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局二O一一年四月份工作小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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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更改《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我局工作人员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态度,向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后,为该批货物先办理了口岸通关放行,后补更改正确的备案书,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二)加强监管,清退未贴“3C”标志的机电产品
2011年4月20日,机场局在入境货物现场开箱查验中发现一批属于“3C”范围的SEW电机未按规定加贴“3C”标志,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该批货物作了退运处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规定: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2011年3月,机场局在现场查验时发现一批属于“3C”范围的SEW电机未按规定加贴“3C”标志。
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相关进口企业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重申了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提醒企业在进口同类货物的时候必须要求对方国家加施“3C”标志后才能发货,在监督企业代表在现场加施“3C”标志后,同意放行该批货物。
可惜企业并未因此重视该问题,在日前的查验中,一线查验人员再一次发现该企业进口的电机出现同样的情况。
针对该情况,我局按照“文明执法,分级处罚”的原则,对日前进口的电机实施退运出境处理。
同时告知企业,如再发生类似情况,除货物退运出境外,将实施行政处罚。
经过本次执法,企业提高了对“3C”的认识,在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后,作出郑重承诺,表示一定引以为戒,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三)人体眼角膜紧急入境机场局“爱心接力”助通关
4月8日晚上8时许,一批入境眼角膜随斯里兰卡国际航班紧急运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眼角膜从人活体上取下后存活期极短,要求在72小时内植入人体,且越早植入效果越好。
当时,这批眼角膜从捐赠人体中取出并空运至广州机场,存活期已超过了十小时,而且货物必须连夜运到深圳完成移植手术,收货人非常担心保存眼角膜的金属包装内的冰块已融化。
机场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货物通关“特快通道”,值守领导紧急抽调正在货场查货的检疫人员,检务人员立即审核《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等相关证单,所有围绕为该批特殊物品快速通关的“爱心接力”工作都按程序有条不紊的高速运行。
当货管科同志接到电话火速赶回报检大厅的同时,检务科人员已为收货人录入好申报资料并完成报检手续;
货管科同志随即在收货人的陪同下赶往角膜存放点进行现场查验。
经现场检疫,该批货物的外包装、保存条件等情况符合要求,货管科同志立即电话通知检务人员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完成货物通关的全部法定手续。
机场局为人体器官捐赠一类的特殊物品通关设立了“特快通道”,这次入境的人眼角膜,从报检、查验到通关,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15分钟,为角膜的移植尽量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收货人拿着《入境货物通关单》激动不已,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而这时候,我们才知道前来报检的这位身材敦实、面相和善的中年男子正是2005年央视“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候选人,深圳“晓明眼库基金”的创立人、医学博士姚晓明教授。
正是他推动了《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正式实施,并亲自将自己母亲的角膜移植给8位角膜病患者,我国首部以角膜捐献为题材的故事片《母亲的眼睛》即以他为原型而改编。
而这次也正是通过多方努力,从斯里兰卡联系到了捐赠给我国的4枚人体眼角膜。
该批平安入境的珍贵的眼角膜必将重新点亮数双眼眸,温暖数个焦急苦守的家庭,机场检验检疫部门在这样一场展现“爱心”和人性关怀的“接力”行动中恪尽职守,忠实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以培训促管理,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局党组关于加强代理报检和报检员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快件运营企业报检员的业务素质,机场局快件办全体工作人员经过为期一周紧锣密鼓的精心筹备,于2011年4月26日上午在快件办会议室举办了一期检验检疫业务知识培训,辖内14家快件运营企业的报检业务负责人和主申报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
检验检疫业务知识培训是检企之间信息沟通、面对面交流的重要辅助手段,本部门其他业务科室已多次举办类似培训班,但面向快件运营企业意义却不尽相同。
机场局辖内的快件运营公司,多为一些有着先进管理体系的跨国企业,诚信度较高,日常工作中出现误报、瞒报货物的情况多为报检员不熟悉业务所致。
针对这种情况,在授课内容上坚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以提高报检员的业务素质为重点,切实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报检员真正起到联系检验检疫执法部门和货主之间的业务沟通桥梁作用。
培训内容共分“报检业务基础知识、全申报注意事项、现场答疑”三个部分。
快件办业务骨干针对各快件运营企业报检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涉及范围广而繁杂的特点,以及快件运营企业对货物便利快捷通关的迫切要求,将检验检疫政策法规与日常受理报检和查验工作中遇到的案例有机结合,并辅以内容丰富的多媒体课件,层层递进、全面翔实地对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及报检业务知识进行宣讲。
并对报检批量大、监管出现问题较多的旧机电、动植物产品、食品和特殊物品的报检注意事项作了重点阐述。
本次培训,从学习资料的准备、快件运营企业基本情况采集表格的设计,再到正式培训之前的现场模拟演练,快件办负责人带领全科人员全程参与、环环把关。
培训的成功举办,不仅拉近了检企之间的距离,更进一步增强了检企之间的互信合作,对提高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效能,将会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二、检验检疫工作概况
(一)出入境货物申报
出入境货物报检6534批次,货物总值9653.2346万美元;
法检货物转广州局检验710批次,全申报审核18383批次。
入境快件监管车433台,快件264132单,现场查验快件4661单。
出境快件监管车659台,快件496727单。
过境快件425963单。
暂扣查验不合格未进CIQ系统的退运快件3批。
(二)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4609批次,货物总值6456万美元;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1336批次,从进境水产品中检出7批有毒有害物质,1批因腐烂霉变而作销毁处理,检出率为0.6%。
2、水产品霍乱疫源检索1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684批次,从入境植物及其产品中检出各类病虫害353批次(其中检疫性疫情62批次,非检疫性疫情309批次),检出率为51.61%。
4、工业品检验检疫2201批次,查验226批次,其中6批因不合格而作退运处理(3批因未能提供3C证明,2批因货证不符,1批因未贴3C标志),检出率为0.27%。
5、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413批次,查验45批次,其中1批来自于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的12个县之一而作退运处理,1批因发错货而作退运处理,1批因货主弃货而作销毁处理。
6、进境木质包装检疫682批次,查验166批次,查出21批不合格,其中8批作销毁处理,13批作热处理。
7、特殊物品检疫46批次,查验4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三)旅检业务
1、飞机检疫4622架次,其中出境检疫2314架次,入境检疫2308架次。
2、出入境人员总数636416人次,其中出境312189人次,入境324227人次。
有症状80人次,其中发热23人次,咳嗽11人次,其他46人次。
3、出入境旅客传染病监测:
艾滋病监测2人次;
登革热监测7人次;
基孔肯雅监测7人次;
疟疾监测7次,阳性1例;
流感监测23,阳性4例。
4、入境旅客携带物截留情况:
(1)、截留动物及其产品批次177批次,总重212.41公斤,未检出疫情。
(2)、截留植物及其产品批次391批次,总重393.93公斤;
检出各类有害生物311批次(其中检疫性疫情24批次,非检疫性疫情287批次),检出率为79.54%。
(四)卫生监督
1、从业人员体检893人次,甲型肝炎抗体阳性检出1人,戊型肝炎抗体阳性检出1人,签发健康证890份。
2、尸体、棺柩、骨灰检疫情况:
出境棺柩卫生检疫14具。
3、口岸卫生监督情况:
自4月26日起,按质检系统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机场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对辖区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进货验收、索票索证和使用登记制度。
本月食品生产单位日常卫生监督59次,共抽检食品133份,检出不合格食品15份;
抽检餐具及其他工具177份,检出不合格样品12份。
口岸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40次,包括食品商场卫生监督32次,非食品商场监督98次,贵宾等候室监督9次及服务业卫生监督1次。
其中贵宾等候室抽检餐具15份,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饮用水卫生监督14点次。
包括飞机二次供水卫生监督6点次,航站楼直饮水监督1点次,航站楼末稍水监督4点次,航空配餐直饮水监督3点次,检出1份不合格样品。
空气质量监测13点次,监测点为铂尔曼机场大酒店。
签发卫生许可证共22份,为食品经营单位16份,服务行业经营单位5份;
储存场地单位1份。
预防性卫生监督1次。
注销卫生许可证共3份,为服务行业经营单位。
4、新机场本底调查:
鼠类3次,捕获鼠类10只,鼠笼(夹)法密度为1.59%;
蚊类10次;
蝇类6次,捕获成蝇3825只,诱蝇笼诱捕法密度为145.63只/(笼·
天),粘蝇纸法密度为3.21只/纸;
蜚蠊1次;
蚤类1次;
螨类1次;
虱类1次。
(五)行政处罚
货物监管科对1家公司实施罚款处理。
卫生监督科依法对3家企业予以罚款处理。
(六)卫生处理
飞机卫生处理量2308架次,卫生处理4616次;
货物卫生处理量3389.4吨,卫生处理5507次;
口岸辖区卫生处理1次,4000平方米,动物包机1架次;
旧机电消毒357批,重量21.1吨。
三、参加学习培训、会议及其他情况
3月31日-4月2日,质检总局在烟台举办“检验检疫放射性检测技术培训班”,马东林同志参加。
6-10日,“国家质检总局成立10周年文艺调演”在北京举行,黄国卫、陆敏同志参加。
12日,广东局召开“2010年度全国进出口质量诚信企业(广东局辖区)表彰大会暨2011年广东验检疫协会联络员工作会议”,肖舒同志参加。
12-14日,广东局在南海举办“有害生物监测和有害生物鉴定技术培训班”,余辛同志参加。
13日,广州市口岸办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召开“上海航空业务代理及航班调整”工作协调会,吴惠明同志参加。
13-14日,“2011年广东局卫生检疫工作会议”在钟落潭培训中心召开,赵怀军同志参加。
14-15日,“广东局2011年度检验监管工作会议”在钟落潭培训中心召开,李励、肖飞同志参加。
14-15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前往上海虹桥机场考察公务机服务流程,吴惠明、童丽同志受邀参加。
19日,广州局卫监处在广州局本部组织召开“进口食品标签管理系统工作研讨会”,李励同志参加。
19-21日,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航空口岸座谈会准备工作会议”,钟宇同志参加。
21-22日,“广东局进口肉类和酒类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会议”在广州市番禺区召开,梁泽南同志参加。
26日,广州局召开“出口食品企业备案注册评审员工作会议”,周献松、幺晓燕、续敏同志参加。
26-28日,广东局在钟落潭培训中心举办“信息技术管理员培训班”,肖舒、陈宝林同志参加。
27-28日,国家质检总局卫生司在深圳召开«
国境卫生检疫法律体系与<
国际卫生条例>核心能力建设研究»
课题启动会,吴惠明、续敏同志参加。
28日,“广州局检验监管及‘双打工作”会议在广州局本部召开,何胜强同志参加。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办公室2011年0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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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茜校对:
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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