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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犯罪的严峻态势并不奇怪。
我们对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
除了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外,与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某人、猎奇新事物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偏年轻的客观情况,使得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
而且,青少年团伙犯罪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特点。
关键词:
青少年团伙犯罪特征原因对策
一、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定义
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
近些年来,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聚合)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
二、青少年团伙犯罪的特征
(一)、团伙成员以外来人口和农村人口为主
外来人口出来打工,大多是亲戚,朋友结伴而来,同吃同住,加上与外界不熟,使他们成为一种较为封闭的小团体,往往以地缘或亲缘为纽带结伙实施犯罪。
另外,由于外来人口“流动”的特性使他们作案后便于逃逸。
外来人口没有财物负累,尤其是没有不动产,思想上顾忌少、负担轻,在流入地可以随心所欲地选择作案时间,作案后随时可以一走了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公安机关很难抓获。
(二)、人员以男性和青壮年为主,文化素质低,有低龄化趋势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有70%是团伙犯罪。
他们参与的团伙犯罪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未成年人被各种犯罪团伙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吸纳。
这些犯罪组织之所以积极拉拢吸收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往往更加无所顾忌,敢打敢拼,而且他们出面从事某些犯罪活动,即使被抓住也不负刑事责任或能减轻处罚。
另外,未成年人自身有合群性,崇尚江湖义气,在犯罪中往往组成团伙以聚力壮胆。
(三)、犯罪工具科技化,犯罪手段暴力化趋势明显
为了维持温饱和团伙的生计,攫取财产是犯罪团伙的首要犯罪目标,涉嫌盗窃、抢夺、抢劫等涉及财产犯罪占团伙犯罪的82、3%以上。
有一定财产后为了更好地实施犯罪,他们配备现代化的通信、交通工具和较有威慑力的凶器,聚散迅速,行动快捷,侵害能力强,进而会把犯罪目标定向数额更大的财产,得逞后继续改进犯罪工具,犯罪团伙的队伍不断壮大,案件也不断作大,滚雪球似的形成恶性循环,危害社会。
(四)、团伙成员被他人“拖下水”的犯罪较多。
团伙成员大都重视“江湖义气”,往往案件的起因只与一人相关,其他同伙事后获知原委后,出于“哥们义气”又卷入其中,主要体现在替人讨债、殴斗等案件中。
这种犯罪活动实施快,没有周密的预谋和准备,具有冒险性、疯狂性、不计后果的特点。
而有些“名气”的黑、恶性质犯罪团伙因其暴力性较强,常常成为某些人争夺利益、报复他人的犯罪工具,团伙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也往往受雇于他人,进行犯罪活动。
三、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原因
(一)、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讲,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正确观察社会的,意志品质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养成“哥们义气”,“享乐主义”攀比从众“等种种不良习惯和不正确思想,并具有强烈的冲动性,教育引导的不当,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客观原因
1、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
受社会上请客送礼、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产生怀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
有的违法犯罪分子毫不隐瞒的说:
“人活着就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能贪污的贪污,能受贿的受贿,我不能贪污也没条件受贿,只好采用笨重的办法去偷去抢。
”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这种人藐视国法,大胆作案,抓住了坐几年牢,抓不住算我走运,吃喝几顿,快活几天。
2、外来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蚀。
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苍蝇一样飞了进来,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青少年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吸收能力强,而批判、辨别能力差,容易把坏的当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
加上我们缺乏正确的引导,促使他们为追求物质精神享受而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就业不足,使无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时间去违法犯罪。
一些农村和辍学的青少年成熟的比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岁就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维能力和生活要求。
他们成熟之后,在生活上就有了独立的愿望。
他们容易经常“自我设计”处处以自我为中心,要求周围的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为对家庭有用的人。
就业除经济意义之外,还反映出他们一种精神方面的需要。
这个问题一旦得不到解决,他们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反应,生活的困难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感到自己正当权利没有得到正当保障,产生反抗心理。
这样就是一些社会上闲散的青少年结识到了一起,实施犯罪。
4、国家机关工作中存在某些问题,对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作用。
有些地区的政法机关对犯罪活动打击不力,许多重特大案件长期不能破案,或虽已破案,由于案件久拖不决,失去应有的现实意义,起不到震慑犯罪的作用。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立案不查或久拖不决给那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脱的制裁,以至于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
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为了某些经济利益或达到某些领导下达的抓人指标,该从轻的不从轻、不该拘留的也拘留了。
还有的劳改、劳教场所管理不善,不力,使他们在服刑或管教期间不仅没有受到改恶从善的教育,反而彼此了不少犯罪的经验,有的甚至在释放途中就继续作案。
5、家庭的因素。
家长在教育、制止和挽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受自身素质的限制或教育不当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家长非但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甚至成为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引路人。
在一次调查中发现,犯罪青少年的家长知识层次较低,绝大多数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文盲占了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职业多以农民个体户或无正当职业为主。
这样就制约了其对子女的教育,容易走上教育的两个极端:
一是过分溺爱,造成青少年以我为中心的心理畸形,为所欲为,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任意打骂,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缺少与父母的沟通,容易和社会上的流氓混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
有些家长忙于赚钱,很少过问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缺乏对孩子的关心,造成孩子心灵上的寂寞,为寻求安慰和刺激而走上犯罪道路。
6、学校的原因.
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主要阵地,但由于存在一定的问题,非但没有完成对青少年的教育任务,而且对青少年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只注重基础知识、知识的教育,缺乏法律常识,道德知识方面的教育,缺乏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世界观的教育,缺少根据青少年特点提高其心理素质的教育;
二是以成绩的好坏来评定一个学生的好坏,对成绩差的学生缺乏管理,甚至不愿管理;
三是个别教师由于素质较低,教育时不顾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任意伤害其自尊心,甚至打骂学生,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最终脱离学校,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所起表率作用不够,一方面要求学生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另一方面又不能及时处理善后事宜.例如雷某在班中成绩一直位居前三名,在自己和同学多次遭到社会流氓的殴打和钱物被抢后,多次向学校反映,而学校总是不予理睬,致使雷某产生偏激思想,最终发生了抢夺他人钱物的行为.
7、社会的原因.
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关心爱护青少年、制止青少年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好风气,很多人不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去理解其思想行为的表现,以一种大压小的态度对待青少年,或者视青少年为弱者,作为欺负和利用的对象。
对失足青少年更是采取了歧视的态度,甚至不愿给其从新做人的机会,在就业、入学方面设置了重重障碍,使失足青少年再度滑向犯罪的边缘。
四、青少年团伙犯罪的防治对策
(一)、加强青少年的思想素质教育。
坚持以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青。
要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深入开展十八岁成人节系列教育、大中学生志愿者“三下乡”及新世纪读书计划等活动。
另外,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
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进行疏导。
(二)、法制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要大力宣传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动员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要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其次,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
(三)、增加青少年的就业培训
使社会闲散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如:
计算机培训,各种机械制造,汽车修理等。
这样能够使青少年很好的适应,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降低青少年的团伙犯罪的发生。
(四)、重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
父母应该结合学校对孩子从小进行法制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法制观念,不能让不满青少年在外单独居住,因为青少年的认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十分有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影响,染上不良习惯。
青少年抵抗力较差,容易受人教唆犯罪,所以父母也要担负起发现不正当团伙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父母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
(五)、改善学校的教育体制,发挥学校的教育力量。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和成长的主要场所。
因此,学校应是预防青少年团伙犯罪的主要防线,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教育负有检查、指导、考核的管理职能,所以教育行政部门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责无旁贷。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
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倡导树新风扬正气。
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共青团、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团组织要进一步联合公、检、法、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继续深人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青年志愿者文化市场监督队,强化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
青少年团伙犯罪的防治是十分艰难的,但是我们必须努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才能消除青少年团伙犯罪对社会的危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
我们坚信。
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各行各业采取的综合治理,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一定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祖国的花朵一定能灿烂地开放,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中华民族一定能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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