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河中游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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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器類有盆﹑缽﹑平底碗﹑小口尖底瓶﹑細頸壺﹑斜沿罐﹑深腹瓮等﹐還有少量的釜﹑灶﹑鼎類器物。
石器工具中大量的經過了磨製﹐但打製石器仍佔相當比例。
從經濟類型來看﹐仰韶文化是一種較發達的定居農耕文化遺存﹐主要栽培粟﹑黍。
根據地域和時代不同所造成的文化面貌的差異﹐考古學界對仰韶文化進行了分區﹑類型和分期的探討﹐但目前認識尚不盡一致﹐代表性的意見有下列幾種﹕
一種意見認為﹐西起甘肅天水﹐東到河南鄭州一帶﹐是仰韶文化的中心範圍。
這個範圍內的兩個重要支系(或稱兩種主要變體)──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是大致同時平行發展的。
前者主要分布在關中西部﹐後者主要分布在關中東部和豫西。
它們在經歷了一段類似的發展過程之後﹐約在廟底溝類型的後期﹐又逐漸統一起來﹐並為另一種新的文化類型所代替。
其他如平涼-天水﹑洛陽﹑豫北-冀南﹑南陽-襄陽等地區的地方類型仰韶文化遺存﹐也各有其發展序列。
另一種意見認為﹐可把仰韶文化劃為3個主要地區﹑7個類型﹐每個地區的不同類型﹐具有相對早晚關係﹐有些還互相銜接。
具體地說﹐黃河中游的黃土高原是仰韶文化的發達中心﹐可分為北首嶺﹑半坡﹑廟底溝和西王村4個類型﹐基本上代表了這一地區仰韶文化發展的全過程﹔在黃土高原的東南邊緣與華北平原的過渡地帶﹐即洛陽鄭州之間的豫中地區﹐可分為廟底溝﹑大河村類型﹔在沿太行山麓的華北平原即豫北冀南一帶﹐則可分為後岡﹑大司空村類型。
又一種意見認為﹐關中﹑豫西﹑晉南為半坡﹑廟底溝﹑西王村類型。
鄭洛地區以王灣﹑大河村兩遺址為代表﹐前期是王灣一期文化和大河村一﹑二期文化﹐時間與廟底溝類型相當﹔後期是王灣二期文化的早期和大河村三﹑四期文化(或稱大河村類型)﹐時間上或與西王村類型相當。
豫北﹑冀南為後岡﹑大司空類型。
也有的意見把仰韶文化的發生﹑發展概括為﹕早期第一段半坡類型→第二段史家﹑後岡兩類型並存→中期第三段廟底溝類型→晚期第四段西王村﹑秦王寨﹑大司空村﹑馬家窯4個類型並存。
仰韶文化的分布範圍從早到晚呈現出由小到大擴展的趨向。
本文則把仰韶文化劃分為4個時期﹑4個主要地區﹑8個類型(見表
)。
半坡類型以西安半坡遺址的早期遺存為代表。
集中分布在渭水中下游地區﹐南達漢水中上游﹐北及河套﹐東至豫西﹑晉南﹐西到隴東。
典型遺址還有陝西的姜寨(一期)﹑北首嶺﹑史家﹑元君廟﹑橫陣﹐甘肅秦安大地灣﹐山西芮城東莊村﹐湖北鄖縣大寺等。
具有類型特徵的陶器有直口弧壁圜底或平底缽﹑捲脣斜弧腹或折腹圜底盆﹑平脣淺腹平底盆﹑直口尖底瓶﹑蒜頭細頸壺﹑侈口鼓腹平底罐﹑小口細頸大腹壺﹑短脣斂口斜直腹或鼓腹小平底瓮等。
紋飾主要有繩紋﹑線紋﹑弦紋﹑錐刺紋﹑指甲紋和彩紋等。
彩陶紋樣簡單樸素﹐以紅地黑彩為主﹐少數為紅彩﹐母題有魚﹑鹿(或羊)﹑蛙﹑人面等動物紋﹐少量植物枝葉紋﹐以及由直線﹑橫條﹑三角﹑圓點﹑折波等組成的幾何圖案花紋。
半坡類型的陶器
史家類型以陝西渭南史家遺址為代表。
分布地區與半坡類型相同﹐在半坡﹑姜寨(二期)﹑北首嶺等均有其遺存。
陶器的特徵與半坡類型大體相同﹐代表性器形有斂口圜底或平底缽﹑捲脣圜底或平底盆﹑溜肩尖底瓶﹑葫蘆瓶﹑細頸壺﹑鼓腹平底罐﹑瓮等。
紋飾亦同於半坡類型﹐但彩紋中增添了弧線﹑圓點構成的圖案花紋和鳥魚合璧的動物圖像。
史家類型的陶器
廟底溝類型因河南陝縣廟底溝遺址而得名。
半坡類型經史家類型發展到廟底溝類型﹐仰韶文化即進入了繁榮時期。
它的分布地區很廣﹐以關中﹑晉南﹑豫西為中心﹐北到河套﹐南達江漢北部﹐西至洮河﹐東抵鄭州附近。
經發掘的重要遺址﹐還有河南澠池仰韶村﹑洛陽王灣﹑鄭州大河村﹐陝西華陰西關堡﹑華縣泉護村﹑邠縣下孟村(上層)﹐甘肅秦安大地灣﹐山西芮城西王村(下層)﹑夏縣西陰村等。
陶器中常見的器形有曲腹盆﹑曲腹碗﹑雙脣小口尖底或平底瓶﹑寬肩小平底瓮﹑大口缸﹑折肩淺腹圜底釜﹑灶﹑盆形甑﹑釜形鼎等。
紋飾有繩紋﹑線紋﹑劃紋﹑附加堆紋以及彩紋。
廟底溝類型的彩陶已處於仰韶文化彩陶工藝的盛期。
多為紅地黑花﹐還出現了少量白衣彩陶。
主要是以圓點﹑鉤葉﹑弧邊三角及曲線組成的帶狀紋飾﹐還有垂幛﹑豆莢﹑花瓣﹑網格等紋樣﹐此外有鳥紋﹑魚紋和蛙紋等動物圖形﹐沿襲了史家類型的形態和風格﹐而與半坡類型彩陶風格迥異。
廟底溝類型的陶器
西王村類型以山西芮城西王村遺址的上層為代表。
或稱半坡晚期類型。
它是廟底溝類型晚期發展起來的一支地方文化共同體﹐但兩者間尚有缺環。
主要分布在關中渭水流域﹑陝北﹑晉南和豫西。
代表性遺址還有半坡(上層)﹑姜寨(四期)﹑泉護村(晚期)等。
典型陶器是寬沿淺腹盆﹑斜直壁圈足碗﹑鏤孔豆﹑長頸凹腰尖底瓶﹑帶雞冠耳罐﹑帶流罐﹑大口深腹瓮等。
紋飾主要是繩紋﹐附加堆紋﹑藍紋次之﹐有少量的鏤孔﹑方格紋﹐還有紅地施紅彩或白彩﹑紋樣極為簡單的彩陶。
西王村類型的陶器
秦王寨類型或另稱大河村類型。
因發現於河南滎陽秦王寨遺址而得名﹐而以鄭州大河村遺址的內涵為最豐富。
它也是繼廟底溝類型發展而來的一個地方類型。
主要分布在河南省黃河以南﹐東起鄭州﹐西迄洛陽﹐南達汝河河谷平原及丘陵地帶。
重點遺址還有洛陽王灣﹑臨汝大張﹑滎陽青台和點軍台﹑鎮平趙灣等。
陶器器類以鼎﹑豆﹑碗﹑罐為最普遍。
代表性器形有折腹盆﹑弇口缽﹑大口斜腹平底碗﹑折腹鏤孔豆﹑喇叭口長頸壺﹑大口凹腰尖底瓶﹑折肩罐﹑侈脣鼓腹罐﹑罐形鼎﹑盆形鼎等。
紋飾有堆紋﹑方格紋﹑籃紋﹑鏤孔﹑彩紋等。
彩陶上多施紅﹑紫﹑灰﹑黑幾色配合的複彩﹐並常用白衣作襯地﹐有網狀﹑寬帶﹑平行線﹑波浪﹑鋸齒﹑蘭草﹑六角星形﹑弧線三角﹑
﹑
等紋樣﹐總的風格是簡單而粗放。
秦王寨類型的陶器
後岡類型以安陽後岡遺址下層為代表。
主要分布在河南北部﹑河北南部。
經發掘的遺址還有河北磁縣界段營和下潘汪﹑正定南陽莊等。
典型陶器有“紅頂”碗﹑斂口圜底或平底缽﹑圓腹罐形柱足鼎﹑長頸壺﹑小口肩耳壺﹑斂口小平底罐﹑圜底缸﹑灶等。
紋飾與半坡類型略同。
彩陶花紋較簡單﹐多紅彩﹐也有黑彩﹐有寬帶紋﹑曲摺線和橫豎平行線組成的帶紋﹑平行斜線組成的正倒相間三角形紋﹑菱形網紋等。
後岡類型的陶器
大司空村類型因安陽大司空村遺址而得名。
分布範圍與後岡類型同﹐集中在豫北洹河沿岸和冀南漳河流域。
典型遺址還有河南安陽大寒南崗﹐河北磁縣界段營和下潘汪﹑邯鄲百家村等。
陶器以灰陶為主﹐紅陶降至次要地位。
代表性器形有直口圓脣折腹盆﹑敞口淺腹盆﹑斜腹或折腹缽﹑弧腹碗﹑圓腹罐等。
紋飾有籃紋﹑細繩紋﹑劃紋﹑方格紋﹑戳印紋和彩紋等。
彩陶風格和紋樣較為特殊﹐在暗褐色地上施黑﹑紅二彩﹐花紋元素是弧線三角﹑曲線﹑波浪等﹐構成帶狀圖案﹐其間並綴以葉紋﹑S紋﹑同心圓紋﹑睫毛紋等。
大司空村類型的陶器
下王崗類型以河南淅川下王崗遺址早一﹑早二期遺存為代表。
分布於江漢流域北部及唐河﹑白河流域一帶﹐是仰韶文化早期階段最南的一個類型。
早一期陶器以紅陶和棕色陶為主﹐器類以罐形錐足鼎﹑缽﹑罐﹑盆為最多﹐有的缽﹑碗﹑盆﹑壺和尖底瓶﹐與半坡類型的近似。
彩陶為紅地紅彩或橙黃色彩﹐有的紋樣也與半坡類型的三角紋相似。
早二期陶器有甑﹑鼎﹑缽﹑碗﹑豆﹑杯﹑尖底瓶等﹐器蓋和器座加多。
彩陶多紅地黑花或灰衣紅彩﹐有條帶紋﹑三角紋﹑斜十字紋﹑葉紋﹑渦紋和方格紋。
下王崗早一﹑早二期文化跨越時期較長﹐其性質尚待深入探討。
下王崗類型的陶器
聚落布局和房屋建築在經過大面積揭露的遺址中﹐以半坡﹑北首嶺和姜寨3處半坡類型聚落的布局最為清楚。
半坡遺址約5萬平方米。
聚落呈不規則圓形﹐居住區在中心﹐約3萬平方米﹐外圍是寬6~8米﹑深5~6米的大壕溝﹐溝外北邊是墓葬區﹐東邊是製陶的窯場。
居住區大體可分南﹑北兩片﹐以小溝為界﹐中間有道路相通。
已發掘的北片﹐共揭露出40多座房子﹐其中靠南有一座作為公共活動場所的大房子。
北部的幾十座中﹑小型房子﹐大體面向大房子而略呈半月形分布﹐周圍還有成群的窖穴和兒童瓮棺葬。
姜寨遺址經過全面揭露﹐聚落布局最為完整。
在居住區內發現同一時期的房子100多座﹐分為5個居住群落﹐都環繞著一個面積較大的中心廣場。
每個群落前面有一座大房子﹐其附近圍以10多座或20多座中﹑小型房子﹐還有許多窖穴和兒童瓮棺葬。
房屋的門向都對著廣場。
居住區外面圍繞小的溝道﹐兩溝道交接處有平直的通道。
溝外的東﹑東北和東南三面是3個公共墓地。
半坡村落遺址一角
仰韶文化的房子﹐已發掘出大約400座左右。
有圓形或方形半地穴式﹑圓形或方形地面式﹐晚期還出現了方形地面連間式。
而始終以半地穴式房子最為流行。
半坡﹑史家類型的房屋﹐集中見於半坡﹑姜寨﹑北首嶺﹑大地灣等處﹐主要是圓形或方形半地穴式的。
其特點是﹐房基凹入地下數十厘米﹐坑壁即為牆壁﹐設台階或斜坡門道以通往戶外。
面積一般為16~20平方米﹐個別的方形半地穴房子的復原面積可達160平方米左右。
屋內正對門向的中心設一火塘(灶坑)﹐有些灶坑內嵌有保存火種的砂陶罐。
有的在門內兩側築有低矮的小牆﹐有的在門道與居室之間有淺方坑形的門坎。
屋內居住面和壁面﹐都塗抹草泥土並修整得光滑平整﹐部分經過烘烤﹐十分堅硬。
圓形房屋周壁牆中有密集的壁柱﹐室內中間有2~6根主柱以支撐屋頂﹐復原起來似現在的蒙古包形式。
方形房子結構與圓形房子大體相同﹐也在坑壁和室內挖有柱洞﹐復原起來呈四角攢尖的方錐體。
廟底溝類型的房子﹐只在王灣﹑廟底溝等遺址發現10多座﹐為半地穴式和地面式的方形建築。
出現用挖槽法築牆﹐並用紅燒土塊和礫石鋪墊。
居住面塗抹草泥土﹐晚期使用石灰抹牆。
有的房子柱洞底還墊有礫石柱礎。
建造技術比半坡類型有所進步。
秦王寨類型的房子﹐主要在大河村﹑趙灣等遺址發現20多座。
有方形半地穴式﹑地面式單間房子和方形﹑長方形地面式連間房子﹐尤以後一種建築形式最富代表性﹐營造技術也較進步。
連間房子有2間﹑3間或4間相連的。
例如大河村1~4號連間房子﹐由4個長方形房間緊連在一起﹐朝南或朝北各開門戶﹐面積大的20平方米﹐小的2平方米。
建牆時先立木柱於基槽中﹐木柱間用蘆葦編結﹐以藤條捆紮﹐再抹上草筋泥。
除最小的一間似非住房外﹐較大的3間都設1~3個灶台以供炊爨。
綜上所述﹐仰韶文化的住房﹐在2000年的發展過程中﹐房基由半地穴到地面式﹐平面形狀由圓形到方形再到長方形﹐結構由單間﹑雙間到多間﹐立柱築牆由插柱到以礎墊柱﹐由平地起牆到挖槽築牆﹐建築技術呈現不斷進步的趨勢。
社會經濟和工藝技術仰韶文化的居民在河谷階地上營建聚落﹐過著定居生活。
主要從事農業生產﹐同時飼養家畜﹐兼營採集﹑狩獵﹑捕魚﹐還進行多種手工業的生產活動。
原始農業和飼養業仰韶文化繼承“前仰韶”新石器文化﹐仍以種植粟類為主。
粟的遺存在各重要遺址經常發現﹐如半坡37號房子的罐﹑瓮中﹐38號房子的小窖穴裡﹐就有粟殼遺存﹐115號窖穴中的粟殼堆積達數斗之多。
在北首嶺﹑泉護村﹑下孟村﹑王灣等遺址﹐也都發現了粟殼。
在姜寨則有另一種耐旱農作物黍。
分布靠南的遺址如下王崗﹐還發現有稻穀痕跡。
此外在洛陽孫旗屯﹑鄭州林山砦﹑淅川下集等遺址﹐也都發現有糧食遺蹟。
這說明仰韶文化的穀物不止粟一種。
當時還種植蔬菜﹐半坡38號房子的一個小罐中﹐裝滿了已經碳化的白菜或芥菜之類的菜籽。
仰韶文化處於原始的鋤耕農業階段﹐可能採用刀耕火種﹑土地輪休的耕作方法﹐生產水平較低。
早期可能有尖木棒一類木質工具﹐用以開墾和翻地的有斧﹑鋤﹑鏟等石器。
石斧多數厚重﹐橫斷面呈橢圓形﹐適於砍伐林木以開闢耕地。
收割用兩側有缺口的長方形石刀和陶刀。
加工糧食使用石磨盤﹑石磨棒和杵石等。
仰韶文化中﹑晚期的廟底溝和秦王寨類型﹐出現了大型舌形或心形的石鏟﹐磨製得比較平整光滑。
在臨汝大張﹑鄭州大河村等遺址﹐還出土一種大型通體磨光的長條形或帶肩石鏟﹐收割穀穗改用磨光的長方形石刀﹐其中有的還帶穿孔。
這些工具都比半坡類型的進步﹐無疑提高了生產效率。
家畜飼養業並不發達。
經過鑑定﹐肯定是家畜的只有豬和狗兩種﹔羊﹑馬的骨骼有少量發現﹐難以確定是否為家畜﹔雞可能已成為家禽。
採集和漁獵採集和漁獵經濟佔有較重要的地位。
在採集品中﹐已出土的實物有榛子﹑栗子﹑松子和朴樹子等果實和水中的螺螄﹔其他如植物塊根﹑鳥卵﹑蜂蜜以及昆蟲等﹐可能也是採集的對象。
在當時的聚落附近﹐水域寬闊﹐水產豐富﹐利於捕撈活動。
從發現的石網墜﹑骨魚鉤﹑魚叉等工具考察﹐其捕撈方法主要有網捕﹑垂釣和投叉3種。
其中﹐有倒刺的脫柄魚叉﹐製作最為精巧。
半坡類型的彩陶盆內多見魚紋和網紋﹐也是當時捕魚活動的寫照。
狩獵當是男子從事的活動。
半坡出土的獵獲物的骨骼﹐有斑鹿﹑水鹿﹑竹鼠﹑野兔﹑狸﹑貉﹑獾﹑羚羊和雕等鳥獸。
狩獵工具相當多樣﹐角﹑骨﹑製的箭頭﹐有三角形﹑柳葉形﹑帶翼和圓錐狀等10多種不同的形式﹐磨製得都較鋒利﹔還有石﹑角製的矛頭和投擲用的石球。
推測其打獵方法﹐不外射擊﹑投擲和圍捕等幾種﹐基本上是集體進行的。
製陶最能代表仰韶文化工藝水平的是製陶術。
當時的製陶工藝已相當成熟﹐選用陶土適宜﹐塑造器形規整﹐色澤和火候也掌握較好。
但仍處於手製階段﹐小型器物用捏塑法﹐一般都是用泥條盤築法。
稍後﹐較普遍地採用慢輪修整口沿部分。
在表面還施加各種紋飾﹐用模子拍打或工具刺劃﹐有的是加固器體﹐有的為了美觀裝飾。
其中裝飾作用最強的是彩陶花紋﹐這是當時最有成就的一種原始藝術。
早期以紅地黑彩或紫彩為多﹐中期盛行先加白衣或紅衣為地﹐再繪黑色﹑棕色或紅色的彩紋﹐有些黑彩還加鑲白邊﹐十分美觀。
經化學分析﹐紅色顏料是用赭石﹐黑色是用含鐵較高的紅土﹐白色是瓷土。
所用的顏料﹑磨硯和磨錘﹐在半坡﹑姜寨和北首嶺的居址﹑墓葬中都有發現。
繪製可能使用類似“毛筆”一類的較軟的工具(見中國新石器時代的製陶工藝)。
仰韶文化的聚落中﹐有專門燒陶的窯場。
目前已發現的各時期的陶窯約近百座﹐構造分橫穴窯和豎穴窯兩類﹐以前者為最常見。
橫穴窯是較原始的一種陶窯﹐由火膛﹑火道﹑窯箅和窯室4部分組成﹐其特點是火膛﹑火道與窯室作橫向排列﹐窯室在火膛後方並略傾斜向上﹐兩者通過2條或2條以上的火道相連﹐窯室底部為窯箅﹐上有箅孔(火眼)﹐火苗經過火道﹑火眼進入窯室。
橫穴窯還可依其火道和箅孔的長短﹑形狀﹐而細分為4種形式。
至於豎穴窯﹐主要特點是火膛位於窯室的下部﹐兩者基本相垂直。
如在偃師湯泉溝所見的一座典型豎穴窯﹐火膛中還立土柱以支撐上部有7個火眼的窯箅。
其他原始手工藝除製陶業外﹐其他工藝製作還有製革﹑紡織﹑編織﹑製石和製骨等。
大量打製的石﹑陶刮削器和陶銼﹐大概是刮削木器和鞣製皮革的工具。
紡織﹑編織工藝比較發達﹐在遺物上見有布紋﹑繩紋﹑籃紋和席紋﹐工具則有紡輪﹑骨針和骨錐等。
編織的方法有3種﹕一種是斜紋編織法﹔一種是纏結編織法﹐用緯條纏繞經帶編織﹔一種是棋盤格或間格紋的編織法。
製造石器採用打製和磨製兩種技術。
早期打製的多﹐使用直接打擊法﹐製出的砍砸器和刮削器往往不加修整即行使用﹐比較粗糙。
中期以後﹐磨製石器佔主導地位﹐先打出初坯然後細磨成器。
與磨製相聯繫﹐切鋸石材和穿孔的技術普遍使用。
穿孔主要採用鑽穿﹐但往往先琢出淺窩再施鑽﹐也有的是先磨出凹槽後施鑽。
製骨與砥磨石器相仿﹐只是更為細緻﹐如穿透針眼﹐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先挖磨出一個小槽﹐再在槽內鑽眼。
墓地與葬俗仰韶文化的墓葬已發現有2000多座﹐其中三分之一是埋葬小孩的瓮棺葬。
成人墓以半坡和史家類型的居多數。
葬俗隨著時代的推移而有所變化。
半坡類型的墓葬主要有半坡﹑北首嶺和姜寨3處墓地。
基本特點是以單人葬為主﹐葬式多樣﹐除仰身直肢葬外﹐尚有二次葬﹑俯身葬﹑屈肢葬﹐個別的實行同性合葬﹐頭向西﹐一部分墓葬有隨葬品。
半坡墓地位於聚落的北部﹐共發現174座墓﹐絕大多數為單人仰身直肢葬﹐有5座單人二次葬墓和2座同性合葬墓﹐坑位排列整齊。
有隨葬品者約佔全部墓葬的一半﹐以陶器為多﹐少則1件﹐多則17件﹐一般4~5件﹐基本組合是罐﹑尖底瓶﹑缽或盆等日常生活用具。
小孩瓮棺共73座﹐成群地或零星地分布在居住區的房屋旁邊﹐以瓮﹑罐﹑缽﹑盆為葬具。
在作蓋使用的缽或盆的底部都打一個小洞﹐可能當作小孩靈魂出入的通口﹐以便常與家人團聚。
較特殊的是在居住區的一片瓮棺群中﹐有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以成人之禮挖坑埋葬﹐並有木板葬具﹐除陶器外還隨葬粟米﹑玉墜和珠飾等物品﹐給予了特殊的優厚待遇。
北首嶺墓地(見北首嶺遺址)位於聚落南部﹐共發現400多座墓。
成人主要也是單人仰身直肢葬﹐還有單人二次葬﹐2~3人的仰身直肢葬或二次合葬。
一座墓的死者無頭而以彩陶罐代替頭顱﹐也有的墓雖無人骨但仍有隨葬品﹐又有的骨架上有朱紅。
姜寨聚落有3個墓地﹐可能分屬不同氏族﹐分別座落在聚落的東北﹑東部和東南部。
與半坡不同的是﹐有少數為多人二次葬﹐許多兒童不用瓮棺而是挖坑埋葬在公共墓地裡﹐還有成人瓮棺葬2座。
上述半坡類型的葬俗﹐具有較大的一致性。
多種葬式的存在﹐可能是對不同死因或不同身份成員的處理﹐或者還為其他各種信念所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幾個墓地都發現了“割體葬儀”﹐被埋葬者的骨骼往往缺少手指﹑足趾﹐而在隨葬的陶器中或在墓坑填土裡卻發現零星的指骨﹐在有的墓內除墓主外還另埋放他人的下肢骨。
這類墓僅在半坡墓地就見有12例。
關於其用意﹐從民族學的材料看﹐有的屬於埋葬死者時對死者關切的一種獻祭行為﹐也有的是為限制死者的行動所採取的措施。
史家類型的墓葬主要包括史家﹑元君廟﹑橫陣和姜寨二期的墓地。
這一時期葬俗為之一變﹐除小孩瓮棺葬﹑一次葬和單人二次葬外﹐集體二次葬成為主要的葬制。
史家墓地共43座墓﹐其中多人二次合葬墓40座。
坑位整齊﹐前後左右成排並列。
僅一坑為男性合葬﹐其餘各坑男女老少均有。
少者4具﹐多者51具﹐一般20~30具骨架﹐均分層堆放排列。
同一墓內﹐隨葬品為死者所共有﹐多為缽﹑罐﹑葫蘆瓶等生活用具﹐少數墓隨葬生產工具。
元君廟墓地共57座墓﹐分甲乙兩個墓區﹐可能分屬兩個氏族。
有45座規則地分為6排。
其中集體二次葬墓28座﹐也有個別的多人一次合葬。
在這裡發現對老人和幼女厚葬的現象。
一個老年男性﹐單人仰身直肢葬﹐墓穴周圍用礫石砌築﹐形若石槨﹐隨葬7件陶器﹔另一座墓中的幼女﹐身上佩帶有骨珠1147顆。
姜寨二期墓地坐落在聚落的中心﹐共200多座。
成人墓180多座﹐多數屬多人二次合葬。
每坑收埋骨殖數不等﹐最多的七八十具。
有的放置整齊﹐有的較凌亂。
頭向一般朝西。
隨葬品除集體共有的外﹐有技術專長者單備生前用物。
如84號墓的第7號骨架旁放有石硯﹑磨棒﹑水杯及赭石塊﹐死者應是彩陶繪製者。
瓮棺葬有40多座﹐個別的埋葬成人﹐有一座是母子合葬於瓮棺之中。
橫陣墓地共發現24座墓﹐其中較特殊的有3個大集體埋葬坑﹐分別套掘5﹑7﹑3個小坑﹐每個小坑內埋人骨3~12具﹐合計92具﹐均為二次葬為主的多人合葬墓﹐頭向西﹐男女老幼皆有。
與半坡墓地相比﹐隨葬品組合基本相同而頭向不同。
從有關民族誌材料考察﹐二次埋葬制是在人死後﹐將屍體停放在另一個地方﹐等肉體腐爛後﹐再收骨正式埋葬。
有的稱它為“洗骨葬”。
採用這種葬俗的民族﹐都有一種普遍的信念﹐認為人的血肉是人世間之物﹐只有等肉體腐爛後將屍骨埋葬﹐死者才能進入鬼魂世界。
仰韶文化一度盛行二次葬﹐也許就是受這種信念的支配。
橫陣1號墓的多人合葬
廟底溝類型的墓葬該類型墓葬目前發現較少。
王灣的29座墓﹐多係單人仰身直肢葬﹐頭向西北﹐多無隨葬品﹐頭骨有塗朱現象。
小孩仍用瓮棺﹐在王灣﹑大河村和後莊王共發現100多座﹐一般以大型的小口尖底瓶為葬具。
秦王寨類型的墓葬與廟底溝類型的葬俗一樣﹐該類型成人盛行單人仰身直肢葬。
小孩的瓮棺形式多樣﹐有尖底器﹑罐﹑鼎﹑豆﹑盆等陶器﹐相互扣合使用。
在魯山邱公城﹑伊川土門還發現成人瓮棺葬﹐以特製的大缸為葬具。
在仰韶文化的一些遺址中﹐往往還發現在窖穴中埋葬死者的情況﹐有的放置隨葬品﹐有的僅有頭骨而無肢體﹐有的與豬﹑狗骨架同埋一起。
可能是因死因或身份不同而採取的不同做法。
上述種種葬俗﹐反映出仰韶文化居民靈魂不滅﹑來世生活的觀念相當強烈。
合葬制的盛行﹐表明氏族血緣紐帶關係的緊密。
頭向的一致﹐說明當時存在著死後回歸故土或在另一世界生活的信念。
居民種屬見中國新石器時代居民的體質特徵。
藝術和符號仰韶文化的藝術品主要有繪畫和雕塑。
前者集中表現在彩陶藝術上。
仰韶文化的彩陶紋飾構圖精巧合理﹐紋彩絢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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