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常用药品说明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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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五、注意事项
1.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2.用药期间经常检査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
4.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阿卡波糖片
配合饮食控制治疗糖尿病。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需个体化。
一般推荐剂量为:
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1片),一日3次;
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2片),一日3次。
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4片),一日3次。
或遵医嘱。
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
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
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
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极个别病例观察到水肿的发生。
极个别病例发生轻度肠梗阻或肠梗阻。
据报道在极个别情况可出现黄疸和/或肝炎合并肝损害。
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阿卡波糖有关还不明确。
四、禁忌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
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
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
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格列美脲片
单纯饮食控制和锻炼未能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
初始剂量为1mg,qd,早餐含服最好,根据血糖监测结果,每1~2周按1,2,3,4,6mg递增,个别患者最大剂量可用至8mg。
用量一般应视血糖水平而定,应使用获得血糖满意控制的最小剂量。
根据定期血糖、尿糖监测结果确定初始剂量及维持剂量,监测血糖、尿糖还有助确定该药是否出现原发或继发失效。
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
初始剂量为1mg,一天一次。
若需要,可以增加每天的剂量。
建议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逐渐增加剂量,如:
每1-2个星期按以下步骤增加剂量:
1mg-2mg-3mg-4mg-6mg,仅个别病人需用至8mg。
糖尿病得到良好控制的病人,一般每天剂量为1-4mg,仅少数病人每天剂量大于6mg。
服药时间:
根据病人的生活方式确定其服药时间。
一般一天一次顿服即可,建议于早餐之前服用,若不吃早餐,则于第一次正餐之前服用。
尤其注意,服药后不要忘记进餐。
后续剂量调整:
随着糖尿病症状的改善,胰岛素敏感性的增加,本药的需要量也应逐渐减少,为避免低血糖发生,应及时减少药量,甚至停用。
本药的治疗一般需长期进行。
从其他口服降糖药改为本药:
本药与其他口服降糖药没有确切的剂量关系。
当用本药代替其它口服降糖药时,建议起始剂量为每天1mg,即使正在使用最大剂量的其它口服降糖药时也应如此。
本药剂量的增加应该遵照上述“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方法”的要求去做。
考虑到以前降糖药的效力及持续作用时间,需要中断一下治疗,以避免药物累加作用而引起低血糖。
低血糖:
由于本药具有降低血糖的作用,可以引起低血糖(有时可致低血糖持续时间延长)。
低血糖可能引起的症状有:
头疼、极度饥饿感、恶心、呕吐无力、嗜睡、睡眠障碍、烦躁不安、攻击行为、注意力不集中、反应性和警觉性受到损害、抑郁、意识模糊、讲话语无伦次、失语症、视力障碍、震颤、轻瘫、感觉紊乱、头晕、无助感、失去自我控制、谵妄、脑性惊厥、嗜睡及丧失知觉,甚至出现昏迷、呼吸浅及心动过缓。
另外,还可出现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的体征,如:
大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和心律不齐,严重的低血糖症状可表现为中风发作。
当低血糖控制以后,上述低血糖症状几乎全部消失。
视力:
尤其是在治疗开始阶段,由于血糖的改变,可能对视力产生暂时性影响。
消化系统:
偶见胃肠道症状:
恶心、呕吐、压迫感或上腹部涨满感、腹痛、腹泻。
极个别病例可出现肝酶升高、肝功能损害(如胆汁郁积和黄疸)及肝炎,可能导致肝功衰竭。
血液:
可能出现严重的血象改变:
罕见有血小板减少症、极个别病例可发展为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或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和全血细胞减少(由于骨髓抑制引起的)。
其他不良反应:
偶见有过敏或假性过敏反应,如瘙痒、荨麻疹或皮疹,这些轻微的反应严重时可导致呼吸困难、血压降低,有时发展为休克。
极个别病例可出现下列症状:
过敏性脉管炎、皮肤光过敏和血钠降低。
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如严重的低血糖、血象的某些改变、严重的过敏或假性过敏反应、肝功衰竭,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危及生命。
四、注意事项
1、对该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综合征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和透析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大,需仔细观察,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
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
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
2、若发生服药差错,如漏服一次药量,不可于下次服药时以大剂量来纠正。
当病人的体重或病人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或出现其它情况,导致病人易出现低血糖或高血糖时应考虑调整剂量。
3、为了达到治疗目的-最佳的血糖控制,坚持正确饮食、规律而有效的体育锻炼、必要时,实施减肥,与规律服用本药治疗同样重要。
4、血糖未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临床征象是:
尿频加剧、口渴加重、口干和皮肤干燥。
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加,需要给予特别观察。
5、导致低血糖的因素包括:
不愿或者无能力合作(多见于老年患者);
营养不良,饮食无规律或未及时进餐;
体力消耗和碳水化合物摄入的不平衡;
饮食改变;
饮用酒精,特别是在未及时进餐的情况下;
肾功能损害;
肝功严重受损;
过量服用;
某些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的内分泌系统出现失代偿性的紊乱或低血糖的反向调节(例如一些甲状腺功能紊乱和垂体前叶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与其它某些药物合用。
如果病人有这些导致低血糖的危险因素存在,就应调整本药的剂量或整个治疗方案,病人在治疗中患了其它疾病或者改变了生活方式时,也应调整治疗。
这些反映机体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作用的低血糖症状在以下情况时会减弱或缺乏,如:
低血糖缓慢发生时(尤其老年病人),以及有自主神经病变或同时服用b-阻滞剂、氯压定、利血平、胍乙啶或其他抗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
6、治疗低血糖的方法是立即摄入碳水化合物而获迅速控制(葡萄糖或蔗糖,如糖块、含糖的果汁或加糖的茶),为此,病人应该随身携带至少20克葡萄糖。
人工甜味剂对治疗低血糖无效。
从其他的磺脲类药物获知,尽管开始能成功地控制低血糖,但低血糖仍会再次出现,所以仍需对病人密切观察。
严重的低血糖需要紧急治疗及医生的随访,某些情况下,病人需要住院治疗。
在一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如创伤、手术、发热感染),血糖的控制恶化,此时,需要临时改用胰岛素治疗。
7、应用本药治疗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
另外,建议定期检查糖化血红蛋白。
由于低血糖或高血糖的发生,可能导致警觉性和反应性下降,特别是在更改治疗方法的前后或没有按时服用的时候,很可能会影响驾车或操纵机器。
8、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妊娠期不能服用本药,应换成使用胰岛素。
为了防止本药可能自乳汁吸收伤害婴儿,哺乳妇女不要服用本药,需改为胰岛素治疗或停止哺乳。
瑞格列奈片
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患者。
瑞格列奈可与二甲双胍合用。
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瑞格列奈应在主餐前服用(即餐前服用)。
在口服瑞格列奈30分钟内即出现促胰岛素分泌反应。
通常在餐前15分钟内服用本药,服药时间也可掌握在餐前0~30分钟内。
请遵医嘱服用。
剂量因人而异以个人血糖而定。
推荐起始剂量为0.5毫克,以后如需要可每周或每两周作调整。
接受其它口服降血糖药治疗的病人可直接转用本药治疗。
其推荐起始剂量为1毫克。
最大的推荐单次剂量为4mg,进餐时服用。
但最大日剂量不应超过16mg。
对于衰弱和营养不良的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
如果与二甲双胍合用,应减少诺和龙的剂量。
尽管本药主要由胆汁排泄,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仍应慎用。
低血糖;
视觉异常;
胃肠道反应:
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和便秘;
肝功酶指标升高,多数病例为轻度和暂时性;
过敏反应:
如皮肤瘙痒、发红、荨麻疹。
怀孕期和哺乳期妇女;
已知对瑞格列奈中的任何赋型剂过敏的患者;
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DDM),C-肽阴性糖尿病患者;
伴随或不伴昏迷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妊娠或哺乳妇女;
12岁以下儿童;
严重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
与CYP2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并治疗时。
五、注意事项
可致低血糖。
与二甲双胍合用会增加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
如果合并用药后仍发生持续高血糖,则不能再用口服降糖药控制血糖,而需改用胰岛素治疗。
在发生应激反应时,如发烧、外伤、感染或手术,可能会出现高血糖。
患者必须慎用以避免开车时发生低血糖。
消渴丸
一、适应症:
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多饮,多尿,多食,消瘦,体倦乏力,眠差、腰痛;
2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口服。
饭前用温开水送服。
一次5-10丸,一日2-3次。
1.低血糖反应,其诱因为进餐延迟、剧烈体力活动,或药物剂量过大,以及合用一些可增加低血糖发生的药物,发生低血糖反应后,进食、饮糖水通常均可缓解。
在肝肾功能不全,年老、体弱者、若剂量偏大(对成年患者的一般剂量对年老、体弱者即可能过量),则可引起严重低血糖。
2.偶见药疹。
3.偶见轻度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
4.罕见脱发。
1.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2.I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严重外伤和重大手术者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白细胞减少者禁用。
1.本品服用量应根据病情从每次5丸起逐渐递增。
每次服用量不超过10丸,每日不超过30丸;
至疗效满意时,可逐渐减少每次服用量或减少服用次数至每日2次的维持剂量。
每日服用2次时,应在早餐及午餐前各服用1次,晚餐前尽量不服用。
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量控制。
2.年龄超过65岁的糖尿病患者对低血糖耐受差,对此类糖尿病患者用药时应密切注意避免低血糖反应。
其血糖控制标准略宽于一般人,空腹血糖<
7.8mmol∕L(140mg∕dl),餐后2小时血糖<
11.1mmol/L(200mg/dl)即可。
3.本品不宜与其他磺胺类药物合用。
4.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发生:
(1)抑制磺脲类药物由尿中排泄,如治疗痛风的丙磺舒、别嘌醇;
(2)延迟磺脲类药物的代谢,如酒精,H2受体阻滞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氯霉素、抗真菌药咪康唑,抗凝药。
磺脲类与酒精同服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痛以及面部潮红(尤以使用氯磺丙脲时),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时,开始二者血浆浓度皆升高,以后二者血浆浓度皆减少,故应按情况调整两药的用量;
(3)促使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的磺脲类药物分离出来,如水杨酸盐、贝特类降血脂药;
(4)药物本身具有致低血糖作用:
酒精、水杨酸类、胍乙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
(5)合用其他降血糖药物:
胰岛素,二甲双胍、阿卡波糖、胰岛素增敏剂;
(6)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干扰低血糖时机体的升血糖反应,阻碍肝糖酵解,同时又可掩盖低血糖的警觉症状。
5.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高血糖的发生:
(1)糖皮质激素、雌激素、噻嗪类利尿剂、苯妥英钠、利福平;
(2)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拮抗磺脲类药物的促胰岛素分泌作用,故也可致高血糖。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者慎用。
8.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1)补充葡萄糖:
轻者立即口服葡萄糖,如无葡萄糖,可予口服甜果汁,糖水;
重者静脉注射葡萄糖。
要观察到患者意识恢复。
(2)胰升糖素治疗:
胰升糖素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由于其作用时间短,且会再次出现低血糖,因此在注射后仍要补充葡萄糖或进食,需继续观察以保证患者完全脱离危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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