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篇案例剖析材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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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分公司纪委、监察处
9.失职的代价…………………………………………………(47)
——王吉政销售“套牌”电动机案剖析
辽河油田分公司纪委、监察处
10.私设“小金库”结恶果……………………………………(54)
——工程质量监督站检验二所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兰州石化分公司纪委、监察处
11.绳从细处断祸由贪念生…………………………………(59)
——陈丽娟销售伪劣油品案剖析
内蒙古销售分公司纪委、监察处
12.利欲熏心走向堕落………………………………………(65)
——王养号等三人虚打车辆路单案剖析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纪工委、监察处
贪欲无厌自毁前程
2008年11月18日,大庆冀东钻井公司生产协调部原主任冯树文因受贿、贪污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9年12月11日,冯树文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冯树文只有技校文化,从钻井前线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无止境的贪欲却让他锒铛入狱,将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下半生,本来值得自豪的人生却变成了永远的遗憾。
心存侥幸、以权换钱留给冯树文的是痛苦和悔恨,留给世人的则是深刻的警示与反思。
一、展卷看案情
冯树文,男,汉族,1962年6月6日出生,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技校文化。
1980年9月参加工作,在钻井生产一线先后当过钻工、技术员、生产办主任。
1995年11月在多种经营开发公司任合同管理员、轴承厂厂长。
2002年3月调到新疆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2006年4月任塔里木公司生产协调科科长,2008年3月任冀东钻井公司生产协调部主任(正科级)。
冯树文在担任塔里木公司生产协调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单位的钻机、修井及其它物资搬迁过程中,对中油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四运集团车队在承揽运输项目上给予诸多照顾,在单位的整体搬迁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又帮助他们多次中标,共非法收受关联单位人民币168万元,构成受贿罪。
另外,冯树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涂改运费结算单,骗取本单位公共财物人民币10万元,构成贪污罪。
2008年3月27日,冯树文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被逮捕。
2008年11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人民法院判处冯树文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二、掩卷思案因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冯树文在一夜之间变成了阶下囚,虽然有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但主要原因还在于他长期以来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弃了党性修养,导致理想信念缺失,法纪观念淡薄,贪欲私心严重。
他的所作所为,既让人惋惜,更让人痛恨,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思想道德滑坡,难抵金钱诱惑
分析冯树文的犯罪过程,究其原因是在利益驱使之下,经不起诱惑,丧失了理智,最终以身试法,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本案中,冯树文在塔里木公司任生产协调科科长期间,给中油物流公司诸多照顾。
为表示感谢,中油物流公司分三次给冯的银行卡中汇款3万元,冯将其据为己有。
2007年12月在塔指五堪两部修井搬家工程招标时,他开始打起了索贿的主意,通过暗箱操作帮助中油物流中标后,按照双方约定,以合同标的额的5%给冯树文提成,这样15万元又到手了。
冯树文感觉钱来得太容易了,从此以同样的方式,以合同标的额的3%至5%收取提成,先后四次收取新疆四运集团车队队长徐某给的提成150万元。
就这样,冯树文一步一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二)法纪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
贪欲一旦突破了思想道德防线,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第一次收好处,冯树文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可过了一段时间发现没出什么问题,于是侥幸心理逐渐占了上风。
为了满足更大的私欲,冯树文不择手段,将法律、纪律全部抛在了脑后。
在不断受贿、索贿的同时,还大肆进行贪污。
2007年12月,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涂改运费结算单,贪污现金10万元。
由于法纪观念淡薄,在他看来,送钱、收钱是一对一的事情,送钱和收钱的人不说就没人知道。
不到一年,冯树文先后贪污受贿达178万元。
(三)违反规章制度,为贪不择手段
冯树文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为了满足个人私欲,无视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
刚开始,他还能按规章制度办事,可后来为获取更多利益,胆子越来越大,作案手段也越来越直接。
他与投标人串通一气,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和企业招投标管理规定,想尽办法帮其中标,进而得到更多提成。
为了获取不义之财,冯树文不惜违反企业规定,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运费结算凭据,进而大肆贪污公款,最终毁掉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三、收卷留警示
冯树文给领导和同事们的印象是工作有能力,做事周全。
由于他工作成绩突出,逐步从一名钻工走上了领导岗位。
然而他却没有珍惜这一切,因为一念之差,毁了自己的前程,最终将饱受牢狱之苦,给自己和亲人带来莫大的痛苦。
冯树文的犯罪历程,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一)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冯树文贪污、受贿案的发生,再一次提醒我们,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不断加强学习是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
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就会淡化,精神支柱和追求就会丧失,所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是各级组织的一项长期任务。
要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以正面教育引导倡廉、警示教育反省讲廉、文化教育陶冶思廉。
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各种扎实有效的办法,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二)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
反思冯树文走向违法犯罪的历程,缺乏遵纪守法意识是他贪污受贿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他看来,贪污受贿的人多了,别人都没事,自己也不会出事。
随着贪欲的增强,胆子也越来越大,逐渐从受贿到主动索贿,甚至贪污;
从被动收钱到主动与对方谈好提成比例再办事;
从收钱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
由此可见,各级组织要不断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典型案例以及违法违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象、生动、直观的教育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引导他们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行为,真正做到依纪依法办事。
(三)要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冯树文作为生产协调部主任,手中握有一定权力,在他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违规招标收取提成,私自涂改财务结算凭证贪污公款的过程中,都存在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的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使其权力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做到党员干部的行为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
要建立健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全面监督体系,使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充分发挥作用。
要充分体现监督的有效性,在细化和完善内部监控机制上下功夫,规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业行为,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贪腐失自律试法葬前程
——杨学玲等人违反财经纪律、受贿案剖析
2010年8月,吉林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吉林油田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处九华五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华公司)原经理杨学玲、会计王立杰、现任经理牛国庆等人违反财经纪律、收受贿赂等腐败窝案,杨学玲受到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立杰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牛国庆被移交司法机关另行处理。
慨叹九华公司两任经理落马之余,我们不禁要问:
是什么原因致使杨学玲、牛国庆等人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胆大妄为,前腐后继呢?
一、基本案情
杨学玲,女,1962年10月出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入党。
2003年4月起,她先后任吉林油田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处水泥构件厂副厂长、校办产业总厂厂长、九华公司经理;
2009年10月,任吉林油田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处三亚物资装卸公司经理。
牛国庆,男,1971年3月出生,2008年7月入党。
1997年7月任吉林油田农工商企业总公司松江商场采购员,2001年任农工商企业总公司九华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3月任九华公司副经理,2009年10月接任九华公司经理(副科级)。
王立杰,女,1968年10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入党。
2003年6月任吉林油田农工商企业总公司劳动保护厂任会计,2008年9月任吉林油田农工商企业总公司九华公司报账会计,2010年5月任吉林油田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处劳动防护用品厂会计。
——跨年结转销售成本,公司利益受损。
在九华公司2008年底财务结算期间,时任该公司经理的杨学玲,为掩盖本年度经营亏损的事实,伙同九华公司报账会计王立杰,私自将2008年销售的工具、杂品、五金等商品共计164.29万元的材料出库单单独保管,未于当年入账,虚增2008年利润164.29万元,导致企业多计提并上缴所得税款15.37万元。
2009年10月,杨学玲从九华公司调出前,指使会计王立杰将该笔成本正式交给财务入账。
——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公款挪作他用。
2008年11月,杨学玲伙同副经理牛国庆,联系长春某供货商虚开增值税发票两张,总金额为人民币18.83万元,其中:
货款16.09万元,税款2.74万元。
该笔发票在九华公司挂账付款后,杨学玲从供货商手中套取现金16万元,此款全部用于九华公司员工运动服费用等账外支出。
——为图便利私刻公章,合同签署成儿戏。
吉林油田规定,九华公司为所属单位采购的五金电料、杂品等材料应由供应商供货。
但九华公司后任经理牛国庆竟然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在办公室存放22枚供货商的合同专用公章。
更为恶劣的是,这22枚公章中,有11枚是私刻的,主要用于九华公司违规自行签订采购合同。
经查实,涉及此类违规私自签订的采购合同共计25份,合同金额268.27万元。
——虚抬价格收受贿赂,只为中饱私囊。
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牛国庆任九华公司经理期间,利欲熏心,以权谋私,在对外物资采购过程中,私自将采购价格在供应商报价的基础上,上浮2-3个百分点,以达到增加供应商利润空间的目的,牛国庆因此先后得到供货商给予的好处费8万余元。
二、发案原因分析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九华公司前后两任经理和财会人员胆大妄为、以身试法的沉痛教训,值得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深思。
放松“三观”改造,导致思想道德滑坡。
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触犯党纪国法的主要根源。
杨学玲等人也曾为了事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组织的信任和职工群众的认可。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身职务的变化,不知不觉放松了自身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特别是受当前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在头脑中逐渐占了上风,贪欲膨胀,以身试法,自毁前程。
无视党纪国法,导致“利令智昏”陷泥沼。
杨学玲、牛国庆等人作为受党培养多年的基层干部,理应熟知党规党纪和企业财经纪律,但他们却无视法纪,最终酿成大错。
调查人员在询问牛国庆为何私刻供货商公章时,他随口回答:
“有时供货商来得不及时,无法及时签合同、结算,为了图方便就私刻了他们的公章。
”调查人员疑惑的问:
“你知不知道这样做违法?
”他却坦然地说:
“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都是为了工作,就没想太多。
”由此可见,牛国庆已经把党纪国法当成了儿戏,结果只能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疏于有效监督,导致“胆大妄为”闯禁区。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近几年,牛国庆在九华公司独断专行,大权独揽,以什么价格采购,从哪家采购多少,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如果有人对采购价格提出异议,他就以公司资金紧张欠钱采购等理由来搪塞,极力掩盖其与供货商之间互利的黑幕。
正是因为失去了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才导致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最终被党纪国法的高压线碰得头破血流。
小团体利益至上,“以权谋私”起祸端。
腐败一旦披上小团体利益这套华丽的外衣,其危害性和隐蔽性就明显增强。
随着对九华公司跨年结转销售成本案件调查的逐步深入,调查人员意外发现长春某公司增值税发票上的供货品种与其经营的品种不符,进而查实了杨学玲、牛国庆虚开增值税发票套取现金为员工购买运动服装的违纪事实。
可悲可叹的是,案发后的杨学玲、牛国庆却错误的认为:
套取的现金已全部用于九华公司员工支出,不把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就算不上腐败。
由此可见,杨学玲和牛国庆二人已经理直气壮地把小团体利益凌驾于企业整体利益之上了,导致企业利益在他们所谓的近乎“正当”的理由下被蚕食。
三、教训和警示
九华公司腐败窝案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教训是深刻的,启示也是多方面的:
一是要加强学习和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尤其要长期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面前经得起考验、挡得住诱惑、守得住清白。
二是要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九华公司发生腐败窝案,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导致的必然结果。
杨学玲和牛国庆二人作为九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时,独断专行,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上,结果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必须强化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力度,针对易于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使权力始终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三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杨学玲和牛国庆二人无视企业规章制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九华公司腐败案埋下了祸根。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党内巡视、效能监察、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对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健康运行,切实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利用职权谋私利 法网恢恢难逃脱
2008年5月,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办理一起案件,到华北石油商业有限公司装饰家具城(以下简称商业公司家具城)了解有关情况时,意外在财务人员处发现了一个笔记本。
由此,一起涉案人数较多的购销受贿行贿案浮出水面,华北油田公司11名党员干部涉案。
该案暴露出物资购销领域存在着严重问题,在油田干部员工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一、案件基本情况
经检察机关查明:
2007年,华北油田公司水电厂等7个单位9名党员干部,在为本单位购买办公家具过程中,收受商业公司家具城给予的回扣现金、购物卡,总额达21万多元。
2009年10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单位和人员作出判决。
2010年1月,按照员工管理权限,华北油田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先后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理。
法院判决及公司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1.商业公司被判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5万元。
2.商业公司家具城原副经理沈辉,被判单位行贿罪;
以客户要回扣为由从本单位财务领出购物卡并兑换成189790元现金据为己有,被判职务侵占罪;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30000元。
党政纪处理:
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3.商业公司家具城原经理侯忍林被判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4.水电厂器材供应站主管办事员赵喜晨,收受现金、购物卡共计58000元归个人所有,被判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
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二年处分。
5.第三采油厂办公室原主任王振坤,收受现金、购物卡共计55000元归个人所有,被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6.矿区服务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吴亚林,收受购物卡8000元归个人所有,被判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7.矿区服务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原科长赵建哲,收受购物卡7098元归个人所有,被判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与此同时,华北油田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法院判处无罪及检察机关未予起诉的5名人员,作出相应的党政纪处理:
1.采油工艺研究院办公室原主任李亚平,收受现金、购物卡8500元归个人所有,被人民法院以其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金额不足10000元量罪标准而宣告无罪。
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2.第八综合服务处离退休管理科科长张五山,收受购物卡4500元归个人所有,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3.器材供应处第四供应站原副站长、工会主席弓小红,收受现金3500元归个人所有,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华佳综合服务处任北综合服务站站长马晓辉,收受购物卡2000元归个人所有,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5.华佳综合服务处雁翎服务站原机关行政办事员陆红云,收受购物卡1700元归个人所有,给予其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本案发生在物资购销领域,行贿、受贿人员分布于华北油田公司8个二级单位,属于典型的一点多发、系统违纪违法案件。
多名涉案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既有个人思想变质、私欲膨胀的因素,也有管理不力、监督滞后的原因。
(一)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是导致多名物资采办人员违纪违法的主观原因
思想上的堕落,必然导致行为上的腐败。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金钱的诱惑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各级管理人员。
本案中的涉案人员,由于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不能正确看待名利,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在金钱面前迷失了方向,没有做到慎微、慎独。
9名受贿人员,收受的贿赂金额少则千余元,多则数万元,表明在个别党员干部身上存在“来者不拒,坦然受纳”的以权谋私倾向。
他们错误地认为,回扣是商家主动给的,甚至是硬塞的,自己没有直接损害单位的利益。
而且,很多单位的经办人都拿回扣,“不拿白不拿,白拿谁不拿,拿点回扣并不是犯罪,最多是不正当的收入而已”。
再者,商家送的钱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只要两方不说,不会有外人知道,绝不会东窗事发。
就在案发前,部分涉案人员,面对本单位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询查,信誓旦旦,拍着胸脯向组织保证,个人没有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不难看出,他们在这种自我开脱思想的支配和侥幸心理作祟下,完全将党纪国法、企业规章抛到脑后,置企业利益于不顾,将手中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惜以身试法、以身试纪,不仅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而且最终走上了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教育管理不力,监督查处不严,是导致多名物资采办人员违纪违法的客观原因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
作为一级党政组织,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过程中,如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进行告诫和提醒,就会挽救一部分人。
反之,对他们身上存在的不良倾向和异常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放任自流,教育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松、处理失之于宽,必将导致这些干部小错铸成大错。
本案中部分受贿人员,将商家送予的回扣,在未上交单位财务部门的情况下,直接坐收坐支了部分款项,用于公务开销。
个别单位的主管领导知晓后,没有及时纠正,无形中助长了涉案人员将收取的回扣全部或部分装入个人腰包的错误行为。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个别单位不能认真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的要求,从一个侧面暴露出少数单位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趋于弱化,也反映出个别单位领导思想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外,对权力运行监督乏力,也是导致案发的重要因素。
本案涉案单位,有的组织进行了物资采购招议标,有的则由某责任部门或单位自主零星采购,从表面上看都能“照章办事”,但从具体环节分析,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场询价、指导价格审批等方面,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采购价格偏高;
具体经办人员单独与商家联系购货、验收事宜,缺乏有效监督,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供应商违法经营,购销领域存在不正之风,为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物资供应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大部分物资采购领域已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
一些供应商为了获得与买方长期合作的机会,甘冒违法风险,用金钱拉拢采购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向购买方送钱、送物,实属商业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商业公司家具城也不例外,为了招揽客户,他们利用改制企业拥有的经营自主权,采取给客户送回扣的违法经营手段。
家具城副经理沈辉曾向检察机关供述:
“购销过程中,有的是事前与经办人谈好回扣比例,事后再给;
有的事前根本不谈回扣的事,事后直接给钱。
可以说,买卖双方靠的就是一种默契”。
这种不法经营方式,不但加大了企业的采购成本,而且把一些意志不坚定、见利忘义的采办人员拉下了水,最终导致交易双方都受到法纪的严惩。
三、教训与启示
商业公司家具城违纪违法窝案,华北油田公司涉及8个单位共11名党员干部,给各级党政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
(一)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进一步筑牢思想和法纪防线,促进廉洁自律
本案中的涉案人员,既有受党教育多年的处、科级干部,也有党龄较短的一般管理人员,他们在金钱关口失足落马固然是自食其果,但也给我们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课。
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特别是在如何提高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
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线、法纪防线。
在诱惑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贪图一时小利而铸成千古恨。
要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履职,教育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和个人前程。
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法纪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要从这起案件中得到警示,加深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理性思考,从思想和行为上认真反思,该不该、值不值,做到警钟长鸣。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严肃责任追究
本案11名党员干部受到法纪严惩,令人惋惜和痛心。
应该说,教训是深刻的。
各级党政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立足于真诚关心爱护每一名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
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不良倾向,要在抓早、抓小、抓预防上下功夫,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把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强化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齐抓共管,有效防范利用职权损害企业利益、谋取私利的问题。
要加大问责的力度,充分发挥问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系统领域、一点多发问题,必须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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