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耶律楚材的历史贡献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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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保机死后,述律太后称制。
由于突欲与其母述律之间在政治思想上的分歧日益扩大,因而突欲被剥夺了合法的皇位继承权。
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了的东丹王突欲,终于载书浮海,逃到了后唐统治下的中原地区。
耶律楚材的七世祖娄国,曾经担任过辽朝的政事令,燕京留守等职,他同样是一个深受汉族封建文化影响的契丹贵族。
耶律楚材的伯祖德元,曾出任过辽朝兴平军的节度使,在辽朝灭亡后,归顺了金朝。
在金朝统治时期,耶律家族的政治地位虽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汉族封建文化对耶律家族的影响仍在不断加深。
耶律楚材的父亲鄙律履,不仅能“通六经百家之书,”而且“尤邃于易、太玄、至于阴阳方技之说,历象推步之术,无不洞究”(注:
《元文类》卷五七《故金尚书耶律公神道碑》)。
耶律履曾经长期为金朝统治阶级效劳。
出任过金朝的翰林待制,礼部侍郎,金章宗时更升迁为礼部尚书,直至尚书右丞。
由此可见,耶律家族到耶律履时,由于汉族封建文化的深刻影响,已经变成一个“汉化”得相当彻底的契丹族封建士大夫之家了。
耶律楚材是耶律履最小的儿子,当他出生后的第三年,其父便与世长辞了。
耶律楚材的幼年时代,是在母亲杨氏的直接抚养教育下度过的。
由于“家学”的濡染和薰陶,耶律楚材从小就对正统儒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大约从十三岁起,他便开始系统地接触儒家的典籍,孜孜不倦地努力学习儒学理论。
于是逐步接受了正统儒学思想,从而形成了“以儒治国”的政治理想和“致君泽民”的宏大抱负。
在他廿四岁的时候,进入仕途,出任金朝的开州同知,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耶律楚材的青壮年时代,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
“尚记承平日,为学体自强。
经书兴我志,功业逼人忙。
”
正当耶律楚材为实践自己的政治理想和宏大抱负而勤奋学习和工作的时候,金朝的政治形势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而使他面临着一个激烈动荡的时代。
进入十三世纪以后,女真贵族的政治统治更加腐朽,经济剥削更加残酷,北中国各族人民反抗金朝统治的斗争更加迅速地发展起来,在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风暴冲击下,以完颜氏为主的金政权,日益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与此同时,成吉思汗在完成蒙古高原的统一之后,立即就对金朝发动了以复仇和掠夺为目的的民族战争。
在蒙金战争中,腐朽的金朝统治者一再失利,公元1215年燕京城终于被蒙古军队攻破。
从此,金朝北方的大门就完全敞开了。
正当蒙古军队攻破燕京,北中国的政治形势发生剧烈变化的时候,耶律楚材正在“杜绝人迹,屏斥家务”“废寝忘餐”地跟随万松老人深究禅理(注:
《湛然居士集》卷八)。
但是,他在穷究禅理之后,并没有完全接受佛教哲学所宣扬的消极出世思想,沉溺于空洞的来世追求,从而走向隐逸山林,逃避现实的生活道路。
恰恰相反,他在经过一番审时度势的缜密思考之后,在新兴的大蒙古政权与腐朽的金朝统治之间,勇敢地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当成古思汗闻名召见他时,他欣然接受了蒙古大汗的垂询和赏识。
从此,耶律楚材投身于蒙古统治集团,成为成吉思汗帐下的一名重要属员,开始了新的政治生活。
公元1218年,耶律楚材应成吉思汗的征召,前往漠北行宫。
公元1219年,他就跟随成吉思汗的大军开始了西征。
在此后的六、七年间,他一直扈从成吉思汗转战于西域、中亚各地。
耶律楚材在追随成吉思汗的将近十年期间,由于他所具有的广博的才识,卓有成效地为征服战争服务,因而不断博得蒙古最高统治者的信赖。
成吉思汗曾经指着耶律楚材对窝阔台说:
“此人,天赐我家。
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
”(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
尽管如此。
但是耶律楚材在1215年到1225年的十年间,特别是在西域、中亚一带转战期间,他在精神上却是相当痛苦的。
这是由于大规模的征服战争正在激烈地进行,战争的规模不断扩大,破坏的程度不断升级,而蒙古最高统治者的全部精力又完全倾注到如何更多地掠夺财富和扩大征服范围上。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耶律楚材“以儒治国”的政治理想和“致君泽民”的宏大抱负,自然是排不上用场的。
以“仁”为核心的儒学思想与蒙古军队大规模的屠杀是格格不入的。
正是这种理想同现实之间的深刻矛盾,使他往往陷入无法解脱的惆怅和抑郁之中。
因此,在这期间他所写的大量诗文,充满了侘傺沉浮的感慨和怀才不迂的烦脑。
反映了他思想深处激烈的矛盾和冲突。
但是,耶律楚材并没有对未来丧失信心,他仍然把殷切的希望寄托在蒙古最高统治者的身上,终于通过铁门关遇怪兽这一偶然事件,说服成吉思汗结束了大规模的西征。
随着征服战争结束,耶律楚材重新燃起了实践政治主张的希望之火。
“但期圣泽被大下,敢惜余生寄海涯”(注:
《湛然居士集》卷四)。
为了把干戈化为玉帛,重新出现一个理想的太平盛世,他心甘情愿地要作出最大的“自我”牺牲。
由此可见他的政治信念是多么坚定啊!
耶律楚材从西域返回不久,成吉思汗便在征西夏的途中病死了。
接着由他的幼子拖雷负责监国。
公元1229年,在蒙古诸王,那颜的拥戴下,遵照成吉思汗的遗命,经过耶律楚材的斡旋,窝阔台正式登上了大蒙古国大汗的宝座,这时蒙古征服中原的客观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当时蒙古统治集团已经比较巩固地占领了北中国的大部分土地,蒙古贵族代替女真贵族建立了“合法”的政治统治。
而这些地区经过将近二十年的蒙金战争之后,社会经济处于十分凋蔽的状态。
但是,进入北中国的蒙古诸王和投靠蒙古的汉族地主武装,却贪婪地进行残酷的掠夺和聚敛。
因此,窝阔台即位之后,各族人民武装反抗蒙古统治者的斗争不断发展起来,严重地震撼着窝阔台的统治。
蒙古统治者为了缓和面临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巩固他们对北中国的统治,不得不考虑改变传统的统治和剥削方式,在政策上进行一番改弦易辙的转变,以适应汉族地区的实际情况。
这一转变的实质,就是用封建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来代替单纯的军事征服,以缓和落后的游牧经济同先进的农业经济之间的矛盾,分散的领户制同高度发展的中央集权制之间的矛盾。
正是这种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就为耶律楚材实践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抱负,提供了现实的“肥沃土壤”。
耶律楚材不仅对传统的汉族封建文化具有较深的修养和造诣,而且义谙熟中原汉地的政治经济情况。
因此,在窝阔台实现统治方式和剥削方式的转变中,耶律楚材很自然地就成为蒙古最高统治集团的得力助手和谋士了。
如果说耶律楚材在追随成吉思汗的前十年,由于客观的历史条件的制约,他没有能够发挥他的“王佐之才”,在政治上没有做出什么重大的成就的话,那么在窝阔台即位后的一段较长时期,他却为大蒙古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历史贡献,树立了历史的丰碑。
耶律楚材在窝阔台时期的政治实践,不仅使蒙古落后的政治经济制度,得到了初步的改造,为蒙古民族的“汉化”起了开创的作用,而且对于医治长期战争所造成的创伤,恢复和发展北中国的社会经济秩序,形成一个比较安定的生活和生产局面,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蒙古族在进入中原以前,长期过着游牧生活,畜牧业是它们主要的生产活动。
在这种经济形态下,领主对牧民的剥削,主要是通过徭役和实物税来实现的。
这种传统的经济生活方式,不仅使他们无法理解农业生产对国计民生的极端重要性,而且也不了解封建制度下行之有效的税课别的优越性。
因此,在窝阔台即位之初,代表统治集团中守旧派利益的蒙古大臣哲别,竟然向窝阔台提出了:
“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的建议。
这个由蒙古守旧贵族提出来的建议,在今天看来是十分荒唐可笑的。
但是,它却反映了当时蒙古统治集团内守旧派的要求。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
“蒙古人把俄罗斯弄成一片荒凉,这样做是适合于他们的生产、畜牧的,大片无人居住的地带是畜牧的主要条件”(注: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十二卷)。
在这个关系蒙古统治集团以什么样的方式统治汉族农业地区的问题上,耶律楚材代表汉族地主阶级的利益,同守旧派的蒙古贵族进行了一场尖锐激烈的斗争。
他竭力主张采用中原地区的封建剥削方式,实行统一的税课制度,作为大蒙古政权的一项基本国策。
他还进一步针对守旧贵族的主张,对窝阔台说:
“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战?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
正是由于耶律楚材的积极谏阻,才防止了一部分守旧派的蒙古贵族妄想把落后的游牧经济,扩大到中原农耕地区的企图。
接着耶律楚材为了改变大蒙古国初期“官吏多聚敛自私,赀至钜万,而官无储偫(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的局面,从而解决国家财用不足的问题。
公元1230年在奏请窝阔台的同意下,正式设立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等十路课税所、任用陈时可,赵昉等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为课税使,负责大蒙古政权辖区内的课税征收。
第二年秋天,窝阔台从漠北来到云中,当他看到十路课税所征收的大量金帛和收藏谷物的薄籍时,高兴地对耶律楚材说:
“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南国之臣复有如卿者乎?
”,于是当天就拜耶律楚材为中书令。
从此,窝阔台对耶律楚材就更加信任和重用了,以至“事无钜细,皆先白之”。
(注:
为了保证大蒙古政权稳定的财税来源,不断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如何扩大国家政权直接控制的人户,作为纳税对象,就成为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蒙古贵族大量俘掠人口,“将相大臣有所驱获,往往寄留诸郡”(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以致造成当时诸王将校所得驱口,“几居天下之半”的实际状况。
至于那些投靠蒙古的汉族“世侯”,由于他们实际上掌握着各地的军政,司法和经济大权,因而他们所控制和占有的人户为数就更多了。
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地削弱了国家财权的集中,影响着国家财政的收入。
鉴于此,耶律楚材在窝阔台的支持下,对中原地区的人户,先后两次进行了严厉地检括。
规定:
凡是检括出来的人户,一律成为大蒙古政权的在籍编民,凡是匿占人户者一律处以死刑。
经过公元1233年,1235年两度检括,共得人户一百一十多万户(注:
《圣武亲征录》乙未年。
)。
如果把这个人户数字同十路课税所初设时的人户数加以比较,可以看出,大蒙古政权直接控制的在籍编户,大约增加了九十余万户。
当然,这个数字也包含着一部分由于领土扩大而增加的金朝降民。
但是,其中绝大部分是从蒙古诸王和汉族“世侯”的控制下争夺过来的。
耶律楚材所实行的括户措施,其意义不仅在于使大批直接生产者,从此转入国家政权的控制之下,成为在籍编民,扩大了国家征税的对象,增加财政收入;
而且使数量众多的劳动人民,因此而摆脱了奴隶处境,扭转了当时中原地区生产关系严重倒退的趋势。
在经过两次括户,人户数量大量增加的基础上,公元1236年耶律楚材奏请窝阔台“遂定天下赋税”。
按新税制的规定:
户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以给国用;
五户出丝一斤,以给诸王功臣汤沐之资。
地税,中田每亩二升又半,上田三升,下田二升,水田每亩五升;
商税,三十分而一;
盐价,银一两四十斤”(注:
这种把剥削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新税制同蒙古赋税无定额,“皆视民户畜产之多寡而证之”的传统税法比较起来,无疑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它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蒙古诸王、汉族“世侯”,对劳动人民的盘剥,使直接生产者多少获得了喘息的余地。
耶律楚材所推行的这种定额赋税制度,对劳动人民说来仍然是一种榨取剩余劳动的剥削形式,它不可能使劳动者得到更多的好处。
再就这种制度的本身来看,它也不是耶律楚材的创造,而是在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一种赋税制度。
但是对蒙古统治集团来说,接受这种把剥削量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制度,耶律楚材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在窝阔台时期,耶律楚材除了在经济领域推动蒙古统治集团实现剥削方式的转变之外,他还为大蒙古政权中央集权的政治统治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作出过有价值的历史贡献。
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政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军事行政的联合体,军事编制和领户分封是它的主要基础。
在这种体制下,享受领户分封的既有蒙古大汗的宗亲,又有异姓的功臣宿将。
这样,就在实际上形成了若干彼此分割,互不统属的势力范围。
很显然,这种领户分封的制度不利于国家权力的集中与统一。
除此之外,蒙古占领北中国以后,一批率先投靠蒙古的汉族地主,在蒙古统治集团锐意扶植之下,成为据地自雄的军阀,当时习惯上把它们称为汉族“世侯”,最著名的就有所谓“汉地七万户”。
这些汉族“世侯”,不仅父子相袭,而且“尽专兵民之权”实际上成为大蒙古政权下的地方割据势力。
为了实现国家权力的相对集中与统一,以便有效地同那些滥施权势的蒙古藩王和盘据各地的汉族“世侯”作斗争,耶律楚材制订了《便宜一十八事》颁布天下。
在这个具有立法性质的条令中明确规定:
“郡宜置长吏牧民,设万户总军,使势均力敌,以遏骄横。
中原之地,财用所出,宜存恤其民,州县非奉上命,擅敢行科差者罪之。
”,“蒙古、回鹘,西域诸人,种地不纳税者死。
”,“应犯死罪者,具由申奏待报,然后行刑”(注:
这些规定,对于改变当时制度混乱,权力分散,“诸路长吏”“往往恃其富强,肆为不法”(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的实际状况,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
耶律楚材所采取的这些措施,为大蒙古同强化中央集权,建立军民财分治的政权体制,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耶律楚材为强化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制上限制和约束了蒙古诸王、汉族“世侯”的政治经济特权,从而使国家权力逐步走向相对的集中和统一。
但是蒙古统治集团长期沿袭的“裂土分民”的落后传统,仍然是实现中央集权的严重障碍。
公元1237年,蒙古大臣忽都虎把中原地区经过两次大规模的检括户口之后,新增人户的册籍送往漠北汗廷,窝阔台就按成吉思汗以来的祖宗成宪,决定把中原地区大部分的州县民户,分赐给宗室亲王和功臣。
对于蒙古最高统治者“裂土分民”的这一措置,耶律楚材进行了激烈地抵制和反对。
他指出:
“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与之。
”而窝阔台却说:
“已许奈何?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耶律楚材向窝阔台建议,实行一种叫做“五户丝”的岁赐制度的。
所谓“五户丝”的岁赐制度,就是国家在承认各级领主对封地和属民的领有权的同时,由国家设置官吏,负责征收领主封地上应缴纳的统一课税。
不允许领主以任何理由向所属民户擅自征科。
只是在年终时,由中央政权把统一课税中的“五户丝”部分,以岁赐的形式,颁赐给诸王和功臣。
这样做的结果,既维护了国家权力的集中和统一,又适当满足了各级领主的经济要求。
在这种制度下,虽然分封之名犹存,而裂土之实则亡。
“五户丝”的岁赐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当时中央与地方在权力和财产再分配上的矛盾,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割据因素的发展,因而一直被蒙古最高统治集团沿用不替。
应该肯定,耶律楚材在加强中央集权,消除分裂割据因素方面所作的努力,对于推动十三世纪中国社会的发展,巩固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都是有益的。
此外,还由于耶律楚材的积极谏阻,使蒙古统治集团逐步放弃了野蛮的屠杀政策。
按蒙古旧制,“凡攻城邑,敌以矢石相加者,即为拒命,既克,必杀之”(注:
这种野蛮的屠杀,是当时蒙古落后的社会性质的具体反映。
在蒙古征服北中国的过程中,由于实行这种滥杀无辜的野蛮政策,因而不知多少劳动人民丧失了宝贵的生命。
公元1232年蒙古军队越过黄河,包围了金朝的政治中心汴京城,由于金朝军民的顽强抵抗,致使蒙古“师多死伤”。
为此,蒙古大将速不台奏请窝阔台,决定在汴京城破之后进行大规模的屠杀。
当耶律楚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向窝阔台竭力进行谏阻,他痛切地向窝阔台陈述了屠杀政策所造成的恶果。
“将士暴露数十年,所欲者土地人民耳。
得地无民,将焉用之!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他还从当时汴京的实际情况出发,说服窝阔台改变屠城的决定。
他说:
“奇巧之工,厚藏之家,皆萃于此,若尽杀之,将无昕获”(注:
由于耶律楚材的谏阻,窝阔台终于放弃了大屠杀的打算,使当时避兵居汴京的一百四十多万生灵,因此而避免了一场极其严重的灾难。
在耶律楚材的影响下,蒙古统治集团逐步放弃了野蛮的屠杀政策,用惩办首恶的办法代替了大规模屠杀的手段。
当然,蒙古统治集团在逐步放弃屠杀政策上所反映的历史性转变,是同它们逐步“汉化”的进程紧密相关的,绝不能把它完全看成是耶律楚材个人活动的产物。
但是,耶律楚材的竭力谏阻之功,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抹煞的。
自成吉思汗创建大蒙古政权以来,虽有根据习惯法汇集起来的《大札撒》和按成吉思汗的训话、命令编成的《训言》,作为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和判断是非曲直的法典依据。
但是,从国家法制的意义上来看,是很不完善的。
因而它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随着大蒙古政权统治范围的日益扩大,法制不完备的矛盾就越来越突出了。
以至于出现了“州郡长吏,生杀任情,至孥人妻女,取财货、兼土田”(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的严重混乱局面。
早在窝阔台即位之前,耶律楚材就受拖雷的委托,对燕京地区的社会秩序进行过严厉地整顿。
在这期间,他不畏权贵,对那些敢于恃势不法的“留后亲属及势家子”,采取了果断的行动,把他们“尽捕下狱”。
在核实罪恶的基础上,毅然“戮十六人于市”(注:
从而使极度混乱的燕京地区,开始出现了比较安定的社会秩序。
窝阔台即位后,耶律楚材继续为安定中原地区的社会秩序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除了奏请窝阔台颁布《便宜一十八事》的条令,作为当时政治生活的一般准则外,还向窝阔台提出了“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官功臣,考殿最,均科差,选工匠,务农桑,定土贡,制漕运”(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的《陈时务十策》,作为蒙古统治集团的施政纲领,由于《陈时务十策》中所提出的各种施措“皆切于时务”,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客观需要,因而“悉施行之”。
耶律楚材的上述活动,对奠定大蒙古政权法制建设的初步基础,稳定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秩序,都有重要的意义。
耶律楚材在积极推动蒙古最高统治集团,摆脱落后的传统习惯的束缚,实现剥削和统治方式转变的同时,还在恢复和发展中原的封建文化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耶律楚材除了经常利用他同窝阔台的接触机会,“进说周孔之教”外,还不断向窝阔台灌输封建儒学的纲常名教之说。
当由于太原路转运使吕振、付使刘子振的贪赃案被揭发,而使窝阔台对儒学和儒生产生怀疑时,耶律楚材就告诉窝阔台,“三纲五常,圣人之名教,有国家者莫不由之,如天之有日月也。
”,甚至他把封建儒学说成是“万世常行之道”(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以解除蒙古最高统治者在思想认识上的任何犹豫和动摇。
他针对蒙古统治者崇尚武功而鄙薄文治的传统偏见,说明“天下虽得之马上,而不可以马上治”(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材传》)的道理。
竭力用封建的儒学理论,改造蒙古统治者的头脑。
正是由于耶律楚材的努力和影响,终于使蒙古最高统治者逐步认识了封建儒学对于巩固政治统治的重要作用,从而兴起了一代文治之风。
正如宋子贞在《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中所说的那样,“国朝(蒙古)之用文臣,盖自公(楚材)发之。
《元文类》卷五十七《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
为了树立封建儒学的正统地位,耶律楚材在蒙古攻破汴京以后,派人寻访孔子的后代,终于得到孔子的五十一代孙孔元措。
耶律楚材还奏请窝阔台同意,让孔元措袭承“衍圣公”的名号并“付以林庙地”。
接着耶律楚材又召请当时名儒梁陟、王万庆、赵著等人,使他们“直释九经,进讲东宫”,“又率大臣子孙,执经解义,俾知圣人之道”(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传材》)。
以后还在耶律楚材的擘划之下,先后在燕京设立编修所,在平阳设立经籍所,作为整理和编纂儒家典笈的专门机构。
从此,造成了大兴文治之风的新局面。
公元1237年,耶律楚材更以“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注: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传材》)为理由,进一步向窝阔台提出了“用儒术选士”的建议。
同年八月,在宣德州宣课使刘中的主持下,“以经义、诗赋、论分为三科”“随郡考试”,结果选拔出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四千三百多人(注:
科举取士之制自隋唐创立以来,虽然一直作为历代统治阶级选拔人才的有效形式而沿用不替,存在了六百多年,但是它在大蒙古国的历史上却是一个破天荒的创举。
它标志着离开蒙古草原不久的蒙古统治集团,在封建化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大的步伐。
“用儒术取士”,不仅使大批在战争中被俘的儒生,摆脱了奴隶处境,获得了新生;
而且为汉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与政治开辟了道路,扩大了大蒙古政权的统治基础。
因此,它的意义同样是十分重大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契丹贵族出身的耶律楚材,用自己的实践活动,在新兴的大蒙古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中,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这一点连窝阔台也是十分清楚的。
窝阔台曾经怀着感激的心情对耶律楚材说:
“朕之所以推诚任卿者,先帝之遗命也。
非卿,则中原无今日。
朕所以得安枕者,卿之力也”(注:
但是,耶律楚材的政治生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到了窝阔台晚年,由于蒙古统治集团内保守派日益同回回商人勾结起来,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反动势力。
特别是随着中原政治局势的日趋稳定,窝阔台更加明显地倒向保守派贵族一边,耶律楚材再也得不到他的信任与支持了。
当回回商人奥都刺台蛮勾结重臣田镇海,扑卖天下课税二百二十万两时,耶律楚材虽然进行了极力的辨谏,但仍不能改变这种病国害民的弊政。
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痛心地叹息说:
“民之困穷将自此始矣!
耶律楚材虽然在窝阔台时期“当国日久”,身居枢要,但他从未以权谋私,他常对人说“睦亲之义,但当资以金帛,若使从政而违法,吾不能徇私恩也。
《元史》卷一四六《耶律楚传材》)”耶律楚材的这些品质,对于一个封建时代的政治家来说,也是难能可贵的。
然而,在窝阔台死后,乃马真皇后执政期间,耶律楚材却遭到了反动势力地恶毒攻击,终于愤悒而死。
耶律楚材的全部历史活动说明,他是一位对大蒙古政权有杰出贡献的历史人物。
耶律楚材的成就绝不是偶然的,他的活动同蒙古入主北中国的全部历史是息息相关的。
恩格斯曾经指出:
“每一次由比较野蛮的民族所进行的征服,不言而喻地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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