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果超市员工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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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手册确认书68
3.意见反馈单69
1.苏果概况
1.1企业简介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简称为苏果或苏果超市)成立于1996年7月18日,始终以“中国苏果,百姓生活”为经营理念;
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经营宗旨;
以“苏果无假货、件件请放心”为质量承诺,坚持走具有自身特点的符合当地实际、贴近百姓生活的连锁发展之路,取得了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
今天的苏果已发展成为集批发、配送、加工、零售于一体的大型连锁企业。
拥有购物广场、平价店、社区店、标准超市、便利店、“好的”便利店6大主力业态。
直营店、加盟店近2000家,经营地区横跨苏、鲁、豫、皖、冀、鄂6省。
今天的苏果已跻身中国企业500强之列,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全国重点扶持的20个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之一,已成为江苏省最大的连锁超市集团,连续多年位居中国连锁业前十名。
1.2组织结构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1.3发展历程
1996年,7月18日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98年,第一家省外加盟店合肥市加盟店正式开业,迈出了省外扩张的步伐。
1999年,门店总数突破100家,跻身全国连锁前十强。
2002年,第一家外埠直营店泰州姜堰商城社区店开业,迈出了外埠直营扩张的第一步。
2003年,门店总数突破1000家;
CEO马嘉樑先生当选“中国零售业十大风云人物”。
2004年,成功推出苏果“好的”便利店、苏果平价店两种新型业态;
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2005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苏果超市清凉门店,并称赞苏果超市办得好;
CEO马嘉樑先生荣膺“推动中国商业进程商界精英20人”荣誉称号。
2007年,荣获“2006—2007年度中国连锁业十大优秀特许加盟品牌”殊荣。
2008年,荣获2008年度“中国零售业最佳雇主”、“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功勋企业”殊荣。
CEO马嘉樑先生荣获“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功勋企业家”的殊荣。
苏果超市目前已经成长为苏皖地区最大的超市零售企业,实践着苏果人“区域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
1.4品牌形象
1.4.1苏果形象识别
◆苏果:
“苏”取自江苏的“苏”,“果”取自母体江苏省果品食杂总公司的“果”。
◆绿色大苹果:
大苹果与苏果的企业名称相吻合,绿色则代表新鲜、健康和活力。
◆SGCS:
由企业名称“苏果超市”每个汉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组成。
1.4.2苏果新标识
◆由suguo简化而来的SG,与苏果企业品牌一脉相承。
S采用奔跑的人形为原形,体现苏果领跑行业、不断创新的理念。
S上的一点,蓬勃向上,如日初升,既与S形成人形,又体现苏果购物中心的核心价值“每天给你多一点”。
略微倾斜的G,与S共同体现速度感、时代感。
◆蓝与绿的色彩搭配,具有生机活力,给人以温暖亲切的视觉印象,符合购物中心业态的色调。
◆图形释义
1.4.3形象用语及门店标识
◆华润苏果购物广场:
每天给您多一点
◆苏果社区店:
新鲜生活面对面、新鲜收获每一天
◆苏果平价店:
苏果平价店,便宜看得见
◆苏果标准超市:
温情的苏果,亲密的邻居
◆苏果便利店:
真诚苏果,方便你我/可信的苏果,便利的生活
◆苏果“好的”便利:
好的生活,从“好的”开始
2.苏果精神与理念
2.1苏果企业精神
团结,苦干,开拓,奉献
2.2苏果服务理念
为民,便民,利民
2.3苏果经营理念
中国苏果,百姓生活
2.4苏果管理理念
居安思危,不断创新,走自己的路,创苏果特色
2.5苏果质量承诺
苏果无假货,件件请放心
2.6苏果价格方针
追求顾客满意,为顾客省钱
1.录用
1.1录用原则
1.1.1人员录用以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原则。
1.1.2人员增补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
岗位所缺人员优先从现有员工中选聘,内部无合适人员,方从外部选聘。
1.1.3公司聘用员工实行“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相关流程实施。
1.2录用条件
1.2.1所有新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公司录用的参考依据。
1.2.2公司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每位员工必须经过试用期考核评估后,方能转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2.3以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不符合录用条件:
◆曾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有违法乱纪行为者;
◆通缉在案者;
◆无法取得合格健康证明者;
◆未满16周岁者;
◆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试用期内缺勤超过15天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1.3录用资料
1.3.1应聘人员经核准录用,需提供以下资料供审核及存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地址页与本人所在页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健康合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试用期内以上所规定资料无法齐备的,属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3.2员工个人信息如学历、户籍、家庭住址、婚姻状况、联系电话等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变动后7天内将变更信息通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如员工未按要求通知公司,公司按员工最近一次提供的信息传送的各类文件均为有效送达,员工将自行承担未通知公司造成的后果。
1.3.3公司提倡正直诚信,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
个人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本人承担,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1.3.4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健康合格证是从事商业零售服务人员的必备证件,不能取得健康合格证属不胜任工作,从业即终止。
1.4录用禁忌
1.4.1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凡在公司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报,否则将属欺骗、隐瞒行为,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在同一工作单位被雇佣,公司有权对同一工作单位的亲属安排调离。
1.4.2公司实行独家聘用制度。
所有受聘于苏果超市的员工不得在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处兼职,不得从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处获得任何劳动报酬。
如有违反,属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个人须赔偿因此而给公司带来的任何损失。
2.培训
2.1培训目的
2.1.1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作业的要求。
2.1.2不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挖掘员工管理能力和经营潜力,并作为员工薪资调整、职务变动的依据之一。
2.2培训形式
2.2.1岗前培训:
为了帮助新员工迅速成长为一名称职的员工,所有新员工将接受相应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要求员工通过岗前培训迅速了解公司历史及现状,理解公司的企业价值观及文化。
2.2.2上岗培训:
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
内容主要包括:
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本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等。
上岗培训由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相结合。
2.2.3在职培训:
公司为员工提供在职、晋级培训的机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公司从岗位技能、职业素养、管理策略等方面进行的培训,帮助员工全面提高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和实践积累经验。
在职培训可采取岗位授课、现场指导、讨论、轮岗、参观等多种方式。
2.3培训协议
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公司不作要求的除外。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4培训纪律
2.4.1员工必须参加公司为其安排的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报部门领导及培训组织者批准,擅自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公司有权按缺勤处理。
2.4.2培训考核的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薪资调整、职务变动和奖惩的依据。
公司鼓励员工不懈地学习,并竭力为员工创造一个开放的在职学习环境。
员工有义务认真积极地参加各类必需的知识技能培训,并将培训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去。
3.工时
3.1工作时间
3.1.1公司根据内部各种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三种工时制。
3.1.2公司实行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实施不定时工时制度和综合工时制度的岗位按照相关法律和政府规定办理。
3.1.3标准工时制:
周一至周六:
上午8:
30~12:
00,下午13:
30~17:
30,周日:
00,下午14:
00~16:
30,每三周可安排5个休息日,具体情况由各业务单位安排。
3.1.4特殊工时制:
根据营业情况及劳动部门批准的实施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实际情况,采取一班、两班或多班等不同的形式,实际工时超过或不足标准工时部分作调休或欠工时处理,实际总工时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每周至少安排一个休息日。
3.1.5公司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要求、交通状况或其他原因提前通知员工调整工作日和工作时间,但不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总工时。
3.2加班
3.2.1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合理的工作任务。
如因经营及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应尽全力予以配合。
3.2.2员工是否需要加班及加班时数由各工作单位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如果需要员工加班,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征得员工同意,并须由其直接上级报各工作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属加班。
3.2.3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加班的,公司将予以安排调休或依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调休一般在当月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调休的,将支付加班工资。
3.2.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仍需遵守公司的出勤制度,但不再执行加班制度。
3.3考勤
3.3.1员工须遵守工作时间及公司有关考勤制度。
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3.2总部通过指纹登记考勤;
配送中心通过刷卡登记考勤;
门店通过eHR系统登记考勤;
员工应每天按照公司规定登记出勤时间,如未按规定考勤,将属旷工,并扣除相应工资。
各单位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书面考勤,并负责书面考勤记录的存档。
3.3.3员工不得代他人考勤,否则属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
3.3.4因公需要外出的工作人员,应事先征得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工作去向须在本单位内公示,月末由单位负责人确认考勤。
3.3.5因公出差人员根据公司流程,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未经审批的出差视同事假处理。
3.3.6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属旷工行为: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
◆由他人代登记出勤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迟到或早退达1小时(含)以上3小时以下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小时(含)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调整,逾期不到岗的;
◆因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行为致伤缺勤的;
◆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伪造、涂改休假证明等所需材料未出勤的;
◆超过规定休假期未归的。
4.考核
4.1考核目的
4.1.1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4.1.2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薪资调整、职位变动、绩效工资发放等参考依据。
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制订培训计划及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
4.2考核类型
4.2.1考核类型分为日常考核与专项考核。
4.2.2日常考核是指对员工的日常行为表现和工作任务实现情况进行的考核。
公司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为考核依据。
4.2.3专项考核是在特定情况下对员工进行的考核。
如调资考核、调动考核、试用期转正考核、见习转正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由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4.3考核原则
◆注重工作业绩,以提高绩效为导向的原则;
◆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民主公开的原则;
◆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4.4考核处理
4.4.1员工的日常考核记录将作为通过试用期、调薪、升职及奖惩的依据,并与员工每月及年终的绩效工资挂钩体现。
4.4.2员工的专项考核将根据具体专项考核的目的进行,针对性作为转正、调薪、调动、签订劳动合同等依据。
5.薪酬
5.1基本政策
5.1.1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
员工在公司获得的所有的薪酬福利状况,知情人员及员工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员工也不能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攀比。
一旦发现,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可通过eHR系统自助查询或向同级人事部门查询本人的薪资相关信息。
5.1.2公司实行差异性的地区薪资标准。
公司将综合考虑市场状况以及政府相关规定,根据当地的物价消费水平不同,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
5.1.3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政策。
员工工资收入根据所从事岗位确定,岗位发生变动,薪资随之变动。
公司有权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的结果,自主决定对员工进行薪资调整。
5.1.4公司薪资计算按月为周期。
采用当月考勤、次月发放的方式,发放时间为每月20日前,薪资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5.1.5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员工收入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工会会费及其它应从工资中扣除的项目。
5.2薪资构成
员工的薪资由基础薪资、附加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5.2.1基础薪资包括基本工资、房金工资。
5.2.2附加工资包括岗位工种附加工资、外派特别津贴、交通补贴、夜班补贴、加班补贴等。
5.2.3绩效工资是公司根据每个员工所在岗位的考核周期,按考核结果发放的效益工资。
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若在考核期结束前个人意愿离职的,不享受该考核期绩效工资;
若在考核期结束后个人意愿离职,且正常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的,根据考核结果正常予以结算绩效工资。
具体按公司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计发。
6.福利
6.1社会保险
公司为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其险种根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有所区别,具体标准根据当地有关政策确定。
员工离职后,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项目的停缴手续。
6.2医疗福利
6.2.1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2.2员工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6.3爱心基金
公司关心员工的工作与生活,由公司CEO倡议并发起成立了“苏果爱心基金”,用于对特殊困难员工的帮助。
6.4员工活动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鼓励和组织员工在工作之余参加形式各样、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并不定期举行文体活动,给大家创造了一个锻炼身体、尝试团队协作的机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
6.5节日福利
按照我国的民族传统习俗,公司在春节、端午、中秋三大节日发放节日福利费,以寄同乐之情,发放标准根据员工司龄及公司业绩调整。
7.假期
7.1假期类别
公司的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护理假、年休假、工伤假及调休假。
7.2请假规则
7.2.1所有请假均应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有效。
如果情况紧急,或者由于不受其控制的原因而不能事先请假的,例如交通事故或者自然灾害,以及突发疾病等,员工应当在事后第一时间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相应证明。
7.2.2各类休假,经审批后须将《请假申请审批单》交同级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考勤管理及工资计发的依据。
7.2.3假期中,若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者,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待批准后方可续假。
7.3病假
7.3.1员工因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经指定医院(急诊除外)诊断必须治疗或休息而请的假。
7.3.2病假时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医疗期的时限确定。
7.3.3请病假须有指定医院休假证明、病历、费用发票等明细材料原件。
7.3.4公司对病假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给予比例薪。
7.4事假
7.4.1员工因个人事务而请的假。
7.4.2事假一次连续休假不得超过10天,一年内累计休假不得超过20天。
7.4.3事假属无薪假。
7.5婚假
7.5.1进入本企业后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因办理婚事而请的假。
7.5.2员工婚假时限为3天;
符合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另增12天。
再婚者享受婚假3天。
婚假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逾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如婚假未休前发生产假或护理假的,婚假自动取消。
7.5.3请婚假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5.4婚假属带薪假。
7.6丧假
7.6.1员工因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而请的假。
7.6.2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予丧假3天;
配偶父母死亡的给予丧假1天。
7.6.3请丧假须有亲属死亡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或火化证明)等证明材料。
7.6.4丧假属带薪假。
7.7产假
7.7.1员工因生育、流产而请的假。
7.7.2生育假时限为90天;
符合晚育(24周岁)规定的,另增30天;
难产另增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另增15天。
流产假时限根据医院诊断及国家有关政策给予。
7.7.3请产假须有指定医院病休假证明、病历、费用发票等明细材料原件。
7.7.4产假属带薪假。
7.8哺乳假
7.8.1女员工需要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而请的假。
7.8.2哺乳假的时限为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算作出勤时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另增加1小时。
7.8.3哺乳假属带薪假。
7.9护理假
7.9.1男员工因妻子生育需护理而请的假。
7.9.2夫妻双方符合晚婚晚育及计划生育条件,进公司满1年的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
7.9.3请护理假须有《结婚证》、《**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
7.9.4护理假属带薪假。
7.10工伤假
7.10.1员工因经确认的工伤事故暂停工作,需要休息治疗而请的假。
7.10.2工伤假时限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7.10.3请工伤假须有工伤指定医院休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10.4工伤假属带薪假。
7.11年休假
7.11.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在入职本企业满足年限后的次月起享受。
7.11.2年休假具体天数如下:
◆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7.11.3一个自然年度内,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次年不享受年休假。
◆事假累计20天以上;
◆病假累计60天以上;
◆有旷工行为的。
7.11.4休假规则
◆年休假以自然年度为安排年度,在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一次性安排,如安排一次连续休假确有困难的,最多可分两段安排。
不跨年累计,不跨年延后休假。
◆原则上不得在经营旺季和所属单位特别时期(如新店开业筹备及开业期间等)休假。
7.11.5休假人日常产生病、事假,如本人申请以年休假形式休息,各单位在同意其病、事假的前提下,可酌情在其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中予以抵冲。
7.11.6年休假具体休假流程参照公司年休假相关制度。
7.12调休假
7.12.1为抵减已产生或将产生的加班工时而安排的休息,一般个人申请调休的前提条件是已产生加班工时。
7.12.2原则上一次连续调休时间不得超过5天。
8.调动
8.1调动规则
调动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依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调整。
可能将员工调往苏果超市下属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的关联公司工作。
8.1.1员工有申请调动的权利。
公司将根据岗位空缺和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或解释,员工因住所的重大变化而申请调整工作地点,有岗位空缺时公司将尽力满足需求。
8.1.2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可调动员工,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临时调动等。
这可能会改变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性质、工作部门、工作地点以及与住所之间的距离。
8.1.3员工有权对调动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并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拒不报到者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8.1.4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造成的门店撤店、部门撤并等情况,人员调动调整由公司统一安排。
8.1.5公司岗位安排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确定的,公司将根据员工的技能与特长安排员工的合适岗位,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岗位、工种,否则属严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8.1.6员工因调动而产生薪资、福利等待遇变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8.2调动条件
公司将根据岗位空缺和实际情况做出调动安排,员工的调动取决于(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部门工作量的增减;
◆为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的职位轮换;
◆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工作临时急需;
◆新店开张、门店撤店;
◆工作中发生重大错误;
◆违反公司录用回避制度;
◆由于组织结构调整,相应职位被取消,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其它原因。
9.离职
9.1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2劳动合同的解除
9.2.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9.2.2员工本人意愿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离职报告,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
员工未提出书面申请擅自离职,公司有权自其离开公司之日起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该员工对因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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