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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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监理实施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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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低廉,节省钢材。
适用于各类工程地质条件为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类土层以及持力层为强风化岩层、密实的砂层(或卵石层)等土层应用,但不适用于石灰层、含孤石和障碍物多、有坚硬夹层的岩土层中应用。
(二)工程概况
苏州市横山水厂迁建工程采用先张法预应力砼管桩,选用混凝土管桩类型为PHC-500(100)A-C80桩长5m—11m。
本工程管桩采用静压沉桩施工法,送桩深度约为5.45-7.65米左右。
二、监理工作流程
工程监理对介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强调严格实施本项目的施工监理的总体流程与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流程程序严格执行。
(监理工作流程附后)
三、先张预应力管桩施工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199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施工技术规程YBJ235-91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苏G03-2002
(一)进场后提交材料及核对
1、机械设备
(1)桩机检查,桩机设备编号及市安检站检验证书
(2)发电机
(3)吊机
(4)电焊机等
2、人员
(1)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2)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员上岗证
(3)专职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上岗证
(4)特殊工种上岗证:
电焊工、电工、吊机操作工等人员上岗证(附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报表
施工报表反映施工程序和工序质量情况,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要求进行开工、工序检验和隐蔽验收等一系列工作,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管桩制作及进场
1、管桩的制作
先张预应力管桩施工分为生产制作和现场沉桩两部分,由于管桩制作专业性较强,而工程现场与制作厂家距离较远,因此监理强调生产单位应对其结构的制作质量负责,加工管桩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后期养护及堆放等符合规范要求,并经自检、专检后,附有产品的合格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后方可进场。
2、管桩的检验
管桩进场后监理人员会同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对进场的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应对管桩的质保资料,中文标志,桩身、桩端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等进行检查。
管桩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长度(L)
+0.3%L
-0.3%L
+0.5%L
-0.4%L
+0.7%L
-0.5%L
端部倾斜
≤0.3%D
≤0.4%D
≤0.5%D
外径(D)
D≤600
+2、-2
+4、-2
+5、-4
D>600
+3、-2
+5、-2
+7、-4
壁厚(t)
+10、0
+15、0
正偏差不限、0
(+20、0)
保护层厚度
+5、0
(+5、0)
+7、-3
(+7、0)
+10、-5
(+10、0)
桩身弯曲度
≤L/1500
≤L/1200
≤L/1000
桩端板
外侧平面度
0.2
内径
0、-1
外径
0、-2
厚度
注:
括号中数字用于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PTC)
2、管桩的运输和堆放
(1)管桩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出厂。
(2)管桩吊运应轻吊轻放,严防碰撞。
(3)管桩堆放、吊运支点位置为分别距桩端0.2倍的桩长处,也可直接钩住管桩两端水平起吊,对不满足抗裂要求的应按吊点起吊,起吊时,绳索与桩的夹角应≥45°
。
(4)管桩堆放层数,应根据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及堆垛稳定性确定,一般管桩直径300~350宜≤9层;
400~450宜≤8层;
500~600宜≤7层;
800宜≤5层。
根据本工程现场情况,管桩堆放层数宜为单层,不宜超过三层。
(5)管桩应按支点位置放在垫枕上,层与层之间用垫木隔开,每层垫木应在同一水平面上,各层垫木位置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堆垛时,必须在两侧打好防止滚垛的木楔。
垫木不允许用软垫木楔、腐朽木。
若堆场地基经过特殊处理,也可采用着地平放。
(四)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桩机定位检查验收
(1)审核桩位放线依据及测量记录。
(2)桩中心坐标测量核验
检查测站及经纬仪架设的正确性,验收桩位中心极座标ρ和θ值是否和计算一致。
放线定桩位应从施工现场的测量基准点施测,以避免累计误差。
测定后,应用别法校核。
(3)桩位放线距引孔或沉桩间隔时间应尽量缩短或随打随放,间隔时间较长时应对管桩桩位重新复核。
2、管桩的施工顺序
管桩施工应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和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关系确定合理的打桩顺序。
(1)对于密集桩群且距周围建(构)筑物较远,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
(2)当一侧毗邻建(构)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
(3)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
(4)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3、底桩就位的检查验收
(1)检查桩身上的单位长度标记,以便测量桩的入土深度。
(2)静压桩的吊装
吊桩先用起重机吊运或用汽车运至桩机附近,再利用桩机上自身设置的工作吊机将管桩吊入夹持器中。
吊点位置为距桩端0.293倍的桩长处,如改变吊点位置,应进行验算。
(3)桩的调直检查
桩的桩帽、桩身和送桩的中心线应重合,保持桩身垂直,用两台经纬仪在离桩架15m以外或设置两根吊砣在正交方向进行观测,其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
4、静压沉桩的检查
(1)沉桩混凝土龄期应达到28天或相当于28天龄期的强度。
(2)打桩时现场应排水畅通,地面平整,场地坡度不大于1%。
(3)先将管桩压入1m左右后停止,立即检查管桩两个方向的垂直度,效正调直符合要求后,压桩油缸继续伸程把桩压入土中,重复连续压桩操作,直至把桩压如预定深度土层中。
认真记录桩入土深度和压力表读数的关系,以判断桩的质量及承载力。
(4)当压力表读数突然上升或下降时,要停机对照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是否遇到障碍物或产生断桩现象。
(5)压桩应连续进行,接桩时可压至桩顶离地面0.8—1.0m时进行,接桩时避免桩端停在砂土层上,以免再压桩时阻力增大压入困难。
(6)沉桩时,管桩的垂直度必须严格控制,控制方法和标准同桩的调直检查。
如果超差,必须及时调整,但必须保证桩身不裂,必要时须拔出重插,不得采用强拔的方法进行快速纠偏,而将桩身拉裂、折断。
(7)为将管桩打到设计标高,需要采用送桩器,送桩器必须明确标明刻度线,应采用水准仪测量,刻度线与水准仪中丝吻合时立即停止操作。
(8)压桩应控制好中止条件,按照设计桩长进行控制,应在施工前试打,设计确认后执行。
(9)当未达设计标高压力表读数已达到预先规定值,应停止打桩认真分析原因,确定未发生问题时,可停止压桩。
终压力值一般取桩的设计极限承载力,对于大于21m的桩可按设计极限承载力的0.8—0.9倍取值,对于小于于21m大于14m的桩可按设计极限承载力的1.1—1.4倍取值。
(10)对于打至设计标高但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及时联系设计部门解决。
5、管桩拼接的检查
(1)当底桩头(顶)露出地面0.5~1.0m时,应暂停,进行接桩。
沉桩过程中遇有较难穿透的土层时,接桩宜在桩尖穿过该土层后进行。
(2)管桩拼接成整桩采用端板焊接连接。
焊接前应先确认管节是否合格,端板是否合格、平整,桩端埋设铁件、特别端板坡口上的浮锈及污物应清除干净,露出金属光泽。
(3)接桩就位
①.逐节接桩时,上下桩节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5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1/1000桩长,且不大于20mm。
②.下节桩头宜设导向箍以保证上下桩节找正接直,如桩节间隙较大,可用铁片填实焊牢,接合面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2mm。
(4)端板的焊接
①.焊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焊接变形,沿接口圆周宜对称焊六点,待上下桩节固定后再拆除导向箍,分层施焊,焊接层数不宜少于三层,且应对称进行。
②.焊接时应做好防风、遮雨措施。
气温低于0℃或雨雪天气,无可靠措施确保焊接质量时,不得焊接。
③.手工焊接时第一层必须用Φ3.2mm电焊条打底,确保根部焊透,第二层方可用粗焊条(Φ4mm或Φ5mm),一般采用E43型焊条,其质量应符合GB/T5117-1995的规定。
用自动焊及半自动焊时,按相应规程执行。
④.每层焊接厚度应均匀,每层间的焊渣必须清除干净,方能再焊下一层,坡口槽的电焊必须满焊,电焊厚度宜高出坡口1mm。
坡口错位偏差应≤2mm,焊缝高度偏差应≤1mm。
⑤.焊缝必须每层检查,焊缝不应有夹渣、气孔等缺陷,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二级焊缝的要求。
⑥.应对电焊接头作焊缝探伤检查,检查比例按设计要求每单体抽检3根。
(5)接桩后待焊缝降温8分钟后再施打。
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打。
6、静压管桩停打及送桩的检查
(1)停止压桩的控制原则是:
桩端(指桩的全截面)位于一般土层时,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50mm。
(2)为将管桩打到设计标高,需要采用送桩器,送桩器用钢板制作。
送桩器的打入阻力不能太大,容易拔出,送桩器应与管桩桩顶对接充分;
不得使用方桩送桩器送管桩。
7、管桩的截桩检查
(1)如需截桩,应有确保截桩后管桩的质量措施,严禁使用大锤硬砸,应先将不需要截除的桩身端部用钢抱箍抱紧,然后沿钢箍上缘凿槽打穿后,用锤打下,用气割法切断钢筋。
(2)打桩破损率应≤3%。
管桩位置的允许偏差
序号
允许偏差(mm)
1
单排或双排桩条形桩基
(1)垂直于条形桩基纵轴方向
(2)平行于条形桩基纵轴方向
100
150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3桩径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2桩径
由于降水、基坑开挖和送桩深度超过2m等原因产生的位移偏差不在此表内
(五)静力压管桩沉桩常遇问题及处理方法
管桩沉桩常遇问题及处理方法
现象
产生原因
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
桩架发生较大倾斜
7、当压桩阻力超过压桩能力或者来不及调整平衡
立即停压并采取措施调整,使保持平衡
桩身倾斜或位移
1、桩不保持轴心受压
2、上下节桩轴线不一致
3、遇横向障碍物
及时调整,加强测量;
障碍物不深时,可挖出回填后再压;
歪斜较大,可利用压桩油缸回程,将土中的桩拔出,回填后重新压桩
沉桩达不到设计的控制要求
1、桩端持力层深度与勘察报告不符
2、桩压至设计标高时过早停压,在补压时压不下去
变更设计桩长,改变过早停压的办法
液压缸活塞动作迟缓
1、油压太低,液压缸内吸入空气
2、液压油粘度过高
3、滤油器或吸油管堵塞
4、液压泵内泄漏,操纵阀内泄漏过大
提高溢流阀卸载压力;
添加液压油使油箱油位达到规定高度;
修复或更换吸油管;
按说明书要求更换液压油;
拆下清洗、疏通;
检修或更换
压力表指示器不工作
1、压力表开关未打开
2、油路堵塞,压力表损坏
打开压力表开关,检查和清洗邮路,更换压力表
桩压不下去
1、桩端停在砂层中接桩,中途间歇时间过长
2、压桩机部分设备工作失灵,压桩停歇时间过长
3、施工降水过低,土体中孔隙水排出,压桩时失去超静水压力的“润滑作用”
4、桩端碰到夹砂层,压桩阻力突然增大,甚至超过压桩机能力而使桩机上抬
避免桩端停在砂层中接桩;
及时检查压桩设备,以最大压桩力作用在桩顶,采取停车再开,忽停忽开的办法,使桩有可能缓慢下沉穿过砂层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向监理提交必要的资料以供审查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2、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5、检测仪器、工具的核定证书及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文件等;
8、办理质检、安装等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9、开工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二)监理验收方法
1、进场材料与设备的检查及报验手续
(1)材料、设备进场后,无论进货渠道如何,均应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检测报告等质保资料以及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并进行目测和必要的测量测试。
对进口的材料或设备还需查验商检部门的检验报告,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有权拒收、拒用。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省统一表格A3-2)报监理验收。
材料与设备的质保资料、商检证明、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的目测及测试数据应交监理检验,并以复印件形式附在A3-2表格后备存。
(3)监理在对资料、实物进行核对和必要的检查后,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答复,未经同意使用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亦不得存放于现场,必须在通知期限内撤离现场。
2、施工中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首先自检。
包括班组长自、互检(下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和专职质检员检验(分包单位先检验,总包单位后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签证单和质量检查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省统一表格A3-3)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自检资料附在表格A3-3后面。
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2)监理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验单A3-3,经审核无误后,一般情况下应尽快进行现场验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验收不合格,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完成后,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
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一般可在24小时内再行复验,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如复验仍未通过,应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
施工单位没有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口头指令,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如不及时纠正,在验收时发现则必须返工,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负。
(4)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预控和工程验收的计划性,施工单位可根据每周进度计划排出相应的工程报验计划并报送监理,凡列入计划的验收,监理将优先保证,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监理在正常工作或节假日时间内验收,则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现场总监,方可安排验收。
3、竣工预验收和竣工资料审查
监理负责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应做好预验收的充分准备,并对验收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要提交准确、完整的竣工资料,主要包括:
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与技术核定单,实际施工和竣工图,有关施工记录,材料设备申报表,工序质量报验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类中间试验记录,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等。
所有竣工资料应经监理确认。
(三)监理工作措施
1、强调按图施工
施工单位施工中发现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的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送监理和业主,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办法,需要变更的按设计单位与业主单位的变更执行。
施工单位不得不按图纸施工。
2、对施工中,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要求的上述流程执行的,经交涉和制止无效后,监理应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施工中不予进行监理验收,决算时不予认可相关工程量等相应措施,对由此引起的检测、整改返工及其它相关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在工程决算时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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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张法 预应力 混凝土 桩桩 监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