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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铁榜申诫公侯》译文
(洪武五月六月三十日)铸造铁榜告诫国公列侯。
榜文说:
我观看过去史书中的帝王本纪和功臣列传,结果发现:
有的君主爱护体恤功臣的心意,有始无终,致使忠良辅臣不免遭受杀身灭门的大祸,实在值得怜悯啊!
偶或也有耳聪目明的圣主,对待功臣的一片心意,光明皎洁得如同日月,奸臣不能从中挑拨离间,因而君臣能够和睦相处,一直到度完一生。
这在国家方面,有安如盤石的结果;
在功臣方面,有世代享受富贵的好处。
我对此非常羡慕。
也有明智的君主,本想保全功臣,情意十分恳切,无奈跋扈成性的大臣,依仗自己有功,屡屡犯下过恶,经过多次宽恕,仍不改悔,不得已才把他处死。
这是臣下自取祸殃啊!
还有其他的情况:
君主具备宽厚仁义的德性,功臣怀有忠诚善良的心地,然而他们各自缺乏察辨判断而互有误解,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功臣家奴倚仗主人权势,欺压良善,而功臣却不能明察家奴的所作所为,致使他们胡作非为。
司法部门对他们依法惩办,立案定罪,奏报朝廷。
这在忠良大臣来说,必定不会指使家奴这么干,只是家奴擅自犯下的罪过。
可君主却不能体察大臣的本心,认为是大臣指使干的。
这样一认为,姑息大臣有功、免罪而罢官的处理方式就产生了,略微警告功臣家奴的处理方式也出现了,但却不向功臣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家家奴所犯下的罪恶,含忍太过份。
等到司法部门屡屡奏报这家家奴犯法,就怀疑大臣欺骗蒙蔽君主,一旦不宽容,马上就加以残害,这是君主昏昧不明所造成的。
反过来,当时功臣尽管怀有忠诚善良的心地,却不能约束督察自家的下属,一有朝廷怪罪下来,就抱怨君主,这是为什么呢?
这也是因为家奴这类人,在外面干坏事,回来却说办好事。
而大臣在朝廷料理政务,或者作为元老退休在家,加上小人阿谀奉承,极少能够劝谏,所以就听之任之了。
等到家奴犯罪,司法部门收执讯问,君主命令处死大臣家奴,而大臣却不理解君主保全自己的心意,随即产生疑虑怨恨,以至恶果牵连到自己身上,这种现象往往存在。
还有的是天子追念功臣的功劳,免掉家奴的罪过,而家奴回来后却禀告大臣说:
“君主不能容纳您,所以就编造罪名来查办奴才等人罢了。
”大臣一时听信,不亲自加以明察,认为必定如此,于是产生猜疑,导致身遭极刑,这是大臣不能约束督察自家下属的过错。
以上列举的情况,可以说君臣两方面都做得不对了。
我从平民崛起,仰赖众位大臣效力,平定天下。
过去已经论功行赏,封为国公列侯,赐予丹书铁券,发给优厚俸禄,让子孙相传,共享太平。
但我还担心公侯家中的奴仆各色人等,一向沾染恶劣的习气,冒犯国家的法典。
现通过铁榜申明律令。
我明白地告知众卿等人,除亲属犯罪另议处罚办法外,只要奴仆一犯法,马上就查办,但对你们并不追究责任。
如果敢有倚仗功劳藏匿罪犯的,就按抵消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
你们各自应该谨慎守护好自身,对亲属奴仆严加管教,以求符合我保全功臣、善始善终的心意。
为此有九条规定:
其一,凡是京师和外地各指挥、千户、百户、镇抚以及总旗、小旗等军官,不许私自接受公侯赠送的金银布帛或衣服钱物。
首次接受的,杖责一百下,发配海南充军。
第二次还接受的,处死。
公侯赠送礼物的,初次违犯和再次违犯,都免予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
第三次还违犯,就准照抵消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
奉命征讨,无论赠送者还是领受者,都不在这条限令之内。
其二,凡是公侯等官员,不是遵奉朝廷特殊旨令,不许擅自役使官军。
违犯这条规定的,初次犯、二次犯免除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
第三次还犯,准照抵消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
官军中敢有随便就听从役使的,杖责一百下,发配海南充军。
其三,凡是公侯之家强行霸占官府或平民所拥有的山场、湖泊、茶园、芦苇荡以及金银铜场、冶炼作坊的,初次犯、二次犯,免予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
第三次还犯,就准照抵消一次死罪赦免来处治。
其四,凡是京师和外地各个卫所的官军,不是在出征时,不许擅自在公侯门前侍立,听候差遣。
违犯这条规定的,杖责一百下,发配到烟瘴边地充军。
其五,凡是功臣家中负责管理庄田的人,不许仗势在乡里欺压殴打平民。
违犯这条规定的,刺面、割鼻,把家产登记没收,入充官府。
妻儿老小都迁徙安置到南宁。
其余帮凶,各杖责一百下,连同妻儿老小全都发配到南宁充军。
其六,凡是功臣家中的屯田佃户、管庄干办、火者、奴仆及其亲属等,仗势欺凌乡民,侵占抢夺乡民田产财物的,都按照国家倚势欺殴人民律,处以死刑。
其七,凡是功臣之家,除去赐定仪仗户以及佃田人户已向官府申报户口、记录在册的以外,其他人胆敢私自托身公侯门下,逃避差徭的,杀头。
其八,凡是公侯之家倚仗权势,欺压良善,强迫民户定立卖田契约,实际上分文不给,侵占抢夺他人田地、房屋和牲畜的,初次违犯,免除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
第二次违犯,停发一半俸禄。
第三次还违犯,停发全部俸禄。
第四次又犯,与百姓同罪。
其九,凡是功臣之家,不许暗自接受民户的田地以及朦胧投献物业。
违犯这条规定的,初次犯免除惩罚,但要作为过失记录在案。
第二次犯,停发一半俸禄。
第三次还犯,停发全部俸禄。
第四次又犯,则与百姓同罪。
思考题:
1、根据本文分析明初出现的各种土地问题。
2、根据本文分析明初出现的各种土地问题
3、《明实录》铁榜“铁”在何处?
参考书:
1、吴晗《朱元璋传》,三联书店1965年版。
2、汤纲、南炳文《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二十五、《明儒学案》
学案体史作的兴起。
黄宗羲的思想特点。
《明儒学案》,明末清初黄宗羲撰,共六十二卷,是综述明代学术思想史的专书。
黄宗羲搜集各家文集语录,分总别派,撰成本书。
卷首列《师说》,上起明初方孝孺,下止明末许孚远,评介了明朝二十五人的思想要点和行为得失,实为说明全书的断案标准。
接着区分门户,按出现早晚,列十九学案,以王学为中心,开始叙述王学的先驱和朱学的传人,立崇仁(吴与弼)、白沙(陈献章)、河东(薛瑄)、三原(王恕)等四学案,计九卷;
继以姚江学案为首,以三十三卷篇幅述评王守仁的学术思想及王学的传播和分派;
再立诸儒学案十五卷,分叙摇摆于程朱和陆王之间的学者,而以个人为主;
最后立东林、蕺山两学案,计五卷,表彰与宦官斗争的东林“清议”,以及作者的本师、以身殉明的刘宗周。
每介绍一学派,先叙它的渊源流别,概括要旨,然后列举该派代表人物,各立小传,略述一生经历,择录重要言论,提示学术思想特点而加以评论。
本书将搜集到的有关明代三百年学术流派的材料进行分类排比。
由于系统比较清楚,结构比较严密,纲目和主次的关系处理得很有逻辑性,在材料的整理上高过了前人;
同时,作者对各派原著都做过直接研究,因为叙述各派学术思想,简明扼要,选材比较精审而有代表性。
作者处理材料的态度也相当严肃。
他的见解倾向于王学,但书中对程朱的拥护者时有好评,对包括王守仁在内的王学各派也时有非难。
书中不仅介绍受到明朝统治者尊奉的正统派名儒,而且很注意下层社会的思想家,例如对灶丁出身的王艮、樵夫出身的朱恕、陶匠出身的韩乐吾、农民出身的夏叟等人,并未因为他们的学术思想被正统派目为邪说而忽视。
这就使读者在了解整个明代学术思想演变发展的时候,可以少点门户之见。
也正因为这样,本书才能成为后人研究明代学术思想的一部最重要的史籍。
《明儒学案》的写作,始于清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完成于康熙十五年,前后历时八年。
本书版本有:
一、乾隆四年郑氏二老阁本;
二、《四库全书》本;
三、《四部备要》本;
四、世界书局《四朝学案》本(附有人名索引)。
《明儒学案·
凡例》,叙述本书大旨和编写体例。
但作者显然认为,读者所需要的,不应该只是书中的具体内容,而应该从中学到做学问的切实功夫。
《凡例》强调对前人贵在抓住其学说要领,对自己则贵在独立思考而求创见,这就使它不同于那种八股式的例言。
一、学案体史书的特征和来历
学案体是专门记述学术思想史的一种体裁,采用这种体裁撰写的史书,叫作学案体史书。
学案体史书一方面特别重视学术流派的划分和师弟子的传承关系,另一方面注意凸现学者本人的概况和独特之处,一般包括学者传记、言行录、著作摘要、他人评论等。
在学案体史书正式形成之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不同形式的学术史著述。
一是汇编在诸子自家著作中的专题论文,如《庄子·
天下篇》、《荀子·
非十二子》、《韩非子·
显学》、《吕氏春秋·
序意》等,这些专题论文评述各派学说的异同短长,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原始状态。
二是纪传体正史中的有关传论,如《史记》中的《孔子世家》、《仲尼弟子列传》、《老子韩非列传》,《汉书》中的《儒林传》等。
这些传记记载思想家、经学家的生平事迹和学术贡献,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初级形态。
三是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藏书目录、史志目录和私人藏书目录。
例如刘歆《七略》、《隋书·
经籍志》、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等,这些目录专书不仅登载各个领域的古今图书,而是运用总序、大序和小序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渐进现象。
四是南宋以后陆续出现的理学史专著,例如朱熹的《伊洛渊源录》、明末周汝登的《圣学宗传》、孙奇逢的《理学宗传》等,这些理学史专著记载本学派的传授系统和学说宗旨,可以视之为学术史的独立形态。
步入独立形态的宋明理学史专著,分门立户,各有遗漏,甚或驳杂不纯,还有待于彻底改进、全面提高,而完成这一使命的,正是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之一、浙东史学领袖黄宗羲。
黄氏以《明儒学案》凌空而起,标志着古代学术史已由独立形态跨入了完备形态。
二、《明儒学案》的独到之处
《明儒学案》六十二卷,由黄宗羲在康熙十五年(1676)完成,既是一部明代学术思想史,又是学案体史书的开山之作,这部开山之作的独到之处在于:
(甲)体例严密明晰、别开生面,从全书结构看,按照学术宗旨和传授系统,对明朝二百多名学者分宗别派,予以通体组织。
首先以《师说》开篇,评价明初至明末二十五名学派创始人或先驱者的思想要点和行为得失,构成全书总论。
总论之下,分立十九学案,按三个时期、四大部分来安排。
初期第一部分共立四学案,首列传授程朱之学的《崇仁》(吴与弼)、《河东》(薛瑄)两学案,《河东学案》之后,附列别派的《三原学案》(王恕),再以另成一支的方式重列传授陆九渊之学的《白沙学案》(陈献章)。
中期第二部分共立十学案,以姚江(王守仁)为主,以王氏心学的分支或别派为辅。
在中期和后期之间,另立诸儒学案,统括不属于上述十四学案的重要学者,组成第三部分。
后期和后期之间分立东林(顾宪成)、蕺心(刘宗周)两学案。
以上是全书的整体结构。
从编写方法来看,每一学案,先用小序作概括性的说明,小序之下,依次胪列本学案的代表人物,每位人物先立小传,然后摘录足以显示本人学术思想特点的著作或语录,再适当予以评论。
《明儒学案》的全书结构和每学案的编写方法是浑然一体的,前者类聚群分,脉络清楚,后者点面兼顾,层次井然,二者结合,使全书纲与目之间,主与从之间颇具逻辑性。
所谓学案体,就是这样别开生面地被创造出来的。
(乙)内容完整系统、简明扼要
《明儒学案》经过精心组织,从客观上展现了明朝二百七十多年学术思想的发展历程,反映了王守仁心学的正统地位和整个社会思潮的全貌,揭示了各个学派之间的相互对立与影响。
与此同时,又从微观上点明了每一学派的思想宗旨和学术特点,叙述了每一学派内部每一家的生平经历、论学要旨以及师承关系,显示了每一派各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这样一来,就使全书的内容既完整系统,又简明扼要。
(丙)破除门户之见,客观如实评述
《明儒学案》不仅重视正统派明儒,而且注意到各个层次上确有造诣的思想家,其中哪怕是"
一偏之见"
、"
相反之论"
也兼收并蓄,做到是"
是非互见,得失两存"
。
《明儒学案》记述各派各家的学术思想,完全以他们的著作言论和一些行事为转移,既不因袭他人的成见,也不任意发挥自己的主观臆测。
以上两点,是《明儒学案》迥异于依门傍户之作,这实际上是黄宗羲政治民主思想和实事求是精神在学术研究上的反映。
三、学案体史书的粗具规模
《明儒学案》成书后,黄宗羲又撰写《宋元学案》,未编成而赉志以殁,由其子黄百家和高足全祖望续写竣工。
此后,继作或仿作不断问世,使学案体史书粗具规模,主要包括:
《两汉三国学案》十一卷,晚清唐晏撰,按儒家经典编排,每经之下区分派别,每派学者以师承关系或时代先后为序,既有传记,又有经说。
《宋元学案》一百卷,黄氏父子和全祖望合撰,共立九十一学案,记述宋元学者两千多人。
《明儒学案》六十二卷。
《清儒学案》二零八卷,近代徐世昌延揽门客吴廷燮等撰,立正案和诸儒学案两大类属,记述清代学者一千一百六十九人。
以上三书合称四朝学案。
《汉学师承记》八卷、《宋学渊源记》二卷,清江藩撰,八卷之书记同一时期内与汉学家对立的理学家。
《国朝学案小识》十五卷,清唐鉴撰,记清代御用理学家。
周海门陶石篑点以一二字
凡例》译文
从过去到现在关于理学方面的专著,前有周汝登的《圣学宗传》,近有孙奇逢的《理学宗传》。
二书罗列各家学说很完备,但陶望龄在给焦竑的书信中说:
“周汝登自己认为身居山麓江畔,见闻狭窄孤陋,曾经希望广泛搜集书面资料和口头资料,增补所遗漏的部分,不敢就说这本书已经是定型的著作了。
”况且各个理学家自己有自己的宗旨,而周汝登持守发挥禅宗学说,搅和金银铜铁铸成一器,这是周汝登本人的宗旨,不是各个理学家的宗旨啊。
孙奇逢混杂收录,不做进一步的审察区分,书中评判注解所涉及的地方,不一定就抓住了各家学说的要领,而他的所见所闻也如同周汝登一样。
研习者观看我这本书,然后会知道周汝登、孙奇逢两家的疏漏简略。
大抵某个人的学说具有宗旨,是这个人独树一帜的地方,也是研习者研习这些学说得以入门的地方。
世界上的道理无穷无尽。
如果不用一两个基本概念来限定,怎么能统括那些无穷的道理而使它掌握在我手中!
所以宣讲个人学说却无宗旨,即使具有独到见解,也是一团没有头绪的乱丝呀。
研习者不能抓住这些人学说的宗旨,即使阅读他的著作,也像张骞首次来到大夏,摸不清月氏对西汉的真实意图。
我这部《明儒学案》,区分各家学说的宗旨,像拿灯照影一样。
杜牧曾说过:
弹丸在方盘中滚动,横着滚、斜着滚、转着滚、直着滚,滚到哪里停住了,不能全部猜得到,但肯定可以知道的是,弹丸不能滚到方盘外面去。
宗旨大概也像这样罢了。
我曾说过,明朝的文章和业绩,都赶不上前代。
唯独在理学方面,都是前代所无法比拟的。
细枝末节,全都辨别得清清楚楚,的确能阐发出先儒所未曾阐发出的东西。
二程、朱熹排斥佛教,虽然说法很多,总是停留在表面上,对佛教中越貌似有理而越淆乱经义的那些理论,终究还是指不出来。
明儒却在最细微的地方,使佛教连逃遁的影子都没有了。
陶望龄也指出过:
“如果拿见解来说,当代各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在很大范围内有超过先儒的。
”这与我的说法不谋而合。
常常见到编辑先儒语录的人,只是汇聚摘抄好多条,却不知道什么叫作取舍的标准和用意。
先儒们一身的思想宗旨不曾经透露出来,怎么能够看出他们的学术总值呢?
我这部《明儒学案》,全从先儒的全集中抽取要点、探求宗旨,未曾袭用前人的旧有专著。
儒家学者做学问,和佛教禅宗五派一定要把本派分别上推到青源、南岳不同。
孔夫子已经什么都学,周敦颐不靠传授就使理学肇兴,陆九渊没有师承也自成一家。
然而在此过程中,从二程到何基、王柏、金履祥、许谦,经过数百年之后,还一直奉守本派创始人和集大成者所确立的宗旨。
这决不是像佛教禅宗那样附会源流才罢休。
因而我这部《明儒学案》,依据传授系统,分成各个学派。
那些异学突起的人,以及不像异学突起者那样显光的人,统统列入诸儒学案。
做学问的原则是:
以各个人独立探讨确有所得为真学问。
凡属依傍或因袭他人,照样子画葫芦的,不是随大流的书呆子,就是抄缮经书的行业。
我这部《明儒学案》所编列的,既有志向极端化的独立见解,也有完全相反的观点。
研习者对于他们的不同之处,正应当注意加以理会,所谓本原相同而分支各异呀!
用水知水,哪里算得上是学问?
胡大时跟随朱熹求学,朱熹让他研读《孟子》。
有一天朱熹问胡大时:
《孟子》中“至于心就偏偏没有相同之处吗?
”这句话是指何而言?
胡大时用“所见”二字解答。
朱熹认为不对,并且批评他读书粗心大意,不认真思考。
胡大时下来后苦苦思考,因而得了病,朱熹这才告诉他。
古人对于求学的人,不轻易传授点拨达到这种地步,大概是想让他自有所得呀。
即便是佛教,也最忌讳道破真意了,一道破真意,人们就像拿光亮照黑影一样做游戏了。
我这部《明儒学案》,不免内容庞杂凌乱,研习者读过后只是增加一些见识,不去研究原著,自有所得,那么我反而因为这部书而对天下后世犯下罪过了。
本书搜罗很广泛,但一个人所见所闻很有限,还有待于继续访求,即便是我曾经看到而又遗失的,如朱布衣的《语录》、韩苑洛、南大吉、穆孔晖、范环诸人的文集,都不曾收采进来,海内肩负学术文化的传播的重任的人,别舍不得指教我。
这不是后学我一个人所能完成的事情啊!
1、阅读一部有关明代思想史的著作,了解其基本发展脉络。
2、翻译本文第一、二两段。
3、《明儒学案凡例》与黄宗羲的“学有宗旨说”和“学贵自得论”
1、侯外庐《宋明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2、王育济《理学·
实学·
朴学》,山东友谊出版社1993年版。
3、陈鼓应、辛冠洁、葛荣晋《明清实学简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4、萧父、许苏民《明清启蒙学术流变》,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二六、《日知录》
《日知录》的写作特点和顾炎武的思想特征。
《日知录》的思想特征。
《日知录》,三十二卷,明末清初顾炎武撰,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著名的读书笔记。
顾炎武从三十岁以后,开始写作读书笔记。
有所收获就记下来,有不对的再修改,发现前人已有的就删去,积累三十多年,乃成一书。
因为《论语》记子夏有“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等语,所以取名叫《日知录》。
顾炎武前曾因友人多求抄写,患不能给,遂于康熙九年(1670年)先刻《日知录》八卷(后附《谲觚十事》)行世,世称符山堂初刻本。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顾炎武去世,其弟子潘耒从其家求得《日知录》全部手稿,经再三校勘,于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刻于闽中,是为遂初堂刻本。
此本计三十二卷,文字多于八卷本约五倍。
但由于潘耒惩于当时文字之祸,不得不对原稿中大量“违碍”之处进行删改,“所刊落者有全章,有全节,有数行,自余删句换字,不可遽数”(详见黄侃《日知录校记序》)。
潘耒是顾炎武入室弟子,自己删总比让官府删要好得多,所以潘氏的功劳仍不可没。
所幸当时还有手抄本暗自流传于世,给后人恢复原书本来面目提供了机会。
至乾隆六十年(1795年)又有据遂初堂重刊本,末附《日知录之余》二卷。
另外还有乾隆时巾箱本、皇清经解本,这些在版本上都没有什么重要价值。
及至道光年间,青年学者黄汝成以遂初堂本为底本,参以阎若璩、沈彤、钱大昕、杨宁四家校本,成《日知录集释》三十二卷。
复得《日知录》“原写本”,并参以陈訏(宋斋陈氏)、张惟赤(南曲张氏)、蘧园孙氏(名佚)、楷庵杨氏(名佚)等校语,成《日知录刊误》二卷。
后又得陆筠(匏尊陆氏)校本,作《续刊误》二卷。
这样,虽然黄汝成也不敢用“原写本”中的违碍文字补改潘氏遂初堂本,但毫无疑问,他的《集释》和《刊误》给世人提供了《日知录》的最精善之本。
至于黄氏在《集释》中收录了道光以前九十余位学者对《日知录》的研究成果,更使他稳坐潘耒之后顾氏功臣的第二把交椅。
《日知录集释》以道光十四年嘉定黄氏西溪草庐重刊本为最善。
黄侃的《日知录校记》一卷,使本书在《集释》之后在版本上得到了一个突破。
潘耒惧于文字狱,不得不删改原文;
黄汝成虽然得到了原写本,也无法据以恢复本来面目,这样,《日知录》的原作思想必然受到极大损害。
黄侃在民国间从张继手里得到雍正间《日知录》抄本,据以对校《集释》,补正数百处,近万字,恢复了湮没二百余年的《日知录》本来面目,不能说不是一件大快事。
《日知录》今本共存笔记一○一九条,清末又发现残稿《日知录之余》四卷一一○条,近人黄侃又据清雍正间旧抄本辑补数条,总计有一千三百条以上。
各条字数没有限制,写法也不一样。
今本内容,据潘耒的意见,可分为八类:
经义,史学,官方,吏治,财赋,典礼,舆地,艺文。
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则以为应当分为十五类。
其实,《日知录》除少量涉及语言文学、天文数学等问题的条目而外,大量篇幅都在讨论历史问题,以及研究历史所需的文献学、沿革地理和方法论等基本功夫。
书中所谈经义,重点也在于探讨古文献的实际历史内容,而较少空洞的道德说教。
因此,如果说本书主要是一部史学著作,那将是恰当的。
明亡的惨痛,当时的士大夫多归罪于明朝王学末流的空疏与狂妄,顾炎武比黄宗羲更加激烈,在《日知录》中,他反复痛骂王阳明一派只会说空话,比魏晋清谈为祸更烈。
书中说古道今,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的问题,显示出他确实想找到救治社会弊病的良方。
《宋世风俗》,选自《日知录》卷十三。
原题下收笔记六条,这里节录的是二、四两条。
顾炎武把两宋官场风气日趋腐败,归罪于王安石变法,无疑是找错了原因。
但他指出大量投机钻营之徒,借拥护新政之名谋取私利,并博得宋神宗、王安石的信用,是这场改革失败的一大原因,则应该说有相当的道理。
干进驯至纳节
1、选读《日知录》其它部分篇目。
2、顾炎武对宋代风俗走向的分析是否全面客观
1、王育济《理学·
2、陈鼓应、辛冠洁、葛荣晋《明清实学简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3、萧父许苏民《明清启蒙学术流变》,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二七、《读通鉴论》
史论体史作的特征和王夫之的思想特征。
王夫之思想的现实根据。
《读通鉴论》,三十卷,明末清初王夫之撰,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史论名著。
我国封建时代的学者,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为了表达自己对现实政治的理解和建议,每每从事历史的研究和总结,尤喜用史论形式发挥自己的政治理论。
王夫之生在明末清初,他给自己规定了治史的目的,就是着重明了历史的得失成败,以为认识和改造现实的借鉴。
他同黄宗羲、顾炎武一样,推寻明亡清兴的秘密,以为祸始于明代王学末流的空言误国,但他也反对脱离实际的其它一切理论,要求治学就是要“知治知乱”,作“力行求治之资”。
他就是抱着这样的目的,在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完成了《读通鉴论》和《宋论》的撰述。
本书评论秦史一卷,两汉史八卷,三国史一卷,两晋史四卷,南北朝史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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