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就调整票据的说明文档_精品文档.doc
- 文档编号:210310
- 上传时间:2022-10-06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3KB
人行就调整票据的说明文档_精品文档.doc
《人行就调整票据的说明文档_精品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行就调整票据的说明文档_精品文档.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行就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答记者问
2004年12月29日08:
59:
49 来源:
综合
今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调整票据、结算凭证种类和格式的通知》(银发[2004]235号),决定对现行票据和结算凭证的种类和格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票证将于2005年1月1日起陆续启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
什么是票据和结算凭证,为什么要对票证种类和格式进行调整?
答:
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简称票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账务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它涉及到客户和银行、银行和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不仅是银行据以办理资金支付的重要书面凭据,也是核对账务和事后查考的重要依据,对保证支付结算活动的有序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支付工具体系是全社会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科学、合理的票证设计是保证支付工具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重要保障。
随着支付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和创新,电子技术在银行领域的广泛应用,现行票证种类和格式已难以适应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的要求,亟需调整。
为推动商业银行支付手段的创新,方便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在对票证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商业银行和客户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票证调整的意见。
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一是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支付手段创新。
近年来,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促进了支付结算业务的不断创新,网上支付等新型结算服务不断涌现。
票证作为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信息载体,通过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适当拓展票证的功能,能够较好地适应银行支付手段创新的需要。
二是有利于降低办理结算业务的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由于目前票证种类较多,专用性强,适用范围较小,许多票证只是在格式、内容上略有不同。
部分票证使用率较低,增加了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成本。
因此,通过调整部分票证的格式、记载要素,合并部分已不适应业务发展要求且功能相近的凭证,可以降低印制和管理票证的成本。
三是有利于适应相关管理部门的需要。
在符合支付结算统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票证进行调整,减少票证上已很少记载的要素,预留一定空白处给当事人作为记载附加信息的空间,有利于满足不同管理部门通过支付工具达到采集资金管理信息的个性化要求。
四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计算机处理支付结算业务。
随着银行业务处理手段电子化程度的提高,许多支付信息已从纸质凭证传递方式向加密的电子数据传输方式转变。
而目前大部分票证的种类和格式是基于手工处理模式设计的,不能满足商业银行通过计算机处理支付结算业务的要求,调整后的票证能符合商业银行业务处理电子化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问:
中国人民银行本次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调整适用什么范围?
答:
1997年,为贯彻实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支付结算办法》,并根据对票据和结算方式的管理要求设计了统一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下简称票证)。
其中汇票、本票和支票共设计了8种票据格式,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及与票据相关的配套凭证共设计了22种结算凭证。
此外,为便于银行受理跨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查复,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设计了统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
本次调整是对上述31种票证的种类和格式进行调整。
调整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范管理的票证共有15种,分别是:
银行汇票、粘单、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支票(普通支票)、进账单、信汇凭证、电汇凭证、支付结算通知查询查复书、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复)书、托收凭证、拒绝付款理由书。
问:
此次调整票证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
主要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一是通用性与专用性相结合。
针对不同票据和结算方式的特点和要求,除保留了部分专用票证外,对功能、要素、格式相似的票证进行合并,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业务处理需要。
二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调整后的票证,应适应银行支付结算业务计算机处理的需要,便于银行利用计算机或打印机等机具签发和打印票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保持票证的相对稳定性。
考虑客户的使用习惯和避免各银行对现有业务处理系统做大的改造,主要对票证的记载要素和格式进行调整,票证的联次、规格则变动较少。
四是简洁直观。
减少现行票证在实务中已很少记载或只用于银行内部管理使用的要素,使票面更为简洁清晰,既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又能够真实反映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的资金往来关系。
五是实行开放式管理。
对只用于开户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结算凭证和业务处理个性化较强的银行卡业务单证不再纳入人民银行统一规范管理的范围,对处于发展初期的网上支付业务结算凭证,只作原则性规定,以鼓励业务创新,适应各银行个性化管理的需要。
问:
此次票证调整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
调整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对功能、要素、格式相似的票证进行合并,将办理多种业务使用的不同票证合并为通用性较强的票证。
主要包括:
将定额本票、不定额本票合并为本票(不定额),将二联式进账单与三联式进账单合并为三联式进账单,将托收承付凭证(包括邮划、电划)、委托收款凭证(包括委邮、委电)合并为托收凭证。
二是为使票面更为简洁清晰,适应计算机处理业务要求和方便客户填写需要,对票证要素、格式作了调整。
如取消了“会计分录、第X号”等用于银行内部会计核算管理的记载事项。
将票据的背书栏在原有基础上一并缩减了一栏,并扩大了票据背书栏的记载空间,以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
在票据上增设了证件号码方格栏,以适应办理持票人为个人的款项兑付的需要,便于提示付款人填写和受理银行审核。
在银行汇票正面增设了密押填写栏,支票正面预留了支付密码的填写栏,以适应各行安全管理要求。
不定额本票增加了申请人名称栏,便于银行审核款项来源。
在支票背面和存根联设置了“附加信息”栏,汇兑凭证上设置了“附加信息及用途”栏等。
三是根据结算凭证的使用范围和业务的发展变化,部分结算凭证不再由人民银行统一规范格式。
主要有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承兑协议,贴现凭证,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汇票挂失电报,应付款项证明单,银行卡专用的汇计单、签购单、取现单、存款单、转账单凭证等。
四是相应调整了《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部分内容。
主要涉及到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凭证及二联式进账单与三联式进账单合并后,相关会计核算处理手续的调整。
问:
为什么在支票、汇兑凭证中增加附加信息栏?
答:
在新版支票、汇兑凭证格式中设置“附加信息”栏,主要是适应相关管理部门对资金管理的要求。
目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中央预算单位在使用支票和办理汇兑业务时,除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支票和汇兑凭证外,还需一一对应使用财政部统一规范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预算单位必须按要求在该凭证上记载支付及相关管理信息。
财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可以及时掌握和控制授权支付预算资金额度的使用情况,以达到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的目的。
但这种做法使预算单位需要多填写一种凭证,代理银行在处理业务时也需将支票和汇兑凭证与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进行逐一配对,既增加了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工作量,也容易出现差错。
因此,为既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满足其通过采集相关管理信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的目的,同时又简化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处理手续,在符合支付结算统一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在新版支票、汇兑凭证格式中设置了“附加信息”栏。
预算单位在办理支票及汇兑业务时,可以根据财政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在“附加信息”栏上填写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支出类型等代码信息。
其他客户也可根据系统、行业或内部管理的需要,在此记载相关信息。
需要强调的是,“附加信息”并非票证的必要记载事项,欠缺该记载事项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问:
为什么要将二联式与三联式的进账单合并为三联式进账单?
答:
根据《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规定,持票人开户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的票据及二联式进账单,审核无误后,将进账单第一联(收账通知)加盖转讫章交给持票人,而实际上款项尚未收妥入账,票据须通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提出交换,俟退票时间过后,款项才能收妥抵用。
但开户银行已将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收账通知)交持票人。
这一会计处理手续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易引起纠纷,甚至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
为严密会计核算手续,防范风险,将二联式与三联式进账单合并为三联式进账单,在款项尚未收妥时,第一联进账单仅作为受理回单交给持票人。
问:
网上支付业务跨行使用的结算凭证为什么没有设计统一格式?
答:
近几年,随着网上银行的迅猛发展,提供网上支付服务成为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主要手段之一。
由于人民银行一直未对跨行的网上支付凭证进行统一规范,商业银行需跨行提出时,均使用自行设计的网上支付凭证。
因格式不统一、要素不一致,往往造成退票,影响了网上支付业务的开展。
为方便银行处理网上支付业务,此次票证调整,对网上支付跨行使用的结算凭证进行了原则性规范,要求各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需提交他行的结算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金额(包括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等必要记载事项。
考虑到目前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各行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支付业务种类较多,要求和业务处理也不尽相同,因此为既对网上支付凭证有统一要求,又能适应商业银行网上支付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又避免对各行业务处理系统作大的改造,中国人民银行未设计统一的网上支付凭证格式,而只是对网上支付跨行使用的结算凭证按必要记载事项进行了原则性的规范。
由于网上支付业务的性质属于汇划业务,因此具体格式可参照电汇凭证,各行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增设其他记载要素。
跨行提交的网上支付凭证既可直接输出打印,也可采用手工填写方式。
问:
银行应如何做好新版票证的实施工作?
答:
此次票证调整内容较多,影响面较大,涉及商业银行的所有营业机构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客户。
各商业银行要根据票证调整内容及时修改相关业务系统和软件;做好票证订购工作,重新编制现行票证和新版票证订货计划;做好银行员工的培训和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向客户宣传票证调整内容和填写要求,使之能够按要求办理各项支付结算业务,保证新版票证工作的顺利贯彻实施。
考虑到客户和商业银行现行票证仍有一定的存量,为避免增加客户负担和造成浪费,规定了六个月的新旧版票证交叉使用过渡期。
在此期间,银行和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符合规定要求的票证。
2005年7月1日起,各银行和客户应特别注意不要签发和受理已被废止的旧版票证,对已签发、使用的,收款人和被背书人应不予接受,银行也不得凭以办理资金的支付。
需要明确的是,经商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补充通知》(财库[2004]178号)的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从2005年1月1日起,必须启用新版的支票和汇兑凭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行就 调整 票据 说明 文档 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