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埋管道光电缆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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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交越处2m范围内,煤气管不应有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处理。
④增加钢管保护时,热力管、高压石油、燃气管、直埋通信光光缆、电力光缆交叉跨越的净距可降为0.15m。
⑤对于杆路、拉线、孤立大树和高耸建筑,还应考虑防雷需要。
大树指直径在300mm及以上的树木。
第1条,塑料管道埋深,应根据工程要求及铺设地段的土质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符合表4.2.1-3规定。
表4.2.1-3长途塑料管道埋深要求
序号
铺设地段及地质
上层管道至路面埋深(m)
1
普通土、硬土
≥1.0
2
半石质(砂砾土、风化石等)
≥0.8
3
全石质、流砂
≥0.6
4
市郊、村镇
5
市区街道
6
穿越铁路(距路基面)、公路(距路面基底)
7
高等级公路中央分隔带
8
沟、渠、水塘
9
河流
同水底光缆埋深要求
注1:
人工开槽的石质沟和公(铁)路石质边沟的埋深可减为0.4m,并采用水泥砂浆封沟。
硬路肩可减为0.6m。
注2:
在石质沟底铺设塑料管时,应在基上、下方各铺100mm厚的细土或沙土。
注3:
管道沟沟底宽度通常应大于管群排列宽度每侧100mm。
注4:
在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或路肩开挖管道沟,塑料管道的埋深及管群排列宽度,应考虑到路方安装防撞栏杆时对塑料管的影响。
第2条,长途塑料管道宜使用内壁平滑型塑料管。
材质一般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内壁可加硅芯层。
长途塑料管道配盘时应避免将接头点安排在常年积水的洼地、水塘、河滩、堤坝及铁路、公路的路基下。
第3条,长途塑料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一般地区铺设塑料管道,可直接将塑料管放入沟底,不需另做专门的管道基础。
对土质较松散的局部地段,宜将沟底进行人工夯实。
(2)塑料管布放后应使用专用接头件尽快连接密封,对引入人(手)孔的管道应及时对端口封堵。
(3)同沟布放多根塑料管时,应采用不同色条或颜色的塑料管作分辨标记。
也可在人(手)孔内的塑料管道端头处使用不有颜色的PVC胶粘带作标记。
(4)同沟布放的多根塑料管,应每隔一定距离捆绑一次,并保持一定的管群断面。
(5)铺设塑料管时的最小曲率半径,应不小于塑料管外径的15倍。
第4条,线路标石的设置除应执行YD5102-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外,在塑料管接头处和埋式人(手)孔位置等地点,应设线路标石;
也可增设地下电子标识。
第5条,塑料管铺设后的平整、顺直,可使管道微弯少、波动小。
试验表明,管道路由的坡度变化和拐弯角度的大小等宏观几何变形对气吹效果的影响较小,而塑料管道自身的频繁波动和微弯等微观几何变形,对气吹穿放的效果影响很大。
鉴于野外地形条件复杂,起伏较大,而管道光缆的自重又较小,因此,对于塑料管道的敷设坡度一般不作复杂。
为使光缆穿放顺畅,位于斜坡上的塑料管道,不再采用“S”敷设。
1.地形、光缆外径、硅管内径一次性敷缆长度的关系
一般地形:
一般地形光缆外径、硅管内径与一次性敷设长度的关系见表4.2.1-4
表4.2.1-4一般地形光缆外径、硅管内径与一次性敷设长度的关系
管道地形、交通条件
光缆外径(m)
硅芯管内径(mm)
一次性敷设长度(m)
高速、高等级及平直公路上
Φ9~Φ19
Φ33~Φ38
气流法1500~2000
地形起伏不大、沿靠公路,一般条件
气流法1200~2000
地形变化较大,管道距公路200米以内
气流法800~1500
地形起伏不大
牵引法250~500
地形起伏较大
牵引法150~300
地形起伏很大的山区及地下水位较高的水网地区
不宜气吹,可介入直埋光缆
硅道内径与管道光缆外径的比值(D/d)一般不宜小于2。
空压机压力应≥10ber;
管道内径35mm以下时流量应≥8m3/min;
内径为40mm以上时流量应≥11m3/min。
特殊复杂地形:
遇有特殊复杂地形在吹放光缆前,应沿途实地察看管道的地势地貌条件,并作好详细记录、绘制相对应的平、断面图,经计算直线管道而言,一次吹放光缆的长度可参照下式计算:
式中:
L-可一次吹放光缆的长度;
d-光缆外径;
D-硅管内径;
µ
-摩擦系系;
g-光缆单位长度的重量(N/m)
F-光缆弯曲时其挺直性对硅管产生的单位长度法向力,一般约为0.15N/m;
P-硅管输入端口的气压;
B-硅管外的大气压。
2.直线段牵引法敷设管道光缆长的计算
直线段牵引法敷设管道光缆段长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L-直线段部分的牵引长度(m);
T-直线部分的张力(kg);
µ
W-光缆每米的重量(kg/m)。
1.1.2人(手)孔设置原则
第6条,长途光缆塑料管道人(手)孔的设置,应根据铺设地段的环境条件和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人(手)孔的建筑地点应选择在地形平坦、地质稳固、地势较高处,避免安排在安全性差、常年积水、进出不便的地方及铁路、公路路基下。
2.人(手)孔间距应根据塑料管类型、管/缆直径比、光缆穿放方法、光缆盘长、地形条件和铺设地段要求,考虑光缆接头重叠和各种预留长度后确定;
在平直地段可考虑每公里设置一个。
3.由于地形条件所限使气吹(或牵引)光缆段长达不到单盘光缆长度时,可根据地形、障碍及交通条件,在两个人(手)孔间的适当地点临时开挖工作坑,开断塑料管,加设接力点作光缆的辅助气吹点或牵引点。
在接力点处可不设人(手)孔,光缆穿放完成后用密封连接接续。
临时开挖工作坑的尺寸应便于施工操作。
4.若不设置人(手)孔时,在气吹光缆后,其塑料管端头密封,上方铺设水泥盖板保护。
第7条,人(手)孔的规格应根据敷设的塑料管数量,满足光缆穿放、接续和预留的需要,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埋铁件在人(手)孔内的位置及预留光缆的固定方式。
第8条,人(手)孔建筑可采用砖砌、混凝土或复合材料,埋式型人(手)孔盖距地面应不小于0.6m。
第9条,在人(手)孔内塑料管道距人(手)孔侧壁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00mm,距上覆和底部的距离不小于300mm,塑料管群各端口的间距不小于15mm,塑料管伸出内壁的长度不小于400mm。
塑料管的端口应进行封堵。
1.1.3硅芯管管道的防护要求
第10条,塑料管道的保护应符合下要求:
1.塑料管道穿越铁路或主要公路时,塑料管道应采用钢管保护,或采用定向钻孔地下敷管,并应同时保证其他地下管线的安全。
塑料管道穿越允许开挖路面的一般公路时,塑料管道可直埋敷设通过。
2.塑料管道在桥侧吊挂或新建专用桥墩支护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塑料管道与其他地下通信光缆同沟敷设时,隔距应不小于100mm,并不应重叠和交叉,原有光缆的挖出部分应予保护。
4.塑料管道与煤气、输油管道等交越时,应采用钢管保护。
5.塑料管道穿越有疏浚、拓宽的沟、渠、水塘时,应在塑料管道上方覆盖水泥砂浆袋或水泥盖板保护。
6.塑料管道埋深不满足规定时,应采用钢管、水泥包封、水泥盖板、水泥槽或铺砖等方式保护。
7.塑料管道埋深满足规定时,应采用钢管、水泥包封、水泥盖板、水泥槽或铺砖等按YD5102-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第11条,塑料管在年均雷暴日大于20天的地区,防雷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大地电阻率ρ10<
100Ω∙m的地段,可不设防雷线。
2.大地电阻率ρ10≥100Ω∙m的地段,设一条防雷线。
3.防雷线的连续布放长度应不小于2km。
穿放在塑料管道内的光缆,应采用在光缆接头处金属构件断开与敷设防雷线相结合的防雷措施。
第12条,塑料管群用钢管保护时,数根塑料管的等效总外径不大于钢管内径的85%。
采用气吹法敷设光缆时,高压气流的推力沿整个光缆的长度分布,对光缆外护套不会造成较大的机械损伤,故无特殊要求时可不安装对地绝缘临测标石。
第13条,塑料管道具有较高的耐冲击电压性能。
根据技术要求,壁厚4mm塑料管的耐冲击电压大于200kv,再加上光缆本身塑料外护层的耐冲击电压后,总的耐冲击性能将可达到300kv。
因此防雷措施可以适当简化。
二、埋式光缆建设规范
第1条,埋式光缆线路不宜敷设在地下水位高、常年积水的地方,也避免敷设在今后可能建筑房屋、车行道的地方以及常有挖掘可能的地方。
第2条,埋式光缆埋深及与其他地下设施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2.2.9条有关规定。
石质、半石质地段应在沟底和光缆上方各铺100mm厚的细土或沙土。
第3条,埋式光缆穿越电车轨道或铁路轨道时,应设于水泥管或钢管等保护管内,保护管埋设要求可参照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第4条,埋式光缆接头应安排在地势平坦和地质稳固的地方,应避开水塘、河渠、沟坎、快慢车道等施工和维护不便的地点,光缆接头盒可采用水泥盖板或其他适宜的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第5条,埋式光缆线路通过村镇等动土可能性较大地段,可采用大长度半硬塑料管保护,穿越地段不长时,可采用铺砖或水泥盖板保护,必要时可加铺塑料标志带。
第6条,埋式光缆敷设在坡度>
20˚、坡长>
30m的斜坡地段,宜采用“S"
形敷设。
第7条,光缆在桥上敷设时应考虑机械损伤、震动和环境温度的影响,避免在桥上做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8条,埋式光缆在转弯、直线和接头的适当位置应埋设标石。
三、光衰减计算
传输衰耗(dB)=光缆传输距离(km)×
光缆衰耗系数(dB/km)+光分路器插损(dB)+光跳纤点衰耗(dB);
光缆传输距离(km)=主干光缆距离(OLT-光分路器)+客户段传输距离(光分路器-ONU);
光缆衰耗系数(dB/km)取定0.45dB(包含活动接头插损);
光分路器插损(dB)2:
64取定20.1dB、2:
32取定17dB、2:
16取定14dB、2:
8取定11dB;
每跳纤点衰耗参考值为1dB。
本工程利用2:
64的光分路器光通道衰耗不超过允许值26dB,能满足系统需求。
四、光电缆程式选择
光缆及电缆的选型应符合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中的要求。
本工程光缆主要采用管道穿放方式敷设,使用普通型松套层绞式光缆,型号为GYTA-24B1、GYTA-48B1、GYTA-72B1。
有关光纤光缆主要技术要求及指标应满足相关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对相关指标进行单盘检验及验收。
五、光电缆设计标准
5.1管道光缆设计
(1)设计规定敷设管道光缆前必须清刷管孔,敷设的孔位应符合设计规定。
(2)应按设计规定的A、B端敷设光缆,敷设光缆的最大牵引力应小于光缆的最大拉力。
一般情况下敷设光缆时的牵引力应小于光缆允许拉力的80%。
敷设管道光缆可使用石蜡油、滑石粉作为光缆的润滑剂,严禁使用有机油脂。
(3)敷设管道光缆的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光缆外径的20倍。
以人工方法牵引敷设光缆时,应在人孔内逐段接力牵引,在直线段每个人(手)孔应安排一个施工人员,在拐弯人(手)孔安排2~3个施工人员,作为辅助牵引。
光缆绕“∞”字敷设时,其内径应不小于2m。
敷设后的光缆应平直、无扭转、无明显刮痕和损伤。
其留长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道光缆的固定后曲率半径必须大于光缆外径的10倍。
(4)敷设后的光缆应紧靠人(手)孔壁,并用扎带扎于托架托板上。
光缆固定后应按设计要求封堵光缆管孔,并及时栓挂光缆标志牌或光缆接头标志牌。
管道光缆的标志牌,考虑维护的便利,规定每个手孔在光缆的两端都设置光缆标志牌,如该手孔有预留光缆,则预留处也应设置标志牌。
标志牌应标出预留长度(根据光缆的尺码标记标出)。
本设计规定对光缆在人(手)孔内子管外的部分均采取加套波纹塑料管保护措施。
(5)人(手)孔内光缆接头每侧留长为6~10m盘留光缆,人(手)孔内的光缆接头必须顺向安装在人(手)孔正上方的光缆接头盒托架上,接头余缆应紧靠人(手)孔壁或搁架,盘成O型圈,内径大于0.6m,并以扎带绑扎在电缆托板上,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尽量安装在人(手)孔内较高的位置,避免雨季时受到人(手)孔内积水的浸泡。
安装位置应不影响人(手)孔其他光缆的接头安装。
(6)光缆出管孔150mm以内不应做弯曲处理。
(7)管道光缆每500m预留应不多于10m。
(8)设计对管道光缆中间接头的加强件不要求做电气连接,接头盒在手孔内要安装牢固。
(9)每个人(手)孔内光缆在孔内的A-B方向和预留光缆的最高处,应挂有光缆标志牌以便于维护查验。
5.2墙壁光缆设计
(1)沿建筑物敷设应横平竖直不影响房屋建筑美观。
路由选择不应妨碍建筑物的门窗启闭,电缆接头的位置不应选在门窗部位。
(2)安装电缆位置的高度应尽量一致,墙壁光缆离地面高度应≥3m,跨越街坊、院内通路等应采用钢绞线吊挂,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应符合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附录C的要求。
(3)应避开高压、高温、潮湿、易腐蚀和有强烈振动的地区。
如无法避免,应采取保护措施。
(4)应避免选择在影响住户日常生活或生产使用的地方。
(5)应避免选择在陈旧的、非永久性的、经常需修理的墙壁。
(6)墙壁电缆应尽量避免与电力线、避雷线、暖气管、锅炉及油机的排气管等容易使电缆受损害的管线设备交叉与接近。
(7)进局光缆作墙壁吊线敷设时应按设计要求的A、B端敷设墙壁光缆。
(8)不宜在墙壁上敷设铠装或油麻光缆。
(9)墙壁光缆与其他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3-1的规定。
表1.3-1墙壁光缆距其他管线的最小距离表
管线种类
平行净距(mm)
交越净距(mm)
电力线
200
100
避雷引下线
1000
300
保护地线
热力管(不包封)
500
热力管(包封)
给水管
150
煤气管
电缆线路
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表7.7.3
(10)吊线式墙壁光缆使用的吊线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上支撑的间距应为8~10m,终端固定物与第一只中间支撑的距离不应大于5m。
(11)吊线在墙壁上的水平、垂直敷设,其终端固定、吊线中间支撑应符合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6.4.2的要求。
光缆以卡钩式沿墙敷设应在光缆上外套塑料保护管予以保护。
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光缆固定卡钩,卡钩必须与光缆保护管外径相配套。
光缆卡钩间距为500mm,允许偏差±
50mm。
转弯两侧的卡钩距离为150~250mm,两侧距离须相等。
同轴电缆卡钩垂直间距不大于1000mm。
5.3引上光缆设计
(1)本设计中引上保护管材质均为镀锌钢管、其规格为Φ110mm×
3m的镀锌钢管。
(2)水泥杆上引上保护管的固定设计采用4.0mm镀锌铁线绑扎,墙壁引上管采用钢管抱箍及镀锌膨胀螺栓固定。
引上管应在电杆上用4.0mm镀锌铁线绑扎两处(每处6圈,然后用撬棒两边紧固),绑扎上端距管口300mm,下端距地面400mm。
(3)引上管要求地下长度为500mm,地面上长度为2500mm。
引上管内设计敷设4孔子管,子管上端应伸出引上,并沿杆敷设至电杆吊线一侧500mm。
(4)引上管和手孔的间距小于1m时,设计采用在引上管铺砖保护。
对大于1m的,设计采用从手孔敷设Φ100/4mmPVC塑料管或钢管和引上管对接,对接处的塑料管或钢管应用同材质的弯管头连接。
六、光缆施工规范标准
6.1器材检验
(1)应对建设单位送达的光缆及其它线路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进行签收,并与设计材料表的数量进行核对。
(2)工程所用光缆及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
不符合标准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光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3)各种器材的检验主要指标应满足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的需求。
(4)工程对经过检验的光缆及其它线路器材应做好相应记录。
6.2光缆线路复测
(1)线路复测应按施工图设计规定的路由上进行,遇特殊情况需改变路由时,应和建设单位、工地监理工程师协商,同时应通知设计人员。
(2)管道光缆复测,管道光缆敷设前应按施工图设计对管道路由进行复测,丈量记录原有、新建管道人(手)孔间的准确长度,记录各手孔有无光缆接头盒或可能成为光缆预留盘放的手孔情况,并据此为光缆配盘做好准备。
6.3敷设光缆
(1)应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光缆挂钩程式。
(2)敷设管道光缆的孔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敷设前必须清刷管孔。
(3)应按照设计要求的A、B端敷设光缆。
(4)敷设光缆时的牵引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新建光缆接头处两侧光缆布放预留的重叠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接续完成后光缆余长应在人孔内盘放并固定。
(6)敷设局内光缆前要先对光配线架位置进行确认,并和建设业主确认无误后,再按设计路由进行敷设。
(7)光缆标志牌、宣传牌
光缆宣传警示牌和悬挂光缆标志牌设置应符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网络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8)光缆的接续与接头盒安装
光纤接续采用熔接法时,接续时应按光纤色谱顺序一一对应,并采用OTDR进行监测,使每根光纤的损耗符合要求。
光纤熔接完成并测试合格后,应立即作增强保护措施,增强保护措施可采用热可缩套管法。
光纤熔接接续完成后应根据接头盒的不同结构,将余纤盘在光纤盘片内,其盘绕方向应一致。
盘纤的曲率半径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综合护套铝护层的连接应符合要求;
光缆加强芯应按需要长度截断、打弯,并按工艺要求固定,在接头盒内电气断开。
加强芯的连接应根据接头盒的结构夹紧、夹牢,并能承受与光缆同样的拉力。
光缆的损耗应符合设计要求。
6.4光缆验收标准
(1)中继段测试要求:
本工程光缆对1550nm窗口进行测试。
(2)光缆中继段测试的内容应包括:
线路衰减;
向散射信号曲线。
(3)中继段衰减和PMD链路值的测试结果应符合2007年9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网络部关于《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4)中继段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信号曲线无异常;
全程信号曲线应打印纪录或拍照。
6.5光缆的预留
(1)基站光缆预留不多于20m,预留光缆应盘放好并固定。
(2)管道光缆每隔500m左右的人(手)孔、接头处两端相邻的人(手)孔及引上处各需预留8~10m。
(3)光缆配盘要求
光缆配盘一般应在工程路由复测、单盘检验之后,分屯敷设之前进行。
光缆按实际到货盘长考虑配盘,合理分配不同盘长光缆。
尤其是长段、短段光缆的合理配盘,尽量将光缆的接头点安排在基站接入光缆的引入点,尽量减少光缆接头数量。
光缆配置应按规定预留长度,避免浪费,单盘长度选配应合理,尽量节约光缆,为建设单位多留一些余料作以后维护用,同时又降低了工程造价。
根据光缆随缆记录及验收测试记录,应将模场直径靠近及同心度好的光缆配置在一起,避免将光纤模场直径为偏差正负极限的光缆放在一起。
从而减小光纤接头的衰耗,以达到或优于设计验收指标。
光缆配盘时应使配盘的中继段长度接近设计长度,并将光缆接头及其他预留长度、自然弯曲增长量等考虑在内。
架空光缆自然弯曲量按20‰考虑;
管道按15‰;
同时考虑到其它因素,综合取定中继段预留光缆按30‰考虑。
配盘时要充分考虑避免将管道光缆接头安排在十字路口、分歧拐弯人孔及光缆接头多的人孔内。
应选择便于维护和施工及安全的人孔内。
施工单位复测后应编制中继段光缆配盘图,禀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
6.6工程竣工及验收
(1)工程竣工后,施工质量检验和竣工验收技术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的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在验收前,应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一式5份送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验收小组,同时应提交竣工文件电子档。
(2)监理检验和竣工验收
光缆线路工程的监理检验的项目内容应参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网络部关于《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所列项目和内容进行。
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一般不再重验。
(3)竣工技术文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内容齐全:
应符合部颁施工验收办法和要求,文件资料齐全。
准确:
竣工图纸,测试记录应图纸与实际相符、数据正确。
清楚:
资料的誊写应清楚。
七、电缆施工要求
(1)缆线的形式、规格应与设计规定相符。
(2)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线缆的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该清晰、端正和正确。
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制作。
(4)线缆应有余量以适应终接、检测和变更。
缆线布放路由需做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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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 电缆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