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比武大纲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0946344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61
- 大小:42.06KB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比武大纲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比武大纲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比武大纲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等为依据,综合考查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程序的把握程度以及执法文书制作技能。
提供1套执法案卷,要求执法人员找出案卷中的执法文书制作或者执法程序错误。
30分钟。
见附件3。
四、文化产品识别
出版治理条例»
音像制品治理条例»
等为依据,综合考查执法人员对音像制品、出版物等文化产品的识别能力。
提供一定数量的音像制品和图书等文化产品,要求执法人员识别出其中涉嫌违法的音像制品和图书,并说明识别依据,识别过程中不得借助其他工具。
成绩:
见附件4。
五、政策法规〔基础知识〕
考查执法人员对«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和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文化市场领域专业法律法规的把握程度。
单项选择题60题,给出题干和备选答案,要求执法人员选取一个正确答案;
多项选择题40题,给出题干和备选答案,要求执法人员选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判定题60题,给出题干,要求执法人员判定题干的对错。
上机考试;
每队每名选手分别答题。
每队每名选手分别计分,每队得分为3名选手平均分。
例题:
1.单项选择题:
以下行政处罚程序正确的选项是:
A、立案调查→听证→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
B、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告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
C、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决定→听证→行政处罚告知;
D、立案调查→听证→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告知。
答案:
B
2.多项选择题:
依照«
娱乐场所治理条例»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期间能够向未成年人提供。
A、国庆节
B、中秋节
C、教师节
D、寒暑假
AB
3.判定题:
执法人员在被暂扣执法证件期间,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被收回执法证件的,应当调离执法岗位,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A、正确
B、错误
A
第三章决赛题型
决赛题型包括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
一、必答题
问答题,给出题干,要求执法人员回答出问题的答案;
判定题。
每队3名选手各自独立答题2轮。
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
总分值60分。
每队得分取3名选手得分之和。
问答题题干同复赛〝政策法规〔基础知识〕〞题,不提供备选答案;
判定题同复赛〝政策法规〔基础知识〕〞题。
二、抢答题
问答题20题;
视频纠错题2套10题,现场播出一段视频,各队抢答视频中存在的经营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和执法人员执法程序错误。
各队抢答。
答对得分,答错或者违规抢答均扣分。
每队得分为每队抢答得分之和。
视频纠错题见附件5。
三、风险题
问答题,按照答题难度分为20分、30分和40分三种分值。
每队选择1题。
答对得分,答错扣分。
依照风险题分值运算。
1.风险题〔20分〕:
关于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是如何规定的?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风险题〔30分〕:
某地执法部门在20一三年3月28日发觉某公司2020年4月1日发生的违法行为,当即立案调查,并于4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
请问该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
追诉时效的规定?
什么缘故?
符合。
«
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觉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尽管做出处罚是在20一三年4月20日,但从发生违法行为的2020年4月1日至发觉违法行为的20一三年3月28日,并未超过二年,因此该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符合«
追诉时效的规定。
3.风险题〔40分〕:
某网络游戏企业运营一款网络游戏,内部测试终止以后进行免费公测,开放用户注册,但不对用户收费。
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网络游戏上网运营?
属于。
网络游戏治理暂行方法»
第二条,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
该款网络游戏尽管进行了免费公测,不对用户收费,然而其开放了用户注册功能,向公众提供了游戏产品,因此属于网络游戏上网运营。
附件:
1.执法文书制作与归档例题
2.网络执法与办公系统应用例题
3.执法程序规范〔案卷纠错〕例题
4.文化产品识别例题
5.视频纠错例题
附件1
执法文书制作与归档例题
题目:
以下为蓝海市江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套不完整的执法案卷,请找出并补充制作〔打印〕该案卷遗漏文书,并将整套文书组卷。
1、已提供的执法文书为无序排放,请依据«
整理。
2、补充的遗漏执法文书需符合28种差不多综合执法文书格式〔文书电子模板已提供〕。
3、补充的遗漏执法文书及卷宗、名目、备考表需打印,不可手写。
4、罚款收取单位为蓝海市江山区人民路建设银行,行政复议受理单位为蓝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或者蓝海市江山区人民政府,行政诉讼受理单位为蓝海市江山区人民法院。
5、涉及执法人员签名及现场负责人、当事人签名的,请模拟进行手签;
涉及印章的,无需加盖。
6、本案不涉及集体讨论、陈述申辩及听证文书。
蓝海市江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行政处罚案卷
案件编号:
案由:
当事人:
立案时刻:
结案时刻:
处罚内容:
执行情形:
案件承办人:
归档时刻:
储存期限
本卷共件页
归档号
卷内文件名目
序号
文号
题名
日期
页号
证据先行登记储存通知书
〔江〕文保字〔2021〕第009号
天天网吧 :
你〔单位〕涉嫌经营非网络游戏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治理条例»
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
证据先行登记储存物品清单»
〕采取先行登记储存措施。
先行登记储存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储存的物品。
储存方式:
异地储存
储存地点:
蓝海市江山区中州路3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物品储藏室
储存期限:
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7日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刘一〔370000001〕、王从〔370000002〕
x:
099—123一五67
附: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2021年3月1日
本通知书已于2021年3月1日16时55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高宇x:
一三6********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
〔江〕文终字〔2021〕第009号
案由
经营非网络游戏
当事人
名称〔姓名〕
天天网吧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贾想
x
一三7********
住宅〔住址〕
蓝海市江山区人民路1号
立案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违法事实
及证据
2021年03月01日一五时一五分至16时42分,蓝海市江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刘一〔370000001〕、王从〔37000000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蓝海市江山区人民路1号天天网吧检查时,发觉3名上网人员分别在2、3、6号机玩«
蜀山传奇»
双龙传»
游戏。
为非网络游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
第十七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为证。
处罚依据
第三十条第〔三〕项。
承办人员
意见
建议调查终结,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签名:
刘一、王从2021年3月6日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拟同意。
吴副2021年3月6日
法制部门
李山2021年3月6日
承办机构
签名:
张杰2021年3月6日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负责人
同意。
刘广2021年3月6日
证据先行登记储存审批表
〔江〕文保审字〔2021〕第009号
案件来源
群众举报
案 由
涉嫌经营非网络游戏
案情概要
涉嫌为非网络游戏,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审批事项
建议将2、3、6号电脑主机进行证据先行登记储存,储存方式为异地储存,储存地点为蓝海市江山区中州路3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物品储藏室。
刘一、王从2021年3月1日
吴副2021年3月1日
李山2021年3月1日
张杰2021年3月1日
刘广 2021年3月1日
调查询问笔录
询问时刻:
2021年03月02日09时00分至09时40分
询问地点:
蓝海市江山区中州路3号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第1次询问
询问人〔执法证号〕:
刘一(370000001)、王从(370000002)
记录人:
王从被询问人:
贾想性别:
男出生年月:
1982年1月
证件名称及号码:
身份证123452************x:
一三7********
工作单位:
天天网吧
住址:
蓝海市江山区中山路一五号花园小区1号楼1单元201室
问:
你好,我们是蓝海市江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我叫刘一〔370000001〕,他叫王从〔370000002〕,正在执行公务,这是我们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出示证件〕,你看清晰了吗?
答:
我看清晰了。
关于天天网吧涉嫌经营非网络游戏一案,我们依法对你进行调查询问,请你如实回答。
在场进行调查询问的执法人员,你认为有需要回避的,请申请回避。
没有。
〔以下部分内容省略〕
……
以上笔录内容请您认真阅读。
如记录有误,请您纠正;
如需要补充的,请您补充说明。
如属实请您签字予以确认。
以上笔录已阅,是我真实意思的表达,笔录内容属实无误。
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贾想询问人签名:
刘一、王从
共1页第1页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江〕文检字〔2021〕第021号
当
事
人
单位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公民
姓名
/
性别
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现场负责人
高宇
职务
经理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刘一(370000001)
王从(370000002)
记录人
王从
检查〔勘验〕地点
检查〔勘验〕
时间
2021年03月01日一五时一五分至16时42分
现场检查〔勘验〕情形:
2021年03月01日一五时一五分至16时42分,蓝海市江山区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刘一〔370000001〕、王从〔370000002〕在出示执法证
件后,对蓝海市江山区人民路1号天天网吧检查时,发觉3名上网人员分别在2、3、
6号机玩«
涉嫌为非网络游戏,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执
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依法做出如下处理:
1、对涉案2、3、6号
电脑主机进行证据先行登记储存;
2、开具«
调查询问通知书»
,要求该网吧法定代表
人贾想同意调查询问。
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签名:
刘一、王从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2021年3月1日
送达回证
〔江〕文送字〔2021〕第009-2号
送达执法文书
名称及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江〕文罚字〔2021〕第009号
受送达人
送达方式
直截了当送达
送达地点
蓝海市江山区中山路一五号花园小区1号楼1单元201室
签名或者盖章
2021年3月12日
代收人
/
年月日
送达人签名
〔执法证号〕
刘一(370000001)
王从(370000002)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2021年3月12日
备注
附件:
证据先行登记储存物品清单
天天网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贾想 x:
一三7********
住宅〔住址〕:
蓝海市江山区人民路1号
编号
物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电脑主机
台
2号机
2
3号机
3
6号机
高宇
刘一(370000001)、王从(370000002)
2021年3月1日
结案报告
〔江〕文结字〔2021〕第009号
立案时刻
2021年3月2日
刘一王从
处罚决定书字号及处罚内容
〔江〕文罚字〔2021〕第009号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
处罚执行情形
当事人已自觉履行。
建议结案。
刘一、王从2021年6月12日
吴副2021年6月12日
李山 2021年6月12日
张杰 2021年6月12日
签名:
刘广 2021年6月12日
文化市场举报处理单
编号№:
〔江〕文举字〔2021〕第010号
举报标题
关于天天网吧涉嫌经营非网络游戏的举报
区域
蓝海市江山区
举报方式
■□信函□□电子邮件□来访□信息网络
举报类别
□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艺术品■网吧□文物
□互联网文化□网络游戏□广播电视□出版物□电影□版权
□互联网视听□音像□印刷□其他
举报时刻
2021年03月01日09时一五分
举报人
信息
姓名〔名称〕
匿名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
是否要求回复
□是■否
被举报人信息
地址
联系方式
099-6535875
举报内容
蓝海市江山区人民路1号天天网吧涉嫌经营非网络游戏。
举报办理人员意见
建议蓝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科核查。
李四2021年3月1日
执法部门负责人
审核意见
同意举报办理人员意见。
刘广2021年3月1日
查处情形及结果
于2021年03月01日一五时一五分对天天网吧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觉该网吧涉嫌经营非网络游戏。
03月02日对该场所立案调查;
03月12日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2021年06月12日结案。
回复情形
附件及
备注
立案审批表
〔江〕文案立字〔2021〕第009号
第十七条及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刘一、王从2021年3月2日
拟同意立案,建议由刘一、王从调查。
吴副2021年3月2日
负责人意见
李山2021年3月2日
张杰2021年3月2日
刘广2021年3月2日
责令改正通知书
〔江〕文改字〔2021〕第009号
天天网吧 :
经查,你〔单位〕于2021年03月01日,在蓝海市江山区人民路1号,涉嫌经营非网络游戏的行为,违反了«
第十七条 的规定。
依据«
第十七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赶忙停止 经营非网络游戏 行为。
□在年月日时分前,作出如下整改: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刘一(370000001)、王从(370000002)
本通知书已于 2021 年 3 月 1 日 16 时50分收到。
一三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 文化市场 综合 行政 执法 技能 比武 活动 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