权利要求1符合授权条件,则权利要求2、3也必然符合授权条件
[详解]《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3.1审查原则: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审查程序中,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否定其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选项A正确,不选。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1以说明书为依据:
“……对于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或者不同类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书,需要逐一判断各项权利要求是否都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
独立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并不意味着从属权利要求也必然得到支持;
方法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支持也并不意味着产品权利要求必然得到支持。
……”同一件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都必须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选项B错误,应该选择。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2.2.1审查原则:
“审查员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5)一般情况下,审查员只需要考虑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
但是,在遇有形式上为从属权利要求而实质上是独立权利要求的情况时,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单一性规定。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由于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理由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则需要考虑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符合授权条件,从属权利要求不一定符合授权条件,如可能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5条而不具备授权条件,选项D错误,应该选择。
14.专利法所规定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其保护范围”的含义是什么?
A.产品权利要求只能用产品的结构、组成特征来限定
B.产品权利要求只能用工艺过程、步骤或条件来限定
C.除非必要,应当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
D.一项申请中不得出现两项以上保护范围实质上相同的同类权利要求
CD
[解答]“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要地表述其保护范围”的含义
“……对产品权利要求来说,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
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能通过说明书中规定的实验或者操作或者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直接和肯定地验证的情况下,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发明才可能是允许的。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2清楚:
“……产品权利要求适用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通常应当用产品的结构特征来描述。
特殊情况下,当产品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时,允许借助物理或化学参数表征;
当无法用结构特征并且也不能用参数特征予以清楚地表征时,允许借助于方法特征表征。
……”产品权利要求通常应当用产品的结构特征来描述,但并不完全排斥功能、效果和方法特征,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选项D正确。
15.下述哪些情况可视为权利要求书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A.说明书仅提到温度为0~100℃,并且没有给出具体实施例,权利要求书将其限定为更小范围20~50℃
B.说明书中仅提及发明采用钢材料作为电镀材料,权利要求书将其概括为采用金属材料作为电镀材料
C.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提及采用金属材料作为电镀材料,实施例分别采用铝、铜作为电镀材料,权利要求书将电镀材料取定为铁或镍
D.说明书仅公开了用氯化钠、氯化钾的水溶液作为获得氯元素的源,权利要求书将该源限定为含氯化合物的水溶液
ABCD
[解答]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
[详解]《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2.2.6具体实施方式:
“……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
当权利要求(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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