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制度汇编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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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制度汇编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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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制度汇编修改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页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规则(07年9月)2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07年9月)3
教师阅览室教师阅览规则(09年1月)4
电子阅览室上机规则(07年9月)5图书加工细则(07年9月)6
入馆须知(07年9月)7
代书板使用规则(07年9月)8
借阅证办理制度(07年9月)9
读者证办理制度的补充规定(07年9月)10
读者违章处罚条例(07年9月)11
遗失图书赔偿的补充规定(07年9月)12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07年9月)13
采编室工作职责(07年9月)14
教材室管理员岗位职责(07年9月)15
外借工作岗位职责(07年9月)16
报刊阅览室管理员职责(07年9月)17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职责(09年1月)18
书库管理岗位职责(07年9月)19
附录: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材发放程序的通知(08年3月)20中图分类法简表25
图书借阅规则
(1)本书库图书供持有本人借书证或一卡通的读者自行入库选择借阅。
(2)入库读者在借书处主动领取代书板。
读者在架上查找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取书位置,选好图书后将代书板取下,否则将图书归还原位,不得乱放。
(3)选好图书后,请到借书处交回带书板、办妥借阅手续后,方可离库。
未办手续,严禁带书出库,违者按窃书处理。
(4)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折角、撕毁、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遗失证件,及时挂失,否则造成后果,本人自负。
(6)保持室内安静和整洁,请勿吸烟。
(7)爱护室内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1)凭本人读者证(或学员证、教工证)进入阅览室,读者不得将其他书刊带入本室。
(2)读者在管理人员处领取代书板后,可自行取阅刊物。
每次限取一册(报纸一种),并将其中的一块代书板插入取刊位置,另一块随身携带,阅毕将刊物放回原处,不得乱放。
(3)阅览室内陈列的各类刊物仅供读者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若需复印,请在管理人员处办理临时外借手续,并在当日当班按时归还。
(4)爱护刊物,不得污损、撕毁、圈画、批注报刊,严禁偷窃。
(5)入室读者应举止文明、着装整洁;保持室内安静,不得谈笑喧哗,不得在室内拨打手机。
(6)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勿在室内吃零食,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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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2:
00~5:
30
对教师开放,节假日休息。
2.本校在职教职工凭教工证或校园卡进入阅览室。
3.阅览室内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
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论处,并按书价的3~5
倍罚款。
4.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
5.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两册;阅览开架报刊,每
次限取两种,阅后自行归架,如不清楚原位置请将书放入
书车由工作人员归架,请勿随意乱放。
6.爱护公物,不在书刊上涂画,保持书刊的清洁,不
乱动馆内设施设备。
7.请保持室内安静,入室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
状态,不闲聊、谈笑以免影响他人阅览。
8.注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的环境,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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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上机规则
(1)读者凭本人上机卡在工作台刷卡,显示成功后,在任意一台机器上凭本人上机卡号和密码上机操作
(2)进入阅览室后,应保持环境安静,禁止吵闹、喧哗、吃零食等,以免影响他人阅览、操作。
。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将食物、饮料带入室内,不得乱丢废弃物品。
(4)读者应使用阅览室内计算机现有配置的硬、软件,严禁删改和安装系统或其它程序;不得私自拆换、挪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上机过程中如果出现机器故障,及时找值班人员解决,读者不可擅自处理。
(5)读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阅览室的电脑擅自闯入他人网站,修改程序或进行侮辱谩骂等违法行为,不得利用网络查阅或传播各种反动、迷信、黄色淫秽的信息,违者必究。
(6)用机结束后,应先在本机上下机,然后在工作台处刷卡显示下机成功后方可离开。
未下机就离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7)本室提供光盘的借阅。
办理借阅时,请带上本人上机卡或借书证,在工作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8)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
违者,将按《读者违章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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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加工细则
1.盖章:
在新书上盖三枚馆藏章,分别位于书口正中、书名页正中及图书末页正中或正下方(有字的情况)。
要求加盖的印章文字为正位且清晰。
2.张贴磁条:
400页以下图书将磁条张贴在50-51页书的中缝,超过400页的图书在书的其他任意页加贴一根磁条。
要求将磁条完全隐藏其中,不得露在书外。
3.张贴条型码:
本馆条形码由7位数组成,每本书均拥有唯一的号,不得与其他书重复。
条码张贴在书名页上有“XX出版社”字样的正上方处,不得遮盖文字。
4.打财产号:
本馆财产号由9位数组成,每本书均拥有唯一的财产号,不得与其他书重复。
需分别在每本书上的三个位置(无字)打上该书的财产号:
在书名页有“XX出版社”字样的正下方、书中50或51页的正下房,书末页的正下方。
财产号必须清晰。
5.张贴标签及胶带:
在书脊(离书底1寸的位置)张贴上图书的书标后,再将透明胶带张贴在书标上。
要求书标平整,不得歪斜。
6.归类上架:
加工完毕后按类归架,以便典藏。
入馆须知
1、本校读者需持本人读者证入馆,其余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进馆。
2、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开放式服务,请您入馆前将个人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静音。
3、请将书包等个人物品自行锁在一楼存物柜,当天闭馆前取走;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请您注意仪表、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严禁在馆内喧哗、吃零食,注意保持图书馆整洁、安静的环境。
5、请爱护图书馆馆藏文献和各类设施。
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一律不得携带出馆。
6、图书馆属重点消防单位,馆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用电安全。
7、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您在利用图书馆时请注意了解和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维护良好的借阅秩序。
9、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10、您在借阅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我们将竭力为您服务。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代书板使用规则
1读者进入书库时,将借书证交给出纳台工作人员,换取一个“代书板”后,进入书库。
2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时,将“代书板”插入取书位置。
若选取图书不拟借阅,则将所阅图书归入原位------“代书板”所在位置;若选取图书准备借阅,则将代书板取出。
读者在准许借阅册数内,可依此方法继续选取。
最后,将拟借图书与“代书板”一并在出纳台办理出借手续。
3读者在出纳台办理出借手续的同时,用“代书板”换回借书证。
4进入书库必须使用“代书板”,如有拒绝使用“代书板”或进入书库后不使用“代书板”者,经提醒后仍未改正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5凡丢失或损坏“代书板”者,赔10元,(带钥匙的赔30元)
借阅证办理制度
1、本校教职工持本人工作证、一张一寸照片在图书馆外借处办理。
2、本校学生持本人学生证、一张一寸照片(新生班级以班为单位)在图书馆外借处办理,办理时需提交花名册,含姓名、学号、年级、专业等要素项。
3、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发现,借阅证没收不再补发,并予公告。
对盗用、伪造借阅证者,给予处罚。
4、在校学生及教职工如借阅证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外借处挂失,自挂失之日起一周后持本人证件方可补办,并交纳工本费5元。
5、在校学生及教职工离校时,必须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还清所借书籍,注销借阅证。
关于读者证办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根据未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及国维公司所属员工图书借阅需要等实际情况,同时也为了保证学院图书的安全及有效回收,特制定读者证办理制度补充规定如下:
1、未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及国维公司所属员工和国维公司签约驻校的社会后勤服务人员(以下简称驻校其他人员),需要办理读者证在学院图书馆借阅图书的,请到学院财务处交纳读者证押金100元,凭读者证押金收据可在图书馆外借处办理读者证,每次限借普通图书三册,借期一个月。
2、驻校其他人员凭读者证,可到图书馆外借处借书和到报刊阅览室阅览报刊。
驻校其他人员应自觉遵守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
3、需要办理读者证押金退还的,必须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还清所借书籍,注销读者证,凭图书馆出具的注销读者证证明到学院财务处退读者证押金。
读者违章处罚条例
为了使图书馆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杜绝违纪现象,本着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如下条例。
1、在图书馆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大声喧哗,不听劝告及无理取闹,妨碍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作通报批评或扣留读者证停止借阅书刊等处理。
2、不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者要赔偿。
遗失图书者,应购回同样版本的图书偿还,并每册缴纳1元的图书加工费,否则根据不同类型价值图书及藏书复本数,原则上遗失图书按一般书籍赔偿40元/本;2000年及2000年以前出版的套装书,遗失单本按整套价格赔偿;2001年以后出版的套装书,遗失单本按整套价格的一半赔偿;精装等贵重书籍按原价五至十倍以上赔偿(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赔)。
。
发现撕剪、污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损坏图书、报刊、杂志者,视损坏程度处于两元以上至原书价的十倍赔偿。
3、对盗窃图书者,除作公开书面检讨,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外,还须按原书价五至十倍以上(套装书按全套价格)罚款,。
4、读者应按规定及时归还所借图书。
图书逾归还每册每天罚款0.10元,期刊每刊每天罚款0.20元。
5、进入书库、阅览室,务必请出示读者证和使用代书板。
不使用代书板且乱抽乱插造成乱架者,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整理书架。
6、故意损坏计算机等设备者,赔偿损失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遗失图书赔偿的补充规定
为保障学院的资产不受损失,根据惯例和学院相关规定《读者违章处罚条例》,制定关于遗失图书赔偿补充规定,如下:
1、一般书籍赔偿40元/本(或购买相同版本的图书归还);
2、2000年及2000年以前出版的套装书,遗失单本按整套价格赔偿;
3、2001年以后出版的套装书,遗失单本按整套价格的一半赔偿;
4、精装等贵重书籍按原价五至十倍以上赔偿(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赔)。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1、在分管院领导和教辅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图书馆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各项规章,做好全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指导。
3、主持制定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职责,对新馆员开展业务培训。
。
4、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定期检查、总结,并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5、负责参与学院教材的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教材征订、发放、核算管理。
6、负责参与装备图书采购和设备购置及相关经费的申报与实施。
7、根据图书馆发展需求,拟定馆内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定编。
8、负责组织馆际学术交流和合作活动。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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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室工作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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