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经济开发区广州花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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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专业测量人员,由经验丰富的测量工程师担任队长,负责工程的测量放样任务。
测量采用华测GPS,进行现场测控网加密。
现场放样前进行放样交底,边坡钻爆前,均需进行边线检查,合格后方进行下一台阶施工。
2、场地清理
开挖区边线放样后,采用人工对开挖围的无用料、弃料、有害物质等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3、钻孔
本工程主要采用潜孔钻成孔手风钻辅助修整。
为起爆均匀,孔应布置为梅花状。
钻孔过程中,专人对钻孔的质量及孔网参数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查,如发现钻孔质量不合格及孔网参数不符合要求,立即进行返工,直到满足钻孔设计要求。
钻孔前应由专门的施工技术人员按设计的爆破参数进行现场布设,孔位打上桩、标明排孔编号、钻孔深度与方向,并在施工前给钻机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钻孔时要根据先难后易、先边后中、先前后后的原则钻孔,避免钻机移动时压坏已钻好的孔眼。
钻机必须摆正位置,保证钻孔方向、钻孔角度、钻深度准确,必须按桩钻孔,困难地段对位误差不得超过0.2米。
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要吹净残渣,作好记录,进行封口,以防异物落入孔。
装药前必须检查孔位、深度、倾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孔有无堵塞、孔壁是否有掉块以及孔有无积水和积水的深度如何。
如发现孔位和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处理,进行补孔。
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对于孔口岩石破碎不稳固段,钻孔时采用粘土护壁。
4、装药
主要采用膨化硝铵、岩石乳化炸药、非电塑料管、电雷管。
装药前应检查炮孔位置、深度与方向是否符合要求,将炮孔中的岩粉、泥浆清除干净。
装药时,应按照规定的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不得投掷,严禁使用铁器,不得用炮棍用力挤压或撞击,防止引起爆炸事故。
堵塞材料应选用与孔壁摩擦作用大、填充易密实、不过湿和有较好塑性、不漏气的土料。
填塞应密实,应保证填塞长度和质量。
装药时如发现炮孔有雨水或少量渗水,应先以高压风吹净积水再装药。
如炮孔因地下水丰富积水则必须装乳化炸药等防水炸药。
采用反向装药法,将起爆药卷倒置于炮孔底部,使雷管聚能穴口向上(朝炮口方向)这样更充分利用了集能效应,便炸药爆轰更为完全,从而收到更好的爆破效果。
必须严格控制每个炮孔的装药量,事先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分组进行,炮孔按排、孔编号,专人负责装药,并在装药过程中检查装药高度。
在装药过程中如发现堵塞时应停止装药并及时处理,在未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等敏感的爆破器材以前,可用木制长杆处理,严禁用钻具处理装药堵塞的钻孔。
堵塞材料使用粘土或砂加粘土,严禁用石块堵塞,为保证堵塞质量每填入0.3米时,用木棍或竹竿捣鼓密实,堵塞长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关系到爆破效果,影响爆破安全,因此,务必高度重视。
5、爆破
放炮前要根据现场的环境对炮眼进行处理,用覆盖防护被(采用胶管制作)盖住整个放炮区域,以免引起土石飞溅,造成安全隐患。
且放炮区域靠近芭田化肥厂和村名居住区,放炮时间应选在下班休息时间,并且提前通知危险区域的各相关人员。
爆破采用大区多排微差起爆方案,炸药使用1枚非电MS延期雷管,同排同段获每孔一段;
而后将邻近炮孔的数根引出炮孔的导爆管捆成一个集束把,每个集束把上的瞬发电雷管串联起来,从而连成由非电MS延期雷管和瞬发电雷管组成的混合起爆网路,使用电容式起爆器作起爆电源。
在填塞完毕后,应对爆破进行一次最后检查,并按照规定发出信号,撤离人员设置警戒,方可由专人指挥放炮。
为了保证安全起爆,可以采用复式爆破网络。
网路敷设前应对所使用的起爆器材进行检验,网路敷设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并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起爆方法的规定,经检查确认起爆网路完好,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起爆。
爆破指挥人员要在确认周围的安全警戒完成后,方可发出起爆命令。
爆破指挥人员严格执行预报、警戒和解除三种统一信号,并由爆破指挥人员统一发出。
防护、警戒人员按规定信号执行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指定专人核对装炮、点炮。
起爆后由爆破作业人员检查结束,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信号,撤除防护人员。
如发生瞎炮要设立防护标志,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装炮人员应在现场将装药情况、炮眼方向、装药数量交代给处理人员,在对瞎炮孔的爆破线路、导爆管等检查完好,并检查了瞎炮的抵抗线情况,重新布置警戒后,才能重新起爆。
起爆网路示意图
(三)炸器材管理:
1、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
运输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并由专人押送,押运人员不得随身携带有可能引起爆炸的危险品;
2、运输途中遇到火源时,应在上风口200m或下风口300m以外绕行。
中途停歇或遇雷雨时应在距房屋、电线、桥梁、隧道等200m以外停放。
大雾、风、雪天应减速行驶;
3、运输爆破物品应捆绑牢靠,严禁散装、改装,并应防止振动、冲击、倒置、坠落及摩擦。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
炸药、雷管不得同车运输。
雷管应用柔软材料填实;
4、爆破材料仓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火、防潮和防鼠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库温度应保持在18~30℃之间;
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800m以上。
5、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段(班)长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爆破器材保管员(发放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6、施工现场临时储药小仓库必须设在隐蔽、安全的地方并由专人保管,存药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
7、爆破器材库严禁安装电灯照明,可采用自然光或在库房外安设探照灯投射采光。
移动式照明只能使用安全手电筒或汽油安全灯;
爆破器材库应设有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
8、库爆破器材库存储:
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m,箱与箱间距不得小于3cm,箱子每边堆放长度不得超过5m,堆与堆的间距不得小于1.3m,箱与墙壁间距不得小于50cm,箱子距地面不得小于10cm;
性质不同的炸药应分库存放;
炸药拆箱应在仓库的殉爆安全距离外进行,拆箱时严禁用力敲打。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安全距离最少为6m。
9、领用爆破材料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炸药和雷管必须由炮工负责在白天领用,并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严禁装入衣袋。
仓库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仓库人员及领料人员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入库;
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数签收。
爆破后剩余的炸药、雷管应分别存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10、爆破材料应在有效期使用,过期不得使用。
爆破材料必须购买大型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经试验合格后方能用于施工。
11、对过期或质量有问题的爆破材料应进行检查。
销毁的数量和措施应报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销毁工作应在安全地点进行,并设警戒人员。
销毁的数量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条件决定,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负责,不得单人作业,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危险区。
下雨、下雪、大雾、大风和夜间都不能进行销毁工作;
销毁后必须检查场地,确认销毁彻底。
严禁在未完全冷却的场地上进行二次销毁。
(四)控制飞石的措施:
设计合理,测量验收严格,避免单耗失控,是控制飞石危害的基础工作;
慎重对待断层、软弱带、开裂隙、成组发育的节理、溶洞、覆盖层等地质构造,调整药量,避免过量装药等措施;
保证堵塞质量,不但要保证堵塞长度,而且要保证堵塞密实;
多排爆破时要选择合理的延迟时间,防止因前排带炮(后冲),造成后排最小抵抗线大小与方向失控。
五、施工注意事项:
1、边坡钻爆前应由专业测量人员,进行边线检查,合格后方进行下一台阶施工。
2、炮孔布置时应尽量避免穿过岩石裂隙,孔底与岩石裂隙保持20~30cm距离。
3、炮孔方向应尽量避免与临空面垂直,防止出现“冲天炮”。
4、钻孔过程中,专人对钻孔的质量及孔网参数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查,如发现钻孔质量不合格及孔网参数不符合要求,立即进行返工,直到满足钻孔设计要求。
5、挖掘土石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使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施工,挖掘完成后,边坡及边坡上不得留有虚土、杂物等。
六、安全注意事项: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加强现场监控,真正做到安全为了施工,施工必须安全。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经技术、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3、爆破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明,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4、进行爆破工作的企业,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担任。
5、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体检合格;
●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6、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
7、裸露药包爆破和浅眼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
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
爆破说明书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8、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9、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爆破。
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10、爆破区的机械设备、精密仪器等应迁移或用能隔绝冲击波的坚固障板加以保护。
11、爆破作业的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爆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安全警戒围及信号标志,规定警戒时间并派出警戒人员。
起爆前应进行检查,必须保证所有人员、车辆等避入安全点后方可起爆。
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
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掩蔽所至起爆点的道路必须畅通。
12、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使用木质或竹质炮棍装药;
●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禁止烟火;
●禁止用明火照明;
●装药人员严禁穿带有钉子或铁掌的鞋子。
13、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14、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炮响完后,15min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且最少应有两人巡视爆破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施工人员解除警戒后方可进入现场。
15、瞎炮处理:
如由接触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后再起爆;
可在距原炮孔60cm处另外打一平行炮眼,然后装药起爆;
严禁拉或拔电雷管的导线,严禁在炮孔掏、挖出炸药;
在瞎炮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交班前如未能将漏炮、瞎炮处理完毕,则应作好详细记录及交接工作,待接班人掌握全面情况后,交班人方可离开。
16、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
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围之。
17、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18、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
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
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
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
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
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9、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20、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
21、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新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22、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打平行眼装药爆破。
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
●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23、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
●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围后,再联线起爆;
●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
●爆破参数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24、起爆方法
●电雷管使用前,应在单独房间里(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爆破作业允许在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每次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的电阻值。
电阻值应符合产品证书的规定。
●检测雷管的电阻应在带凸缘的工作台上进行。
被检测的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里。
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数不得超过100发。
检查合格的雷管的两脚线必须短路联接。
●用于同一爆破网路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产品,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3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得超过0.8Ω。
●只准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
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
●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才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
爆破网路主线应设中间开关,并与其他电源线路分开敷设,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不准利用铁管、钢丝绳、水和作爆破线路。
●必须严格检查主线、区域线、端线、电源开关和插座等的断通与绝缘情况。
在联入网路前,各自的两端应短路。
●爆破网路的连接必须在工作面的全部炮孔(或药室)装填完毕和无关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之后,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进行。
●两线的接点应错开10cm,接点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联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
总电阻值应与实际计算值符合(允许误差±
5%)。
若不符合,禁止联接。
●用动力电源或照明电源起爆时,起瀑开关必须安放在上锁的专用起爆箱。
起爆开关箱的钥匙和起爆器的钥匙在整个爆破作业时间里,必须由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由他指定的爆破员严加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爆破作业场地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禁止采用普通电雷管。
25、在特殊情况下当班留下未放完的装药炮眼时,爆破员应在现场交待清下列情况,并记在交接班的记录本上:
●当班未放完的原因;
●未放完炮眼个数,每个炮眼的深度、方位及装药量;
●下一班爆破时应注意的事项。
26、露天深孔爆破,必须向邻近有关单位发出通知,必须将爆破地点、时间、方法、规模、危险围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爆破指令提前通知。
27、在爆破危险区域,有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施工时,必须统一指挥。
27、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遇暴风雨、雷闪、大雾等天气或黑夜,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28、对炮孔邻近电力线、民房等建筑物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和应急措施,同时采用控制爆破方法反复试爆,重选择炮孔的孔距、排距、孔深、最小抵抗线方向,单位耗药量和一次起爆药量,确保安全爆破。
29、关于爆破安全注意事项见《爆破安全施工措施》。
七、爆破单位人员职责:
1、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
2、材库管理人员;
●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组织领导重大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
●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爆破员的职责: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并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八、危害辩识与控制:
涉及到的作业活动
危害分析
控制方法
责任人
全过程
操作人员因技术不合格造成人误爆误炸
1、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体检合格;
3、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工作。
唐
大
勇
器材采购
因爆破器材不合格引起早爆、不爆等而造成人身伤害
1、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2、爆破材料应在有效期使用,过期不得使用。
3、爆破材料必须购买大型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经试验合格后方能用于施工。
4、严格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先试验确认质量及性能,不合格的坚决报废,炸药受潮的不用。
器材运输
运输中发生爆炸伤人
1、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
2、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并由专人押送;
3、押运人员不得随身携带有可能引起爆炸的危险品;
4、运输途中遇到火源时,应在上风口200m或下风口300m以外绕行5、中途停歇或遇雷雨时应在距房屋、电线、桥梁、隧道等200m以外停放6、大雾、风、雪天应减速行驶;
7、运输爆破物品应捆绑牢靠,严禁散装、改装,并应防止振动、冲击、倒置、坠落及摩擦。
8、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
9、炸药、雷管不得同车运输。
权
器材保管
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爆破材料受潮、误爆、流失等危害
1、爆破材料仓库应符合安规要求并设警卫;
2、必须设专人保管;
3、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安全距离最少为6m;
4、库爆破器材库存储必须符合要求;
5、性质不同的炸药应分库存放;
6、领用爆破材料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7、爆破后剩余的炸药、雷管应分别存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打孔
机械伤害
1、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器;
2、维修应有专业人员进行;
3、应定期检查。
林
元
富
装药
操作不当引起误炸伤人
1、设专人指挥监督;
2、装药人员严禁穿带有钉子或铁掌的鞋子;
3、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4、装药必须用竹棒或木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捣实;
4、禁止烟火和用明火照明;
堵塞
1、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
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4、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5、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警戒
警戒不严
1、应由专人负责并在规定时间段进行;
2、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3、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
4、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围之;
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爆破后检查
未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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