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WD100型温度传感器企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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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档定值式。
13.2 型号
GWD100
主参数,测量范围(℃)
温度集成电路
温度
传感器
13.3 规格
13.3.1 传感器按动作温度分为42℃、60℃、70℃三档。
13.3.2 传感器测量距离:
≤5。
13.4 外形尺寸:
150mm×
80mm×
40mm
13.5 质量:
14 技术要求
14.1 传感器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14.2 环境条件
14.2.1 温度传感器在以下条件中应能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
一样为-5℃~+40℃;
b)平均相对湿度:
不大于95%(+25℃);
c)大气压力:
80kPa~106kPa;
d)振动:
加速度50m/s2;
e)冲击:
峰值加速度500m/s2;
14.2.2 温度传感器能经受的最恶劣的贮运条件为:
a)高温:
+60℃;
b)低温:
—40℃;
c)平均相对湿度:
95%(+25℃)
峰值加速度500m/s2;
14.3 电气性能
14.3.1 动作温度
分为三档:
一档42℃±
2℃、二档60℃±
2℃、三档70℃±
2℃。
14.3.2 恢复温度
一档40℃±
2℃、二档58℃±
2℃、三档68℃±
2℃。
14.3.3 输出信号:
电平信号,正常工作时输出≥3V的高电平(拉出2mA电流时)故障时输出≤的低电平。
14.3.4 动作特性
a)当所测温度超过动作温度时输出≤的低电平。
b)当所测温度达到和低于恢复温度时输出≥3V的高电平。
14.3.5 本安参数
a)Ui:
DC12V;
b)Ii:
20mA。
14.4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输入电源电压在8V~13V范围内波动时,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5 结构
14.5.1 4金属零部件应进行防锈、防蚀处置。
14.5.2 紧固件必需有避免自动松脱的方法。
14.5.3 传感器外壳材料外壳采纳铁板焊接。
14.6 外观质量
14.6.1 表面平整,无损伤和疤痕,金属零部件无锈蚀。
14.6.2 标志和铭牌应完整、清楚、牢固。
14.6.3 紧固件应无松动。
14.7 外壳防护性能
外壳防护能力符合GB/T4208—1993IP54要求。
14.8 电气平安
14.8.1 绝缘电阻
电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湿热实验后不小于1MΩ。
14.8.2 工频耐压
电路与外壳之间应经受500V历时1min工频耐压实验的规定漏电流不大于5mA,且无火花、飞弧和击穿现象。
14.9 表面温度
温度传感器在正常工作和故障状态,其元器件、导线及外壳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14.10 工作稳固性
温度传感器应进行工作稳固性实验,通电时刻很多于2d,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 环境适应性
14.11.1 温度传感器在通电状态应能通太高温工作实验,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2 温度传感器在通电状态应能通太低温工作实验,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3 温度传感器在非工作状态应能通太高温贮存实验,恢复后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4 温度传感器在非工作状态应能通太低温贮存实验,恢复后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5 温度传感器应能通过交变湿热实验,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绝缘电阻及工频耐压应符合及规定。
14.11.6 温度传感器应能通过振动实验,其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7 温度传感器应能通过冲击实验,其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8 温度传感器在非工作状态应能通过跌落实验,其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1.9 包装后的应温度传感器能经受模拟运输实验。
实验后包装箱应无损坏和明显变形,箱内温度传感器的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4.12 防爆性能
14.12.1 矿用本质平安型温度传感器须符合及的要求,通过规定的实验,并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查验单位审查查验合格,取得“防爆查验合格证”。
14.12.2 关联设备:
为本公司生产KHP113-Z型带式输送机爱惜控制装置主机。
防爆标志:
Exd[ib]I
14.12.3 配接电缆型号规格:
YZF3×
I.5矿用橡套电缆。
配接电缆长度小于500m,散布电容:
μF/km,散布电感:
1mH/km
14.12.4 产品应通过火花点燃实验。
15 实验方式
15.1 环境条件
15.1.1 环境条件
a)温度:
(20±
2)℃;
b)相对湿度:
60%~70%;
86kPa~106kPa。
15.1.2 电源条件
供电电压允差不得超过其公称值的±
1%;
15.2 测量仪器和设备
15.2.1 测量仪器和设备的一样要求
a)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测量范围应保证所测指标的要求。
b)测量仪器及设备的选型应符合所测性能的特性。
15.2.2 标准温度发生装置一台
a)测温范围温度35℃~100℃温场稳固,均温区域知足实验要求;
b)标准温度计精度:
±
℃
15.2.3 电子秒表:
一块
a)平均误差:
不大于d;
b)分辨率:
。
15.2.4 直流电压表和直流电流表:
a)直流电压表级0~30V一块
b)直流电流表级0~1A一块
15.2.5 直流稳压电源一台
a)输出电压:
0~30V;
b)精度:
级。
15.2.6 可调电阻器一台
a)阻值转变范围0~1K;
b)功率1W。
15.2.7 万用表一块
a)精度:
级;
b)量程知足测量要求。
15.3 大体性能实验方式
15.3.1 一样实验要求
15.3.1.1 实验应在参比工作条件下进行。
15.3.1.2 将被测温度传感器的感温头按规定工作状态安装在距标准温度发生装置5mm处。
15.3.2 动作温度、恢复温度及温度误差实验
15.3.2.1 温度转变速度应不大于1℃/min。
15.3.2.2 调剂标准温度发生装置,使温度平稳增加至温度传感器的输出信号发生转变,然后再平稳降低至温度传感器输出信号恢复,别离测量相对应的动作温度和恢复温度。
15.3.2.3 实验应进行3次。
15.3.2.4 实测动作温度和恢复温度减去标准值后的最大误差即为温度误差。
15.3.3 动作温度调剂范围实验
15.3.3.1 实验不得少于5个实验点,实验点应包括调剂范围上、下限在内,且均匀公布在整个调剂范围内。
15.3.3.2 在每一个实验点上,按进行实验。
15.3.4 输出信号测试
15.3.4.1 输出高电平测试:
a)温度传感器输入输出端按图1连接:
b)使温度传感器输出为高电平状态,调剂电阻器R使电流表A显示为2mA,现在电压表V2的指示值为输出高电平状态的实测值。
直流稳压电源
传感器R
图1
15.3.4.2 输出低电平测试:
a)温度传感器输入输出端按图2连接;
直流稳压电源
R+12V
传感器
图2
b)使温度传感器输出为低电平状态,调剂电阻器R使电流表A显示为2mA,现在电压表V2的指示值为输出低电平状态的实测值。
15.4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实验
按MT210—1990第10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15.5 结构检查
按MT210—1990第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塑料外壳阻燃性按MT113第三篇规定进行。
15.6 外观检查
15.7 外壳防护性能实验
按GB4208-93规定进行。
15.8 绝缘电阻测量
按MT210—1990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15.9 工频耐压实验
按中条规定进行。
15.10 表面温度测量
15.11 工作稳固性实验
温度传感器处于通电状态,通电时刻很多于2d,每隔24h测试一次动作温度、恢复温度和温度误差。
实验终止时,按本标准规定检查技术性能。
15.12 高温工作实验
按MT210—1990第23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被试设备处于通电状态,严酷品级为:
最高+40℃,稳固时刻2h,测试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5.13 低温工作实验
最低0℃,稳固时刻2h,测试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5.14 高温贮存实验
按MT210—1990第2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被试设备处于非通电状态,严酷品级为:
温度+60℃,持续时刻16h,恢复时刻很多于1h,测试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5.15 低温贮存实验
按MT210—1990第28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40℃,持续时刻16h,恢复时刻很多于1h,测试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5.16 湿热实验
严酷品级为:
+40℃,周期12d,测试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5.17 振动实验
按MT210—1990第25章的规定进行。
频率10~150Hz,加速度幅值50m/s2,每轴向扫频不低于5次,测试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5.18 冲击实验
按MT210—1990第26章的规定进行。
峰值加速度500m/s2,脉冲持续时刻11ms,相互垂直轴线的每一个方向3次(共18次),测试其性能,应符合本标准条的规定。
15.19 跌落实验
跌落高度:
1米,跌落次数:
2次,测试其性能及外观检查,应符合本标准及条的规定。
15.20 运输实验
按MT210—1990第2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被试设备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包装,实验严酷品级为:
频率4Hz,加速度30m/s2,实验时刻2h,测试其性能及外观检查,应符合本标准及条的规定。
15.21 防爆性能实验
按、和GB/T12173的有关规定进行。
15.22 火花点燃实验
按中~条规定进行。
16 查验规那么
16.1 查验分类
查验一样分出厂查验、型式查验二种。
16.2 出厂查验
16.2.1 每台温度传感器均须进行出厂检查。
出厂查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负责进行,合格产品应发给合格证。
16.2.2 实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16.2.3 出厂查验时,各项指标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有一项不合格那么该产品不合格。
假设显现C类不合格,许诺返修成合格品;
假设显现A类、B类不合格那么应返工,并从头实验。
16.3 型式查验
16.3.1 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查验:
a)正式生产后,每隔三年(国家规定的除外)及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阻碍产品性能时;
b)停产1年恢复活产时;
c)出厂查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查验结果有较大不同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查验时。
16.3.2 实验项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序号
试验项目
质量特征类别
试验项目要求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试验方法
1
基本性能
B
Ο
2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3
结构
C
4
外观质量
5
外壳防护性能
—
6
绝缘电阻
A
工频耐压
表面温度
9
工作稳定性
10
高温工作
11
低温工作
12
高温贮存
13
低温贮存
14
湿热
15
振动
16
冲击
17
跌落
18
模拟运输
19
防爆性能
20
本安火花试验
注:
1Ο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表示出厂时只进行本安参数测量
2“—”表示不需检验的项目,其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的项目。
16.3.3 实验样品应从出厂查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数量为1~2台。
对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那么判该批为不合格。
对B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从头查验,假设仍有1项不合格那么判该批为不合格。
对C类项目,有3项不合格,那么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依如实验项目的要求查验,并累计不合格数及不合格品数,按抽样方案判定型式查验为合格或不合格。
假设不合格应按GB/T2829—1987中规定处置。
1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7.1 标志
17.1.1 产品按中27的规定设备标志牌。
标志牌须用青铜、黄铜或不锈钢制成,其厚度不小于1mm。
17.1.2 产品外壳明显处设有“ExibⅠ”凸纹标志牌。
17.1.3 产品外壳明显处设有凸纹平安标志“MA”。
17.1.4 产品外壳明显处设有反映产品性能的铭牌,铭牌须进行凹纹处置,并标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防爆标志:
“ExibⅠ”;
c)防爆合格证编号;
d)平安标志编号;
e)Ui:
DC12VIi:
20mA
f)关联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g)出厂编号、制造厂名及厂址;
I)查验单位标志:
CMExC。
17.2 包装
17.2.1 传感器采纳纸质包装箱,箱内充填有避免产品转动及减振填料;
包装箱应有必然的强度及防潮性。
17.2.2 包装箱外壁应注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收货单位名称、到站地址、制造厂名称、厂址、产品标准编号和“警惕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和标志。
17.2.3 随同产品装箱的文件有:
产品利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
17.3 运输
包装后的温度传感器在保证不被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可适用于水运、陆运及空运等各类运输方式。
17.4 贮存
温度传感器包装后,应能在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环境条件中贮存1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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