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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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进行专家认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注意事项:
1)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认证审查。
2)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认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原专家组确认。
3)专项施工方案认证审查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认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过专家认证审查过的专项施工方案。
5. 重大危险源工程提前通报制度。
项目部应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际施工前,至少提前一周(7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公司工程处、总公司总师办和公司总工等),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及时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6. 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各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
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出详细说明,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使作业人员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7. 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相关人员至少参加首次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应加强检查工作,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检查,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纳入安全管理台帐。
8. 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各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地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 其他未详述事项,请严格参照建设部、市建委及安质监总站、区站、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
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
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3)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1、安全网的悬挂;
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作业平台和作业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物料提升设备及施工电梯进料口等部位的防护。
2、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运行以及防护。
3、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
4、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
5、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
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
7、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沟崖、高墙、边坡、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
8、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9、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
10、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
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
(三)对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及控制措施
一、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
以《各阶段重大危险源清单》为识别、监控用表,确定主要危险源有以下几方面:
(具体危险源详见各阶段危险源清单)
1、高处作业,包括塔吊、外脚手架、支模架、基坑边、“四口”及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可能造成高处(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
2、机械设备作业——可能造成机械伤人事故。
3、施工用电作业,漏、触电保护器失灵,保护接地、接零有无连接、断开等现象——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4、电焊,对焊作业的火花、焊弧、用电——可能造成烧伤、晃眼、触电、火灾等事故。
5、“三宝”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可能造成物体打击、坠落、扎伤头部等事故。
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可能造成其他形式的事故,如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
7、装饰装修——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8、屋面保温层施工——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9、防水材料施工——可能引发火灾或中毒事故。
二、根据主要危险源,加强对危险点、部位的识别:
1、高处坠落的危险点:
1)2米以上的悬空和高处作业;
2)基坑四周;
3)泥浆池四周;
4)预留洞口、坑井、桩眼;
5)楼梯口、电梯井口;
6)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
7)井架、塔吊、施工电梯的卸料平台;
8)井架、施工电梯钢丝绳断裂;
9)外脚手架的内外侧;
10)脚手架搭、拆过程,井架、起重机械的装、拆过程。
2、物体打击的危险点:
1)外脚手架上物体的失落;
2)通道口上方物体的失落;
3)塔吊等起重机械下方;
4)进入施工现场均有物体打击的危险。
3、触电的危险点:
1)施工动力设备、现场照明用电的私拉接;
2)配电箱的配置不规范,保护零线不到位,漏电保护器失灵;
3)用电带电作业;
4)外电小于安全距离;
5)配电线路的电线破皮、老化,线路过道;
6)潮湿作业场所及手持电动工具;
7)宿舍内私拉乱接,使用高功率电器。
4、机械伤害的危险点:
1)各类机具的齿轮咬合部、传动部位、离合器等无防护罩;
2)平刨、圆盘锯的操作部位;
3)搅拌机料斗下方;
4)打桩机械移动。
5、起重伤害的危险点:
1)各类限位、防护装置失灵;
2)附墙、地锚不符合规范;
3)索具使用不合理,钢丝绳磨损;
4)司机指挥违章作业;
5)吊装臂下方有其他作业或站人。
6、坍塌的危险点:
1)基坑作业;
2)坑边荷载;
3)脚手架的材质、立杆间距等;
4)模板工程的支撑、稳定及荷载。
7、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点:
1)油漆间浓度超高;
2)地下室防水施工,通风不当。
8、火灾的危险点:
1)在作业场所吸烟,特别是在木工间、油漆间、氧气和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场所运用明火;
2)电焊作业;
3)电气漏电。
(三)对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1、对高处坠落的控制措施:
1)2米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高处作业有防护措施;
2)深度超过2米以上的基坑必须设临边防护,地下室施工阶段设专用爬梯供人员上下;
3)泥浆池四周设1.5m高防护栏杆;
4)1.5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
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设20cm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防护杆,洞口张挂水平安全网;
5)楼梯口设扶手栏杆,电梯井口设1.5米安全门,并在井内隔层设一道平网隔离;
6)临边防护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
7)卸料平台采用4cm以上木板铺设,塔吊卸料平台应用型钢支撑,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安全门采用L30×
30以上角钢定型制作,安装高度为1.5m。
8)井架、外用施工电梯必须有断绳保护、安全停靠、上下限制等灵敏有效的限位保险装置,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9)脚手架外侧设20~30cm高的挡脚杆和1.2m高的栏杆,外加绿色密目网围护,架子与墙体间从第一排架起用脚手片等隔离,每上升10m以内增加一道隔离,脚手片四点绑扎牢固;
10)脚手架的搭、拆有专项施工方案,搭、拆人员应持证上岗,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作业场所下进行围护、监管、脚手片绑扎牢固、雨雾易跌滑天停止作业。
11)井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有专项安、拆方案,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安拆,安、拆人员应持证上岗,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统一指挥,安全有序地进行安、拆。
2、对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脚手架外侧用1.8×
6m绿色密目网全封闭围护,内侧从第一排架起用脚手片安全网等进行隔离,在同一作业面不能上下同时作业;
2)在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三面、搅拌机、拌和机、靠近外架和塔吊回转半径的钢筋间、木工间等都应加设上一层相应要求的双层防护棚(棚顶脚手片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距离大于30cm);
3)塔吊司机、司索应持证上岗,作业前检查索具等是否安全,绑扎牢固、稳定,指挥有序,起重臂下方不得站人,作业区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任何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由门卫把关,安全员巡查,建筑物边行人通道搭设安全通道。
3、对触电的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原则,总箱、分配电箱由持证电工上锁,开关箱由操作人员专人负责,民工宿舍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由电工、安全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从工地开工时,即对电工及个用电单位、班组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总箱、分箱、开关箱必须符合规范配置,保护零线到位,电工、安全员检修巡查;
3)电工不得带电作业,若在每一电器和设备需检修时,应在开关箱和上一级配电箱断电,并张挂检修标牌,以防别人误动作;
4)配电线路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内线不得使用,应用绝缘橡胶套线,过路加钢管等保护套管;
5)潮湿作业场所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对机械伤害的控制措施:
1)各类机具有齿轮咬合部、传动部位、离合器等均应有防护罩;
2)平刨应设护手装置,圆盘锯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挡板,不得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3)搅拌机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时下方不准有人,料斗升起停机时应挂好保险物,方可清理斗槽;
4)打桩场地应基本平整,地耐力符合说明书要求,行走时要统一指挥,以免压伤作业人员。
5、对起重伤害的控制措施:
1)各类起重机械必须设置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2)附墙、地锚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
3)索具、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4)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吊臂下方不得站人,非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作业区。
6、对坍塌的控制措施:
1)基坑作业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放坡或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及监测等;
2)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3)脚手架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标准、立杆间距基础等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4)模板工程的钢管、扣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根据跨度、荷载等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模板拆除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7、对中毒和窒息的控制措施:
1)油漆间要注意开窗、通风。
2)地下室防水施工时,选用无毒产品并进行排风处理。
8、对火灾的控制措施:
1)在施工现场设立吸烟处,禁止吸游烟,严禁在木工间、油漆间、氧气和乙炔瓶处运用明火;
2)电焊作业要进行动火审批,电焊周围及作业处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并有专人监管,以防火灾、焊渣飞溅引起火灾;
3)外墙干挂及楼层电焊作业,要注意接火斗,并有防护措施;
4)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内容应有电气防火措施。
(四)为了有效的遏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场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建立与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
2、制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3、签订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4、制定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打桩工程、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搭拆、模板支拆、塔吊、外用电梯搭、拆、文明施工等);
5、建立各种安全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小组、环境卫生领导小组);
6、制订应急预案;
7、现场设置醒目危险源公示牌;
8、经常开展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
施工总包单位在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总包单位责任管理范围内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参加总包单位定期组织的演练。
施工总包单位责任管理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各自编制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项应急救援预案详见《项目部各类应急预案》专项方案。
附件0、重大危险源公示牌(现场公示样表)
类别
危险源
活动部位
时态/状态
管理方式
高处坠落
2米以上的悬空和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
施工现场
将来/异常
按专项方案执行
基坑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基坑四周
楼梯口、电梯井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楼梯口、电梯井口
预留洞口、坑井、桩眼、泥浆池四周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预留洞口、坑井、桩眼、泥浆池
现在/异常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
塔吊、施工电梯的卸料平台无防护或防护不严
塔吊、施工电梯的卸料平台
施工电梯钢丝绳破损
施工电梯钢丝绳
按规章制度执行
外脚手架的内外侧无封闭
外脚手架
脚手架搭拆过程
脚手架搭拆现场
支拆模过程
支拆模现场
施工电梯装拆过程
施工电梯搭拆现场
塔吊的装拆过程
塔吊搭拆现场
物体打击
外脚手架上物体失落
通道口上方物体失落
通道口
塔吊等起重机械下方站人
起重机械下方
进入施工现场均有物体打击的危险
触电
施工动力设备、现场照明用电私拉乱接
配电箱配置不规范,保护零线不到位,漏电保护器失灵
带电作业
外电小于安全距离
配电线路电线破皮老化,线路过道
潮湿作业场所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机械伤人
各类机具无防护罩
平刨、圆盘锯的操作部位无防护
搅拌机料斗下方
打桩机械移动
起重伤害
各类限位、防护装置失灵
塔吊、施工电梯
附墙、地锚不符合规范
索具使用不合理,钢丝绳磨损
司机指挥违章作业
吊装臂下方有其他作业或站人
坍塌
基坑作业
坑边荷载
脚手架材质、立杆间距等
模板工程的支撑、稳定及荷载
中毒和窒息
油漆间浓度超高
油漆间
地下室防水施工无排风措施
火灾
在作业场所吸烟或在木工棚、油漆间、易燃易爆仓库运用明火
电焊作业
电气漏电
综合伤害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及无记录
附件1、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合源财富中心Ⅱ项目 施工单位:
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第213号)
本工程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危险性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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