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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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一直无法改造,严重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城市形象。
徐州是江苏省重点规划建设的四个特大城市和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之一,在推进江苏区域协调发展中举足轻重。
省委、省政府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赋予了徐州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推进徐州棚户区改造,对于进一步提升徐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和谐徐州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徐州棚户区改造总体计划和进展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部署和要求,我市棚户区改造总体计划拆迁307万平方米,其中,涉煤棚户区150万平方米。
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即2009度完成152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其中徐矿集团30万平方米,贾汪区20万平方,市区102万平方米);
2010年完成155.55万平方米。
经过一年的奋斗,截止去年底,全市已启动棚户区拆迁项目37个,涉及拆迁面积17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2009年的拆迁计划。
其中,贾汪区完成拆迁面积25万平方米,完成计划任务的125%。
徐矿集团完成拆迁面积32万平方米,完成计划任务的106%。
主城区已启动拆迁13个项目(含鼓楼区大马路自己实施的项目),涉及拆迁面积118万平方米,完成09年拆迁计划的116%。
主城区签订迁安置协议的房屋面积99万平方米,已拆除房屋92.68万平方米。
2009年全市计划购买和建设拆迁安置房140万平方米(其中徐矿集团43万平方米;
贾汪区17万平方米;
主城区80万平方米)。
截止去年底,全市购买和建设安置房面积总计139.89万平方。
加上已落实规划设计并已用于安置的安置房面积达到180万平方,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我市全力推进棚户区取得的明显成效,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去年底我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破格争取到中央投资计划2.15亿元,2009年度先期到位1.5亿。
三、我市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思路和做法
我市按照“一个着力、五个结合”,即:
着力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居住条件,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城市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环境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区联动、上下结合,突出重点、成片改造,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封闭运作、政策扶持,以人为本、妥善安置”的基本原则,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市之力加以推进。
(一)细化前期工作,确保准备工作做细做透
首先是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
从2008年4月开始我市会同省建设厅、省政府研究室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徐州棚户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调研、表格调查等形式,调查了棚户区的总体情况。
其次是组织各区对列入计划的实施项目深入开展排查,按户填写《棚户区拆迁安置意见调查表》,全面摸清了每个棚户区内居民住房、人口、经济条件、户型、面积、安置意愿等情况,做到了“房产状况清、动迁面积请、补偿数量清、群众意愿清”。
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各棚户区特点,因地制宜编制改造方案。
先后进行了,对棚户区改造资金平衡情况进行测算,编制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简易审批程序》和《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细化明确规费减免政策,编制棚户区改造计划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如为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我市对所有涉及到的审批项目进行了专项清理和集中缩减,将棚户区改造拆迁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2项压缩为9项、项目建设审批事项由原来的60项压缩为15项,时限分别缩短至30和18个工作日,此举使我市这一投资60余亿的重大项目前期审批时限缩短至48个工作日。
这些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引导。
采取张贴公告、发放资料、座谈讨论、现场动员、发动党员干部等方式。
深入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和意义。
组织各区工作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逐户上门宣传政策,统一被拆迁居民的认识,确保动迁户明白政府的“棚户区改造政策、动迁措施和安置方案”。
(二)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确保工作职责理顺
2008年10月市政府成立了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区和徐矿集团组建了棚户区改造领导机构。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年度城建重点工程,纳入市对各区、各相关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各区、各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建立绩效问责和考核奖惩机制。
为适应市场化运作的需要,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机制。
2008年成立了国有新盛投资公司,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融资平台。
新盛公司作为棚户区拆迁改造和安置房建设的投资方,全面统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所需资金,负责资金的审核、拨付、监管、项目的成本测算、优化拆迁安置方案和规划方案工作。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区政府作为棚户区拆迁和安置房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的具体组织领导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做好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跟踪动态监管、审计工作。
贾汪区、徐矿集团分别负责所属棚户区改造工作及资金运作,市政府按拆迁面积给予补贴。
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高效运转的工作管理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1、强化组织领导体系。
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局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拆迁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全力推动拆迁改造各项工作。
一是要求各区成立以区委书记为政委、区长为总指挥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各区还要在拆迁改造现场设立由分管区长任现场总指挥,辖区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常务副指挥的棚改工作现场指挥部,狠抓现场推进;
二是各区棚改办要统筹负责本辖区棚改工作,按照“区级统筹、街道为主、部门保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主力军的作用,推行属地拆迁工作负责制;
三是各区要大力充实棚改工作队伍,各自要从本区抽调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分别派驻各棚户区改造现场,推进改造工作加快完成。
2、完善目标责任机制。
一是对每个棚户区改造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挂靠领导、进度计划和职责分工;
二是建立拆迁协调机制和协调调度会制度;
三是各区建立拆迁项目现场指挥部日报表、日通报和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周调度、周通报会议制度,加强调度,强?
?
成。
3、加大全程督察力度。
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明确各级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实现全程考核,全程督察,全程问责,并严格按考核工作办法兑现奖惩,真正做到赏罚分明。
(四)强化市场运作,确保棚改工作建设资金
新盛投资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主体,负责项目融资、包装、策划和推介,截止目前,新盛投资公司一期从国开行、江苏银行已融资25.4亿元;
去年底国家开发银行银团对我市棚户区二期项目贷款28.8亿元已经总行审批通过,并已陆续放款。
在此基础上,我市遵循“政府拆迁、净土出让、划片招商、分类出让”的推进模式,最大限度提高出让收益、显化土地价值,并按省政府给予我们的政策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较好解决了资金投入问题。
在具体实施改造工作中,我市还将棚户区改造与地块综合开发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工程。
(五)研究制定政策,确保政策措施定得优落得实
2009年2月制定下发了《徐州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就地、就近、异地定销房安置,团购商品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等多元化安置自愿选择的拆迁安置方式。
同时将安置工作与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相结合。
我市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除执行城建重点工程相关政策外,还享受许多优惠政策。
1.土地政策。
土地出让收益封闭运作,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收益作为政府投入用于棚户区改造,拆迁地块招、拍、挂收益全部专项用于棚户区拆迁、改造和定销房建设。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土地出让列入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调度范围,简化出让手续。
2.规费政策。
凡棚户区改造的安置定销房建设项目,免收国家规定以外的省、市政府设立的规费和政府性基金。
3.税收政策。
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定销房建设涉及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给投资主体。
4.拆迁安置政策。
一是对符合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条件的拆迁户,可优先适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予以安置。
二是选择定销商品房安置的动迁户,实行就近、就地安置,享受定销商品房安置的优惠政策。
三是选择货币安置且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在限定时间段内,按照不超过原拆迁面积拆迁评估款的10%给予补贴。
四是已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政策、选择货币安置且不再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将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转为商品房产权。
五是针对拆迁房较小的情况,安置标准结合总体规划,适当增加小户型套数,最小户型面积为45平方米左右。
5.配建物业管理公共经营性用房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必须按规定配建物业管理公共经营性用房,以其经营收入专项补贴本小区物业管理费用及住房专项维修费用支出。
6.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外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列入当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7.提速审批政策,大大加快了各项手续的审批时间,缩减了审批手续。
(六)坚持阳光动迁,确保棚改项目拆得稳
一是实行公示制度。
每一个拆迁项目许可前,在媒体、网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
在拆迁现场设立统一的公示栏,将拆迁政策法规、相关文件、补偿标准、拆迁安置房源、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名称、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
将现行拆迁法规和配套文件、拆迁程序、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内容汇编成《徐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服务手册》,下发到被拆迁户手中。
并邀请被拆迁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棚户区改造进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是实行投诉制度。
公布拆迁投诉举报电话,拆迁现场设立信访接待处,积极受理被拆迁人的投诉,及时处置被拆迁人的诉求。
紧紧围绕实现平安动迁、和谐动迁的目标,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拆迁现场设立信访维稳组,抽调信访、公安等部门人员现场办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有效合力,确保拆得了、拆得好、拆得稳,实现平安和谐拆迁。
2009年度拆迁项目实现零裁决,无进京赴省信访集访。
三是加大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使被拆迁人进一步了解拆迁政策,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监督拆迁工作的实施。
综合正常拆迁补偿和按期搬迁奖励等因素,我市被拆迁户的合法房产面积基本实现了“拆一补一”,保障了拆迁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
(七)注重以人为本,确保拆迁群众安得好。
大力推行和谐拆迁、有情拆迁,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低保户、特困户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动迁帮扶措施。
1、在棚户区拆迁居民的安置过程中,我市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自愿选择的原则,以满足不同群众的动迁需求。
同时不断创新安置模式。
一是鼓励货币安置。
在评估的基础上增加10%的补偿额,鼓励被拆迁人自己到市场购买住房。
二是对双特困户,采取廉租房安置,交纳政策性房租;
三是对经济困难,交不起交换差价的,可实行共有产权进行安置,5-10年内可按拆迁时确定的价格购买差价部分的产权。
这些有益的探索,丰富了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保证了“居者有其屋”,较好地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保证了社会稳定。
2、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被拆迁居民权益。
一是在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政策前提下,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申请经适房三期、四期等安置房源,解决广大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
二是对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群众,将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予以统筹考虑、适当补贴,确保每户被拆迁居民都能够“居有其屋”;
三是推行由区、街道、社区三级认证办法,解决部分被拆迁居民房屋产权认定问题;
四是积极协调单位直管公房被拆迁户的所属单位,为被拆迁居民争取补偿。
3、为在拆迁工作中要确保社会不同群体能够享受到政府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同时在不突破目前拆迁政策的前提下,针对棚户区改造中部分低保户、特困户收入不高、经济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孤寡老人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施救助,确保这部分人群能够有房住。
在市棚改办设立徐州市棚户区改造救助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在我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当中特困户所申请的投诉救助。
投诉救助中心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房管局、市拆迁办组成。
以上部门抽调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各区政府也成立相应的救助投诉中心。
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慈善总会、新盛公司、社会各界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慈善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工作。
4、针对群众对部分安置房设计提出的面积小、楼道拥挤等意见,将部分项目中原55平米的户型调整为80平方米以上;
由原来的一梯10户调整为一梯5户,受到群众的普遍赞同。
5、定销商品房建设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建设,先确定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再向被拆迁人限价销售的原则,对拆迁定销房的建设选址采取梯次转移,就近选址,按照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配套建设,由被拆迁人自主购买,既保证了被拆迁人的长远利益,又避免了产生遗留问题,对拆迁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市已向被拆迁居民提供了水岸春天,滨河花园、润和园、经济房三期四期双山子等拆迁安置房源,房源距被拆迁地均不超过3--5公里供其自由选择。
在此基础上,根据棚户区的实际情况,我市在城区还多点、多源、多区域团购了一批安置房,确保使广大被拆迁居民安置满意、住得舒心。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考
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在上级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下一步工作仍然十分艰巨,许多矛盾和问题也在不断地显现出来。
主要是,启动资金的筹集更加困难,新一轮棚户区改造所需资金缺口较大;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土地的出让和保障住房建设用地受到制约;
棚户区困难群体比例较大,拆迁和安置面临较大压力。
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的整体规划。
要统筹城市发展与棚户区改造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公共配套设施,逐步推进城市公共设施的合理布局,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居住问题。
针对很多人担心棚户区新盖楼房密度大,缺少统一规划,甚至会变成未来新棚户区的问题,采取用规划先行办法推进城市的合理布局,保证棚改工程的质量。
(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党政一把手考核指标体系,在进一步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将棚户区领导成员单位,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切实形成棚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新盛公司融资?
,积极争取?
户区改造,进一步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四)、要进一步完善制定优惠政策。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在坚持政策统一的前提下,加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出台新办法,起到政策管用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
尤其是拆迁政策要切实使其在棚户区改造中起到“风向标”作用。
(五)、提前开展今年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去年底市棚改办提出了2010年130万平方的全市拆迁项目计划,另外主城区又在计划外安排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的项目5个,面积52万平方米。
围绕上述已确定的项目,市棚改办对项目的启动提前开展了前期工作。
对明年首批启动的项目,争取在1月底前完成具体安置方案、安置房规划设计等拆迁前期手续,春节前发放拆迁许可,春节过后开展拆迁项目的启动工作。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目前国家新的政策要求,各区将今年拟增加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进行调查申报,市棚改办将汇总后提交市政府研究。
2010年,主城区计划棚改拆迁项目14个,为妥善解决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我办对14个项目的安置房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形成了初步的安置意向。
考虑到二环路以内、二环至三环之间沿主次干道、三环西路、涉及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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