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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或疑问的,应当及时向业主提出意见和建议。
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
应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及时向监理报验,未经报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按现场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7、每次混凝土浇筑作业,施工单位应与现场监理工程师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坍落度、外加剂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再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下达混凝土需用通知。
禁止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前自行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催要混凝土。
严禁施工现场内对商品混凝土进行随意加水,每车次进场卸料前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测塌落度,监理进行抽测,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退场。
现场应建立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标准养护室。
8、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报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各隐蔽工程及报验工序在向监理报验前,必须切实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监理将根据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检查,未经认真自检即行报验,并存在质量问题的将按现场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9、总包单位要协调好隐蔽工程隐蔽前的各隐蔽项目的验收工作,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及其支架、钢筋、水电暖卫消防等安装项目的预留预埋工作必须经验收合格。
监理人员有权对存在质量疑点的部位包括已经验收同意隐蔽的部位随时随地的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的配合,为检查提供方便。
10、监理进行日常巡视时,施工负责及工程技术人员应同往,及时安排处理和见证监理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若施工单位无人随行,监理巡视摄录的现场图像也将作为处理和罚款的依据。
监理进行平行检验检查时,施工单位应派员参加,并为检查提供方便。
11、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符合实际的施工试验计划和见证取样计划。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2、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必须报经监理现场检查确认,严重质量缺陷需拿出处理方案,严禁私自处理。
构成质量事故的,要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1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交底要及时、全面、切合实际。
14、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完善的值班管理制度,明确值班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值班内容和职责。
隐蔽工程或监理需要旁站的工序施工,尤其夜间施工时,必须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值班,将值班人员包括加班班组带班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值班作业时间、值班作业项目等内容以表格形式报监理一份,监理根据情况安排人员值班,并对实体施工质量和施工单位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值班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15、总包单位对工程资料包括各分包单位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查负总责,应指定专人实施。
各资料签字栏内应由相应本人亲自签署,严禁代签。
施工单位的各种资料应及时整理,施工日志要及时详细的记录,应能如实反应施工实况。
总包单位资料员应经常检查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监理进行抽查。
1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每周监理例会制度,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加,例会中施工单位书面汇报工程进度、质量、需要协调的事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17、总、分包单位之间,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的工作联系应已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认,并报监理和业主。
二、工程进度监理:
1、施工单位开工前要报送切实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每月底报下月进度计划。
2、施工单位要明确进度控制工作人员,要有保证进度实施的各项措施。
3、施工队长或技术员应于每月1日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经理签署的当月的进度实施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情况,进度偏差出现的原因分析。
4、每周召开工地监理例会,会前报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和下周进度计划及需要协调的问题。
5、材料需用进场计划编报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单位的考察采购时间,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各一份。
6、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应从人工、机械、物料、作业时间、工序调整、工作面穿插等方面采取措施进行纠偏,但严禁出现为赶进度计划而牺牲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尤其工程基础及主体施工期间,不能为追求形象进度而盲目图快,后期安装和装饰阶段的进度计划实施管理才是体现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
三、安全监理:
1、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做好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对安全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三类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6、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7、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危险性较大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临时用电、土石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坑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机械设备拆装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8、绘制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图,现场张挂“六牌”、“二图”。
9、施工企业应由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制定企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负责管理。
11、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要符合有关程序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12、建立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建立企业及项目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记录。
14、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记录,并制定消防重大危险源的措施。
15、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16、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经相关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进行旁站时,在该部位施工开始前12小时书面通知监理,监理安排相关人员在该部位施工过程中进行旁站。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内容要切实可行,能据此进行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承包单位内部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开工前7日内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批。
3、总监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情况以及有关规范和文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初审和会审。
4、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申报后10日内审批完毕,不符合要求的重新报批,符合要求经确认并和建设单位协商后批准实施。
5、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需重新按报批程序进行。
五、施工质量验收:
1、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
2、隐蔽或检验批工程的上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有关技术资料,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检验,隐蔽工程报验时间为8:
00—18:
00。
3、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验内容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同意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的一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分项工程完成后,将其包含的各检验批资料整理齐全,资料检查合格后,进行实体质量检查,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评定。
5、地基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地基验收规范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对地基进行检验并做记录,然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监理工程师检验后,报请公司并通知设计、勘察部门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对地基进行验收,经验收确认地基符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后,即可签署验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
6、基础分部或主体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A4和有关技术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则报请公司并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部门、勘察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共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
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观感质量以及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合格后,签发工程检验认可证书,签署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
7、单位工程竣工后,承包单位在对工程企业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报验单A4,同工程竣工资料一起报项目监理机构,经总监确认具备初验条件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竣工资料报监理公司总工办审查,合格后,由公司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对工程进行四方责任主体验收。
在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内容,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同时将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结果,报质量监督机构。
8、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报验前,必须经过承包单位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
六、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
1、材料进场前,供料方应提供样品和技术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批准进场。
2、材料进场后卸货前,承包单位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和应有的测试报告,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初验合格允许卸货。
对需进行复试的根据有关规定抽样送检,经检测合格后批准使用。
需提前使用的,而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由承包单位负责返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3、不同时间进场的同种材料每次进场时均要报验,严禁一次报验后,将其余后续材料私自进场而不报验。
夜间材料进场时需电话向监理通知,待第二天一早进行报验和取样。
4、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抽查。
5、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并限期清退出场。
七、隐蔽工程质量控制:
2、隐蔽或检验批工程的上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验收规范严格进行自检自评,合格后24小时内,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并附有关技术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报验时间为下班前半小时,夜间不得进行隐蔽验收。
3、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在24小时内,对报验内容并对照自检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同意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
4、一般质量问题口头通知要求进行整改,面多量广的、多次重复出现的、非一般质量问题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承包单位整改并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报验申请。
5、二次验收不合格下达不合格项目通知,通告建设单位,根据《现场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并经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报验申请。
6、第三次验收不合格,下令停工整顿,并建议建设单位更换有关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
7、重点部位或有疑问的地方,应会同设计、建设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8、不合格隐蔽工程一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八、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7日内报审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前应由承包单位公司一级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认。
2、总进度计划经监理项目机构和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分阶段提前报送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3、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纠偏,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由总监与建设单位协商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
4、承包单位应如实编写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出现偏差将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当影响工期的事件出现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如由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承包单位可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后附延期依据和可能的延期工期计算,如造成费用增加,可另行报送费用索赔。
九、工程变更控制:
1、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总监审核后,交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出具变更文件。
设计单位可对不完善的图纸进行直接变更。
2、设计变更文件应通过总监审核并报建设单位签认后下发。
承包单位接收后执行。
3、承包单位提出的变更应附成本分析和费用增减分析。
十、索赔处理:
1、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
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必须满足成立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2、承包单位按照规定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A8,索赔理由、经过和计算过程要符合实际。
3、监理根据承包单位所报资料和现场实际,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初步确定一个额度,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意见一致后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
索赔费用随同期工程款支付。
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可以口头指明问题或以工地指令通知项目负责人,限期处理。
2、对未执行工地指令或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并要求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其下道工序施工。
必要时,将通知报送有关部门。
3、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仍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者,应立即下达停工令。
4、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总监应立即签发停工令,并在12小时内报告公司和建设单位。
5、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并责成承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6、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7、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8、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公司及有关部门。
9、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
1、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时,需经自行验收合格,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出具自检结论。
2、施工单位在对工程实体进行竣工验收申请前,需将工程资料报监理审查。
3、未经监理验收签认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监理不对其质量做出结论,将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质量责任。
十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管理,会同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共同制定本制度,凡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商、监理等单位均须严格执行。
(一)、基本管理制度:
进场材料检验制度:
1、每一批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24小时内,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进场清单,材料报验单,向监理或甲方报验,超过24小时不报验,罚款200元,需复试的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发现私自使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将处以返工并罚款300元。
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抽查。
2、(隐蔽)工序检验制度:
各(隐蔽)工序的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持自检记录、工程报验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向监理或甲方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隐蔽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检验或经检验存在2处主控项目不合格的将予以返工并罚款200元。
报验时间为每天8:
00——18:
00,原则上晚上不进行隐蔽验收(特别是钢筋隐蔽验收工作)。
不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私自隐蔽的罚款1000元/次。
3、每周例会制度:
(1)、1、6、7#楼定于每周一下午3:
00召开工地例会,2#楼定于每周二上午9:
30召开工地例会,10#、11#、13、17#楼定于每周三下午3:
00召开工地例会。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建设单位,无故不得请假,不得迟到,否则每人(一般管理人员)罚款200元,项目经理每次罚款1000元,连续两次不参加例会者加倍罚款。
4、例会开始前要提交本周计划完成、质量、进度等情况,下周工程计划安排及工作重点等书面材料。
无故不提交或会后提交者,罚款200元。
例会内容:
检查上一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计划的执行情况;
由各施工单位就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材料供应、安全文明等方面作汇报,并提供近期的现场人员数量和机具设备情况。
施工单位提出本周工作计划以及需要本次例会解决的问题。
监理方检查分析本周计划执行情况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
对施工方提出的问题给于协调解决或答复。
建设单位代表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解决例会中的有关问题。
会议由监理方整理会议纪录,与会各方会签后分存档。
5、资料签证制度:
要求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必须及时提报并审批,管理资料必须签证封闭。
施工技术资料、检验批验收资料必须及时如实填写,并由其相关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每周进行签字查收,每两周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各分部工程完成后及时汇总评定,资料提供拖延两周或非其本人签字,一经发现将罚款200元。
6、样板间管理制度:
按要求应做样板间的工序、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样板先行,样板间完成并经监理、业主检验合格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
不作样板间即展开施工的罚款500元,样板间不报验或经检验合格即展开施工的罚款200元。
7、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对于监理或甲方指出或施工方自己发现的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应拿出事故处理报告及处理方案,经监理审批后方可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报检复验。
私自处理将罚款500元,并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8、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禁止违章施工作业,否则发出一次罚款200元。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否则每人罚款500元。
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凡有监理旁站的,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在施工现场指挥工人施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本工程高危作业主要是指基坑(槽)土壁支护施工及挖土作业;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高大模板施工、模板支撑体系的安装和拆除;
大模板的吊装、堆放,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等。
9、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制度:
设计变更必须按变更程序执行,若因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在变更后14天内办理书面许可资料,否则费用增加不予认可,按原费用执行,并处以每次罚款200元;
费用降低按实际办理。
(二)、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方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如需调整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如发现现场施工投入与其不符,且将降低工程质量或延长工期,罚款1000元并将调整工程造价。
2、见证取样必须在监理或甲方人员监督下进行,送样必须由监理检查或同行,否则对私自送检并出具见证取样试验报告不予认可,并罚款500元。
3、标养试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内养护,同养试块应放置于浇筑部位处,应与现场养护条件相同,否则每处罚款200元。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按要求及时回复,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发出通知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每次罚款1000元。
5、技术资料按要求及时提报,否则每次将处以200元罚款。
6、发出工程暂停通知后,仍强行施工的,除书面上报甲方外,必须停止施工并整改至符合要求,同时罚款5000元。
7、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参与质量评定,应严格执行检验制度。
模板支设应牢固可靠,上下层支架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涂刷模板隔离剂不得玷污钢筋和砼接茬,不得使用废机油,严格控制梁柱节点模板尺寸及拼缝,大跨模板按规范起拱。
上述事项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梁板底模板拆除必须报验,随附同条件砼养护试块强度报告,经监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拆除,大跨及悬挑构件拆模时必须有资料依据证明其强度≧100%,,并经监理同意后方可拆除,每发现一次私自拆模的罚款500元;
后浇带模板严禁私自拆除,私自拆模罚款1000元。
严禁私自拆除不到拆模龄期的顶柱等模板受力支撑体系,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模板支设加固不得破坏主体结构,伸缩缝、沉降缝处梁柱模板应分开支设,防水砼模板支设不得影响砼防水效果,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临时加固用木撑可用钢筋代替,木撑必须在钢筋报验前取出,否则罚款200元。
跟班作业人员要到位,不得脱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质量问题罚款200元。
8、钢筋工程:
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形状数量尺寸锚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主控项目不符合的,每处罚款200元。
主筋不得位移,主筋间距应均匀,出现位移钢筋应报监理检验,按要求处理,箍筋与主筋应垂直。
钢筋不得出现油污、泥污。
钢筋接头位置、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底筋跨中部位,上筋负弯矩范围内不得有接头。
要有保证负筋位置要合理有效的措施,马凳和垫块的数量要充足。
阳台栏板筋要与柱子可靠连接,栏板筋底根位置要正确(2#楼)。
焊件必须现场取样,不得专门制作焊件送检。
梁柱节点部位水平箍筋严禁漏设或不设,尤其是在框架结构中,主、次梁交接外,主要箍筋不得漏设。
钢筋跟班作业人员要始终在现场,并切实看好钢筋,不得脱岗,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9、砼工程:
商品砼进场要及时测试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
现场要建标养室,同条件试块要在浇注地点同样养护,不得另行特殊养护。
必须保证砼在初凝前接茬,梁柱砼不同强度等级的要分开浇筑。
施工缝留置位置必须合理并报监理同意,继续浇注砼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梁板柱墙砼接茬要认真凿毛,冲洗干净,并报监理检验。
严格控制现浇砼板上人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冬期施工时不少于72小时。
要设专人养护砼,普通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商品混凝土不少于14天。
砼水平、垂直构件均需表面覆盖养护,养护效果不低于施工组织设计中养护方法的效果。
砼质量缺陷不得私自处理。
外墙混凝土加固眼及脚手架眼等孔洞按隐蔽工程报验。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每次将处以200元罚款。
10、砌体工程:
干砖不得上墙(冬季施工除外),碎砖不得集中使用。
砂浆计量准确,不得随意不经计量直接加砂。
灰缝大小均匀,砂浆饱满度要达到80%,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
临时施工洞口宽度不得大于1m,高度不超过1.5m上部要加设过梁,伸缩缝处加设泡沫板。
当天砌筑的墙体处不得支设构造柱,支柱模严禁破坏墙体。
拉结筋位置数量长度要符合要求,预埋要准确,严禁弯折使用拉结筋。
砖墙应于砌筑完后在规定时间内浇水养护(冬期施工除外)。
架眼、加固眼必须清净湿润,分批报验合格后方可用膨胀性砂浆堵塞密实。
填充墙不得一次砌到顶,应静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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