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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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监站县安监局工特局福平集团公司,矿长
发:
科室、队、班组、副队以上管理人员
安龙县安泰煤矿2015年3月2日印
(共印36
2015年度防治水专项治理
工
作
设
施
方
案
二0一五年三月二日
2015年度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设施方案
编者
单位
审批意见及签字
生产矿长
(签字)年月日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总工
矿长
为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州、县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微杜渐,警钟常鸣,更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根据《州安委办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安办〔2014〕17号)和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龙县2014年度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府办发〔2014〕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水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加强对煤矿水害管理的专项治理和规管理,进一步夯实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稳步发展,坚决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实现《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零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矿水害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发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制,切实解决我矿防治水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安龙县安泰煤矿水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徐文钊(矿长)
副组长:
万建伟(安全矿长)
保亮(总工程师)
成员:
国峰、王振杰、郭会举、王进国、肖新义、纪逋祥
胡宜峰、猛、郭占兴、王玲杰、占仓、师平付
甫超、国飞、庞志敏、王万士、程占国、王明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技术科,振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水害专项治理工作的联络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排查围及时间
排查围:
全矿所有作业地点。
专项治理排查时间:
每月25日开展一次全面水害隐患排查工作;
四、检查容
矿井水害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水害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做好水害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把水害专项检查工作摆到重要首位。
要坚持矿长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隐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详细登记造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必须签字销号,重大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必须每一次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有实名、有挂牌、有时限、有销号。
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要督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谨务实,严格责任
专项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能走形式、走过场,要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明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检查,及时总结
专项检查人员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30号前报矿长办公室。
六、基础管理专项治理容
(一)按照本矿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二)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四)针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按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加强管理,并3年一次进行重新确定
(五)按照规定编制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等防治水图件。
(六)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矿井突水点台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水源井(孔)资料台账、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等防治水基础台账。
(七)严格按照《水文地质补充勘报告》进行水害工作管理。
认真分析水害存在的问题,及时消灭排除。
七、地面防治水专项治理容
(一)认真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二)井口和工业场地建筑物修筑的堤坝、沟渠或排水沟完好,清理干净。
(三)认真检查报废的井筒,必须填实封堵,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填图归档。
(四)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矿井在雨季前,必须全面检查防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落实责任,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防治水工程必须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八、井下防治水专项治理容
(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必须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二)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工作水泵、备用水泵的排水能力和排水管路、配电设备的备用量必须满足规定。
(三)主要泵房,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水仓的连接通道、设置的控制闸门必须确保完好。
(四)定期检查和维护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在每年雨季前,进行1次全面检修,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
(五)在井底车场通到水仓的出口、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雨季前必须进行1次全面清理。
九、井下探放水专项治理容
(一)对于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并进行充水条件分析,遵守下列规定;
1.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二)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三)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
但探放老空积水的最小水平超前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探放其他含水体时,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必须符合规定。
(五)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记录、设计图、成果图必须齐全。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
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煤层,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
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探放水;
4.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用于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
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六)井下探放水必须坚持物探先行、钻探补充验证,并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
认真作好记录。
(七)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
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5.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
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
钻孔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八)探放老空水前,必须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并认真作好记录。
(九)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
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十)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
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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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泰 煤矿 治水 专项 治理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