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报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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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制定
2009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1
二、报表目录……………………………………………………………………………………………………3
(一)年报目录………………………………………………………………………………………………3
(二)定报目录………………………………………………………………………………………………4
三、调查表式……………………………………………………………………………………………6
四、附录………………………………………………………………………………………………23
(一)能源品种填报目录…………………………………………………………………………23
(二)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25
(三)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34
(四)工业企业用水情况(P206表)指标解释………………………………………………………………52
(五)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填报目录………………………………………………………………54
(六)煤炭平均发热值及折标准煤系数………………………………………………………………55
(七)报表主要审核关系………………………………………………………………………………56
(八)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60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市能源供应和消费的基本情况,并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全市各种登记注册类型、各行业(除军队系统以外)的机关、企(事)业法人单位。
各法人单位都应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填报目录、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法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
(三)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统计、用水情况统计、能源加工转换统计、单位产品能耗统计等。
(四)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分为月度、季度、年度。
各项报表报送上海市统计局的时间、收表部门及报送方式详见目录,企(事)业单位报送时间和方式按布置本报表制度的统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
(五)填报报表所涉及的主管单位名称与代码、行政区划名称与代码参见《上海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2009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02)填写。
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参照国标GB258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规定,能源节约量的计算方法参照国标GB/T13234-91(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规定,上述两项规定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能源统计实用手册》(修订版)。
(六)能源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本报表制度采用重点调查的方式,以“以条为主、条块联动”形式组织实施。
各有关中央属、市属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企业(单位)的能源统计工作,下属的法人企业(单位)按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将统计报表主送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
各区县政府统计部门负责辖区内除有关中央属、市属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范围以外的法人企业(单位)的能源统计工作。
(七)网上报表的有关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制定的《上海市实施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工作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09]34号)的通知精神,全市主要企(事)业单位能源统计数据从2009年年报开始全面实施网上直报。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按时填报,并保证数据质量,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
各区、县及有关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对联网直报单位的组织、督促和指导,以保证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区县网上直报网址如下:
黄浦区:
https:
//218.242.177.37 卢湾区:
https:
//218.242.177.41
徐汇区:
https:
//218.242.177.46 长宁区:
https:
//218.242.177.35
静安区:
https:
//218.242.177.40 普陀区:
https:
//218.242.177.42
闸北区:
https:
//218.242.177.44 虹口区:
https:
//218.242.177.36
杨浦区:
https:
//218.242.177.45 闵行区:
https:
//218.242.177.43
宝山区:
https:
//218.242.177.34 嘉定区:
https:
//218.242.177.38
浦东新区:
https:
//218.242.177.47 金山区:
https:
//218.242.177.39
松江区:
https:
//218.242.177.48青浦区:
https:
//218.242.177.49
奉贤区:
https:
//218.242.177.50崇明县:
https:
//218.242.177.52
主管单位企业网上直报网址:
https:
//218.242.177.57
(八)统计报表订购:
上海统计发行站
地址:
宝通路247号电话:
56306606
注:
欢迎登录上海统计网查询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统计报表制度和实施网上直报,上海统计网网址为www.stats-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一)年报目录
P201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年报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1月9日12时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根据法人基本情况表企业名录增减变动情况,2月12日前报送新增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6
联网直报企业
1月7日前。
新增企业2月10日前。
P201-1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年报
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同P201表年报
7
联网直报企业
同P201表年报
P201-2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分月情况
年报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同时填报P201表)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2月12日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8
联网直报企业
2月10日前
P206表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年报
填报P201表的所有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2月12日前报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9
联网直报企业
2月10日前
P207表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年报
生产主要产品的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1月10日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10
联网直报企业
1月8日前
NY105表
主要能源收、支、存情况
年报
年能源消费量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2月12日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
11
NY106表
按热值细分的煤炭消费情况
年报
主要煤炭消费工业企业
有关区县统计局及主管单位
3月底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
12
NY108表
发电和用电情况
年报
全市各行业
上海市电力公司
1月15日前报表
13
NY109表
电力建设设备情况
年报
全市各行业
上海市电力公司
3月底前报表
14
NY111表
燃气及石油收、支、存平衡情况
年报
主要生产和经销燃气、石油及其制品的企业
各有关主管单位
2月12日前报表
15
NY113表
国内、外加油油品情况
年报
所有远洋运输企业和航空客货运输企业
有关区县统计局及主管单位
2月12日前报表
16
NY114表
供热企业调查表
年报
所有供热企业
有关区县统计局及主管单位
2月12日前报表
17
NY117表
成品油供应企业调查表
年报
成品油供应重点企业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上海东海石油公司浦东分公司,以及所有经销航空燃料、船舶燃料的企业
1月15日前报表
18
U110表
农业能源消费情况
年报
所有农业法人单位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另行布置
19
(二)定报目录
P201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月报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月后9日12时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1月免报)或网上直报
6
联网直报企业
月后6日前
P201-1表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
月报
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同P201表月报
7
联网直报企业
同P201表月报
P206表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
季报
填报P201表的所有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季后12日前报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9
联网直报企业
季后10日前
P207表
重点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
月报
生产主要产品的年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法人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及有关主管单位
工业:
月后10日前
交通运输业:
月后12日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1月免报)
10
联网直报企业
工业:
月后8日前
交通运输业:
月后10日前
(1月免报)
NY103表
非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企(事)业单位水及能源消费情况
季报
1、百联集团、上海光明食品(集团)下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法人企业;水产集团、良友集团、上海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市属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法人企业
百联集团、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水产集团、良友集团、上海市供销合作社
季后12日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联网直报企业、单位季后10日前
季后12日前报送企业电子数据库或网上直报
联网直报企业、单位季后10日前
20
20
联网直报企业
2、全市星级以上宾馆
上海市旅游局
联网直报企业
3、各区县辖区内除有关主管单位负责调查范围以外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包括连锁企业)
各区县统计局
联网直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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