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机关外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0951680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28.80KB
《中国科协机关外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中国科协机关外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科协机关外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对公业务支出原则上采取支票或汇款的方式,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结算的需另附领导批zjso
第十二条
办理经费借款和报销手续的经办人,必须为国际联络部在职正式职工。
出国费及相关购汇人民币限额借款:
1.应提供经领导审批的《因公临时岀国人员出国经费预算表》、
《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表》、出国任务批件、借款单等相关材料。
2.出国团组预算应将同一经费渠道的出国经费编列在同一预算表内。
预算表中的说明项,要按开支项目类别分别予以说明,有开支标准的,要按“标准x天数x人数二总额”予以说明。
3.出国团组预算中的特殊费用,要在相关请示中写明情况,报领导批准。
(2)城市间交通费的预算,根据岀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或多国城市间的行程,必须事先在岀国任务请示报告中列明,并报请批准。
岀国人员必须在批准的计划内行程,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城市间原始交通票据据实报销。
(2)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需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并应提供对方组织单位相关证明材料。
(3)出国团组在国外确需开支的翻译费、宴请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礼品费等其他有明确费用标准规定以外的费用,必须事先在出国任务请示报告中列明,并得到批准,方可列入经费预算。
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
确需赠送礼品的,应按节约从简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国务院第133号令)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对外赠送礼品金额标准的规定》[(93)财外字第834号]执行。
确需宴请的,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包干标准掌握。
国际会议注册费开支,应提供会议通知等资料,并凭收据回国后报销。
第十三条由中国科协提供外汇额度的出国团组,在办公厅办理
《用汇中请书》和《银行外币兑换流水单》。
超出一万美元或相当于一万美元的外汇,应在借款单注明外汇现钞和旅行支票的金额。
超出三千美元的换汇,应提前三天到银行办理。
办理换汇手续后,应及时将银行回单交办公厅财务处。
第十四条接待费借款:
2.接待团组项目,应提供经领导审批的,根据接待计划批准的经费开支范围填写《接待团组经费预算表》。
2.临时性接待项目,应提供经领导审批的《临时性接待项目预算表》。
3.接待费用开支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属特殊情况需要超出标准,必须事先在项目请示报告中列明,并报请批准。
4.外事接待计划(临时接待项目不提供)、借款单等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其他外事费借款需提供借款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国际组织会费及相关购汇人民币限额借款,需提供国际组织缴费通知、经领导审批的经费预算、特殊事项说明、借款单等。
第十七条借款单填写要求:
2•借款单需经国际部联络业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办理借款手续。
2.借款单应按开支内容分支票、现金,币种,受款单位等分别填写。
第十八条出国团组在国外的外汇开支除包干的费用,必须取得原始凭证。
在国外兑换外币应将换汇单据带回,报销时交财务部门。
第十九条报销手续在出国团组归国、接待任务完成等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二十条报销单据需经国际联络部领导审批,并由国际联络部综合处登记。
第二十一条出国费及相关购汇人民币限额报销:
2.国内开支应填写人民币报销单,并注明现金、支票。
国外开支应分别填写人民币、外汇限额开支报销单,并注明币种,以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进行报销。
外汇支出还需填写外汇使用情况说明表。
2.国外开支的各种原始单据必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外汇使用情况说明表由出国团组负责人签名。
3.及时办理退汇手续,并将银行退汇回单及时交办公厅财务处。
第二十二条
接待费报销:
接待团组项目,应提供经审批的《接待团组费用开支报销单》、符合要求的原始单据、特殊事项说明材料等。
委托外单位接待的团组,应提供接待单位的开支明细和票据等,并填写支出报销单。
临时性接待项目,应提供经审批的支出报销单,提供符合要求的原始单据、特殊事项说明材料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外事费报销,应提供经审批的支出报销单、符合要求的原始单据,及特殊事项说明材料等。
第二十四条国际组织会费及相关购汇人民币限额报销,应提供经审批的支出报销单(按人民币和外汇限额分别填写)、银行回单等,
手续费需单独注明。
第二十五条木办法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以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二篇:
河南省地税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河南省地税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支出管理,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地税机关实际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的范围是指对保证机关运转所发生的所有支出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的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规范程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的任务。
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机关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
健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机关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加强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防止机关国有资产流失浪费。
第五条当年机关经费预算应根据上年机关经费实际支出情况,结合木年工作实际编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六条各级地税机关财务要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列支费用。
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开支范围的不准列支。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所有支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经费支出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级地税机关应结合木单位实际制定机关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未纳入年度支出预算的经费支出,须经局领导集体研究。
年度工作虽己纳入支出预算,但使用额度超过预算批准额度,或改变支出预算批准使用用途的经费支出项目,需重新办理手续,待批准后支出。
第九条日常经费支出管理。
机关各项支出必须事前有预算,并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各项费用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发票应具有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报销时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签人签名。
机关各项支出的报销,应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如维修项目工期长,当月不能完工,可向后推迟,但不得跨年度报销。
大宗支出一般应采用政府采购和招标方式。
一、办公用品管理。
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定期发放。
购买前提出中请并编制预算按审批权限报领导批准后采购。
办公用品采购必须附有清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购置办公用品在规定数额以上的,必须有两人经办,货比三家,优质优价。
二、车辆相关费用管理。
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实行审批制度,事前填写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报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维修、保养、入保、加油等。
车辆维修由报修单位填写《维修中请单》报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厂家按批准的维修项目维修,如发现维修项目以外的故障应及时提出补充维修中请,按审批程序征得同意后方可修理。
除保险费用外,车辆相关费用定期结算。
报销时持中请单、原始发票和清单报批后列支。
三、维修费用管理。
办公楼及家属楼公用设施维修要填写《维修申请表》按审批权限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费用超过预算的项目,需附加说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列支。
四、公务接待费用管理。
公务接待应填写《接待通知单》,报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宾馆按标准安排接待。
接待费用定期结算,报销时凭收回的《接待通知单》报批后列支。
五、卬刷费用管理。
日常卬刷要在木单位文印室完成,外出卬刷,必须填写《印刷通知单》并附卬刷样品按审批权限报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厂家卬制。
印刷费用定期结算,报销时凭收回的《卬刷通知单》报领导批准后列支。
六、会议费用管理。
召开会议需履行审批手续。
会前编制会议预算,会后持预算、原始发票
和清单报领导批准后列支。
七、服装管理。
办公室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务服装管理并按照《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服装招标制作工作。
第十条机关经费支出报告和经费支出分析。
经费支出报告是反映单位一定时期机关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经费支出报告包括支出报表和支出情况说明书。
经费支出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第十一条机关财务人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敢于坚持原则,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第十二条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木单位经费支出的监督。
监督的主要内容为:
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对各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篇:
国家外事经费管理办法国家外事经费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际字(XX)39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卬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及外事接待活动经费的预算管理。
本着简化核算手续,确保外事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订外事经费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派出国留学、临时出国考察研究、国际学术合作交流项目、以及接待来访外国专家时发生的外事费用。
第二条
外事活动应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外事活动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认真按规定的标准编制经费使用预算,并经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定。
第三条
出国交流项目
1.公费派出项目,经批准后,由外事部门依照科学院和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出国经费预算,报主管领导审批。
2.出国人员在外期间必须按经费预算支出,未经批准不得用公款宴请和送礼。
第四条
出国留学项目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出国手续时发生的护照工本费(不含护照押金)、签证费、体检费、通信费及国内旅费均由课题组支付。
第五条
国际合作项目
国际合作获得的经费应专项使用。
项目执行人应及时将国外到款通知外事及财务部门,以便办理有关手续,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出国人员的报销规定
1.应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择航线有中国民航的应按规定乘民航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2.所长及研究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般二等舱,火车软卧。
其他人员均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其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3.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在国外其他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的交通票据据实报销。
4.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包干使用,特殊情况除外。
包干天数按照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出国人员在外的住宿费在规定的住宿标准内予以报销。
5.参加大型会议或活动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
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照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
超过10天的,从口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6.出国人员在国外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不搞宴请。
确有必要赠送礼品的,必须按照节约、从简的原则。
确需宴请的,应连同出国活动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包干标准掌握。
7.出国人员回国报销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
各种报销凭证必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由经办人签字,外事部门审批。
8.出国人员在出国(境)任务的每一公历年度内,每人可一次自费购买外汇200美元。
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执行本办法。
加强出国人员执行财经纪律的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弄虚作假的不正当所得必须全部以外币退赔。
第七条
所外宾接待工作的报销标准
1.所邀请的来华外宾,在安排活动时,其食、宿、交通费须按财务有关规定制订预算,项目支出必须经外事部门审核。
2.院拨款委托所接待的来访外宾,由外事部门做好支出预算,实行专项支出管理。
结余经费可用于所级其他外事活动。
3.公费接待的外宾要求计划外的旅游、访问以及在华期间的医药、邮电、通讯、洗衣、理发及饮用旅店房间的饮料、食品等费用,均由外宾自理。
4.接待外宾的各项外汇收入,由所财务统一管理,原则上主要用于国际学术交流项目。
课题组接待外宾的报销标准
因科研合作或对外交流的需要而发生的外事活动支出,需经外事主管人员批准,财务处根据外事活动支出的有关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2.因接待外宾而发生的交通费、旅费、住宿费(含接待人员和外宾本人)凭实际发生的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外宾的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220元以内标准据实报销,根据院及国家有关规定,接待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外宾,在征得木人同意的情况下,其补助费可以通过现金形式,按每人每天220元标准发给本人。
2.因工作需要,确需宴请外宾时,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原则上只允许安排来去两次的接待,每次接待标准按参加人员每人120元标准控制,经外事主管人员批准,财务方可准予报销。
3.因外事活动的需要,赠送外宾礼物时,每次每人一般按120元以内标准执行,局级可按200元以内的标准执行。
第四篇:
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冲中心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深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和《舒城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以及教育局有用经费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
教学业务与管理、老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卬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
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
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进行使用:
2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
2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
3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学生体检;
4其他学校公务活动所
需要列支的支出。
二、确保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同时,也要做好以下几方面支出需要。
1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20%安排,用于教师年度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2购置采购。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小学每年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20%安排;
中学按不低于15%安排。
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
每学年度均要编制购置计划,并填报采购表,报核算中心审批。
购买单价在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物品,由学校自己采购,购买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送交县核算分中心审批,按有关程序办理采购。
3、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不低于5%安排要编制维修预算,并实行报告制度。
小学5000元以上、中学20000元以上维修项目由中心学校审批;
30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并要实行竞争性谈判或邀请性招标,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三、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
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
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
不准用于偿还债务;
不准用于吃喝招待,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
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四、资金审批与拨付。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实行“以县为主”、
“校财局管”的管理体制,由财政局拨入教育局在会计中心设立的账户,教育局根据学校年初的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以及申请拨款书。
拨付到中心学校在银行设立的账户,并及时分配到各学校帐户,中心学校根据小学的用款计划和实际需要拨备用金;
各校对实际支出凭证,按有关规定要严格审核签批、公示,并向核算中心报账。
五、会计人员(报账员)职责。
中心学校及所辖学校要配备一名熟悉会计业务的报账员,负责编制、中报分月(分学期)公用经费使用计划;
收集、审核整理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法》规定对单位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直接责任,向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备用金领取、保管、分配及支出凭证的报账手续。
负责各项备查账的登记与资金、财物.财产及会计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中心学校及所藉学校的财务会计工作由学校校长负责管理,学校会计(报账员)具体承办。
六、账务设置。
中心学校与所辖学校,要建立备用金领取与发放、公用经费的支出与报账、银行存款等会计业务发生所必须的备查账,及时准确登记账簿,所辖学校要定期与中心学校对账、中心学校要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对账。
要加强单位资产管理,设立固定资产备查账,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七、会计凭证管理:
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心学校及所辖学校在公用经费支岀中,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
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
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
经办人员签章。
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原始凭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会计人员拒绝付款、报账或执行,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
八、财务制度建设。
中心学校及所辖学校,要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示,坚持民主理财,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公用经费开支定额标准,实物配备和耗材标准,细化支出范围,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要建立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办事程序,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要将公用支出每季度或学期上墙公示一次、中心学校及所辖学校报账员的培训制度,开展定期培训,提高报账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九、审查。
2学校成立由教师参加的稽核小组,确立工会负责人审核,校长一支笔审批。
稽核小组,审核人,审批人依据上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以上条款,木着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为前提,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到廉洁自律,认真负责开展对财务监督管理。
使公用经费有计划科学有效使用,各项开支合理、透明、手续完备,按程序,按要求审核报支单据。
十、中心校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在报账审核中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对一些购置、维修等支出要到学校实地核查,做到账、据、物相符。
在检查中.如发现不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公用经费,并造成截留、挪用、贪污公用经费行为的,将依据《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城冲中心校
XX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附件
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院财经行为,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院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12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xx)2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xx)22号)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支出预算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学院所有经费支出均纳入学院预算,并围绕年度绩效目标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各部门中报资产或服务采购、工程建设、零星工程维修时,首先需确认有无经费预算。
经省水利厅和财政厅批复后的学院支出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即具有法律效力,对院内的各责任部门具有同等约束力,学院及各部门应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院及各部门负有严格执行学院预算的责任,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增加支出。
学院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
因上级政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对经费支出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由经费支出归口管理
-1教学业务经费支出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联系该系的院领导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联合审批签字;
总金额在1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按权限配置审批并签字。
(二)其他部门经费支出审批
同一报销事项经费支出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总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按权限配置审批并签字。
(三)“三公”经费的支出审批
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因公出国(境)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无论额度多少,均由院长和党委书记共同签字审批。
(四)合同(或协议)履约经费的支出审批
凡己签订合同(或协议),且合同(或协议)由院主要领导签订或授权签订的支出项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5万(含5万元)以上的款项时,由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批。
(五)因公借款审批权限参照经费支出审批权限执行。
第三章经费支出管理职责
经费支出按类别归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按规定程序支付资金。
各项经费的支出均需归口管理部门或费用发生部门填写合法、完整报销单据,按审批权限报分管领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科协机关外事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国科协 机关 外事 经费 支出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