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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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财政供养人员的子女、城镇和农村较富裕农民的子女不属于资助对象。
四、规范工作程序
1、公开信息。
学校通过大会、通知等形式公布资助信息,内容为: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2、申请。
1)每学年初,学校根据教育、财政部门分配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名额,参照贫困寄宿生档案库情况将名额分解到各年级和班级,由班主任宣读补助政策,组织科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初步确定补助对象,然后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学生领取、填写《申请表》后,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及户籍所在地(村、乡委会)出具的贫困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每学年核定一次。
按照“学年评定,学期发放,新增学生,重新评定”的原则审核发放。
3、审查。
1)学校领导、评审小组对申请受资助对象按照本细则第三点共11项条件的要求,认真进行审查。
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并按分配的指标,确定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受助人数及名单。
2)由班主任组织本班经审查后确定的拟受助学生的身份证、学籍号、发放金额、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一卡通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核对签字后,通过年级将《汇总表》交学校。
4、公示。
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并拍照留存。
公示期内对有重大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的,应予以取消。
5、资料报送。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装订成册的受助学生《申请表》1份和学生签名的《汇总表》一式4份(教育、财政、银行和学校)提交局财务股。
6、补助金发放。
县财政部门将资助金直接打入“一卡通”内。
五、建立家庭贫困寄宿学生档案数据库。
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数、名单、数额,以及相关文件、申请表、发放表、评审记录等各种档案,档案按学期装订成册,并加目录、封面存档,以备上级核查。
相关资料由学校存档保存5年。
六、监督和检查
学校要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
对于弄虚作假写申请,学生本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学校将终止补助。
学校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我校举报电话:
0796--5214160
禾市镇中心小学
第二篇:
关于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_实施方案xx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
实施方案
许堡小学
为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通渭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实施细则,以及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我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何军信
杨淑敏
成员。
赵娟娟赵晓岚丁钰丽张亚萍杨淑敏王慧春刘晓慧牛平霞王吉鸿。
二、补助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享受低保的家庭子女;
(二)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
(三)父母或本人残疾的学生;
(四)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
(五)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领证户的学生;
(七)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小学生每年分别补助1000元,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5:
3:
2的比例分担。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
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
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
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
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人数控制在在校住宿生的范围之内,公示期为7天)。
4、调查核实。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进行入户调查,并与村委会达成一致意见。
5、填写申请表。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由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在会上由校长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在公示栏公示后(公示期为7天),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6、签领资金。
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领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生活费补助领取花名册,领取花名册必须由受助对象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签字。
7、资料收集存档:
学校由分管人对收集资料进行整理装订
备案待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
2、规范操作。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
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
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手中。
4、加强监督。
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
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篇:
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暂行办法丰台乡教育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暂行办法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广泛宣传并营造氛围,学校各级各班负责人员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认识,要组织学生,老师学习相关文件及精神,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办黑板报,召开学生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家长,学生都把党的这一惠民政策了解清楚,激发热爱之情,并培养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领导,确保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彻底落实到位,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财务室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总务主任,会计,出纳具体落实,班主任提供学生名单,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对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分管住宿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各年级,各班级采取家访,调查,谈话,座谈等形式摸清寄宿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底子,并就掌握的情况向班内全体学生通报说明,结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师生广泛讨论,认真确定人选,上报学校统一审查核定。
三、各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后对学生逐一摸底,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建立贫困生,“两户子女”档案,特殊家庭学生档案,将他们作为预选对象,坚决禁止班主任靠主观
确定人选,也杜绝部分教师的人情成分,不搞排名排序,不能轮流坐庄。
寄宿生生活补助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全额发放,不得挪用,挤占或私自降低应发标准。
四、寄宿生生活补助人员的确定。
领取寄宿生生活补助候选人员确定后,应将名单造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合理调整上报学校,学校再通过公示栏,新闻媒体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共同监督,实行阳光操作,最后确无异议再正式造册发放补助。
五、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造册。
发放生活补助的花名册一般一式三份,一份上报县局,一份记账,一份单位存档,花名册要格式规范,内容齐全:
含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住址,经办老师,家长,学生签名栏,金额及领取日期等。
补助资金的发放。
发放要规范操作,体现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将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领取补助凭证需经学生家长和领补助的学生以及经办教师签名才有效。
此项经费的需求,由县级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预算。
第四篇: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元厚小学xx春季学期贫困寄宿生
生活补助费发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相关文件的精神,加强对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管理,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特制订本方案。
我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严格按上级实施,确保我校的贫困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贫困寄宿生的评定标准
1、受助学生为精准扶贫对象。
2、困难寄宿生(校内或校外寄宿)
3、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4、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5、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6、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7、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8、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9、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三、工作领导小组
袁飞张忠贵
付向平牟开富
肖佑何何伟峰钱春雷邓代兴代华铧张良孝陈美岑及各班班主任。
四、评审领导小组
袁飞(元厚小学校长)副组长:
张忠贵付向平牟开富
成员:
钱春雷
何伟峰
肖佑何
邓代兴
代华铧
张良孝
廖卫华(五柱峰村委会领导)xx(学生家长代表)
各班班主任
五、补助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元厚小学农村贫困寄宿学生的指标补助人数350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期500元。
六、指标分配
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指标每学期核定一次,指标分
配向班级人数多的适度倾斜,实行动态管理。
本次指标依据各班级及学校最新统计上报的寄宿生按一定比例分配。
xx年春季学期贫困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分配数:
一
(1)班:
12人一
(2)班:
12人一(3)班:
12人
二
(1)班:
16人二
(2)班:
18人
三
(1)班:
14人三
(2)班:
16人三(3)班:
16人
四
(1)班:
16人四
(2)班:
16人五
(1)班:
16人五
(2)班:
18人六
(1)班:
10人六
(2)班:
桂林小学:
11人
大群小学:
19人
前进小学:
14人
板桥小学:
56人
五柱峰小学:
40人
总合计:
350人
七、申报程序
1、班主任下队到学生家中摸底调查贫困情况。
2、班主任确定资助人,上报学校少先队,学校评审组初步审
核,发放补助申请表。
3、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申请表。
4、行政村或居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
5、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是否填写完整补助申请表。
6、学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
7、评审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确定资助名单。
8、学校将对资助对象在学校公示7天。
9、学校总务处造册统计汇总上报学校。
10、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发放。
八、工作程序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条件、申请方式、审批程序、监督措施。
凡是符合第二点共9项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书。
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受资助对象进行审查。
学校将审查后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上。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补助费发放。
学校在收到该补助费拨款到账后,20个工作日内将及时足额的补助款全部发放给受助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签字印手拇迹,家长带自己子女到财务处领取资助款,班主任最后签字。
7、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
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对于部分贫困寄宿生的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并能承受子女的上学费用的,要在下一期停止向其发放补助费。
元厚小学xx年5月
第五篇:
太白梁林业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实施细则太白梁林业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发放实施细则
为加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步伐,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真正把党和政府的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我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与标准
第一、补助对象。
本县在我校寄宿的家庭生活困难学生。
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学校按比例分配寄宿生生活补助名额给各班,各班班委会拟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评选公示表”,予以公示。
公示表具体内容如下:
1.学习成绩(40%):
以上期期末平均成绩或初中升学平均成绩为准;
2.操行积分(20%基础分为100分):
以上期期末操行积分总评或本期现有操行积分总评为准;
3.特殊照顾(100分×
40%):
要有证件或事实确凿,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①.独生子女领证户学生;
②.两女结扎户领证学生;
③.父母双残或单残,孤儿或单亲,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④.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
⑤.父母患重大病症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贫困学生,或因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花费上万元)造成经济阶段性困难的学生;
4.计算办法:
补助对象积分=学习成绩(40%)+操行积分(20%)+特殊照顾(40%);
依据积分计算结果,由高到低确定补助对象。
第二、补助标准。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指标予以补助。
二、具体要求
1.寄宿生贫困学生每学期核定一次。
2.班主任要摸清享受补助学生的信息,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表》。
3.按规定时间完成评选、汇总、公示、上报等工作,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受助学生家长“一折统”上。
三、档案管理
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数、名单、数额,以及相关文件、评审记录等各种档案,档案按学期装订成册,并加目录、封面存档,以备上级核查。
太白梁林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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