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各类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1044043
- 上传时间:2023-01-27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0.27KB
学校消防安全各类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学校消防安全各类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消防安全各类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学校消防安全巡查负责人、消防设备维护人和保安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天一次,发现隐情要及时处理、记录。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补救。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设备维护人和保安人员担任。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进行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的,检查人员应负责填发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或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3、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1、能够挂放的灭火器材,一定要符合规定要求,从顶部至地面距离不得超过1.5米。
2、对于不能挂放的灭火器材,应装在器材箱内摆放,如因资金较为困难,不能解决器材箱时,也可制作铁架、木箱并添刷红漆摆放。
3、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与所防护物品的距离,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大于20米,手推式灭火器不得大于40米。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指定专人并挂牌管理,不能有积尘、锈蚀、损坏等现象,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属于特种装备,严禁挪作他用。
6、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及时恢复原状,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重新充装。
7、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巡查,定期巡查由安全责任人在每月的5日前进行点检;
8、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有效性。
9、灭火器要每2年进行一次压力检测及药剂更换,更换时要用备用灭火器进行替换。
无备用灭火器的,要分批进行更换,不得少于标准配备数量的50%。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立案,并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部门限期整改,然后由院消防安全监督部门汇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销案。
二、各部门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部门负责立案,及时进行整改后,通知学校保卫处验收销案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部门在接到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部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改资金。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课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本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交校保卫处存档备案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六、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部门负责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七、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若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全校各处、室进行用电、防火检查,发现火灾和用电安全隐患应立即找专业人员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师生员工用电安全。
2、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全校各处、室的用电、防火进行督查。
各处、室安全责任人要根据各自责任区域的工作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认真负起责任,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修,不得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3、各班主任是本班学生用电、防火安全的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
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防火常识。
教育学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
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拔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
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电源。
6、除实验室的特殊需要外,图书室、各专用教室(含微机房)、办公室等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禁止燃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电电器。
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
大风干燥天气严禁明火作业。
8、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存放和使用所场必须远离教学区和人员密集区。
9、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10、电器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器线路和设备。
11、电器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设施安装标准。
使用时发热的电器不得安装在与可燃物靠近的地方,更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12、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1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14、每位教职工都要掌握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灭火剂。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
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
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
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
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
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
发生火灾,模拟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
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
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
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
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
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7、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学校应至少确定两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师,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四、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五、针对我校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黑板报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六、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班级生活园地、广播、黑板报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七、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八、学校对每名在岗教职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
2、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学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九、下列人员由学校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十一、培训必须做好培训纪录。
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内容等。
2017年11月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4、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发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必须有文字指示和必要的图案,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和疏散走道或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上的墙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离不大于20米。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6、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7、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消防安全 各类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