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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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项目法人负监管责任。
8)各施工工点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图2-1。
9)单洞施工人员最低配置图见图2-2(针对特长和长隧道)
2.2.2材料采备
1)隧道施工前应做好材料的采备和质量检测工作,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材料供应计划。
2)隧道施工主要材料见表2-1。
隧道施工主要用材一览表表2-1
序号
材料名称
所用部位
甲控
甲供
1
水泥
初期支护、二衬、仰拱、洞口边坡、垫层、路面
√
2
钢筋
IVV级围岩初期支护、二衬、仰拱、路面
3
碎石
4
型钢
V级围岩初期支护
5
锚杆
IIIIVV级围岩初期支护
6
砂
7
外加剂
初期支护、二衬、路面
8
防水板
二衬
9
透水管
初期支护
10
粉煤灰
二衬、
11
炸药
钻爆施工
12
雷管
13
柴油
14
硅微粉
混凝土
15
土工布
有条件时,项目法人可对部分主要建筑材料进行甲供。
2.2.3主要设备准备(单洞)
1)机械设备应本着性能优良、数量配套合理、工效高的原则配备,使用前完成相应的检定工作,并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阶段、分期组织进场,以满足施工需要。
2)二衬台车在隧道进洞前适时进场。
二衬台车实行准入制度。
3)隧道施工机械设备见表2-2。
主要机械设备(单洞)表3-2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用途
性能
空压机
满足施工要求
风动力
良好
挖掘机
侧翻装载机
ZL5O
装渣
装载机
拌合站
载重汽车
不少于4
出渣
开挖台车
钻爆、喷混
架设台车
防排水铺设、钢筋绑扎
衬砌台车
1-2
钻孔风枪
20
钻孔
潜孔钻
数控钢筋弯箍机
钢筋加工
数控钢筋弯曲机
砼拌合站
JS1000
管棚机
管棚钻孔
型钢成型机
钢拱架
16
湿喷机
喷混
17
碎石破碎机
碎石加工
18
钢筋加工设备
2套
19
变压器
600KVA
发电机
200KVA
临时供电
备注:
型号按隧道的施工情况而定,设备的配置应充分考虑备用设备的进场。
2.3施工场地和临时工程
2.3.1施工场地
隧道开工前应绘制施工现场总体布置图。
施工场地布局一般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1)临时工程应满足安全、环保和便于施工正常开展的需要。
2)临时房屋的布置应避开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临时房屋采用彩钢板房,周围做好防排水措施,冬季做好防冻、取暖措施。
3)施工便道引至洞口,满足行车安全要求,并经常养护,保障行车安全和畅通。
在急弯、陡坡处设置警示标志。
4)施工便道的设置综合考虑与地方道路相结合,方便施工的同时也改善地方交通。
2.3.2施工供风
1)空气压缩机站应在洞口旁边选址修建,宜靠近变电站,应有防水、降温、保温和防雷击等设施。
2)空气压缩机站供风能力须满足隧道正常施工需要,供风管路布置应尽量避免压力损失,保证工作面使用风压不小于0.5MPa。
3)隧道掘进50m后应将供风管道引至洞内进行供风,供风管道前端至开挖面距离不应大于20m。
2.3.3施工供水
1)按施工需要的供水压力(水压不小于0.3MPa),合理选址、修建高位水池、低位水池,安装上、下水管路,并做好管路的保温防冻措施。
2)供水管道前端至开挖面一般不超过20m。
2.3.4临时供电
1)对于短隧道应采用高压至洞口,再低压进洞;
特长隧道应考虑高、中压进洞,以满足施工需要。
2)隧道施工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供电系统;
动力设备应采用三相380V;
照明电压一般作业地段不宜大于36V,成洞段和不作业地段可采用220V,瓦斯地段不得超过110V,手提作业灯为12~24V;
选用的导线截面应使低压线路末端电压降不大于10%,36V及24V线不得大于5%;
高压分线部位应设明显危险警告标志;
所有配电箱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明确责任人和标识用途。
3)洞外变电站应设置防雷击和防风装置,且宜设在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
当变电站电源线需跨越施工地区时,其最低点距人行道和运输线路的最小高度应满足:
电压35KV时7.5m,电压6~10KV时6.5m,电压400V时6m。
变压器容量应按电气设备总容量确定,当单台电动设备容量超过变压器容量的1/3时,宜适当增加启动附加容量。
4)洞内变电站应设置在干燥的紧急停车带或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同时应按规定设置灯光、轮廓标等安全防护设施。
洞内高压变电站之间的距离宜为1000m,由变电站分别向相反两方向供电,每一方供电距离宜采用500m。
洞内高压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应使用跌落式熔断器,应有防尘措施。
5)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
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
瓦斯地段的输电线必须使用密封电缆,不得使用皮线;
涌水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切换装置;
动力干线上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
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6)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
隧道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7)电线悬挂高度应满足:
110V以下电线离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m,380V时应大于2.5m,6~l0KV时不应小于3.5m。
供电线路架设一般要求高压在上、低压在下,干线在上、支线在下,动力线在上、照明线在下。
图2-3三管两线布置示意图
2.3.5施工期间“三管两线”架设、安装应顺直、整齐,按左图2-3所示布置。
2.3.6施工通讯设备
1)隧道施工前,各洞口均需安装对外有线电话,以备无线手机无信号时应急联络。
2)隧道施工前,实现洞内外无线对讲通讯,方便施工。
2.3.7施工监控
隧道洞口应安装监控系统,视频头安装在洞口的上方,全天监控进出洞人员和监测隧道的施工情况。
2.4弃渣场、料场、危险品库
2.4.1弃渣场
1)隧道施工前应对现场周围地形做好详细调查,及时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和配合,选择出渣运输方便、距离短的场地作为弃渣场,距离村庄较近的可考虑新农村建设,合理确定弃渣场。
2)弃渣场防护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法人批准方可变更。
2.4.2隧道弃渣综合利用
1)施工单位组织队伍挑拣隧道弃渣中片石,经试验合格后,可于防护工程;
亦可就地安装破碎机加工成各类规格的碎石。
(见附图A-1)
2)对于既不能加工碎石又不能用于防护砌筑的隧道弃渣,宜将弃渣场上铺设种植土,把弃渣场改造为农田、林地或其他用地。
3)隧道弃渣尽可能考虑用于本合同段填方路基的加宽,以降低路基边坡防护高度;
亦可在条件允许的路基加宽段修建观景台。
2.4.3危险品库
1)施工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包括拟建仓库的地点、时间、设计图纸、保卫措施、防火制度、保管和看守人员名单等内容),报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完工后须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同时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2)建库选址时,施工单位会同公安机关进行实地勘察,建立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库房。
3)危险品库应设置在安全、偏僻的地带,并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守卫人员和保管员,安装完善的防雷电、防盗、报警设施。
4)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的管理除应符合《河北省高速公路工地建设标准化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健全火工用品管理制度,严格火工用品采购、储存、领取、使用和退库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操作,做到全程监控,全程把关。
项目经理每月、安保负责人每半月必须对危险品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
(2)双洞中隧道及长隧道、特长隧道宜设置专用火工品库房,其他短隧道可结合其他隧道及路基、桥涵施工集中设置。
(3)其它危险品,如氧气、乙炔、油料等应单独建库存储,库房建设及管理应符合《工程爆破及爆炸物品运输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
2.5施工质量控制
现场质量控制流程图如下:
(图2-4)
图2-4
2.6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
2.6.1环境保护
1)从施工技术角度制定保护水土流失的措施。
2)隧道排水的处理应采取不改变原地下水环境为原则,以堵为主,堵排结合。
3)浅埋路段的地表预注浆,从注浆材料、注浆范围等方面充分考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和破坏。
4)隧道弃渣场的选择和设置,应充分考虑对原地貌、斜坡岩体的稳定性、地表径流的影响,对下游的威胁程度及弃渣场的绿化和综合利用等问题,防止产生次生灾害。
5)施工期间禁止引入新物种,维持原生态平衡。
6)隧道洞口设置防护网,防止保护区动物侵入公路范围。
2.6.2安全生产
1)隧道施工时,所有进入隧道的人员均应穿反光背心,头戴反光安全帽;
洞口设置进洞栏杆卡或门。
2)隧道洞口设立值班室和刷卡机,设专人佩戴安全员袖标值班,负责进出洞人员的登记刷卡和保卫工作。
3)隧道洞口及隧道办公区显著位置设置声光报警器,总开关应设在开挖台车立柱内侧(左右均设置)。
4)施工机械设备出入隧道应进行登记,以备必要时核查。
5)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医疗卫生设施,以便及时救治。
6)采取合理措施,保护隧道内外的环境,以避免因施工产生的粉尘、噪声等污染造成的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
(见附图A-2)
7)在主要的施工便道组织人力与车辆进行维修,避免有坑槽出现,同时不定时的用水车洒水,减少灰尘污染。
8)开工前制定塌方、涌水、冒顶、泥石流、爆炸等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开挖软弱围岩段时,隧道拱脚的合适位置安放逃生钢管,以备应急之用。
9)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安全保卫机构,实行安全交接班记录制度,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台账。
10)编制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日常治安保卫检查制度,制定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范措施,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联防联警工作联系制度,设立联防室。
3施工测量
3.1一般要求
3.1.1隧道施工测量方案设计应根据隧道规模和贯通误差的要求,综合考虑控制网等级和图形、测量仪器精度和测量方法、估算误差范围。
3.1.2隧道施工测量仪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规鉴定与维护。
断面测量必须采用隧道激光断面仪。
3.1.3施工单位对设计交桩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复测,平差后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复测结果进行实际测量复核,满足要求后进行测量成果批复。
施工中按照批复的成果进行控制测量。
施工期间每年春融后进行导线点、水准点及临时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测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后方可使用。
贯通中误差表表3-1
测量部位
两开挖洞口间长度
高程中误差(mm)
L<
3000
3000≤L<
6000
L≥6000
横向贯通中误差允许值(mm)
洞外
≤±
45
60
90
25
洞内
80
120
整个贯通区
75
100
150
35
3.2控制测量
3.2.1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GPS测量、导线测量、三角测量。
洞外平面控制测量利用已有的定测控制网,并符合隧道贯通误差的有关规定和隧道施工要求。
隧道平面控制测量等级表表3-2
隧道长度
测量等级
二等
1000≤L<
四等
三等
1000
一级
3.2.2高程控制测量
高程控制测量采用水准测量。
隧道高程控制测量等级表表4-3
水准线路最大长度(km)
600
3.2.3导线测量和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按照《公路勘测规范》的要求进行。
3.2.4洞内平面控制测量
1)洞内平面控制测量采用导线测量。
2)洞内导线,应根据贯通精度的要求布点,选择在施工干扰少、通视的地方布点。
直线段不小于200m,曲线段不小于70m。
3)联系洞外和洞内的控制测量,宜选在洞外和洞内观测条件接近的时段进行。
3.2.5每个洞口应设置不少于3个平面控制点,2个高程控制点。
隧道控制测量桩点应定期进行复核。
3.3施工测量
3.3.1开挖前应在开挖面上标出设计断面轮廓线,开挖工作完成后及时测量超欠挖并绘制横断面。
3.3.2洞内施工用的水准点,应根据洞外、洞内已设定的水准点,按照施工需要加密,并定期复核。
3.3.3在开挖断面形成后,及时进行断面测量,根据测量数据修正开挖参数,控制超欠挖。
3.4贯通误差的测定及调整
3.4.1贯通误差的测定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采用导线测量时,在贯通面附近定一临时点,有进出的两方向分别测量该点的坐标,所得的闭合差分别投影至贯通面及其垂直的方向上,得出实际的横向和纵向贯通误差,在置镜于该临时点测求方位角贯通误差。
2)采用中线法测量时,应有测量的相向两方向分别向贯通面延伸,并在贯通面上分别得出中线点,量出两点的横向和纵向距离,即为该隧道的实际贯通误差。
3)水准路线由两端向洞内进测,分别测至贯通面附近的同一高程控制点或中线点上,所测得的高差即为实际高程的贯通误差。
3.4.2隧道贯通后,洞内导线、施工中线及高程的实际贯通误差,应在贯通面两侧未衬砌段调整,该贯通误差调整段的长度应根据中线形式、贯通误差值、支护和衬砌(包括仰拱)施工情况综合确定,不宜小于200m(贯通面两侧对称)。
该段的后续工序均应以调整后的中线及高程为准进行放样。
3.4.3采用导线法测量、贯通误差不超过允许值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贯通误差调整:
1)方位角贯通误差分配在未衬砌地段(该段长度不小于200m)导线角上。
2)坐标闭合差在贯通误差调整段的导线上,按边长比例分配。
3)采用调整后的导线坐标作为贯通误差调整段的放样依据。
3.4.4采用中线法测量、贯通误差不超过允许值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贯通误差调整:
1)贯通误差调整段为直线,宜通过架设曲线来调整路线中线,所加设的极限参数应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的要求。
2)贯通误差调整段全部位于圆曲线地段时,贯通误差应由曲线的两端向贯通面按长度比例调整中线。
3)贯通误差调整段既有直线又有曲线时,宜通过调整曲线偏角和曲线起(终)点位置调整中线,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的规定,并能保证隧道净空。
3.4.5高程贯通误差超过允许值时,贯通点附近的高程控制点,应采用有两端分别引测的高程平均值作为调整后的高程,将高程贯通误差的一半分别在贯通面两端未衬砌地段的高程控制点上按水准线路长度的比例调整。
3.5交(竣)工测量
3.5.1应在中线复测的基础上埋设永久中线点,永久中线点应用混凝土包埋金属标志。
直线上的永久中线点,每200~250m设一个,曲线上应在缓和曲线的起终点各设一个;
曲线中部,可根据通视条件适当增加。
永久中线点设立后,应在隧道边墙上画出标志。
3.5.2应在直线地段每50m、曲线地段每20m及需要加测断面处,测绘以路线中线为准的隧道实际净空,标出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路面水平宽度。
3.5.3洞内水准点每公里应埋设一个,短于1km的隧道应至少设一个,并应在隧道边墙上画出标志。
3.5.4应提交贯通测量技术成果书、贯通误差的实测成果和说明、净空断面测量和永久中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
4洞口、明洞与浅埋工程
4.1一般要求
4.1.1积极推广“零进洞”理念,严禁大开大挖。
4.1.2洞口边、仰坡土石方施工宜避开降雨期、融雪期及严寒季节;
开挖应加强对山坡稳定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尽量减少对岩、土体的扰动,禁止大爆破。
4.1.3偏压洞口施工应在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后再开挖;
开挖方法应结合偏压地形情况选定,不得因人为因素加剧偏压。
4.1.4进洞前要加强对地表及仰坡的临时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4.1.5边坡和仰坡外的截水沟、排水沟应在洞口开挖前完成。
截水沟、排水沟应隐形设置,利于进水并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
4.1.6二次衬砌施工完成50m后,应立即进行洞门及边仰坡绿化工程施工。
4.1.7明洞工程。
1)边墙基础地基承载力要满足设计要求;
超挖部分要与基础混凝土同时浇筑。
2)明洞拱圈外模拆除后,拱圈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后,应及时按规范要求做防水层及拱脚纵向排水管、环向盲沟;
防水板应向隧道内延伸不小于0.5米,并与暗洞防水板良好连接。
3)使用机械回填时,拱圈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且需先用人工填筑夯实回填至拱顶以上1.0m后,方可使用机械施工。
4.1.8浅埋段工程不应采用全断面法开挖。
开挖后应尽快进行初期支护。
应增加对地表沉降、拱顶下沉的监测。
4.1.9洞门基础开挖应注意安全防护,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隧道明洞回填和洞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洞口边坡及仰坡的地表恢复。
4.1.10桥隧相连部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相互影响。
禁止将弃渣弃于桥位处。
4.1.11洞口设有明洞且洞口地质情况相对较好的隧道,可按先进暗洞,由内向外施作洞口明洞模筑衬砌,再进行洞身段开挖、初支、二衬施工。
4.1.12隧道洞口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可考虑将洞口段路基基层设置为混凝土基层,提前施作。
4.1.13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对洞口段原地形地貌进行复测,认真调查地质情况,结合设计图纸提出隧道进洞专项施工方案。
4.2施工工序
洞口与明洞工程的施工工序流程见图4-1。
4.3施工要点
4.3.1洞口土石方开挖。
1)洞口开挖前,做好10m间距中线桩的恢复,并测放洞外开挖放样、开挖边界桩、截水沟中心线桩洞口位置桩及相应的检查恢复桩。
2)洞口边坡、仰坡土石方的开挖应加强对山坡稳定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尽量减少对岩、土体的扰动,禁止大爆破;
施工宜避开降雨期、融雪期及严寒季节。
对于边、仰坡上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以及边坡和仰坡上的悬石、危石要清除或加固。
3)洞口边、仰坡处的截水沟应于路槽土石方施工前施工,截水沟上游进口应与原地面衔接紧密,不出现溢流或渗漏;
下游出口应引入排水系统并妥善处理。
开挖的截水沟应及时进行防渗处理,尤其是在土质和风化严重石质的坡面,严防裸沟排水。
4)洞口及洞顶范围内的坑洼积水应采取先排水后夯填,再封顶的措施处理。
洞口边仰坡上方不得堆放弃土。
5)开挖前应清除山坡浮石、危岩,防止因爆破造成落石或隐患。
6)开挖前请采取喷射混凝土锚杆加固、砌石护面、铺种草皮等措施进行边仰坡防护,以及设置支撑侧向土压力、防止边坡坍塌、保证边坡稳定的挡土墙。
7)洞口边坡及仰坡采用明挖法施工,自上而下分阶段、分层进行开挖。
不得上下重叠开挖,土方施工中不能用爆破法施工或掏洞取土,当地质条件不良时采取稳定边坡和仰坡的措施。
(见附图A-3、A-4)
8)洞口有邻近建(构)筑物时,应采取弱爆破。
石方开挖,首先确定爆破方案,并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梁的计算。
最好采用松动爆破或光面爆破,禁止采用对附近建筑物和山体稳定有损坏的爆破方法。
对于强度较大不易风化或水解的岩石路基一次开挖到位或预留足够一次插底爆破厚度。
爆破出的表面应平整。
9)偏压洞口施工应在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后再开挖;
(见附图A-5)
10)进洞前按设计要求对地表及仰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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