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年人研究文献综述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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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eagerP,2006)其中祖尼加和赫尔南德兹(1994)对墨西哥留守老人的研究发现,老人普遍鼓励子女外出,因为子女迁移后能增加对老人的经济支持,这些支持不仅可以支付农业生产成本并有所剩余,还能使老人的慢性病有钱医治。
克诺德和沙恩迪恩加(2001)通过对泰国四个村庄留守老人的案例研究,考察了农村劳动力乡城迁移给老年人造成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发现尽管受益的程度有所不同,但大多数老人的物质条件在子女外出后都有所改善,只有少数老人因子女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收入水平较低和不需要子女提供支持而在经济方面没有受到多少影响。
另一类则认为子女外出对留守老人经济供养的影响是负面的。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指出,由于子女的支持水平较低或支持的意愿降低,与家庭的联系减少或被阻断,子女外出并没有明显改善甚至恶化了老人的经济状况等。
(SkeldonR,2001;
Macwan_giM,1996;
UnitedNations,2002;
VullnetariJ,2008)
(二)生活照料方面。
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家庭结构、居住安排和两代人之间空间距离等因素的影响。
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子女外出会改变这些因素,影响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供给,主要表现为:
家庭结构小型化,作为家庭养老基础的联合家庭、主干家庭和代际同住现象减少;
提供照料的人数减少;
家庭成员提供照料的能力降低,可以利用的资源减少;
女性的外出导致家庭中失去了潜在的照料提供者等。
而很多发展中国家正式的照料服务体系非常不完善,使得留守的老年人在家庭照料质量下降的同时,又难以获得正式制度的弥补。
(YuanF,1987;
HugoG,2002)因此,大部分学者认为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面临严峻挑战。
如瓦尔内特瑞和金(2008)在考察阿尔巴尼亚的跨国移民现象时指出,留守老人的照料需求和满足需求的能力之间的差距不能被忽视:
一方面由于不能自由穿越边境和承担不起往返路费等原因,子女外出影响到了家庭成员提供照料的能力;
另一方面整个国家的养老服务机构非常少,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社会群体提供的照料机构和中心又主要坐落在城市,最终造成阿尔巴尼亚农村留守老人福利和健康状况的恶化。
此外,有的研究还涉及老年人的性别差异,指出女性老年人残疾、丧偶和独居的可能性更大,对其生活照料方面存在更多的困难。
(Toshiko、Kaneda,2007)
不过,也有少数学者通过研究和分析认为,留守老人生活照料问题并不一定十分严重。
例如,赞可瑞·
兹默(2007)等以柬埔寨和泰国为例的研究发现,虽然当地的农村劳动力外出现象很普遍,但两地都有超过80%的留守老人和至少一个子女同住或住在隔壁,这些子女可以提供一定的照料替代和补充。
约翰·
贾尔斯(2007)等对我国农村子女的外出决策与老年人健康方面相关性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老人的健康状况较差,子女外出务工的可能性也会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老人的照料风险。
(三)精神慰藉方面。
国外文献中涉及留守老人心理状态和精神需求的研究很少,已有的研究结论大多认为子女迁移会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产生消极影响。
一项以泰国一个村庄社会变迁为背景的研究显示,老人在经济上非常依赖外迁儿女的汇款,但能得到的情感支持却减少了。
距离阻碍了儿女向父母表达感激。
许多老人虽然能得到好孩子们的物质供养,可内心却感到十分孤独。
戈尔斯坦和比尔对尼泊尔一个偏僻村庄的调查发现,大部分年轻人在城市就业机会的吸引下离开了社区,老年人的家庭生活因此被打乱,乡城迁移成为一把斩断外迁儿女对父母进行情感慰藉的利刃。
尽管这些老人经济宽裕,权益也没有受到直接侵害,但他们仍然觉得孤独和不幸福。
麦克瓦恩·
吉(1996)等从人类学的角度阐述了赞比亚乡城迁移对农村老年人供养造成的后果,发现案例老人主要和同辈、第三代(孙辈)一起生活,相当一部分独居,只有55%左右的老人有子女留在身边。
同时由于社区中缺少各种可以愉悦身心的活动和设施,这些老人的精神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海伦·
米提尔德(2002)对29位有子女跨国外迁的印度农村老人的访谈发现,子女迁移会直接影响老人的心理状态。
老人能从子女处获得雇工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可内心普遍存在孤独感和压抑感。
由上述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学术界对留守老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受到的影响观点不一,并且这些研究大多表明,人口迁移对留守老人供养体系造成的影响十分复杂。
一些以迁入地为基础、从迁移者视角出发开展的移民研究认为迁移对留守老人的影响是正面的,迁移被看成一种应对风险的家庭策略,对迁移者和非迁移的家庭成员(包括老人)都有利,老人能够从子女处获得更多的汇款和其他信息。
还有一些主要考察农业向工业变迁过程中家庭关系和结构变化的研究也大多认为迁移对留守老人的影响更多是积极的,并指出为了适应现代社会,传统大家庭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改变。
很多研究老龄化问题和养老问题的西方学者和国际组织则持悲观态度,认为迁移加剧了迁出地的老龄化问题,侵蚀了扩大家庭作为一种养老资源的功能,动摇了传统的养老规范,削弱了老年人的地位,给非正式的养老体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而发展中国家正式的养老体系很不完善,导致老年人福利水平下降;
有的学者直接表示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老年人被外出的子女抛弃了等。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人口迁移和流动的转型使养老体系变得更加复杂,但并不必然导致养老体系的完全瓦解,留守老人的生活处境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严峻,被子女完全抛弃的只是很少一部分老人。
这些学者研究指出,子女外迁改善了留守老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照料和其他方面的不足;
尽管老人与成年子女同住的现象与过去相比减少了,但在很多发展中国家仍然较为普遍;
留守老人家庭和自身的应对策略与能动性以及其他社会支持也有助于减少子女外出的负面影响。
另外,也有个别学者注意到现代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在克服距离障碍、帮助留守老人获得各种支持资源方面的作用,认为这些先进的工具使得家庭成员之间能够保持密切的联系,履行原来只能以地理位置接近才能履行的义务,其中电话的情感支持作用尤其重要,对于所有子女都外出的老人来说更是如此。
二、国内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研究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逐渐转移到城市,留在家中的独居老人不断增多,逐渐成为留守老年人。
在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的背景下,传统的家庭保障功能逐渐弱化,而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尚在探索之中,再加上老年人群体自身的特殊性,留守老年人在生活中面临着养老、生活照料等方面的诸多问题。
老年人的留守现象是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出现的,但国内学界对于留守老人问题的关注是从21世纪才开始的。
目前,国内已有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一些方面:
(一)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的形成原因
农村留守老年人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一些学者在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界定、成因、特点、现状、需求以及发展趋势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农村留守老人的形成是社会转型、农村中青年大量外出就业、农村人口老龄化发展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二是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这一体制的存在,致使进城农民工不能把全家人的户口迁入城市,从而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医疗社会保障条件,导致了农村留守老人的出现;
三是由于我国东西部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壮年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或者为了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纷纷向经济发达的地区迁移;
四是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带来了老龄化现象,留守老人的出现是老龄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必然现象(杨云彦,2005;
蔡蒙,2006;
叶敬忠,2008;
王俊文,曹涌,2009)
此外,也有少数学者认为,一些留守老人因长期在农村生活,不习惯于城市生活,对原居住地特定的生活环境的留恋良好的关系网络和对城市生活的排斥以及新一代农民“孝文化”的缺失,也是留守老人出现的原因(吴瑞君,2002;
张友琴,2002)吴瑞君(2002)同时还指出,自留地及宅基地的因素同样是老人留守农村的重要原因。
(二)农村留守老年人生存状况研究
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目前我国关于农村留守老人养老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研究,从现有资料来看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即农村留守老人在经济供养方面、生活照料方面、精神慰藉方面和医疗卫生方面。
1.经济供养
在经济供养方面,大部分学者认为,相比子女在家的老人而言,大多数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相对要好,李强(2001)指出子女的汇款能较好地改善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
但由于留守老人的经济改善程度与子女的孝敬程度关联性强,因而这种供养水平呈现出不稳定性(杜鹏,2004)一些研究表明子女外出后老人的经济支持并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
王全胜等学者指出农村孝文化的淡化和子女在外谋生的压力增加,使得一些子女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相互推矮,视老人为负担,不愿为老人提供经济支持(王全胜,2007)。
苏锦英、王子伟在2008年通过对江西省留守老人较集中的几个村庄进行调查后发现,留守老人和非留守老人在经济来源上并没有显著的差异,他们的经济方面的需求仍没得到较好满足。
(苏锦英、王子伟,2009)留守老人通过自己和配偶的劳动获得的收入仍是他们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极少数特困留守老人依靠社会救济获得生存(李春艳、贺聪志,2010)
2.生活照料
在生活照料方面,学者们的观点比较一致,即普遍认为,留守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自理能力减弱,对生活照料的需求加强子女外出使留守老人的照料问题更为严重。
一些学者认为成年子女外出务工,往往使得老人们不仅要承担繁重的田间和日常生活劳动,还要承担起照看孙辈的重任。
在某种意义上,许多农村留守老人正在由过去的照料接受者转变为对孙辈们的照料提供者。
(杜鹏、丁志宏,2004;
孙鹃娟,2006)胡强强指出无论邻居在留守老人生活照料中的作用还是农村基层组织对留守老人的帮扶作用都十分有限。
(胡强强,2006)焦克源,张彦雄(2011)指出子女外出务工在时空距离上与家庭拉大,无法达到照顾老人生活的愿望,加上正式的社会照料体系的不健全,仅有一些孤寡老人能得到有限的社会照顾,大量留守老人的出现给现有的社会照顾服务提供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样的话不仅家庭照料无法实现,而且也加大了通过雇佣第三方来照顾老人的困难。
(焦克源、张彦雄,2011;
韦璞,2012年)
3.精神慰藉
在情感慰藉方面,一些学者认为留守老人多数存在精神空虚问题。
(卓琪,2006;
蔡蒙,2006)杜鹏,丁志宏等发现留守老人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主要是通过打电话实现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人对子女的思念,为留守老人所接受。
(杜鹏、丁志宏,2004)但是叶敬忠等研究发现,留守老人与子女的电话情感沟通呈现单向性。
(叶敬忠、贺聪志,2008)孙鹃娟等还发现,外出务工会使子女在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上与留守老人产生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成为了代际沟通的障碍,使彼此间情感纽带变的松懈,进一步减少了子女与留守老人的情感交流,加重了留守老人的情感缺失程度。
(孙鹃娟,2006)李佳伦指出随着年龄的增高,留守老人的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他们与外界的接触也就相应地越来越少,而外出务工的子女相当一部分是年初而出年终而归,他们与留守老人一年相处的时间一般只有几个月左右。
子女外出后导致老人孤独感增强,心理需求及精神慰藉得不到满足。
(李佳伦,2011;
梁卡,2013年))
4.社会保障
对留守老人社会保障方面,当前学者认为:
社会保障对其经济状况改善作用不大,主要还得依靠子女供养和老人自己劳作所得(王东平、彭建强、张素罗,2012年),留守老人生活照料方面,贺聪志、叶敬忠调查发现,子女外出务工使得留守老人更易出现上当受骗、失窃和意外伤害等人身不安全事故(张润泽,罗力萌,2009年),子女外出务工使得留守老人的生产、生活负担加重,日常生活和生病时缺乏照料,进而对其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姜丽美,2010年),在相对闭塞的乡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极其匮乏,其精神、心理需求的满足问题凸显(零东智,2012年),留守老年人子孙满堂的观念与现实生活的差距加剧了老年人的孤独感。
(邹伟贤,2013年),外出务工者难以兼顾农业生产,留守老人劳动强度增大,承担了家庭农业生产和照料小孩等非生产性劳动的重任(蔡蒙,2012年),另外留守老人的劳动参与率高,存在体力不足、搬运和购买生产资料困难(叶敬忠、贺聪志,2009年),研究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付线高、保障水平低,报销程序繁琐,目前这种低水平的保障不能有效解决留守老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叶敬忠、贺聪志2013年)。
学者们普遍认为医疗问题是留守老人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蔡蒙(2006)研究发现,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条件有所改善,但仍处于较低水平。
孙鹃娟(2006)提到约的农村留守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处于一般甚至一般偏下的水平主要是由于经济条件不好或医疗水平差而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再就是生病时无人照料的问题突出。
叶敬忠等学者认为医疗费用方面的支出已经成为许多留守老人面临的沉重负担,农村医疗保障水平远远不能满足老人们的需求。
(叶敬忠、贺聪志,2008;
陈铁铮,2009;
郭永芳、马强,2010;
刘克仁,2013年))
5.留守老人的隔代抚养问题
对孩子的隔代抚养,不仅包括生活照顾经济供给,还包括道德教育学习辅导心理关怀等多方面的内容.然而,大多数老人文化水平很低,再加上隔代的溺爱,使留守老人问题存在的同时,留守儿童问题凸显,形成两者并存的双重困难。
陈铁铮(2009)调查显示,农村留守老人有68%需要教育、带养自己的孙子女,53%的留守老人认为带小孩是一种快乐,36%则认为是一种责任,12%则感觉带孙子女压力很大。
孙唐水等(2011)指出,留守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低下,不能胜任留守儿童的学业辅导,所以,孩子是否能通过教育成才成为留守老人十分焦虑的问题。
6.留守老人养老保障体系研究
关于留守老人养老保障体系的研究集中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在保障主体方面,基于农村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应当从多方合作的角度去探讨适合农村留守老人养老保障体系。
如孟防,黄佳豪(2008)等从政府、社区、家庭、个人四个方面出发,提出在发挥家庭基础养老作用的同时,通过国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社区为平台,再配合留守老人的自助为补充构建留守老人的养老体系。
二是保障内容方面,包括经济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如郭永芳(2009)从留守老人面临的问题出发,提出在大力推行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倡导社区养老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为留守老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
三是保障水平上,现有的研究多是集中在基本的生活需要方面,如姜丽美(2010)认为鉴于留守老人能享受到的养老资源尤其是生活照料方面的资源十分有限,应当从政府、社会和社区等方面多渠道去构建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保障体系,满足他们的养老需求。
7.农业劳动
随着留守老人年龄的增长,他们的体力逐渐衰退。
而随着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流,留守的妇女和老人成为了农业生产的主体,在一些女性劳动力外出比例同样较高的农村社区,农业生产只能更多依靠留守老人来维持。
国内学者在考察留守老年人生存状况时,发现老人承担过重的农业劳动。
(杜鹏,2004;
叶敬忠、贺聪志,2008;
陈正英,2008;
李淑霞,2013年)另外留守老人比重急剧增加,经济拮据、劳动力欠缺、劳动强度大,养老以土地为主老人们正当被赡养权益受到侵害,农村治安状况堪忧,留守老人自保能力微弱(蒋淑玲,2012年)。
乡土社会中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种地是农民谋生的主要手段和办法,子女外出务工后留守老人也不会放弃耕种土地。
样本中65.1%的留守老人依然在干农活,46.1%的留守老人表示,与子女外出务工前相比,农业劳动负担加重了。
蔡蒙(2006)指出,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呈现出跨区域的特点,务工者难以兼顾农业生产。
子女外出打工也没有通过促进土地流转来减轻家庭耕种面积,留守老人不得不用较多的时间来下地劳作。
夏益俊(2009)指出,子女外出打工不但没能明显地改善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反而间接地加重了老人的劳动强度。
在我国农村现有生产力水平下,留守老人体力衰退,同时又缺少劳动协助,势必造成农业生产投入不足,影响农业长远发展。
(三)农村留守老年的社会支持体系研究
在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体系中,不同的支持主体对农村老年人提供的支持内容是不同的。
亲属是提供情感支持和实际支持的主要主体,朋友则是提供社交支持的主要主体,邻居主要提供一些小的实际支持和社交支持。
(贺寨平,2006)具体来说,家人是情感支持和实际支持的主要来源;
朋友是老年人交往活动的主要陪伴者,也提供一些情感支持;
本村未外出子女对老年人平时的物质帮助最大,外出子女提供更多的是医疗费用;
政府、集体、国家对农村老人的社会保障的作用很微弱。
(郭源,2011)有学者通过对400多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相关群体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发现,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可以获得的政府支持非常有限,政府的角色仍然处于缺位状态,没有适合的社会政策来填补家庭功能的缺失,留守老人的福利保障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
(李春艳,2010)总的来说,以亲属特别是老伴为主的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模式是十分脆弱。
(郭源,2011)
农村留守老年人相对于非留守老年人来说,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和义务,生活各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也随之增多,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影响因素是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
(苏锦英,2009)而通过分析评价个人地位、网络结构、社会支持与身心状况在农村老人社会支持网中的作用,发现经济因素仍然是影响农村老年人身心状况的首要因素,不但老年人自身的经济收入对其身心状况的影响较大,而且其网络其他成员的经济收入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的影响也很明显。
(贺寨平,2001)在一项针对河南省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研究中也发现,缺少精神慰藉、孤单寂寞成为最大的精神问题,因此,构建以需求为中心的农村留守老人社会支持体系,使家庭、社区和国家一起形成支持体系的三大支柱是很重要的。
(申秋红,2010)此外,还有学者从不同的正式主体和非正式主体对农村留守老人在经济、医疗、情感和生活照料四个方面的支持影响进行了分析,针对问题倡导构建一个以正式社会支持主体为主导的新型的农村留守老人社会支持体系。
(梁欣,2010)
(四)为老服务研究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人口比例非常高的国家,必须要在农村老年人养老模式上探索新型的方式。
首先,继续发挥家庭照顾的优势,以农村社区为依托,在充分发扬孝文化力量的同时,扩大家庭照顾的网络支持及社会网络支持(阮曾媛琪,1996;
张友琴,2011)二是提倡以政府为主体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留守老人社会互助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老人的各项权益(李春根,2006)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和鼓励民间服务机构发展和建立民间养老体系及社会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专业社工的作用和非政府组织充足的资金与丰富的经验(桂海君,2010)四是有关留守老人照料所需资金的筹集可以依托子女的经济供养土地所有权置换和社会保险制度,合理制定养老金交纳领取标准健全养老金筹措方式,引导留守老人生活照料所需资金的有序筹措。
(高和荣,2003)
居家养老:
具有先进优越性的居家养老模式,对有效解决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养老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
(王慧,2012)有学者从解决农村地区居家养老现实需求出发,以山东省肥城市为实地调研对象,对农村地区居家养老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善我国农村地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效果的建议和对策。
(李文娜,2011)
在嘉兴市,99%的老人都已享受了居家养老的服务,并逐步启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建立7个指导中心、59个服务中心、27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750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服务为支撑”的养老格局,向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日常医疗和生活照顾等服务,有效满足了老人居家养老的需求。
(姜鹏飞,2012)
杭州市民政局出台了《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对老人居家养老进行了规范。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重点解决孤寡、独居、高龄(超过80岁)、经济困难等四类老年人的养老难题。
在服务项目上,重点涉及了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家政服务、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内容。
并在远期规划中逐步建立居家养老信息数据库,收集老人的子女经济情况、家庭居住情况、经济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从而形成社区(村)、街道(乡镇)、区、市四级共享的居家养老信息系统。
(潘一峰,2011)
社区照料模式:
通过对农村现有养老保障制度缺陷的分析,认为构建农村留守老人社区照料服务模式具有可行性,应在农村社区服务建设过程中充分用现有制度和资源,通过完善政策和组织管理制度、广泛争取社会资源才能解决当前农村留守老人服务资源短缺的现实,进而促进农村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和农村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康建英,2012)
(五)解决问题的对策研究
学者们普遍认识到现阶段我国农村留守老人现象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在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就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提出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制度层面,改变以户籍制度为特征的二元体制,打破城乡制度分割的局面,并完善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周祝平(2004)认为应该把建立社会安全网作为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的紧迫任务,这是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的根本性措施。
二是发挥家庭社区和社会在留守老人养老上的合力,积极为农村留守老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考虑到中国的实际及农村现状。
郭昕(2006)提出现阶段可以采取以家庭养老为主,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养老和集体养老等多种措施。
胡强强(2006)提出应加强社区建设,重视社区在留守老人照料中的作用。
孙鹃娟(2006)提出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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