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社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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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社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点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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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
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人以内。
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
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
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
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
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明确重大政策导向: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要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
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说,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要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要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
要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
要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推动服务业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要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完善服务业政策。
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要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规划纲要草案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要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改造提升制造业。
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
要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要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规划纲要草案说,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要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称,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要完善区际交通网络、建设城际快速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要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
要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
要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加强水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要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要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要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说,要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要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增强防洪能力,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
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
要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要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要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要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推进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要创新文化内容形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规划纲要草案还要求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加强金融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要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
要深化沿海开放、扩大内陆开放、加快沿边开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要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提升进口综合效应、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要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
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
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
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
加强南南合作。
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
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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