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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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幕墙所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Ql02—96)的有关规定。
2)铝合金及铝材材料
(A)玻璃幕墙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中规定的高精级和《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的规定;
铝合金的表面处理层厚度和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5237.5)的有关规定。
(B)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铝合金门窗应符合铝合金门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玻璃
(A)玻璃幕墙采用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各种玻璃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如钢化玻璃应符合《钢化玻璃》GB9963的规定)。
(B)当玻璃幕墙采用热反射镀膜玻璃时,应采用真空磁控阴极溅射镀膜玻璃或在线热喷涂镀膜玻璃。
用于热反射镀膜玻璃的浮法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浮法玻璃》GB11614中的优等品或一等品规定。
(C)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热反射镀膜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l的规定。
热反射镀膜玻璃尺寸的允许偏差(mm)表2.2-1
玻璃厚度
玻璃尺寸及允许偏差
≤2000×
2000
≥2440×
3300
4、5、6
±
3
4
8、10、12
5
②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热反射镀膜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热反射镀膜玻璃外观质量表2.2-2
外观质量
项目
等级划分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针眼
直径≤1.2mm
不允许集中
集中的每平方米允许2处
1.2mm<
直径≤1.6mm
每平方米允许数
中部不允许75mm边部3处
1.6mm<
直径≤2.5mm
不允许
75mm边部4处中部2处
75mm边部8处中部3处
直径>
2.5m
斑纹
斑点
8
划伤
0.1mm≤宽度≤0.3mm
长度≤50mm
长度≤100mm
不限
宽度>
0.3mm
宽度<
0.4mm
1
0.8mm
长度<
100mm
2
(D)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1l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玻璃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腻子;
半隐框和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的密封胶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丁基密封腻子。
②玻璃幕墙中空玻璃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
(E)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
(F)所有幕墙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
4)钢材
(A)玻璃幕墙采用的不锈钢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不锈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不锈钢冷轧钢板》(GB/T3280);
《不锈钢棒》(GB/T1220);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T4226);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带钢》(GB/T4239);
《不锈钢热轧钢板》(GB/T4237);
《冷顶锻用不锈钢丝》(GB/T4232);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3280);
(B)玻璃幕墙采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碳素结构钢》(GB/T700);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
《合金结构钢》(GB/T3077);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912);
《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钢带》(GB/T3274);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GB/T6728);
《冷拔无缝异型钢管》(GB/T3094);
《高耐候结构钢》(GB/T4171);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T4172);
(C)幕墙高度超过40m时,钢构件宜采用高耐候结构钢,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防腐涂料。
(D)钢构件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的有关规定外,其壁厚不得小于3.5nm,承载力应进行验算,表面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
(E)玻璃幕墙采用的标准五金件应符合铝合金门窗标准件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F)玻璃幕墙采用的非标准五金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出厂合格证。
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6)和《紧因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帽》(GB/T3098.15)的规定。
5)建筑密封材料
(A)玻璃幕墙采用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
密封胶条应为挤出成型,橡胶块应为压模成型。
(B)密封胶条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Ql02—96)的规定。
(C)玻璃幕墙采用的聚硫密封胶应具有耐水、耐溶剂和耐大气老化性,并应有低温弹性、低透气性等特点。
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的规定。
(D)玻璃幕墙采用的氯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02—96)的规定。
(E)玻璃幕墙应采用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表2.2-3的规定。
幕墙硅酮耐侯密封胶的性能表2.2-3
性能
金属幕墙用
表干时间
1~1.5h
流淌性
无流淌
初期固化时间(≥25°
C)
3d
完全固化时间(相对湿度≥50%.温度25°
2°
7~14d
邵氏硬度
20~30
极限拉伸强度
0.11~0.14MPa
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25%≤δ≤50%
撕裂强度
3.8N/mm
施工温度
5~48°
C
有效期
9~12个月
(F)结构硅酮密封胶应采用高模数中性胶;
硅酮结构密封胶分单组份和双组份,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的规定。
其性能应符合表2.2-4的规定。
结构硅酮密封胶的性能表2.2-4
技术指标
中性双组份
中性单组份
18月
9~12月
10~30°
使用温度
-48~88°
操作时间
≤30min
≤3h
初步固化时间(25°
7d
完全固化时间
14~21d
35~45度
粘结拉伸强度(H型试件)
≥0.7N/mm2
延伸率(哑铃型)
≥100%
粘结破坏(H型事件)
内聚力(母材)破坏力
100%
剥离强度(与玻璃、铝、石材)
5.6~8.7N/mm(单组份)
撕裂强度(B模)
4.7N/mm
抗臭氧及紫外线拉伸强度
不变
污染和变色
无污染、无变色
耐热性
150°
热失重
≤10%
≤2.5mm
冷变形(蠕变)
不明显
外观
无龟裂、无变色
完全固化后的变位承受能力
12.5%≤δ≤50%
(G)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应有质保年限的保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过期的密封胶不得使用。
6)硅酮密封胶接触时必须相容,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A)根据玻璃幕墙的风荷载、高度和玻璃的大小,可选用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B)当玻璃幕墙风荷载大于1.8N/m2时,宜选用中等硬度的聚胺基甲酸乙醇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C)当幕墙风荷载小于或等于1.8N/m2时,宜选用聚乙烯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
7)其他材料
(A)玻璃幕墙可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作填充材料,其密度不应小于0.037g/cm3。
(B)聚乙烯发泡填充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难《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l02—96)的规定。
(C)玻璃幕墙宜采用岩棉、矿棉、玻璃棉、防火板等不燃烧性或难燃烧性材料作隔热保温材料,同时应采用铝箔或塑料薄膜包装的复合材料,作为防水和防潮材料。
(D)在不同金属材料之间,除不锈钢外应加设耐热的硬质有机材料垫片。
玻璃幕墙立柱与横梁之间的连接处,宜加设橡胶片,或留出lmm孔隙。
(2)主要材料主要性能试验方法:
1)不锈钢和钢材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T232);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
2)密封胶条主要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硫化橡胶或热塑橡胶撕裂强度的测定》(GB/T529);
《硫化橡胶邵尔A硬度试验方法》(GB/T531);
《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GB/T533);
2.3主要机具设备
双头切割机、单头切割机、冲床、铣床、钻床、锣样机、组角机、打胶机、玻璃磨边机、空压机、吊篮、卷扬机、电焊机、水准仪、经纬仪、胶枪、玻璃吸盘等。
2.4作业条件
(1)主体结构完工,并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现场清理干净,幕墙安装应在二次装修之前进行。
(2)可能对幕墙施工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分项工程应安排在幕墙施工前进行。
(3)应有土建移交的控制线和基准线。
(4)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
(5)吊篮等垂直运输设备安设就位。
(6)脚手架等操作平台搭设就位。
(7)幕墙的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8)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材料和质量要求
3.1材料的关键要求
(1)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具备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检验报告。
(2)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铝合金型材,其壁厚、膜厚、硬度和表面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3)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钢材,其壁厚、长度、表面涂层厚度和表面质量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玻璃,其品种型号、厚度、外观质量、边缘处理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5)玻璃幕墙工程中使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耐候密封胶及密封材料,其相容性、粘结拉伸性能、固化程度必须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3.2技术关键要求
(1)安装前对构件加工精度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墙安装;
(2)安装前作好施工准备工作,保证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3)预埋件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严禁歪、斜、倾。
安装位置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
(4)严格控制放线精度;
(5)幕墙立柱与横梁安装应严格控制水平、垂直度以及对角线长度,在安装过程中应反复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玻璃的安装;
(6)玻璃安装时,应拉线控制相邻玻璃面的水平度、垂直度及大面平整度;
用木模板控制缝隙宽度,如有误差应均分在每一条缝隙中,防止误差积累;
(7)进行密封工作前应对密封面进行清扫,并在胶缝两侧的玻璃上粘贴保护胶带,防止注胶时污染周围的玻璃面;
注胶应均匀、密实、饱满,胶缝表面应光滑;
同时应注意注胶方法,防止产生气泡,避免浪费;
(8)清扫时应选用合适的清洗溶剂,清扫工具禁止使用金属物品,以防止擦伤玻璃或构件表面。
3.3质量关键要求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预埋件和锚固件:
位置;
施工精度;
固定状态;
有无变形、生锈;
防锈涂料是否完好。
(2)连接件:
安装部位;
加工精度;
防锈处理;
垫片是否安放完毕。
(3)构件安装:
加工精度,安装后横平竖直、大面平整;
螺栓、铆钉安装固定;
外观:
色调、色差、污染、划痕;
功能:
雨水泄水通路、密封状态;
防锈处理。
(4)五金件安装:
外观。
(5)密封胶嵌缝:
注胶有无遗漏;
施工状态;
胶缝品质、形状、气泡;
外观、色泽;
周边污染。
(6)安装前幕墙应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及风压性能试验,并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7)清洁:
清洗溶剂是否符合要求;
有无遗漏未清洗的部分;
有无残留物。
4加工工艺
4.1构件的加工制作
(1)铝型材加工精度要求
1)截面尺寸精度
(A)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的要求。
结构杆件截料尺寸允许偏差表4.1-1
允许偏差
直角截料
长度尺寸L
1.0mm
端头尺寸a
10´
斜角截料
15´
(B)截料端头不应有明显加工变形,毛刺不大于0.2mm
(C)孔位允许偏差0.5mm,子L距允许偏差0.5mm,累计偏差不大于1.0mm。
(D)铆钉用通孔应符合GBl521的规定。
(E)沉头螺钉用沉孔应符合GBl522的规定。
(F)圆柱头、螺栓用沉孔应符合GBl523的规定。
(G)螺丝孔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铝型材槽、豁、榫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构件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2的要求。
铣槽尺寸允许偏差(mm)表4.2-2
长度a
宽度b
中心线位置c
偏差
-0.0,+0.5
0.5
(B)构件洗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3的要求。
铣豁尺寸允许偏差(mm)表4.1-3
豁口长度a
豁口宽度b
(C)构件洗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的要求。
铣榫尺寸允许偏差(mm)表4.1-4
榫长a
榫宽b
-0.0,-0.5
3)幕墙构件装配精度
(A)构件装配尺寸偏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mm)表4.1-5
构件长度
槽口尺寸
≤2000
1.5
>
2.0
构件对边尺寸
≤2.0
≤3.0
构件对角尺寸
≤3.5
(B)各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高低偏差应符合表13.14.1-6的要求。
相邻构件装配间隙及同一平面高低允许偏差(mm)表4.1-6
装配间隙
≤0.4
同一平面高低差
4)铝型材装配应牢固,各连接间隙要进行可靠的密封处理。
连接采用的自攻螺丝应采用不锈钢制造。
螺丝不宜尖部突出框槽内,以防局部挤压玻璃而使玻璃破裂。
(2)钢构件加工
1)钢构件加工及表面防锈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
2)钢构件焊接、螺栓连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17—88)①及《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Q81—2002)的有关规定。
4.2玻璃的加工
(1)一般要求
钢化、半钢化玻璃不允许在现场切割,而应按设计尺寸在工厂进行。
钢化、半钢化的热处理必须在玻璃切割、钻孔、挖槽等加工完毕后进行。
(2)玻璃切割后,切断面边缘不应有明显的缺陷,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倒棱、倒角、磨边),以防止应力集中而发生破裂。
(3)玻璃开孔
为防止玻璃碎裂,在玻璃上钻孔时,其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圆孔直径不小于板厚,不小于5nun;
孔边至板边距离不小于圆孔直径,也不小于30。
2)方孔孔宽不小于25mm;
孔边至板边距离不小于孔宽和板厚之和;
角部倒圆半径不小于2.5mm。
(4)边缘切口
边缘加工切口,其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角部切口边长不大于玻璃短边长度的四分之一;
2)边缘切口深度不大于板短边长度的八分之一;
切口宽度不大于2倍切口深度,切口边到板边距离不小于10倍板厚;
(5)边缘处理
经过切割的玻璃边缘会留下无数细小的伤痕和微裂缝,如不处理,会因为外力和温度变化而开裂,使玻璃破坏。
因此切割后的玻璃要进行粗磨、细磨和精磨等不同程度的边缘处理。
(6)圆弧形玻璃
圆弧形玻璃由平面玻璃经热加工弯曲而成,圆弧玻璃尺寸受下列条件限制:
玻璃尺寸:
W×
H≤2600mm×
5500mm
≤5500mm×
2600mm
W——弧长;
H——玻璃宽度。
弯曲半径:
R≥400mm
矢高:
D≤1000mm
圆心角:
Q≤120。
加工成圆弧玻璃后,两边线对基准平面偏差应在下列范围内:
玻璃厚度t不大于6mm时;
不大于3mm。
玻璃厚度t大于6mm时,不大于t/2。
(7)玻璃槽口与玻璃或保温板的配合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层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表4.2-1的要求。
单层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mm)表4.2-1
a
b
5~6
≥3.5
≥15
≥5
8~10
≥4.5
≥16
12以上
≥5.5
≥18
2)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表4.2-2的要求。
中空玻璃与槽口的配合尺寸(mm)表4.2-2
中空玻璃
下边
上边
侧边
6+da+6
≥17
≥7
8+da+8以上
≥6
(8)全玻璃幕墙的加工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玻璃边缘应进行处理,其加工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高度超过下表规定的玻璃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下端支撑全玻璃墙最大高度表4.2-3
厚度t(mm)
10,12
15
19
最大高度H(mm)
6
1)应设置专门的注胶间,要求清洁、无尘、无火种、通风良好,并备置必要的设备,使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5~27℃之间(中性双组分结构硅酮密封胶施工温度宜控制在15~27℃之间,中性单组分结构硅酮密封胶施工温度可控制在5~48℃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注胶操作者和须接受专门的注胶培训,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严禁使用过期的结构硅酮密封胶;
末做相容性试验者,严禁使用,且全部检验参数合格的结构硅酮密封胶方可使用。
2)相容性试验和粘结力试验都事先进行。
3)严格按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及工艺规程的要求,采用清洁剂、清洁用布、保护带等辅助材料。
(2)注胶处基材的清洁
1)清洁是保证隐框幕墙
玻璃与铝型材粘结力的关键工序,也是隐框玻璃幕墙安全性、可靠性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
所有与注胶处有关的施工表面都必须清洗,保持清洁、无灰、无污、无油、干燥。
2)注胶处基材的清洁,对于非油性污染物,通常采用异丙醇溶剂(50%异丙醇:
水=1:
1);
对于污染物,通常采用二甲苯溶剂。
清洁布应采用于净、柔软、不脱毛的白色或原色棉布。
清洁时,必须将清洁剂倒在清洁布上,不得将布蘸入盛放清洁剂的容器中,以免造成整个溶剂的污染。
3)清洁时,采用“两次擦”工艺进行清洁。
即用带溶剂的布顺一方向擦拭后,用另一块干净的布在溶剂挥发前擦去未挥发的溶剂、松散物、尘埃、油渍和其他赃物,第二块布脏后应立即更换。
4)清洁后,已清洁的部分决不允许再与手或其他污染源接触,否则要重新清洁,特别是在搬运、移动和粘贴双面胶条时一定注意。
同时,清洁后的基材要求必须在15~30min内进行注胶,否则要进行第二次清洁。
(3)双面胶条的粘贴
1)双面胶条的粘贴环境应保持清洁、无灰、无污,粘贴前应核对双面胶条的规格、厚度,双面胶条厚度一般要比注胶胶缝厚度大于lmm,这是因为玻璃放上后,双面胶条要被压缩10%。
2)按设计图纸确认铝框尺寸形状后,按图纸要求在铝框上正确位置粘贴双面胶条,粘贴时,铝框的位置最好用专用的夹具固定。
3)粘贴双面胶条时,应使胶条保持直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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