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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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象要求为广西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类(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及公卫专业)在职医生,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未参加过2009年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原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举办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骨干培训或岗位培训项目。
培训名额分配要向贫困县区倾斜,优先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医生,鼓励二级及以上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医生参培,民营医疗机构在职医生也可参培。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三个部分,具体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9〕13号)(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自行下载)执行。
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对象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时间截至培训报到当日),适当减免相关培训内容。
四、培训方式、时间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模块式教学、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允许培训基地根据培训对象的专业背景、工作年限和个性化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灵活安排培训内容,重在全科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
具体参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国卫办科教发〔2019〕13号)执行。
(二)培训时间。
培训总时长不少于12个月,可以在2年内完成。
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技能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全科临床思维训练时间不少于20学时(穿插培训全过程)。
五、培训基地
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分别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认定的理论培训基地、临床技能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培训基地进行。
理论培训基地设在我区5所高等医学院校;
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由理论培训基地负责安排相应基地。
六、考核与结业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试考核合格者,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作为全科医生注册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加强领导与管理,做好培训组织发动,督促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人员参加培训。
各培训基地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和培训办公室,健全监管机构和做好人员配置,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政策保障。
经单位同意派出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原单位应当保证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根据需要由培训基地统一安排学员住宿。
受训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注册全科医生后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
(三)经费保障。
中央财政对项目进行经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0元。
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直接划拨到理论培训基地。
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培训工作,包括教材费、学员食宿费部分补助、面授辅导、专题讲座费、临床培训、社区实践培训和教学运行费等。
培训基地不得再收取培训对象额外的费用。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不得挤占和挪用培训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经费使用标准:
1.理论培训补助经费4220元/人(1个月)用于培训、教材、住宿、伙食补贴、结业综合考试考核、证书印制费及管理费等支出。
其中伙食补贴费600元/人·
月,管理费(包括班主任津贴)、考核费及证书印制费100元/人·
月。
基地提供住宿的,住宿费为300元/人·
月,安排在基地以外住宿的,按实际住宿费支出。
其余经费可参照基地内部标准用于发放授课老师课酬。
2.临床技能培训补助经费9800元/人(10个月,每月980元),用于带教、住宿、生活补助、管理等支出。
其中带教费180元/人·
月,住宿费300元/人·
月,生活补助费400元/人·
月,管理费、考核费100元/人·
3.基层实践培训补助经费980元/人(1个月),用于带教费180元/人·
(四)监督管理。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价工作,适时组织专家对培训的实施进行督导。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确保培训任务的落实、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使培训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
各培训基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制订转岗培训计划、实施办法或细则,针对培训工作的关键环节制定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在项目结束后由理论培训基地牵头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2
2019年广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各市、各基地名额分配表
市
名额
(人)
理论培训基地
联系方式
邮箱
学员报到时间
柳州市
55
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
柳州市柳石路257号
(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9月份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海市
71
贵港市
84
南宁市
47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南宁市桃源路37号
防城港市
6
钦州市
80
来宾市
27
崇左市
50
桂林市
35
桂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
7月8日
梧州市
57
贺州市
24
玉林市
120
广西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南宁市双拥路22号101馆
百色市
61
右江民族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百色市城乡路98号
9月16日
河池市
93
合计
810
附件3
2019年广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各县(市、区)名额分配表
地市
县(市、区)
精准
扶贫县
到2020年全科
医生目标数
缺口数
2019年培训
计划数
横县
182
111
20
宾阳县
164
81
10
上林县
*
72
24
马山县
82
33
5
隆安县
62
17
2
1430
柳江区
122
69
14
鹿寨县
70
21
11
融水县
19
19
融安县
60
9
9
三江县
2
800
-221
阳朔县
58
临桂县
96
30
7
全州县
134
31
灌阳县
48
-11
3
龙胜县
32
-19
8
资源县
30
-14
平乐县
78
8
1010
-326
万秀区
64
-58
龙圩区
32
苍梧县
66
10
岑溪市
162
42
藤县
174
73
606
87
合浦县
188
107
332
70
上思县
42
-20
防城区
20
灵山县
244
155
浦北县
156
82
23
钦北区
142
77
656
262
桂平市
316
72
40
平南县
238
60
港北区
124
12
4
874
136
北流市
240
容县
7
陆川县
160
75
博白县
282
106
兴业县
118
40
福绵区
28
1162
269
田阳县
-33
田东县
76
-9
平果县
92
德保县
-22
靖西市
104
-17
那坡县
-44
凌云县
38
-11
乐业县
-29
田林县
46
-53
隆林县
-40
西林县
-37
1
728
-357
昭平县
-12
富川县
54
-30
平桂管理区
11
八步区
130
410
-39
宜州区
44
环江县
56
大化县
15
天峨县
-7
东兰县
44
-6
巴马县
-9
凤山县
34
都安县
108
55
33
罗城县
6
南丹县
704
128
兴宾区
192
59
象州县
忻城县
13
13
金秀县
26
442
宁明县
14
大新县
龙州县
-3
江州区
68
扶绥县
天等县
416
37
总计
9758
168
□□注:
“到2020年全科医生目标数”及“缺口数”两项的各市合计数、全区总计数为全市所有县(市、区)合计数、全区所有县(市、区)总计数,非表内所列县(市、区)合计数、总计数。
全区未列入表内的其他县(市、区)无2019年培训任务指标。
附件4
2019年广西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职称
身份证号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所在医疗机构
单位地址(请填写具体市、县、区)
邮编
联系电话
注:
该表由各市卫生健康委汇总报送,其他单位及个人直接报送无效。
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
请各市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邮箱和培训基地邮箱。
填写格式要求:
“所在医疗机构”为:
×
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或×
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为:
区(县、市)×
路×
号
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2019年6月10日印发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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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全科医生 转岗 培训 实施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