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矿产资源总体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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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2
七、矿业发展形势与要求14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17
一、指导思想17
二、基本原则17
三、规划目标18
第三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22
一、勘查开发重点工作布局22
二、勘查开发调控方向23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与转型升级31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35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35
二、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40
第五章绿色矿业发展42
一、绿色和谐矿山建设42
二、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的政策和管理措施44
第六章矿业权设置区划及监督管理46
一、探矿权设置区划46
二、采矿权设置区划46
三、严格勘查开发监督管理48
第七章规划实施管理52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52
二、健全完善规划实施审查制度52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52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53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53
总则
为了促进北海市矿业健康持续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开展《北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广西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等部门规章、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
《规划》是北海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在北海市境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工作必须符合本《规划》。
《规划》全面分解落实自治区规划部署要求,对依法审批管理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授权审批管理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作出具体安排。
规划范围为北海市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及合浦县,规划对象包括北海市已发现的矿产:
钛铁矿、高岭土、玻璃用石英砂、石膏、砖瓦用页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建筑用砂岩、陶瓷土、油页岩等。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展望至2025年。
第一章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北海市位于广西南部、北部湾东海岸,地理坐标:
东经108°
50′45″~109°
47′28″,北纬20°
26′~21°
55′34″之间,全市南北跨度114公里,东西跨度93公里。
境内有钦北铁路及209、325国道经过,高速公路可直达南宁、玉林、湛江等地。
市政府所在地海城区距离自治区首府南宁市220公里。
北海市区位优势突出,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处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域结合部的中心位置;
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列入全国首批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是大西南出海通道的重要口岸。
北海市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具有丰富的港口资源、淡水资源、海洋资源及旅游资源。
北海市集“海、滩、岛、湖、山、林”于一体,是享誉海内外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2015年,全市接待国内游客2144万人次、增长21.07%,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19.73亿元、增长26.93%。
旅游业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第三产业的主导产业。
全市土地面积3337平方公里,森林面积1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6.3%。
(二)经济社会基本状况
北海市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合浦县,23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342个村委会、84个社区居委会,全市户籍人口169.4万人。
北海市有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43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近3.16万人。
2015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92.08亿元,比上年增长11.4%;
固定资产投资920.37亿元,增长17.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71.38亿元,增长16.7%;
财政收入142.99亿元,增长12.2%;
外贸进出口总额37.9亿元,增长8.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29元,增长7.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23元,增长9.3%。
2015年,全市矿业总产值为2.13亿元,占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0.24%,其中高岭土矿产值1.23亿元。
北海市与矿业有关的规模以上工业主要有石油炼化业及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两者累计完成总产值555.97亿元。
其中,石油炼化业累计完成产值223.21亿元,同比下降26.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累计完成产值332.76亿元,同比增长35.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7.8%。
二、矿产资源概况
北海市矿产资源以非金属矿为主,目前已发现有钛铁矿砂矿、金、石膏、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砂岩、玻璃石英砂、建筑用砂、砖瓦用页岩、高岭土、陶瓷土、泥炭、矿泉水、油页岩及稀土等47个矿种。
其中大型矿床17处,中型矿床14处,小型矿床、矿点、矿化点183处(不含石油、天然气、地下水)。
开发利用价值较大的矿种有高岭土、石膏、水泥用灰岩、玻璃石英砂等。
北海市主要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如下:
1.高岭土主要分布在合浦县星岛湖乡,合浦县石康镇红碑城村、庞屋村、十字路村,合浦县廉州镇清水江、青山村,合浦县常乐镇莲南莲北村委处及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长安西。
现已查明11处大型矿床,查明高岭土保有矿石量8.42亿吨,居广西首位,为广西储量最大的高岭土矿区。
此外有8处高岭土矿床伴生有玻璃石英砂,其中7处达到大型规模,1处达中型规模。
2.石膏主要分布在合浦县星岛湖乡。
现已查明大型矿床1处,查明石膏矿保有矿石量1.25亿吨。
3.玻璃用石英砂主要分布于北海海岸线及合浦县沙岗镇太平岭、双文村、青丘岭、冲屋岭,文屋村、刘屋村、常乐镇天堂岭等地。
现已发现矿产地10处,其中大型矿床1处,中型矿床2处,小型矿床5处,矿点2处。
查明玻璃石英砂保有矿石量3.18亿吨,居广西首位。
4.砖瓦用页岩主要分布在合浦县星岛湖乡、乌家镇、公馆镇、白沙镇、石湾镇、闸口镇及北海市银海区福成镇。
现已查明矿产地9处,其中1处为中型矿床,其余均为小型矿床,查明页岩保有矿石量1605.52万吨。
此外,北海市银海区统村岭、常乐镇、石康镇、山口镇等已发现有砖瓦用页岩矿,找矿潜力较大。
5.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于合浦县公馆海岸线,在白沙镇平田至良港一带还有零星的灰岩分布。
现已查明1处中型矿床,查明水泥用灰岩保有矿石量5336.10万吨。
6.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分布于合浦县公馆镇、白沙镇、闸口镇沿海一带。
现已查明保有矿石量4996.37万吨。
7.陶瓷土主要分布于铁山港区兴港镇赤江、合浦县常乐镇大教村委、石康镇及乌家镇等地。
现已查明矿产地8处,其中中型矿床2处,小型矿床6处,查明陶瓷土保有矿石量439.58万吨。
8.耐火粘土主要分布于合浦县白泥坑,原为中型矿床,经过不断的采掘,该矿床所剩资源量已枯竭,目前北海市已不再开采耐火粘土。
9.建筑用砂主要分布于南流江,常乐镇牛轭滩、黄竹角、花岭等地。
建筑用砂以河沙为主,合浦县全年河道采砂约335万m3,其滨海河口区建筑用砂量丰富,有待今后开发利用。
现经北海市国土部门登记查明的建筑用砂保有资源储量898.38万吨。
10.火山灰分布于合浦县沙田镇新圩,查明大型矿床1处,查明火山灰保有资源储量4164.70万吨。
11.钛铁矿砂矿主要分布在合浦县西场镇官井一带,查明矿产地10处,其中大型矿床1处,中型1处,小型1处,矿点7处;
查明钛铁矿保有资源储量(矿物)162.03万吨。
其中,官井钛铁砂矿床保有资源储量(矿物)135万吨,平均品位FeO·
TiO2:
21.69kg/m3,伴生钪矿资源储量121吨,为特大型钪矿床。
12.铁矿主要分布在合浦县新圩、上村、公馆镇莲塘坝、常乐镇锅盖岭、石湾与灵山县交界的升安矿区以及涠洲岛等地。
现已查明矿产地18处,其中小型矿床4处,矿点14处;
查明铁矿保有矿石量435.61万吨。
13.矿泉水分别位于涠洲岛及山口镇,查明矿产地3处,属中型矿床。
14.地热在合浦县星岛湖乡大山角块段正在开展勘查和开发利用工作。
此外,尚有金、铅、锌、铜、锡、重晶石、黄铁矿、煤、泥炭等矿点,但还未有查明具工业意义的矿床。
北海市主要矿产、矿床(点)资源储量情况见附表1、附表2。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现状
目前,北海市已完成了部分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完成了全市范围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化探扫面、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开展了6个图幅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以及“广西北海地区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
25万)”、“北海市地质灾害、环境地质问题、地质资源等的调查评价”等2个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项目。
这些项目丰富了北海市的地质矿产信息,为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北海市人民政府积极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重点成矿区域设置了4个公益性矿产勘查项目,主要进行高岭土、锡矿、钛矿等矿种的勘查工作,共计投入财政资金1442.9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4个勘查项目已有2个项目提交详查报告转入开发利用阶段,1个转入详查阶段。
财政资金的投入,有效带动了商业资金进入北海市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至2015年12月,北海市现有探矿权20个,其中金矿勘查项目3个、高岭土矿6个、钛矿1个、锡矿1个、油页岩3个、石英砂3个、地热2个、多金属矿1个。
探矿权勘查程度达普查11个、详查8个、勘探1个,登记的探矿区面积为392.53km2。
目前,探矿权能达到开发利用程度的有6个,其中油页岩矿1个、高岭土4个、地热1个。
北海市探矿权现状详见附表5。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矿山67座,其中北海市市辖区3座,合浦县64座;
大型矿山7座,中型2座,小型58座。
2015年,全市生产矿山从业人员约1960人,矿山年产矿石量共216.90万吨,实现矿业产值2.13亿元。
2015年全市开采的矿种主要有9种,各开采矿种的开发利用情况如下:
高岭土大型矿山6座,其中生产矿山5座,在建矿山1座。
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在48.15万吨~300万吨之间,总生产能力1235.万吨/年。
2015年矿石产量154.96万吨,产值1.23亿元。
石膏停采大型矿山、在建中型矿山各1座。
两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分别为20万吨和30万吨,总生产能力50万吨/年。
建筑用砂岩在建小型矿山1座。
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为3万立方米。
建筑石料用灰岩小型矿山23座,均已停采。
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在8万吨~25万吨之间,总生产能力385万吨/年。
2014年,矿石实际产量达280万吨/年。
砖瓦用页岩小型矿山22座,其中生产矿山11座,在建6座,停采5座。
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在2万吨~7.2万吨之间,总生产能力114.2万吨/年。
2015年矿石产量34.47万吨,产值7133.38万元。
天然石英砂(玻璃用)小型矿山4座,其中生产矿山1座,在建3座。
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在4万吨~5万吨之间,总生产能力19万吨/年。
2015年产量为3.46万吨,产值155.7万元。
建筑用砂小型矿山3座,其中生产矿山2座,在建1座。
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在15.6万吨~18万吨之间,总生产能力49.6万吨/年。
2015年矿石产量为21.6万吨,产值991.72万元。
陶瓷土小型矿山4座,在产1座,在建1座,停采2座。
各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在1万吨~6万吨之间,总生产能力11.5万吨/年。
2015年矿石产量2.41万吨,产值243.8万元。
矿泉水中型和小型矿山各1座,其中生产矿山1座,在建1座。
两矿山年设计生产规模为4.25万立方米和11万立方米。
2015年产量为0.1328万立方米,产值32.65万元。
北海市主要矿产和矿山的开发利用情况见附表3和附表4。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北海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露采高岭土及页岩等非金属矿产为主,开发利用水平较高。
根据2015年矿山开发利用统计结果,高岭土采矿回采率平均达89%,选矿回收率平均达83.78%,各高岭土矿山伴生的石英砂矿基本用来回填采坑,均未进行综合利用;
砖瓦用页岩采矿回采率平均达91.67%;
天然石英砂(玻璃用)采矿回采率平均达95%;
建筑用砂采矿回采率平均达90%;
陶瓷土采矿回采率平均达92.5%。
除高岭土矿外,其余矿种采矿回采率均达到二轮规划目标90%。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矿区土地复垦情况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政策落实情况
“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政策及要求,北海市严格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实施,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对矿山地质环境从矿山生产到闭坑全过程的监管。
2015年,全市应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的矿山数为68个,已缴矿山数60个,缴纳率达88%;
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的矿山数为63个,已编写的矿山有58个,编制率达92%。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针对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划定的4个重点治理区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项目主要由中央以及地方财政出资完成。
4个重点治理区分别为:
白泥坑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北风塘高岭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包家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闸口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总面积41.17km2,应治理总面积约387.53公顷。
目前白泥坑粘土矿治理区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已完成,该项目主要对治理区内的19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了恢复治理,通过平整土地、护坡、修建排洪沟、植树、封闭闭坑矿山坑口等手段有效治理了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防止了水土流失和泥浆污染下游农田,共完成治理面积153.33公顷、土地复垦面积57.20公顷。
此外,北风塘高岭土矿治理区已完成治理工作,恢复治理面积为20公顷。
自此,上轮规划布置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项目已完成两个,恢复治理面积173.33公顷。
因中央以及地方财政资金投入较少,其余两个重点治理区的治理工作均未启动。
因此,在“十三五”期间应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继续对其余两个重点治理区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015年,全市现有矿山企业67个,各矿山企业遵循“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积极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在应恢复治理区内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现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良好效果。
六、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上轮规划实施成效评估
上轮规划自发布实施以来,较好地指导了北海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作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上轮规划对统筹安排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勘查开采活动,促进北海市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1.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1)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2)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和查处;
(3)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4)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改善;
(5)不断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的法制法规,以方案编审、保证金缴纳为手段,强化了矿山监管,全市矿山地质环境已明显改善。
2.矿产资源勘查新格局形成
商业性勘查成为主要投入力量,社会资金勘查投入量高达80%以上,勘查新格局已经成型。
3.第二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有效持证矿山为67座,采矿权数量未超出上轮规划目标110座,而大中型矿山数量未能达到规划要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持续提高,总体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由于财政紧张,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只完成两个,未能达到规划目标;
新建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和复垦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第二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详见表1-1。
表1-1第二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指标
规划目标
属性
截止2015年底完成情况
完成规划目标的比例(%)
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高岭土(万吨)
8000
预期性
49616.39
620.2
石膏(万吨)
5000
0.0
水泥用石灰岩(万吨)
5336.1
66.7
石英砂(万吨)
3000
18606.8
花岗岩(万立方米)
500
矿石开采量(万吨)
1130
216.9
19.2
矿业产值(亿元)
6.33
2.13
33.6
矿山总数(座)
110
67
完成目标
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
27
13.4
49.6
主要非金属采矿回采率(%)
90
约束性
91.2
101.3
重点治理区项目(个)
4
2
50.0
(二)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上轮规划对砂石页岩等建材产业发展关注不足,前瞻性不够,使部分新设采矿权未纳入规划区,影响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正常管理。
2.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方面应加强财政投入,同时加强对生产矿山管理。
3.高岭土、石英砂等主要矿产大量外销,缺乏深加工,高岭土产能过剩、伴生石英砂未进行综合利用。
未综合利用主要原因是伴生的石英砂品质较差,需经较复杂的选矿工序才能达到南海石英砂矿等矿区的品质,与天然石英砂矿相比,其成本已大大提高,因此伴生的石英砂矿基本用来回填采坑。
4.大部分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不够显著。
除高岭土、水泥用灰岩、玻璃石英砂外,大部分矿产勘查成果不够显著,特别陶瓷土、建筑石料用灰岩等非金属的调查评价不足,保有储量大幅度消耗,供需紧张局面渐显。
5.大部分矿山实际年产量达不到设计生产规模,停产矿山较多,2015年停产率达38%。
6.矿山企业结构待改善。
北海市大中型矿山企业数目较少,矿山“散乱”、“大矿小开”的格局仍需改变,特别是数量众多的石灰岩矿山仍以小矿山为主。
七、矿业发展形势与要求
(一)矿业发展趋势
2015年,世界经济持续处于深度转型调整期,主要矿产品需求疲软,矿业形势继续恶化。
中国经济结构也随之进入深度调整期,主要矿产品供应过剩,矿业市场日渐冷清,投资矿业暴利时代已经结束,矿业发展进入“洗牌”新阶段。
根据党十八大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北海市矿业发展以“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保护北海的碧海蓝天,构筑北海的生态安全屏障”做为战略目标,确保环境安全。
目前,北海市优势矿产主要为高岭土矿和玻璃用石英砂矿,但现有高岭土矿山的原料初级产品占比较大,资源依赖性强;
玻璃用石英砂矿山企业结构相对松散,集约化程度不高;
各矿山存在互相竞争打压价格的现象,不利于矿业经济的发展。
因此,北海市应加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统筹规划,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努力发展高岭土、石英砂矿精深加工,淘汰落后产能。
同时针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规模小、数量多等特点,可采取矿业权整合等措施,使矿山规模化生产。
(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及保障程度
根据《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署,北海市“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为:
到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40亿元,年均增长10%,在广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筑材料特别是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等将有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期。
据预测,到2020年北海市对主要矿产的需求大致为:
建筑石料用灰岩300万吨;
水泥用灰岩200万吨;
建筑用砂700万吨;
砖瓦用页岩155万吨。
目前四种矿产的资源储量均有保障,但建筑石料用灰岩保障程度低,需加强勘查力度,增加后备资源储量;
建筑用砂储量来源主要为河道采砂。
高岭土、石膏及玻璃用石英砂等三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规模较大,产品基本外销,其需求量由市场直接调控。
展望至2025年,高岭土、石膏、玻璃石英砂及建筑用砂等储量仍可满足市场需求;
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及砖瓦用页岩等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基本用完,因此需要对3种矿产加大力度开展勘查工作,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保障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十八大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决策,以建设国家“一带一路”和自治区“两区一带”为契机,以北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把北海市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化的现代产业集聚基地、旅游商贸物流中心、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和生态宜居文明城市”的重点目标为基础,统筹安排北海市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各项工作。
加快绿色矿业发展,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做大做强做优高岭土矿和玻璃用石英砂矿的开发利用及深加工。
合理规划北海市砂石土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程度,为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节约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为主,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的原则。
全面落实环境倒逼机制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矿产资源实际,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保持矿业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协调统一,变资源优势为区域经济优势。
3.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运用市场调节和行政调控手段,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设矿权,保障矿业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依法治矿、依法行政,让规划切实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4.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
通过优化砂石土矿产资源的开采布局,调整矿山生产结构,设置石灰岩矿集中开采区,增强矿山开采及保护管理措施,保证建筑材料类为主的矿产资源可满足北海市的城市规划建设发展,重点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做到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
三、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分为总体目标、规划期目标和目标展望。
(一)总体目标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全面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矿产资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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