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招标文件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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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养护管理合同16
第四章附件27
投标保证书28
投标承诺书29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0
授权委托书31
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32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3
主要养护管理人员表34
主要养护机械设备表35
技术标投标封面36
第五章评标办法37
第六章项目苗木清单40
第一章投标须知
项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南汇区100米环城绿带养护管理项目
地块面积:
943342平方米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承包期限:
三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承包内容:
绿化养护
2
合同名称:
南汇区100米环城绿带养护管理项目承包合同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Ⅰ.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行业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Ⅱ.投标单位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单位至少具备一名具有丰富养护经验的工程师和技师,并有多年工作经验和园林管理养护经验的高级工三名,中级工五名。
5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50000元
7
答疑会时间:
2009年9月25日下午15:
00时
地点:
8
投标文件份数为:
5份。
9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
制造局路130号9楼小会议室
10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10月12日上午9时
11
开标时间:
2009年10月12日上午9时开技术标
上午技术标评审结束即开商务标
一、总则
1.1工作名称:
南汇区100米环城绿带养护管理项目
1.2业主单位:
1.3招标咨询单位:
1.4招标形式:
1.5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6投标单位人员配备要求:
1.7本招标文件是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规定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依据,是建设单位及中标单位签订养护承包合同的依据,也是本项目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项目概况
2.1发包地块地理位置及面积
本项目为南汇区100米绿带养护管理项目,位于外环线一百米林带南汇段,总长度约9公里,绿化面积约为943343平方米。
2.2发包地块植物品种布局情况
本次绿化养护管理发包范围为:
树木(含古树)、水体、水电、园林等基础设施维修。
具体养护技术标准及区域保洁要求分别见第二章。
2.3发包地块植物品种见项目量清单。
三、现场条件
3.1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和自身的可能,提出工具堆放场所,但要求承包方合理安排,有偿使用,使用费待中标单位确定后,由双方商定。
3.2发包方提供生活用电、用水的电源、水源接口,承包方自行安装计量表具,水电费将于合同期满后,在绿化养护项目款中扣除。
四、承包内容
4.1一级绿地日常养护
4.2绿地养护面积为943342平方米。
4.3绿化养护管理中包括花坛、花境的更新材料。
保洁包括必要的卫生防疫工作。
包括防台防汛及按要求的演习活动;
包括要符合不断提高的服务(质量)要求;
包括应对可能发生的游客等安全问题的应对、应急措施。
4.4招标项目不包括苗木因大幅度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
不包括因养护标准、要求变化及节假日而发生的新增苗木、花卉等的材料费用。
不包括绿化调整和设施大修。
4.5如发生以上不包含在承包内容和范围内的情况,需征得业主同意,按原“二000”园林定额有关规定或双方协商、合同确定,另列清单,按实计算。
4.6养护期间,若发生非业主方苗木死亡损失,应由乙主(养护承包方)负责。
4.7因疏植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业主所有。
五、承包期限和方式
5.1承包期限为三年(定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确切日期以承包合同为准。
5.2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须知
6.2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
6.3附件
6.4项目苗木清单
6.5评标办法
6.6答疑会纪要和投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而发布的书面补充文件
七、投标报价说明
7.1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7.1.1招标单位提供的面积及实物苗木清单
7.1.2本招标文件及答疑会纪要(补充招标文件)
7.1.3投标单位自身的实力和市场价格
7.2项目报价编制要求
7.2.1投标单位报价时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养护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考虑,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自报价格即作为签定承包合同的合同价格,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
7.2.2绿化养护费为闭口包干价格,投标单位可参考《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2000)》、《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定额汇编》以及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绿化养护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和现行取费中有关费用、材料的差价以及采用闭口包干合同价格价格所预测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中标后,承包单位由于考虑不周、漏报、少报而要求追加报价将不会被业主接受。
7.2.3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招标单位临时提供,作为投标单位报价的共同基础。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依照《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定额(2000)》的规定执行,投标中若工程量清单及实际差异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中标后发包方和承包方以书面方式现场交验实物工程量,以中标时自报价的综合报价的优惠条件(如有)按实计算合同价格,并据以签订承包协议。
7.2.4投标人应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竞争。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投标竞争。
这里所讲的低于成本,是指低于投标人的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个别成本。
因此不低于投标人自身的个别成本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人应在商务标中提供自身合理的成本分析,以支持报价的有效性,否则,可能被评委判定为无效标的责任果由投标人自负。
7.2.5本项目参考造价为1020万元,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总报价(总报价=绿化养护费+设施维修费)进行甄别,如超过参考造价,将被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处理。
八、投标内容
8.1商务标内容
8.1.1投标保证书
8.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1.3授权委托书
8.1.4投标书编制综合说明
8.1.5投标书情况汇总表(如有优惠条件的说明可填入本表的说明栏内,但填入汇总表的报价必须是优惠后的最终报价);
8.1.6工程量清单报价单
8.1.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8.1.8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1.9绿化养护管理业绩
8.1.10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格证书资料复印件
8.1.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2技术标内容:
8.2.1技术标综合说明;
8.2.2养护管理的规范、标准;
8.2.3养护管理方案和环境卫生保洁方案
8.2.4养护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
8.2.5养护管理技术力量配备;
8.2.6岗位职责、岗位操作流程及岗位考核办法;
8.2.7绿化养护机具、设备的配置;
8.2.8养护管理档案的管理措施;
8.2.9投标人的建议。
九、投标标书编制要求
9.1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发包方对发包地块养护管理的技术要求、机构人员配置要求等进行充分研究、分析,并在熟悉现场的基上,编写投标标书。
9.2投标文件应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9.3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条目和顺序编写。
9.4项目负责人要求:
9.4.1投标书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在职工作人员担任。
9.4.2项目负责人在本工地工作时间不少于90%。
且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任职务,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清退该养护队伍或有关人员。
9.4.3投标人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遇特殊情况者,施工企业须推选符合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人选,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向有关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更换。
9.5技术标(暗标)一式五份,打印装订成册。
(1)、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条目和顺序编写,不得出现彩图,不得任意增加、减少或顺序颠倒,每一条目下的内容则可根据本项目及投标人实际情况自行分段安排,如出现规定的条目无法涵盖的内容,可安排在第一个条目“技术总体说明”中叙述。
技术标标书(包括封面)如出现不符合上述规定或出现明示或暗示的可以表明投标人名称、身份的内容、标志、记号等情况的,该标书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2)、技术标书中文字部分(除招标单位统一下发的封面)一律采用宋体小四号,行间距1.25倍,页边距上、下各为1.75cm、左为3cm、右为2.5cm,页码不显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
(3)、技术标标书中的有关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并要求打印装订成册,外型尺寸统一为A4规格,一律在A4纸长边打孔用招标单位统一规定的封面和装订夹装订,不得使用任何其他材料、颜色的文件夹、封面等;
技术标标书一式五份,不分正、副本。
9.6商务标(明标)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打印装订成册。
9.7商务标部分应按照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招标补充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和条目顺序编写,如有缺省,将被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成为无效标。
9.8商务标封面必须注明本项目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人印章。
9.9商务标标书内下列各张页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
9.10.1投标书编制综合说明(包括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9.10.2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9.10.3投标报价单各页(亦可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9.10.4投标书中规定格式标有盖章处之各页。
9、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必须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并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书有关张页的规定格式编写。
封面必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投标书的密封、保密规定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分别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必须分加别装入密封袋后严加密封,并于袋口骑缝处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委托代表人)印章。
十一、开标评标
11.1投标书由投标单位派专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限前送达指定地点,交招标单位或代理单位验收。
本招标工程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11.2投标单位投标后,根据招标日程安排商务标和技术分别开标。
11.3技术标标书送交评委根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11.4商务标开标后,评标小组工作人员将对该投标书进行认真审阅,检查投标书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有无差错。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有必要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接受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以确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但其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允许对投标文件有实质性的更改。
11.5评委在审标、询标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述七个方面的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综合分析。
(1)投标报价及优惠条件的合理性;
(2)养护管理方案的完整性;
(3)绿化景观效果保证措施的科学性;
(4)植保措施的正确性;
(5)绿地环境保洁方案的可行性;
(6)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方法的严密性;
(7)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及对招标文件的确认程度、投标诚意等;
11.6错误的修正
11.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及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及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1.6.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单位书面确认同意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评委员会将以最不利于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评审。
十二、招投标日程安排
12.12009年9月22日下午13:
30时到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本票的方式递交,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受款单位为: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如投标保证金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建设方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作自动弃权处理。
)
地址:
宋少波电话:
12.22009年9月22日下午14:
30时开始,组织现场踏勘;
12.32009年9月25日下午13:
30时前,投标单位将需在答疑会上解答的书面提问送达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点同上)。
为方便投标人,也可先将书面提问传真,日后补送书面提问原件,传真号:
。
12.42009年9月25日下午15:
00时,召开答疑会并领取招标答疑文件。
12.52009年10月12日上午9:
00时前,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送制造局路130号9楼会议室。
12.62009年10月12日上午9:
00时开技术标。
制造局路130号9楼会议室
12.72009年10月12日技术标评标结束后,即开商务标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3.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有关活动。
13.2投标单位必采购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未中标单位在决标后60日退回,招标单位同时收回招标文件,退回投标保证金,对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养护承包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但不支付标书编制补偿费用及资料费。
13.3招标单位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而且在该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也未以任何可视为依据的内容和形式告知招标单位且征得同意(因途中交通受阻而延误送时间等原因,将不能获得招标单位的宽限和同意),则一律视为弃权,标书不再予以接受。
13.4在投标预备会上,仅限于对投标单位递交的书面问题进行解释,送交书面提问材料的投标单位可就未解释清楚的问题补充提问,未送交书面提问材料的投标单位无权提问。
招标单位对投标预备会上的解答将以答疑会纪要形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13.5在商务标开标会议开始前,投标单位读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如发生单位名称不符等情况,将被取消读标资格,作废标处理。
13.6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正招标文件所发布的书面补充材料,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
13.7投标单位的标书有效期:
60天历日
13.7.1中标单位的标书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移交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完毕之日。
13.7.2未中标单位的标书有效期为60日历日。
13.8投标书有效期内,投标方不得撤回或对其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变更。
13.9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合同。
若因中标单位的责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该工程的承包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章养护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
养护技术规范
《街头绿地园艺养护管理标准》
《绿地区域保洁、巡逻、设施管理维护要求》
《对承包单位机构、人员配备的要求》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
《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94
《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
《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1988.12
《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1999.12
《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综合配套定额(试行)》
《绿化设计规程》DBJ08—15—89
《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2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
附件:
根据设计意图,养护管理要十分重视植物造景,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
通过对各类植物的人工干预,营造优美景观。
树木养护成活率100%,若发生死亡由承包单位按同等品种、同等规格无条件补偿。
一、绿化的景观标准
1、植物群落结构:
群落合理完整,层次丰富,黄土不裸露,树木种间株间生长空间及层次处理得当,整体观赏效果好。
2、树木生长:
树形完美,枝叶茂盛,季相分明,针叶树保持明显的顶端优势,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整形树必须按观赏要求养护成一定形态,地被植物应为四季常绿观花或观叶品种,无人为践踏、空秃。
3、花卉布置:
花卉健壮,始花期方可种植,株行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美观。
4、草坪铺植:
草种纯,生长茂盛,无空秃。
5、杂草控制:
无大型野草,无缠绕性攀援杂草。
基本无杂草。
6、病虫害防治:
基本无危害,虫害危害率0%,食叶性害虫小于5%,刺吸性害虫小于10%,蛀干性害虫小于3%。
7、设备设施:
建筑小品、辅助设施完好无损。
8、环境卫生:
绿地整洁,无垃圾。
二、绿地养护技术标准
1、修剪:
1)、乔、灌木修剪到位,无死株、枯枝、枯梢及残枝败叶,无明显病虫害;
2)、乔木修剪以调整树型,均衡树势,使其通风透光为目的,剪口平整,剪口直径大于3厘米的,剪口涂防腐剂;
3)、花灌木修剪以自然形为主,适当修去过密枝条,保证透光、透风、病虫枝、断裂枝一律去除;
4)、多年生攀援植物每年一次翻蔓,清理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
5)、绿蓠修剪以整形为主,休眠期稍重剪,生长期宜轻剪。
2、松土、除草:
1)、中耕初草有效控制杂草,乔木和灌木下的大型野草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
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对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
3)、对地被植物还未满覆盖的树坛,及时除草、中耕,中耕时要防止损伤地被植物根系和地下茎。
3、施肥:
1)、根据不同树种和树木生长情况适时施肥,乔木施肥以胸径每3厘米施一公斤堆肥为标准(开花结果的乔木适当增加施肥量),花灌木在花前适当追肥(以施磷肥、钾肥为主),花后适当多施基肥(以堆肥为主)。
4、病虫害防治:
1)、有植被网络,有专职植保员,专职负责监督巡视,发现虫情及时采取措施;
2)、维护生态平衡,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现虫情及时报告,及时反馈治理情况;
3)、对常见的“疥虫、蚜虫、粉虱、马、叶螨、天牛、木囊蛾、红蜘蛛、杜鹃网蝽、樟脊网蝽”和“线虫病、病毒病、白粉病、香樟黄化病”等病虫害治理,必须用生物药剂喷打或采取人工捕捉,严禁施用化学药剂。
5、保洁:
1)、做到绿地保洁无死角,无废弃物、无烟蒂及大型枯枝;
道路两侧、台阶、挡土墙无泥浆淤结,及时清除废物箱垃圾,保证废物箱、座椅外表清洁。
6、花坛养护:
1)、花坛应根据树坛环境和观赏艺术要求进行设计;
2)、花坛在种植草花前必须精耕细作,施足基肥。
清除土壤中的石块、草根等垃圾;
3)、一级花坛月月有花,二级、三级花坛季季有花。
草花选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大小均匀;
4)、种植后及时浇水,一周后视生长情况追施肥料。
保持花坛内无明显缺株、无空秃,无杂草、垃圾杂物;
5)、及时清理宿根花卉的枯叶、败花,保持土壤疏松,在生长旺季追肥1~2次。
冬季需挖掘养护的宿根花卉应在地上部分枯萎后,及时挖掘养护。
做好露天越冬宿根花卉的保暖工作。
7、草坪养护:
1)、早春或草坪开始生长时加一次拌和肥料的细土;
2)、在春季或秋季进行松土;
3)、在早春前一、二个星期,施有机复合肥或硫酸铵、硝酸钠等肥料,每年测试土壤酸碱度,如酸性过高,可施一次石灰,中和酸性;
4)、夏季如遇干旱要进行灌溉,每周二次浇透;
5)、草坪生长期间,草坪高度控制在4~6厘米之间;
6)、草坪及路边、草坪及花坛间隔清楚,界线明显,草边应形成斜面,有利于排水;
7)、草坪无明显空秃,无大型杂草,无明显病虫害。
8、防台防汛:
1)、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工作小组,做好防台防汛物资准备;
2)、在台风汛期来临前夕,对树木存在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及立地条件差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措施;
3)、对易积水的绿地及时做好排涝(加土平整、开沟排涝)工作;
9、设施保养:
1)、对绿地内的亭廊、花架、雕塑、废物箱、园凳、挡土墙贴面等设施要定期(三个月)进行清洗一次;
2)、园凳每年油漆一次,油漆时应先进行敲、铲、刮铁锈,砂平后再油漆。
亭廊、花架等外立面每年粉刷(油漆)一次,铲除起壳墙面,砂平后再粉刷(油漆);
3)、对破损的设施及时修复。
第三章绿化养护合同
编号
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示范文本
(2008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一、项目概况
二、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三、养护期限
四、养护质量和考核
五、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六、养护方案及调整
七、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
八、合同价款及支付
九、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十、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十三、附则
合同编号:
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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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绿化 养护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