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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
5、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五、城市发展目标
(一)城市发展的总目标:
1.继续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中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
2.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性城市。
3.依托华南,立足珠江三角洲,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二)城市发展分目标:
在城市发展总目标的指引下,确立区域协作、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生态保护四个方面的分目标,分别是:
1、区域协作——提升城市的区域和国际地位
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与能源利用、区域经济要素市场培育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合作,联手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经济转型——保持经济持续高效增长
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资源产出效益。
3、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保持城市人口适度稳定,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改进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弘扬先进文化。
4、生态保护——高效合理利用资源,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
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环境保护,保证优良的生态环境。
六、城市规模
(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底全市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50平方公里。
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
2020年全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1平方米以内。
(二)城市增改用地规模:
为转变城市土地利用模式,规划确定城市增改用地规模,作为对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调控的依据。
1、城市增改用地是新增建设用地和改造建设用地的统称。
2、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在现状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实施开发建设行为而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含已批未建用地的消化)。
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主要满足保证城市转型所必须的重要产业、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需求。
规划期内在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利安全等的前提条件下,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程序,可适量填海。
3、改造建设用地是指现状建成区内实施更新改造的用地,包括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用地。
规划期改造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90平方公里,其中全面改造建设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
改造建设用地应以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为目标,优先保障产业升级以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建设需求。
(三)城市常住人口规模:
底,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为861.55万人。
以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综合考虑其它方面因素,规划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
七、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分区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一)西部发展轴
1、西部发展轴由南山蛇口半岛经过深港西部通道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前海中心、航空城、沙井、松岗,联系东莞西部并通往广州,既是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发展“脊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度推进深港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的战略性地区。
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功能。
2、将前海中心培育和发展成为新的市级中心,承担城市和区域的高端服务功能。
重点开发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和航空城地区,推进沿江高速公路、机场扩建、深港机场连接线、穗深港城际线和珠江口跨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沙井、松岗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旧区改造。
(二)中部发展轴
1、中部发展轴由福田中心区经过广深港客运专线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联系东莞松山湖高新园区和莞城中心,构成莞—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
主要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福田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龙华新城和光明新城,推进深圳北站、广深港客运专线、深莞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福田保税区、光明高新区、观澜和龙华高新区发展水平。
(三)东部发展轴
1、东部发展轴由罗湖中心区向南经罗湖口岸联系香港,向北经布吉、横岗,连接龙岗中心和坪山新城中心,通往惠州及粤东地区,是惠—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罗湖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大运新城、坪山新城,推进东部通道、莲塘口岸、厦深铁路、深惠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龙岗中心服务功能和坪山新城发展水平。
(四)北部发展带
依托厦深铁路和机荷高速公路,串联坪山新城、大运新城、龙华新城、航空城等重要节点构筑的产业发展带。
向西经过机荷高速公路跨珠江通道和厦深铁路西延线,加强与珠江西岸城市的联系,向东连接惠州和粤东地区,构成区域性的产业发展带。
(五)南部发展带
以原特区带状组团结构为基础,打造与香港全面对接的都市功能带,经蛇口半岛跨珠江向西建立与珠江西岸滨海地区联系,经过盐坝高速公路经大鹏半岛向东连接大亚湾以及稔平半岛等东部滨海地区。
全面提升都市服务功能,协调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八、城市中心体系
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2个城市主中心、5个城市副中心,8个组团中心。
(一)城市主中心:
规划确定2个城市主中心,即福田-罗湖中心和前海中心。
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对全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前海中心的建设,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逐步形成发展有序、功能互补、区域辐射功能强大的双中心结构。
(二)城市副中心:
规划确定5个城市副中心,即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和盐田中心,承担所在城市分区的综合服务职能,发展部分市级和区域性的专项服务职能,带动地区整体发展。
1、龙岗中心包括大运新城和龙岗中心城,在发挥对东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市级文化体育和会展服务功能,并作为深圳辐射带动粤东地区发展的重要节点。
2、龙华中心包括龙华新城和龙华中心区,在发挥对中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全市和区域性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并承接福田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延伸。
3、光明新城中心是深圳西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4、坪山新城中心是深圳东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先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5、盐田中心是深圳东部滨海地区旅游综合服务基地、深圳东部港口与物流配套服务中心。
(三)城市组团中心
规划确定8个城市组团中心,即航空城、沙井、松岗、观澜、平湖、布吉、横岗、葵涌,分别作为各城市功能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组团级的服务功能。
九、城市总体布局
(一)工业布局
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1、一核心:
研发总部中心
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组成的中心城区和宝安中心区,产业以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设计、高端生产及企业总部为主,以无污染的服装、钟表、黄金珠宝、工艺礼品等都市型工业为辅,形成区域的研发总部中心。
2、九片区:
产业功能片区
(1)福永—沙井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计算机及其配件、通信设备、电子元件、电气机械、文化办公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及化学原料等产业。
(2)光明—石岩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化合物半导体、平板显示、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电子器件、电子照明、计算机与通信等产业。
(3)龙华—坂田高新技术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计算机与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技术、多媒体系统结构、ATM技术、光交换机、移动通信与卫星通信、软件开发及平板显示等产业。
(4)宝龙—碧岭—大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制造片区:
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计算机与通信、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与配件、大型先进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5)公明—松岗优势传统产业片区:
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化工、内衣、钟表、模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配套产业。
(6)观澜—大浪优势传统产业片区:
发展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电子及配件等产业,发展家私、服装、塑胶、五金、专用仪表制造等相关配套产业及优势传统产业。
(7)布吉—南湾—横岗—平湖优势传统产业片区:
发展家电、眼镜制造等优势传统产业及高新技术配套产业。
(8)龙城—坪地新兴产业制造片区: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新型显示器及相关配套产品、半导体照明、生物工程等产业基地。
(9)葵涌—大鹏新兴产业研发片区:
发展高科技研发、生态环保和智力密集型新兴科技产业。
3、五十二园区:
先进制造业园区
将工业园区整合为三类52个,包括9个重点发展园区、20个重点培育园区和23个功能提升园区。
其中9个重点发展园区为市高新区、光明南高新区、福永高新区、石岩高新区、宝龙-碧岭高新区、大工业区、龙华—坂雪岗高新区、观澜高新区和坝光生态产业园区。
(二)物流业布局
依托港口、机场、铁路、轨道、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全市合理布局安排5类9个物流园区:
1、港口综合物流:
包括盐田港、前海湾、大铲湾3个物流园区。
提供集装箱中转、拆拼、仓储、保税、简单增值加工、海关查验等物流服务功能。
2、航空综合物流:
机场物流园区(含空港保税物流园区)。
以处理国内、国外航空货物为主,集货站、快件货场、海关查验场物流功能区为一体,进一步引导大型物流企业在园区集聚。
发挥保税区、区港联动区的保税物流中心作用,推进空港保税物流园区建设。
3、铁路综合物流:
平湖物流园区。
联接东、西部港区,发展公铁联运、海铁联运,面向珠江三角洲及内地形成中远距离货物集疏运、内地与香港中转物流基地。
4、陆路口岸物流:
龙华物流园区。
以提供集装箱中转,空、重、冷藏箱堆放,海关进口保税,出口监管等主要服务功能的综合物流园区。
5、城市配送物流:
包括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和宝安、龙岗配送中心共3个物流园区。
以服务城市生产、生活消费物流为主,是城市消费配送集中的物流节点。
(三)金融业布局
以福田中心区为金融产业发展的主中心,以罗湖、南山为副中心,培育平湖后台金融服务基地,形成全市金融产业“一主两副一基地”的总体布局结构。
(四)文化产业布局
各区结合自身特色,在规划期内重点发展一批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片区。
1、福田区:
强化其作为全市文化、信息和商务中心地位,重点发展创意设计、高端工艺美术和新兴媒体产业。
规划期重点发展福田中心区、八卦岭、新洲南和泰然等片区,重点推进田面创意设计产业园项目。
2、罗湖区:
建设成为全市文化娱乐旺区和创意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高端工艺美术和演艺娱乐等产业。
规划期重点发展翠竹水贝、东湖、黄贝和南湖等片区,重点推进水贝黄金珠宝首饰产业基地二期、怡景动漫产业基地等项目。
3、南山区:
建设成为面向国际、联系港澳和辐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高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文化创意服务中心,重点发展数字视听、动漫游戏、文化旅游和演艺娱乐等产业。
规划期重点发展华侨城、市高新技术园、蛇口和南油等片区,重点推进科技园动漫及网游产业基地、高职院动漫一条街、招商创意产业园二期、华侨城LOFT创意文化园二期等项目。
4、盐田区:
建设成为优美的滨海旅游区和高品位的人文生态城区,重点发展体育休闲旅游业。
规划期重点发展沙头角、东部华侨城和大小梅沙等片区,重点推进沙头角服装设计基地及大小梅沙滨海旅游区项目。
5、宝安区:
建设成为全市休闲旅游和生态观光旅游基地以及现代印刷业中心,重点发展现代印刷业、创意设计业和文化旅游业。
规划期内重点发展龙华新城和观澜相关片区,重点推进西乡F518创意园、龙华印务中心及观澜版画基地等项目。
6、龙岗区:
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东岸最具现代化气息、生态环境优美的文体休闲旅游中心,重点发展现代印刷业、体育休闲文化旅游业和高端工艺美术业。
规划期内重点发展布吉、大运新城和大鹏半岛相关片区,重点实施大芬油画村二期及葵涌影视创意产业区项目。
(五)居住用地布局
构建“大均衡、小集中”的居住-就业空间,引导“大融合、小分散”的和谐社会空间。
对分布在中心城区、原特区线周边地区、轨道沿线地区、新城及组团中心、东部滨海地区、其它地区等六种不同类型地区的居住用地,分别采取差异化的规划对策。
1、罗湖、福田和南山区等中心城区以存量改造更新为主、增量开发建设为辅,适度提高居住开发密度;
增加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供给;
对旧居住区和城中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在南山区的前海、后海和西丽等片区适当增加新增居住用地供应。
2、大力改进宝安中心区、龙华和布吉地区的居住配套环境,强化其作为重要通勤目的地的功能,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地区。
3、在城市轨道沿线地区,加大住宅开发力度,鼓励高密度居住发展模式,引导居住与就业等其它适宜功能的混合布局。
增加轨道沿线的西乡、福永、横岗等地区的居住用地,优先发展普通商品住房。
4、龙岗中心城、光明新城、坪山新城和沙井等地区,是重要的产业和人口集聚地。
经过提供充分的多层次住房满足本地区产业配套和周边地区住房需求,以现代化居住开发与产业发展的互动凝聚人气,提升组团综合功能,发挥对中心城区的疏解作用。
5、盐田区和葵涌、大鹏、南澳等东部滨海地区,应控制居住用地规模,限制高密度开发,建设具有滨海特色的高品质居住社区。
6、其它地区的居住用地主要承担本地区就业人口的配套居住功能,应紧凑布局,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六)社会事业与公共设施布局
引导大中型公共设施向各级城市中心集聚,按照相关标准完善社区基础型公共设施。
1、福田-罗湖中心重点发展服务全市的大型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及医疗卫生设施;
前海中心重点发展高标准的商务办公、文化娱乐、体育及旅游休闲设施。
2、城市副中心重点发展服务分区的大中型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福利及商业设施,形成综合性地区型公共中心。
各城市副中心结合自身优势,发展服务全市或区域的专项公共服务职能。
龙岗中心发展市级的体育休闲和会展设施;
龙华中心发展市级的大型商业网点及商务办公设施;
光明新城中心发展科技研发及高等教育设施;
坪山新城发展文化娱乐及辐射周边城市的商业设施;
盐田中心发展市级大型旅游休闲配套设施。
3、城市组团中心重点发展服务本组团、门类齐全的中小型公共设施,形成服务于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
十、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一)生态建设目标
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城市生态功能改进,新建一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加快生态风景林工程建设,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岸线自然景观保护,做好城市水土保持方面的生态建设工作。
到规划期末,全市占市域土地面积40%的生态重点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50%,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达到市域面积的12%,退化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修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增强,全面实现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
(二)城市重点生态地区保护
1、自然保护区
加强对深圳内伶仃—福田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严格执行《深圳内伶仃—福田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禁止一切与保护区无关的建设行为,加强外围缓冲区绿化,限制周边高层建筑的建设,严格控制区域内污染物的排放。
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选择一批生态系统较为完整、保护价值较高的地区,筹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
2、风景名胜区
申报梧桐山风景名胜区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重点建设赤水洞景区、五亩地森林浴和大梧桐山顶主景、登山道、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禁止一切与风景区无关的建设行为。
加强对深圳水库汇水线范围内农田、果园的清理和生态林的培育,严格控制景区内污染物的排放。
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选择一批自然人文景观丰富、利用价值较高的地区,筹建风景名胜区。
3、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地质公园、海岸公园
(1)规划建设罗田、光明、茜坑、羊台山、银湖、铁岗、凤凰岗、凤凰山、塘朗山—梅林、布心、梧桐山、马峦山、黄竹坑、坪地、坝光、大小南山、铁仔山、三洲田、松子坑、荷坳、锣鼓山、鸡公山樟坑径、田头山、排牙山和清林径等25个森林公园、郊野公园。
(2)积极保护并合理利用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和鹏茜、凤凰山国家矿山公园。
(3)规划建设东山、东涌、西涌、南澳、雀山、沙鱼涌、背仔角和深圳湾海岸公园。
4、河湖水系与湿地保护
划定城市蓝线,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保护水系及周边环境。
扭转城市水环境质量长期恶化的局面,强化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水污染综合整治,系统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促进河流生态功能的恢复。
继续强化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大力提升饮用水源水质。
严格保护现存红树林湿地,维护和营造适宜生态环境,并启动红树林适宜区域的营林建设。
5、滨海生态资源保护
严格控制围海造地,慎重开发海洋滩涂,建立填海听证会制度,严格论证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缓解不利环境影响。
填海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有关规定,并与周边城市保持协调。
规划期内,除西部滨海岸线可按已拟定计划开展适当的填海工程外,其它滨海岸线地区原则上不得进行大规模填海造地活动。
在河口地区严格控制影响河海交换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逐步恢复茅洲河(含海上田园地区)、东涌河、西涌河、葵涌河、王母河等河口地区生态资源。
重点保护东部滨海生态资源,加强岸线资源利用与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
在生态敏感度较高的东西涌、新大、坝光等地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做好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
6、生物多样性保护
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地区。
建立不同级别的珍稀植物群落自然保护小区,抢救性地保护重要的生境和珍稀植物物种资源。
在海岸带划定禁止开发建设小区范围,保护特有的沙岸生态系统类型和珍稀植物。
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
基本生态控制线内25度以上陡坡地原则上应还原为地带性森林,提高生态用地中地带性森林面积的比例。
同时,采用地带性天然林优势种和建群种改造人工纯林。
强化乡土树种保护。
加强乡土物种的繁育技术研究,增加苗圃基地的乡土树种繁育和供给能力;
制定深圳造林绿化树种指引目录,逐步采用乡土物种开展无林地造林、林分和林相改造。
(三)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适应建设生态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目标,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市域绿地系统。
(四)区域绿地
区域绿地指城市中大型集中连片的绿色开敞空间,是区域和城市大型氧源绿地和生态支柱;
作为城市生态系统中大型的生物栖息地,是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的基地,承担着维护区域和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功能。
1、结合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在全市规划建设8处区域绿地,分别是:
(1)公明—光明—观澜区域绿地;
(2)凤凰山—羊台山—长岭皮区域绿地;
(3)塘朗山—梅林—银湖区域绿地;
(4)坂田—平湖区域绿地;
(5)清林径区域绿地;
(6)松子坑区域绿地;
(7)梧桐山—马峦山—排牙山区域绿地;
(8)七娘山区域绿地。
区域绿地内,严格禁止违反相关规定的开发建设行为,加强生态公益林和生态风景林建设,推进退果还林,恢复地带性植被,提升整体生态质量,强化生态服务功能;
同时,择址建设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海岸公园等,增设康乐游憩设施,在保证生态系统稳定和良性循环的基础上,为市民提供最大限度的绿色游憩空间。
(五)生态廊道体系
1、大型城市绿廊
大型城市绿廊连接各大区域绿地和各类生态系统,作为市域组团隔离带和大型生物通道,承担控制建设用地蔓延、优化城市空间形态的功能,并为野生动物迁徙、筑巢、觅食、繁殖提供空间。
同时,作为大型通风走廊,发挥改进城市空气污染状况、缓解热岛效应的重要作用。
在全市规划建设16条大型城市绿廊,分别是:
(1)公明—松岗大型城市绿廊;
(2)福永大型城市绿廊;
(3)西乡大型城市绿廊;
(4)新安—南山大型城市绿廊;
(5)沙河大型城市绿廊;
(6)竹子林大型城市绿廊;
(7)笔架山大型城市绿廊;
(8)石岩—大浪大型城市绿廊;
(9)平湖—观澜大型城市绿廊;
(10)布吉—坂田大型城市绿廊;
(11)平湖—横岗—龙城大型城市绿廊;
(12)横岗—龙岗大型城市绿廊;
(13)坪山—龙岗大型城市绿廊;
(14)坪地—坑梓大型城市绿廊;
(15)坪山—坑梓大型城市绿廊;
(16)大鹏—南澳大型城市绿廊。
2、道路廊道:
在有条件地段,沿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以及城市干线道路两侧各建设宽度不少于30米的绿化带,形成绿色通道,满足道路防护、生物迁徙和城市景观建设要求。
3、河流水系廊道:
结合“蓝线”的划定,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五条城市主要河流两侧各控制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建设城市的河流水系廊道。
河流经过城市建成区,应建设为沿河带状公园。
(六)城市绿地
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附属绿地、生产防护绿地、高尔夫球场绿地以及旅游绿地等。
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核心目标是合理布局各类公共绿地,为市民提供各类游憩康乐设施和场所。
1、公共绿地
(1)城市公园:
规划期内,新建城市公园140个,其中福田区8个,罗湖区4个,盐田区3个,南山区17个,宝安区58个,龙岗区50个。
经过大幅增加全市公共绿地的建设投入,实现城市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明显改进。
公园建设应保障城市生物多样性,并配置群众性体育设施,缓解城市文体设施紧张局面。
(2)街头绿地:
以服务半径500米为标准,结合城市公共空间和社区公园的建设,利用零星空地,增补街头绿地。
街头绿地宽度应大于8米,绿化面积不小于70%,建设中应考虑乔木、灌木、草坪相结合。
2、生产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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