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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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项正确。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社会成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意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基础。
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中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需要和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实践结合起来。
B选项正确。
C选项中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公共卫生保障等现实问题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工作,不是首要目的,C选项错误。
D选项依法治国首先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守法,用法治思维推动和深化改革,D选项正确。
3、某市实行电视问政,市领导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以电视台开设的专门栏目为平台,接受公众质询,以此“治庸问责”,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社会主义法治是“治权之治”,电视问政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官员的监督
B.电视问政体现了高效便民的原则
C.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有效法律手段
D.电视问政有助于引导市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考点】执政为民
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建立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
要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本题中的电视问政,显然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故A项正确;
B项正确。
高效便民原则要求: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实行电视问政,有利于推动政府积极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显然体现了高效便民原则。
C项错误。
电视问政是“治庸问责”的手段,但并非“法律手段”。
D项正确。
电视问政有利于引导广大公民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理念?
A.某市公安局为派出所民警制作“民警联系牌”,悬挂在社区居民楼入口处,以方便居民联系
B.某省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C.某县政府通过中介机构以有偿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D.某区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推行“网上立案”、“社区开庭”等措施
【考点】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要求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制作“民警联系牌”体现了方便警民联系的初衷。
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是尽可能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各种便利。
体现了执法为民原则。
执法为民要在不损害实质性法律利益和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人民群众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各种便利,政府信息应该公开,通过中介机构有偿提供政府信息的做法不符合执法为民的原则。
D选项正确。
执法为民意味着各执法和司法机关不断改革和完善各种执法程序和执法手续,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和讼累,D的做法符合这一原则,正确。
5、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设备双路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推动理性文明执法。
关于理性文明执法,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
B.有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
C.有助于实现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双重目标
D.要求执法机关从有利于群众的实际利益出发,讲究执法方法。
为此,可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的要求办案
【考点】理性文明执法
A项正确。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执法为民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贯彻和体现在具体的法治实践中。
理性文明执法,就是从有利于人民群众出发实施执法行为,冷静应对处置各种矛盾和冲突,遵守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改善执法态度,注重执法艺术,始终做到仪容整洁、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尊重他人,使各种执法活动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充分理解和接受。
从理性文明执法中,人民群众可以明确地意识到他们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真切地感受到他们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在法治社会中所得到的保障和维护,从而有利于树立法治的权威。
C项正确。
某市检察院运用电子监控,同步录音录像,监督检察官办案过程,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从而有力地打击犯罪。
D项错误。
依法治国原则要求执法机关办案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突破法律规则和程序的要求,故D项说法错误。
6、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
A.某市公安局对年纳税过亿的企业家的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
B.某法官审理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主动到医院咨询相关的医学知识,调查纠纷的事实情况,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C.某法院审理某官员受贿案件时,考虑到其在工作上有重大贡献,给予从轻处罚
D.某县李法官因家具质量问题与县城商场争执并起诉商场,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质量问题,判决李法官败诉
【考点】公平正义
A项错误。
公平正义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公安局以纳税多少来作为是否对其人身安全进行重点保护的标准,此种标准显然违反公平正义理念,不选。
B项错误。
公平正义要求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
B项中,某法官在庭审外主动到医院咨询、调查,未充分听取纠纷双方的意见,而只偏听医院一方意见,有违程序正当原则,违反公平正义理念,不选。
公平正义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项中,某法院给予从轻处罚时考虑某官员工作上的贡献与案件无关,有违公平正义理念。
排除C项。
D项中,因无质量问题,故法院判决李法官败诉,没有因为其法官身份而给予特别对待,而是依法判决,故符合公平正义理念。
7、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
A.某市规定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
B.某省工商局开展为本省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的执法大检查活动
C.某县环保局为避免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
D.某县法院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
【答案】B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中的服务大局理念
依法治国需要更好的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
从这一原理出发,可以发现:
A选项的做法错误。
该市的规定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
B选项的做法正确。
该省工商局通过执法大检查清理不规范的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为经济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C选项的做法错误。
该县环保局为避免失业未依照环境法的规定关停污染企业,未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损害了社会的生态利益,是一种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D选项的做法错误。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必须按照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受理案件,服从法律这个大局,不能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
8、关于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
B.应将党所倡导的政治文明充分体现在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之中
C.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D.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指党在宏观上把握好法治发展和运行的方向,而不是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监督
【考点】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过程,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
“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应将党所倡导的政治文明充分体现在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之中。
C选项正确。
根据《决定》的基本精神,党的领导并不是具体法律事务的直接领导和办理,而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选项D说法错误。
根据《决定》的基本精神,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健全党对法治各项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各国家机关内部的党委监督、党作为社会组织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等。
9、法律谚语: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
”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
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考点】法律的平等原则
“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意指法律关系平等的主体之间,一方对另一方并不拥有支配权,即不存在一方支配另一方的情况,双方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由此:
权利和义务是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的,一方享有的权利以另一方履行义务为基础,反之亦然。
在古代社会,如奴隶社会,奴隶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被视为物,奴隶主拥有对奴隶人身的支配权;
封建社会中,佃农也对地主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地主对佃农有一定的人身处置权。
现代社会,公民之间存在着平等的法律地位,拥有平等的人格权,不承认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绝对人身依附关系,同样禁止一个人奴役另一个人。
D选项错误。
平等主体的自由既受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法律的限制,且仅受法律的限制。
10、《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答案】A
【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1款包含了道义助动词“可以”,允许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本条具有明确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不是法律原则。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本条文直接规定了夫妻间约定财产的范围,不需要再引用其他条文,因此不是准用性规则,C选项错误。
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本条夫妻双方约定财产是一种权利而非不作为义务。
11、韩某与刘某婚后购买住房一套,并签订协议:
“刘某应忠诚于韩某,如因其婚外情离婚,该住房归韩某所有。
”后韩某以刘某与第三者的QQ聊天记录为证据,诉其违反忠诚协议。
法官认为,该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故合法有效。
经调解,两人离婚,住房归韩某。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该协议仅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
B.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仅被看作是一种内心活动,而应首先被视为可能在法律上产生后果的行为
C.法律禁止的行为或不禁止的行为,均可导致法律关系的产生
D.法官对协议的解释符合“法伦理性的原则”
【考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刘某与韩某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因而既具有道德上的约束力又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故A项的说法错误,为本题的正确选项。
意思表示,是将企图发生一定的私法上效果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部。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故B项正确。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首先须有法律规则,其次必须存在法律事实。
依是否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以当事人意志为核心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
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产生违法行为,破坏了法律所保护的第一性法律关系,引起第二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的产生。
实施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引起调整性法律关系的产生。
故C项表述正确。
所谓法律伦理性的原则就是法律和道德共享的原则,婚姻法中夫妻之间互负忠诚义务的规定属之,故D项的表述正确。
12、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
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考点】正式的法的渊源和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法律推理,法的规范性
“习俗”在我国仅可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
故A项错误。
我国实行制定法,法律推理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小前提是具体案件事实,这是一个从一般到个别的推论过程,因此,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故B项错误。
赵某与陈女并未结婚,仅仅订婚而已,故本案不能适用《婚姻法》第19条规定,故C项错误。
《婚姻法》属于法律,《关于适用&
lt;
婚姻法&
gt;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属于司法解释,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针对同类人或事被反复适用。
故D项正确。
13、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
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
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
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考点】法律解释方法,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李某的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项表述正确。
所谓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者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
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的理解显然属于文义解释,故B项表述正确。
所谓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法官结合第2款的规定来解释第1款,显然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故C项正确。
不同法律解释方法之间存在一个位序或位阶关系。
但该位阶关系是初步的,其所确定的各种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
不过,法律人在推翻时,必须要充分地论证,提供更强的理由。
故D项表述错误,应选。
14、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
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
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
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
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考点】法律原则,法律关系主体,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
《物权法》第7条规定: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李能利用其母不识字骗签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显然违反该条规定,故A项正确。
在本题,“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很显然,法院是基于潘桂花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否认转让合同效力,而非“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故B项错误。
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
对潘桂花行为能力经鉴定,认定其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资格应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故C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产转让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
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是为解决房产究竟谁享有所有权的争议。
而该争议的解决,关键点就在于转让合同的效力如何,故D项正确。
15、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
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
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
C.“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考点】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法律责任
“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范某很显然进行了法律上的判断:
“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是其诉求依据,“要求赔偿10万余元”是其诉求内容。
故A项表述错误。
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定,小前提是案件事实。
“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对案件事实的概括,应属于小前提,故B项错误。
法院的裁判结果作为一种法律决定是法律推理的结果,从大前提、小前提推导而来的,C选项正确。
归责原则中的公正原则,要求责任与违法或损害相均衡;
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
法院根据当事人过错大小分配责任,与体现成本收益的效益原则无关,体现的是公正原则,故D项错误。
16、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
#8226;
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考点】西周的法律制度
A项错误“德主刑辅”的政治法律主张是汉代提出。
C项错误,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非C项中的“书约”。
D项错误,西周的继承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即《春秋公羊传?
隐公元年》所谓“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非D项所说的子女平均继承制。
17、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
“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
(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
(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
(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
(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
”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考点】大清民律草案
本题考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题干中“(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体现了“中学为体”,“
(二)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体现了“西学为用”,可知,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故选B。
18、“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
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考点】中国古代律典
A项正确,《法经》六篇,包括《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其中《具法》置于末尾,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
B项正确,西晋泰始三年,晋武帝对汉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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