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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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8日上午8:
30-9:
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9月18日上午9:
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九、采购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
酒泉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王伟
联系电话:
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22号
代理机构: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银雁家园1-802
联系人:
张璐王磊
十、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酒泉肃州支行
帐号:
62001640105051507852
缴纳方式:
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
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整
地
址: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十一、投标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
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十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三、是否PPP项目:
否
甘肃中立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二章、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一、供应商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项目概况
现有燃煤蒸汽锅炉2t/h一台,4t/h两台(一台蒸汽锅炉在用,一台热水锅炉报废),6t/h热水锅炉一台,10t/h热水锅炉一台。
冬季运行三台锅炉(10吨热水锅炉,6吨热水锅炉,蒸汽锅炉一台(4吨蒸汽锅炉常用,检修期间用2吨蒸汽锅炉),共计20t,主要用于医院供暖,提供热水、蒸汽;
夏季仅运行一台4t蒸汽锅炉(检修期间用2吨蒸汽锅炉),用于提供热水、蒸汽。
根据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对市医院锅炉房(20t)锅炉烟气的检测报告数据,烟尘排放浓度:
188mg/m3;
SO2排放浓度:
550mg/m3;
NO2排放浓度:
265.61mg/m3。
从报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实施,医院锅炉房烟尘及SO2排放浓度,均出现超标,已无法达到现行环保要求。
1.1.1
采购人
单位名称:
王伟
电话: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酒泉市肃州区光明大厦602室
联系人:
张璐王磊
1.1.3
项目名称
酒泉市人民医院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采购项目
1.1.4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采购预算
¥
2100000元
1.3.1
本次招标范围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天;
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整体供应满足工程安装需求。
具体开、竣工日期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资质条件: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财务要求:
经营情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均可))
信誉要求:
投标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及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建造师资格:
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
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
拟配备的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注册在本企业的人员。
本项目班子成员2015年1月之后任意一期社保缴纳凭证及养老保险基金核定表(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不提供)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现场踏勘
于9月5日早上9:
00在酒泉市人民医院南楼住院部大楼楼下集合,集中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人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到现场并签到,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1.1
偏离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2日17时3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8日9时00分
3.2.1
投标造价文件编制方式
清单计价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转账
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
2016年9月12日17:
30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汇款单据附言须注明供应商8位数字登记号,不得有其他信息。
3.5.3
签字和盖章要求
必须合法有效。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3.5.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优盘)1份
3.6.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JQZFCG[2016]143号
投标文件
于2016年9月18日9:
00时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3.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7.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3.8.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3.9.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专家5人。
3.9.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3.10.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推荐的中标供应商人数:
1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条例》、《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1.2资金来源
1.2.2本招标项目的采购预算:
见供应商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
见供应商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由中标供应商按中标价的1.5%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电汇、网上银行方式支付。
1.6.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1.11.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前附表、须知
(3)采购内容及技术规范
(4)评标办法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格式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应在1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录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报价一览表
(7)投标报价明细表
(8)技术条款偏离表
(9)施工组织设计;
(10)项目管理机构;
(11)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书
(14)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3 本章第,应是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评比办法的具体要求编制提供的能证明投标人资质能力、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的复印件,此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需提交的证书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件视为有效证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
承建本项目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机械员等人员证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班子成员2015年1月之后任意一期社保缴纳凭证(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不提供)及养老保险基金核定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均可,以上证书、证件等复印件装入招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核对,否则复印件无效。
3.1.4 投标文件不需提供本章第,其他内容应按顺序重新编号。
3.2.投标报价
3.2.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供应商前附表所规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的要求编制完整、真实的工程造价文件。
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供应商前附表所载明的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招标文件为依据。
3.3.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须在开标现场提交有效的缴纳凭证。
,不得有其他信息。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4.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项目合同的;
(2)中标人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3)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并编制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胶装书式装订方式。
3.6.投标
3.6.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并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其他包装均为无效包装。
为方便唱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提交,用招标文件提供的包装封面样式进行密封。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未按本章第,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中各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3.8.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前附表。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议的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和供应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无异议,现场拆封招标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对有效的招标文件进行唱标,记录人做好报价记录,供应商核对本公司报价,如有遗漏和错误,请举手示意。
供应商对记录内容无异议,请到记录人处签字确认。
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代表在《投标报价表》上签字确认、
(4)暂时休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接受询问,确定中标供应商。
(5)宣布评标结果。
(6)开标会议结束。
3.9评标
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内容。
3.10定标
,采购人依据招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前附表。
3.11中标通知
,采购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3.12质疑、投诉
,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规范的格式,有效的证明材料,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13签订合同
,根据供应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扣除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声明函为依据。
第三章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酒泉市人民医院地处酒泉市中心地段,人口密集,地段繁华,是集医疗、急救、预防、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全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担负着全市120余万人民群众的医疗救护任务。
市医院锅炉房紧邻街道,承担着医院办公场所12.4万平方米的供暖、供水。
医院现有燃煤锅炉5台(1台已报废),合计吨位26t/h,分别为10t/h热水锅炉,6t/h热水锅炉,4t/h热水锅炉(报废),4t/h蒸汽锅炉和2t/h蒸汽锅炉(2台蒸汽锅炉中4t/h常用,2t/h锅炉只是在4t/h锅炉检修期间备用)。
四台锅炉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对烟气除尘后排入大气。
单一低级的除尘设备,脱硫效率低。
从报告数据可以看出,随着《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实施,医院锅炉房烟尘及SO2排放浓度,均出现超标,已无法达到现代环保要求。
因此,市医院决定对现有除尘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加装脱硫装置,以期满足甚至低于现行的国家环保部门颁布的燃煤锅炉的烟气排放标准。
(二)医院现有锅炉房概况
酒泉市医院现有1997年投入运行的采暖锅炉房一座,占地面积1520m2,锅炉房紧邻西环南路,场地大体呈长方形,场地东侧布置有锅炉房、办公室;
南侧布置有储煤场,烟囱、渣场等在西侧。
本锅炉房采用哈密煤作为燃料。
锅炉房基础设施见表1。
表1市医院锅炉房基础设施统计表
设备名称
编号
型号
设备参数
备注
烟气量
锅
炉
10t热水炉
1#
SZL7-1.0-115/70
Q(10t)=30000m3/h
冬季运行
6t热水炉
2#
DZL4.2-1.0/115/70-AⅡ
Q(6t)=18000m3/h
2t蒸汽炉
3#
DZL2-8
Q(2t)=6000m3/h
1用1备
4t蒸汽炉
4#
DZL4-10-AⅡ
Q(4t)=12000m3/h
4t热水炉
5#
SZL240-100/70
-
报废
流量
m3/h
全压(Pa)
主轴转速(r/min)
电机容量
(kW)
引
风
机
10t锅炉
引风机
SY10-15
32138
3802
1450
55
6t锅炉
GY6-13N.0989D
16000-21500
4164-4090
1480
37
2t锅炉
Y5-49N.065C
10000-18760
3410-2760
2090
22
已坏
4t锅炉
Y6-1050
26233-14806
1732-3340
1470
麻石水浴除尘器
室内安装,配套10t热水锅炉除尘
室外安装,配套6t热水锅炉除尘
室内安装,配套2t、4t蒸汽锅炉除尘
其
他
设
施
循环水泵
4台
锅炉房负一层
净化泵
1台
补水泵
2台
反渗透水处理机
水箱
1个
20m3
烟囱
1根
高约45m砖混烟囱,出口直径约2米。
酒泉市医院拟对现有锅炉房进行除尘、脱硫技术改造。
其现有工况如下:
(1)现有条件及参数
①烟气含尘初始浓度(按常态下链条炉数据):
2000-3000mg/m3
②烟气含SO2初始浓度:
600-800mg/m3
(2)环保局要求执行标准
大于7MW已建热水锅炉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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