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韵书法社章程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806605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2.47KB
墨韵书法社章程文档格式.docx
《墨韵书法社章程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墨韵书法社章程文档格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要提前请假;
合肥市莲花小学乡村少年宫办公室
莲花小学乡村少年宫墨荷(书法)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墨韵书法社开展社团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社团组织模式:
墨韵书法社成立于2012年2月,是由在校书法爱好者自愿参加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共同促进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丰富和繁荣校园文化,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组织,本社团接受德育处的监督指导和体育艺术2+1办公室统一管理。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
墨韵书法社宗旨:
(一)
了解书法基础知识,学习书法基本技法。
增强书法兴趣,提升书法水平。
(二)
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和修养,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艺术氛围,拓展学校第二课堂,搭建学生施展特长和才华的平台,参与学校的文化建设。
(三)
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提高人文和艺术素养。
第四条墨韵书法社目标:
书法修身,个性发展。
组织机构
墨韵书法社由社长、副社长和社员组成。
规章制度
第一条社员加入
须是本校在校学生,以1-5年级学生为主。
承认并遵守本社团章程。
爱好书法为前提,学习提高书法技能为目的,拒绝凑热闹和其它不良目的者。
(四)
每年九月在社团招聘会上招新,不定时吸收擅长书法者。
第二条书法工具
因本社团是实践操作类社团且没有活动经费,所以书法工具需由社员自行添置,也可统一购置。
社员应爱惜活动室内的物品,尊重其他社员的工具使用习惯,借用他人工具请先征询。
注意正确保养书法工具,每次活动结束时清洗干净,妥善存放。
书法社活动室为本社团活动专用,不可在里面排练或者进行其它非本社团的活动。
第三条参加活动
全体社员按规定时间签到参加社团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请人代请假须出示请假人的请假条。
社员在教室内须认真学习,安静练习,不喧哗不打闹。
主动交流,互帮互助,取长补短,共同成长。
爱惜自己习作,尊重他人成果。
维护教室卫生清洁。
(五)
社团活动时间内专心练习,不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
不在教室内做作业,不随便带非本社团人员参加活动。
(六)
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书法要求,每次活动都有成品展示。
(七)
活动结束后,值日生完成清洁工作。
(八)
最后离开活动室的同学须关窗、关灯、关门。
第四条习作展示
墨韵书法社是为喜爱书法的同学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交流场所和展示的平台,社员的优秀习作展示于活动室内和橱窗。
社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书画活动和比赛,参与学校的文化艺术展示。
精心准备、细心挑选习作参与各类活动的展示,正面宣扬本社团,为社团争得荣誉,争创优秀社团。
社团内部定期开展书法比赛和评比,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社员的优秀习作推荐到学校和校外报刊杂志发表,选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
墨韵书法社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社团,社员们务必认真、谦虚,须知艺无止境、山外有山,不求虚名,远离浮躁。
第五条退社
社员升入六年级后,默认自动退社,仍欢迎回社团学习、交流。
有以下情况者,作除名处理,且不欢迎再入本社团:
1.
无故多次不参与社团活动且不请假;
2.
违反学校和本社团规章制度受罚且屡教不改者;
3.
恶意破坏社团学习环境和氛围,无理取闹者。
莲花小学乡村少年宫莲韵(舞蹈)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舞蹈社是学校体育艺术2+1领导下,由社长指导的业余学生艺术社团。
第二条办社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实施新课程改革,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广泛团结和组织舞蹈爱好者,展示学生的艺术技能,丰富课外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陶冶思想情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舞蹈社设社长、副社长各一名,由学校有关专业老师和见习教师担任。
第四条舞蹈社聘请具有艺术专长的校内外专家和老师担任艺术顾问,对舞蹈社的工作进行指导;
由社长、副社长负责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及学生的培养。
第三章社员
第五条社员条件:
凡是学校在册的学生,具有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爱好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专长和基础;
学习成绩良好,自愿报名,均可成为舞蹈社员。
第六条社员的义务
⒈社员有遵守本社章程,按时参加本社训练、演出,执行本社决议,遵守校规校纪和社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社利益的义务。
⒉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社内各种活动,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⒊应服从组织管理,爱护舞蹈社的公共财物,自觉维护舞蹈社的声誉。
⒋退出舞蹈社,需向舞蹈社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条社员的权利
⒈社员有对本舞蹈社的工作有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⒉社员有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活动的权利。
⒊在舞蹈社中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有获得学校表彰的权利。
⒋对舞蹈社所给处理有申辩的权利。
⒌社员参加舞蹈社活动的记录或相关证明可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依据。
第四章活动形式与内容
第八条舞蹈社活动采取日常训练和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
每月定期活动4次,每次1小时,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节目排练等。
第九条舞蹈社活动内容包括完成每年市级比赛和学校交给的对外交流演出任务。
第五章经费来源
第十条财务制度
本社活动经费由学校划拨专项经费。
活动所用经费采用项目申报制,各项支出、收入须做好详细记录,做到帐实相符。
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过程记录负责。
第六章师资、硬件保障
第十一条专业辅导教师
⒈选拔热爱艺术教育,热爱学生,有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独立的专业培训、指挥或编导能力专业教师任辅导教师。
⒉每学期为艺术教师提供对外学习交流机会。
第十二条场地器材管理
⒈舞蹈社的活动场地用于日常排练,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的保洁。
⒉舞蹈社道具、服装由专人统一管理,每季度清点一次,服装的出借须分管校长批准,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莲花小学乡村少年宫荷乐(器乐)社团章程
一、
社团名称:
器乐社团
二、
社团宗旨:
培养学生的音乐感知力,陶冶情操,协同演奏,
锻炼合作及团队精神。
三、
社团口号:
让优美的旋律在我们世界自由飞翔
四、
社团社长:
倪莉莉
五、
活动内容:
1.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入门教学
2.古筝教学
3.竖笛、葫芦丝入门教学
6、活动时间:
每周三下午
七、活动地点:
四楼音乐活动室
八、社员守则:
1、社员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参加社团活动;
2、社员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社长安排;
3、社员必须自觉爱护音乐器材,保持环境卫生;
4、社员之间必须团结友爱,自觉遵守活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请假,否则取消社员资格;
5、社员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文艺活动,为集体文化建设多做贡献;
6、社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社团形象。
莲花小学乡村少年宫银荷(乒乓球)社团章程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莲花小学的乒乓球社团是在学校体育艺术2+1办公室领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
宗旨:
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为学校教育事业贡献,提高学校乒乓球水平。
第三条:
乒乓球社团的工作:
1:
培养乒乓球人才,发展乒乓球运动,
学校的教育理念。
2:
举办各种乒乓球比赛,让同学们对乒乓球有更多的认识和交流,促使同学们的乒乓球能力提高到更高的层次。
成员
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遵守本乒乓球社团章程,热爱乒乓球运动的全学校注册学生,均可加入。
第二条:
会员均要努力为学校教育事业,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不得以社团名誉做非法活动。
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会员有权利参加乒乓球社团的各项活动。
会员可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批评。
会员可享受社团提供的各种待遇,
第四条:
有权退出协会,但必须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社长同意方可。
会员的义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
热爱合肥市莲花小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与要求,服从社团组织分配,并积极参加协会组分配,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认真完成社团的任务。
会员应自觉维护社团荣誉,分担社团的困难,同时履行按计划完成协会的工作。
组织机构
乒乓球社团接受学校德育处和学校艺体组的监督。
乒乓球社团实行社长责任制。
社长定期向体育艺术2+1汇报工作。
会员考勤,考核
每位会员每次开会或活动必须准时出席,有事向社长请假,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作自动
退会处理。
每学期考核一次,评出优秀会员,并进行物质奖励。
任何会员有三次不服从乒乓球社长或者出现第一次斗殴时,劝其退出或者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不得任何损害协会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否则视其后果的严重程度由会员大会进行处分。
莲花小学乡村少年宫尖尖角(足球)社团章程
第一条本社团全称是合肥市莲花小学足球社团。
莲小足球社是由志愿加入足球社团的同学组成。
第二条本社团的宗旨:
通过组织和指导社团成员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普及足球运动,丰富莲花小学的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也为莲花小学参加足球比赛充实人才。
第三条本社团奉行自愿、奉献、平等、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活动形式
第四条足球社围绕校园足球技能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
1.活动课与周末的足球比赛。
2.足球规则的学习。
3.足球技巧的讨论与学习。
4.花式足球学习、练习。
5.通过视频了解足球巨星的成就与技术特点。
6.精彩足球赛事的回顾。
7.球迷交流活动。
8.在时间与资金允许的条件下,联系各中学举办中学生联赛。
第三章成员
第五条本社团实行注册成员制。
第六条凡承认本社章程并提出申请的同学,经学校体育处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七条注册成员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有向本社推荐会员的权利。
4.有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注册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宣传和推广足球运动的义务。
2.参加本社活动,完成本社任务,宣传社团的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
3.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执行情况的义务。
第九条本社实行入社和退社自愿的原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大会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的会员出席。
第十二条 社团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章程,并报经校体艺2+1办公室、校艺体组批准后实施。
2.审查财务预、决算报告。
3.审查社团各部门和社长的工作报告。
4.审查对会员开除社籍的处分。
第十三条本社由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章活动部门
第十四条本社团按活动形式设赛事部、花球部、解说部、裁判部、球迷部。
第十五条各部门主要活动:
1.赛事部:
场地式足球活动。
2.花球部:
花式足球的学习、练习、表演。
3.解说部:
练习解说足球赛事。
4.裁判部:
为赛事部比赛执法。
5.球迷部:
球迷交流活动。
第六章经费
第十六条 本社团是立足校园,为学生服务而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第十七条 本社经费来源为:
学校财经预算支付。
莲花小学乡村少年宫荷风(跆拳道)社团章程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
跆拳道社
第二条社团性质:
跆拳道社隶属莲花小学体育部,由莲花小学学生自愿参加,以健康教育为目的,在全校开展普及跆拳道的非营利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总支: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团结各民族热爱跟跆拳道运动的学生,围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努力发展我校的跆拳道运动,推动我校跆拳道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增进与其它跆拳道协会的运动员的友谊,为莲花小学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民族大团结服务。
培养联系者礼让谦逊,百折不挠,忍耐克己,爱国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道德修养。
第四条社团活动地址:
莲花小学西楼四楼西教室。
第五条本社团受合肥师范院校跆拳道馆专业授课,响应并赞同中国跆协的章程,立足本校,为学生的素质教育作贡献,为本校的体育事业作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积极开展跆拳道的宣传,培训,辅导及竞赛,积极组织引导,协助管理校内跆拳道活动,积极参加对外交流及竞赛,参与本市及各跆拳道组织的活动,加强各协会之间的交流,以推动我校跆拳道运动的普及和运动水平的提高。
第七条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社团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跆拳道社实行会员制,申请加入协会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跆拳道运动,拥护本社团章程
(2)会员必须是在校的1-5年级学生,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性别不限。
(3)自备跆拳道服装,活动时必须穿有本社团标志的跆拳道服。
第九条会员权利:
(1)免费使用本社团各项教学器材。
(2)社团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优先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4)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5)对本社团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会员每一个半月可申请进行考级(WTF标准)升带,并按要求交纳一定的考级费,考带根据每个会员的考勤,平时表现及各项技能评定给予相应的带位,证书以鼓励会员向上刻苦学习跆拳道技术。
第十条会员义务:
(1)宣传推广跆拳道运动,视跆拳道发展为己任。
(2)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
(3)会员必须严守忠诚之道,做到“以礼始,以礼终”精诚团结,遵纪守法
乐于助人,敢于伸张社会正义。
(4)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会员有义务维护跆拳道社团内部团结,。
(5)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社团部审查通过后予以除名。
(6)会员有义务在学习,训练上相互指点。
(7)社团活动按照校学分制,学分参考学生考勤及活动情况决定,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的会员将扣除其相应的学分。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一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必须经本社团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由上级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莲花小学体育艺术2+1办公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韵书 章程